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87 越秀资本 更新日期:2025-03-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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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50 │越秀资本(000987):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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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9 │越秀资本(00098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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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9 │越秀资本(000987):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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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7 │越秀资本(000987):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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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7 │越秀资本(000987):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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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6 │越秀资本(000987):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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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21 │越秀资本(000987):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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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20 │越秀资本(000987):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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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54 │越秀资本(000987):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 │一期)2025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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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9:44 │越秀资本(0009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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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50│越秀资本(000987):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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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规定,该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完善核心人才梯队搭建,推动公司持
续高质量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计划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充分履行民主议事程序,未发生以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监管规则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合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内容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董事会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0f23ad0e-b348-498a-b327-74237a3334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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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9│越秀资本(00098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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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3 月 31 日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
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24 日。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63 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编码表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
勾栏目
可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
司 2025 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
司 2025 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14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以上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作出单独统计及披露。同时,因利益相关
,以上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相关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 9: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63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
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
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
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 2025年 3 月 28 日下午 17 时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
附件 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勇高、王欢欢
联系电话:020-88835130 或 020-88835125
联系传真:020-88835128
电子邮箱:yxjk@yuexiu-finance.com
邮政编码:510623
(二)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b117e95e-583e-4c8d-89ce-39e43dff37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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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9│越秀资本(000987):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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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000987):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bee68f89-2e8c-4a6a-ae1e-0861a26169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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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7│越秀资本(000987):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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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000987):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4/69353789-e88b-4ce7-861f-595bedae59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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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7│越秀资本(000987):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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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000987):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4/e41156ab-f0df-49e3-8231-940d13a315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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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6│越秀资本(000987):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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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000987):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c47397cf-5a48-4e04-a68a-e59fe3dc28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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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21│越秀资本(000987):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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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000987):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6/c900334c-e6eb-4495-a528-7b3c4ecc73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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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20│越秀资本(000987):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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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超业绩奖励基金计划留存额度 2025 年度分
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超业绩奖励基金计划留存额度分配方案,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年度拟向符合
条件的员工分配相应额度。本次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激发员工积极性及创造力,增强公司凝聚力,
形成有效的中长期激励与约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
同意本议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6/2e56a8df-79e4-4da7-a1a3-9f1ba78660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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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54│越秀资本(000987):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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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
2、债券简称:21 越控 01。
3、债券代码:149352。
4、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17 日。
5、债券付息日:2025年 1月 20日(因遇休息日,付息日由 2025年 1月 19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2025 年 1 月 20 日
)。
6、计息期间:2024 年 1 月 19 日-2025 年 1 月 18 日。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因遇休
息日,付息日由 2025 年 1 月 19 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2025 年 1月 20 日)支付自 2024 年 1月 19日到 2025 年 1月
18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 21 越控 01”,债券代码为“149352”。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0 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 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7、债券余额:人民币 0.507 亿元。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70%。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2.70 元。
10、起息日:2021 年 1 月 19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1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年 1月 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
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4、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年 1月 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概况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17 日
(2)债券除息日:2025 年 1 月 20 日(因遇休息日,除息日由 2025 年 1 月 19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2025 年 1
月 20 日)
(3)债券付息日:2025 年 1 月 20 日(因遇休息日,付息日由 2025 年 1 月 19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2025 年 1
月 20 日)
2、下一付息期涉及要素
(1)债券面值:100 元
(2)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1 月 19 日
(3)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70%
三、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1 越控 01”的票面利率为 2.70%,每 10 张“21 越控 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7.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
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1.6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27.0
0 元。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年 1月 17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在 2025年 1月 17日(含)前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25 年 1 月 17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的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
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年 11月 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2021 年 10 月 27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具体政策通知请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相关机构和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301 房自编 B 单元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301 房自编 B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联系人:厉韧
联系电话:020-66611888
传真:020-88835128
邮政编码:510623
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宏峰、陈天涯、张路、王晓虎、谈笑
联系电话:010-60835062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518048
3、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20 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苏军良
联系人:李世博、李丹丹、韩如梦
联系电话:010-89926921
传真: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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