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87 越秀资本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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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07 │越秀资本(000987)::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三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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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03 │越秀资本(000987):越秀资本关于行使“22越控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放弃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 │选择权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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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6:40 │越秀资本(000987):越秀资本关于行使“22越控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放弃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 │选择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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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6:43 │越秀资本(000987):越秀资本关于行使“22越控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放弃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 │选择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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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9:15 │越秀资本(000987):越秀资本关于行使“22越控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放弃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 │选择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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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42 │越秀资本(000987):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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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8:36 │越秀资本(000987):越秀资本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5年付│
│ │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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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5:54 │越秀资本(000987):兴业证券关于越秀资本取消监事会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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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5:54 │越秀资本(00098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越秀资本取消监事会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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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54 │越秀资本(000987):越秀资本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5年付息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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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07│越秀资本(000987)::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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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
2、债券简称:21 越控 04。
3、债券代码:149598。
4、债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2 日。
5、债券付息日:2025 年 8 月 13 日。
6、计息期间:2024 年 8 月 13 日-2025 年 8 月 12 日。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将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支付自 2024 年 8 月 13 日到 2025年 8 月 12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 21 越控 04”,债券代码为“149598”。
4、发行总额:人民币 5.00 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 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7、债券余额:人民币 5.00 亿元。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52%。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3.52 元。
10、起息日:2021 年 8 月 13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8 月 13 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
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8 月 13 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2026 年每年
的 8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8 年 8 月 13 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年 8月 13日;
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年 8月 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4、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年 8月 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概况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2 日
(2)债券除息日:2025 年 8 月 13 日
(3)债券付息日:2025 年 8 月 13 日
2、下一付息期涉及要素
(1)债券面值:100 元
(2)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8 月 13 日
(3)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52%
三、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1 越控 04”的票面利率为 3.52%,本次付息每 10 张“21 越控 04”(面值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20 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8.16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
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20 元。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年 8月 12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2025 年 8 月 12 日(含)前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25 年 8 月 12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的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
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年 11月 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2021 年 10 月 27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具体政策通知请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相关机构和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301 房自编 B 单元
联系人:厉韧
联系电话:020-66611888
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王宏峰、陈天涯、张路、王晓虎、谈笑
联系电话:0755-23835483
3、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联系人:李世博、李丹丹、韩如梦
联系电话:010-89926921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汪有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方式:0755-2189999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9a9e069b-be3b-401c-9df1-3a1030bf80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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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03│越秀资本(000987):越秀资本关于行使“22越控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放弃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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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000987):越秀资本关于行使“22越控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放弃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第三次提示性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67d8f58d-44e3-4aef-a576-b1bcfc3779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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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6:40│越秀资本(000987):越秀资本关于行使“22越控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放弃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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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000987):越秀资本关于行使“22越控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放弃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第二次提示性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96f83e67-684d-4b08-a22c-7102823cff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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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6:43│越秀资本(000987):越秀资本关于行使“22越控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放弃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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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000987):越秀资本关于行使“22越控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放弃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24539284-3f9a-4939-a382-2ede91f643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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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9:15│越秀资本(000987):越秀资本关于行使“22越控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放弃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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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中有关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
“22 越控 02”、“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赎回选择权的条款约定: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
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调整后的票面利率
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 2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发
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申报起始日前披露三次,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
相关事项。
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未偿份额。
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的,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积极筹备赎回资金,确保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文件的约定,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未偿本息。
(2)发行人承诺不晚于赎回资金发放日前 5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明确赎回债券基本情况、赎回实施
办法、兑付日、本金兑付比例及金额、利息计算方法、部分赎回后面值计算方法及开盘参考价(如有)等安排。
(3)发行人承诺按照深交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和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赎回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
划付款项,确保债券赎回的顺利实施。
发行人按面值部分赎回并按约定完成赎回资金划付的,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自部分赎回
资金发放日起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基准计算。
发行人全部赎回并按约定完成赎回资金划付的,发行人与本期债券持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本期债券予以注销并摘牌。
2025 年 9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为“22 越控 02”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
《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约定,公司可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或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放弃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并行使本期债券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
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2越控 02”进行全额赎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00d6c042-553c-49f3-897c-c778bd6355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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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42│越秀资本(000987):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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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吴勇高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吴勇高先生申请
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及在子公司的相关职
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吴勇高先生辞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正常开展,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
吴勇高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020,5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吴勇高先生辞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
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离任董事的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对吴勇高先生任职职工代表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职工代表董事的补选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148be6f2-9133-4762-b6b0-49e6949510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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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8:36│越秀资本(000987):越秀资本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5年付息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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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
2、债券简称:24 越资 02
3、债券代码:148836
4、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31 日
5、债券付息日:2025 年 8 月 1 日
6、计息期间:2024 年 8 月 1 日-2025 年 7 月 31 日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将于 2025 年 8 月 1 日
支付 2024 年 8 月 1 日到 2025年 7 月 31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24 越资 02”,债券代码为“148836”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2.00 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 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7、债券余额:人民币 12.00 亿元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49%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2.49 元
10、起息日:2024 年 8 月 1 日
11、付息日:2025 年至 2034 年每年的 8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2034 年 8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4、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概况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31 日
(2)债券除息日:2025 年 8 月 1 日
(3)债券付息日:2025 年 8 月 1 日
2、下一付息期涉及要素
(1)债券面值:100 元
(2)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8 月 1 日
(3)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49%
三、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4 越资 02”的票面利率为 2.49%,每 10 张“24越资 02”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4.9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
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9.92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4.90 元。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含)前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
的利息;2025 年 7 月 31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
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
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2021 年 10 月 27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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