公司公告☆ ◇000983 山西焦煤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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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36 │山西焦煤(000983):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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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 │山西焦煤(00098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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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 │山西焦煤(000983):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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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 │山西焦煤(00098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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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 │山西焦煤(000983):山西焦煤内部审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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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 │山西焦煤(000983):山西焦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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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 │山西焦煤(00098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邓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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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 │山西焦煤(00098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田旺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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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 │山西焦煤(00098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郝恩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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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 │山西焦煤(000983):山西焦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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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36│山西焦煤(000983):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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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000983):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2ab5159-bfb1-45ec-8860-30c65567ab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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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山西焦煤(00098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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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00098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047ecdf-a30d-4ecd-91d9-50d558487a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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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山西焦煤(00098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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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00098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3c9a18b-a022-4823-823c-99d1abc555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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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山西焦煤(00098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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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00098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6eb79ce-6696-4b2b-806a-9980215219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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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山西焦煤(000983):山西焦煤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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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000983):山西焦煤内部审计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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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山西焦煤(000983):山西焦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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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相关管理规定,主要负责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如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相关管理规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相关工作,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及方案的制定;
(二)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就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止付与追索机制的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予以披露,通过后方可实
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书面述职;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管理体系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评价方式可采用内部评价或
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
出席时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信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二十条 公司业绩亏损时,应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01f7037-f8c5-44d9-a723-65a1577eb6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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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山西焦煤(00098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邓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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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维护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发展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2025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邓蜀平先生,汉族,出生于1968年,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民革党员,国家能源局专家,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师。十一、十二届山西民革省委委员,太原市迎泽区第四届、第五届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十三届山西省政
协委员、常委。现任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信息战略与工程咨询中心主任,山西省政府、省政协智库专家,本公司独立董事
。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董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列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邓蜀平 7 1 6 0 0 4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会运作规范,召集和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均按照规定出席会议,无委
托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工作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
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2 2 2
战略委员会 1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1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拟任公司聘任高管进行资格审核,就公司聘任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学历等进行仔细审核,并进行持续关注,保证其报告期内任职资格合法、有效,以规范公司运作;审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与义务。
2.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期间并未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2025 年度报告期内,本人作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切实履行了相应职责与义务。
3.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参加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主动通过调查获取决策所需的信息与资料。针
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可能影响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
人均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下发表明确意见,全部投出赞成票且未提出异议,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中在募集资金
事项上,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管理募集资金,资金存放、使用规范透明;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上,
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5 5 0 0 同意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沟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年度
审计及专项检查情况等内容,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学习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公司内部治理相关制度,进一步深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要求的理解与认识
,不断提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素养及保护公司与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核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讨论,依托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对公司定
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事项作出客观公正判断,有效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治理运作等各项情况,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及时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信息报告,积极
发表独立意见,行使监督核查职权,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履职,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开展现场调
研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与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对外担保、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关联交易等关键事项;同时通过电话
沟通、现场座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层保持密切联系,持续跟踪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及子公
司的影响,全面掌握日常经营情况,并对年度审计、关联交易、公司治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形成了对公司更客
观全面的认知。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天,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中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
少于 15 日的要求。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办公场所与会议场地,指定董事会秘书全程协助开展各项工作。在召开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之前,公司会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会议资料以便审阅。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
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履职,全面、真实地提供各类所需信息,及时回应电话咨询,并认真听取本人
的意见和建议。未出现拒绝、阻碍或隐瞒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十、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各项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
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要求,合法有效。
(二)定期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并充分揭示了重要
事项。所有报告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保信息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可靠
。
(三)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亦无前期发生且延续至本报告期的违规资金占用行为。
(四)利润分配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量了经营现状与财务状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和稳健发展需求高度匹配,充分兼顾全体股东
合理诉求,不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不利影响,亦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已
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经审查,我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审计工作。本次续聘议案于2025年5月获公司2024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态度,严格遵循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信息披露工作中,公司不遗余力地确保所披露的每一
项信息都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每一个数据、每一份报告都经过仔细的审核与验证,杜绝虚假信息和误导性陈述的出现,切
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十一、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始终秉持独立、诚信、勤勉的工作原则,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年度内,未单独提议
召开董事会,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或咨询机构,亦未在股东会召开前向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以上是我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
最后,我对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5年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邓蜀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038ee25-88a0-4822-a726-10712ae0a0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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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山西焦煤(00098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田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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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各类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针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独立、
审慎地发表专业意见,全力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发展中的监督与促进作用。
现将2025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田旺林,汉族,出生于1957年,硕士学历,会计学教授,历任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会系主任,曾任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汾酒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华阳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本人严格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董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列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田旺林 7 1 6 0 0 4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会运作规范。股东会方面,召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确定的方式、时
间执行,提前通知全体股东并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信息,出席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符合要求,审议、表决过程遵循公平公
正公开原则,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董事会方面,决议形成均确保出席会议人数、董事所持表决权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达到法定或章程要求的通过比例,召集和审议、表决程序均严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履行职责,所有会议均按要求亲自出席,无委托出
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召集并出席。
(二)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充分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参与公司聘任高管的资格审核,落实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出席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履职期间
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查与论证
,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参与工作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5 5 0 0 同意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就公司内部控制有关工
作的开展及完善提出建议和意见;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情况进行了多次交流沟通,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的客观、公允、合法。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每一项议案认真审核,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开
展调研,利用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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