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85 大庆华科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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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37 │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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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37 │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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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37 │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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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37 │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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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37 │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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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37 │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
│ │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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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37 │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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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37 │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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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36 │大庆华科(00098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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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36 │大庆华科(00098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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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37│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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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审计,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742.59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4.2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847.54万元,总股本为12,9
63.95万股。
3、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2,963.95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42.60万元。
4、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37.06万元,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39%
。
5、在本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370,627 6,481,975 2,333,511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425,885.8 14,795,386.68 5,676,684.9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18,475,375.13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不适用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2,186,11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9,299,319.1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12,186,113.00
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是 ?否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2、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2,186,113.00元
,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
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2、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082a568-8c15-465e-a068-b7008b99a0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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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37│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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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及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1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
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大庆华
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
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7a18fea-e990-44e0-8c19-d677411635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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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37│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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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持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
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
、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业务事项,基本涵盖
了公司产品开发、生产、销售的主要业务单元及重要活动,不存在重大遗漏。在内部控制调查及自我评价中,我们通过风险检查、内
部审计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效果进行独立评价,重点关注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
、关联交易、资金活动(含筹投资活动、货币资金)、在建工程项目、内部审计与监督等重要业务及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管理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
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
缺陷。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舞弊行为。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⑤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控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
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潜在错 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报 总额的 1% 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的 0.5%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1.0%≤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报 的 1.5% 资产总额的 1.5% 1.0%
2、非财务报告缺陷的认定标准
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3)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4)重大缺陷不能得到及时整改;
(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10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含 500 万 小于 500 万元
(含 1000 万元) 元)-1000 万元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与公司战略、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报告期内未发现对公司治理、经
营管理及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缺陷。
2026年,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的发展和新时代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将在不断补充调整和创新发展的基础上,持续完
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严格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力度,积极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实现健康、可持续
高质量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29d98bb-72be-4da9-9897-057f589d77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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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37│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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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王涌先生、李国峰先生、赵云宝先生、潘明先生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依据独立董事王涌先生、李国峰先生、赵云宝先生、潘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存在以下情况:
一、上述人员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二、不存在为公司及控股股东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
三、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e11cdd1-2479-4d10-9483-1b74aaa760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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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37│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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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adf280f-f6ca-4a4f-96a3-fb957d5693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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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37│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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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 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提供审计服务
时间
项目合伙人 朱晓东 2005 年 2001 年 2013 年 2025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晓东 2005 年 2001 年 2013 年 2025 年
刘慧敏 2004 年 2009 年 2009 年 2025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琦 2006 年 2004 年 2004 年 2025 年
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晓东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2024 年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2024 年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姓名:刘慧敏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2023 年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姓名:张琦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2024 年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2024 年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2-2024 年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2023 年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2024 年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9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请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为一年。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2025年度的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立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
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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