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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85(大庆华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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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85 大庆华科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08 16:27 │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6-05-08 16:26 │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08 16:24 │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 │2026-05-08 16:22 │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关于参加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业绩说明会│ │ │活动的公告 │ ├─────────┼──────────────────────────────────────────────┤ │2026-04-24 16:37 │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4 16:37 │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6-04-24 16:37 │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026-04-24 16:37 │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6-04-24 16:37 │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24 16:37 │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 │ │况的报告 │ └─────────┴──────────────────────────────────────────────┘ ─────────┬──────────────────────────────────────────────── 2026-05-08 16:27│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一、董事辞职情况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孟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孟欣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 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原定任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11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孟欣 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 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工作。 孟欣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孟欣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姜喜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查,认为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姜喜娟女 士的任职资格合法有效,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 定。 三、备查文件 孟欣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59c69ca3-f71f-4f97-888f-64e6175f259d.PDF ─────────┬──────────────────────────────────────────────── 2026-05-08 16:26│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于 2026 年 5月 8 日 9:45 以通讯方式召开。 3、应参会董事 10 名,实际参会董事 10 名。 4、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5月 9 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大庆华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99e97317-76c4-4738-9874-5b6f70e0cf3d.PDF ─────────┬──────────────────────────────────────────────── 2026-05-08 16:24│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 东会的议案》,并于2026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 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公司定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大庆华科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出具《关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的临时提案函》,提请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增补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8.47%的股份,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身份,其 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的提交程序亦符合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 述临时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 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 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北街 8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6年5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2026年5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登记;代理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大庆华科”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代理个人股东出席的,应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大庆 华科”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20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9:00-11:30和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北街8号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侠 2、联系电话:0459—6280287 3、传真电话:0459—6282351 4、电子邮箱:dqhkzhangx@163.com 5、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北街8号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a4999970-ddc6-4e19-81b1-728b9e4c35ac.PDF ─────────┬──────────────────────────────────────────────── 2026-05-08 16:22│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关于参加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业绩说明会活动 │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 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3日(周三)14:00-16:30。届时公司董事、总经理 窦岩先生,独立董事王涌先生,财务总监武云峰女士,董事会秘书孟凡礼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 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99fe03b5-f40a-400c-bab4-ad6be933f6f8.PDF ─────────┬──────────────────────────────────────────────── 2026-04-24 16:37│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审计,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742.59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4.2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847.54万元,总股本为12,9 63.95万股。 3、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2,963.95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42.60万元。 4、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37.06万元,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39% 。 5、在本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370,627 6,481,975 2,333,511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425,885.8 14,795,386.68 5,676,684.9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18,475,375.13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不适用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2,186,11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9,299,319.1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12,186,113.00 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是 ?否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2、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2,186,113.00元 ,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 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2、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082a568-8c15-465e-a068-b7008b99a0bc.PDF ─────────┬──────────────────────────────────────────────── 2026-04-24 16:37│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及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1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 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大庆华 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 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7a18fea-e990-44e0-8c19-d677411635a3.PDF ─────────┬──────────────────────────────────────────────── 2026-04-24 16:37│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持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 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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