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87 越秀资本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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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40 │越秀资本(000987):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越秀资本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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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39 │越秀资本(000987):兴业证券关于越秀资本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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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9 │越秀资本(00098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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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7 │越秀资本(000987):关于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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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40 │越秀资本(000987):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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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40 │越秀资本(000987):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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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39 │越秀资本(000987):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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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39 │越秀资本(000987):财务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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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39 │越秀资本(000987):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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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39 │越秀资本(000987):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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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40│越秀资本(000987):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越秀资本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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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000987):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越秀资本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0ef8068c-37fd-4771-9d57-4e37ba13c9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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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39│越秀资本(000987):兴业证券关于越秀资本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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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
称“《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资本”、“发行人
”、“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兴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兴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兴业证券作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4越资 02”、“24越资 Y1”、“25 越资 01”、“25 越资 03”、
“25 越资 04”、“25 越资 05”、“25 越资07”、“25越资 08”、“26 越资 01”、“26 越资 03”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代表全
体债券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根据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修订了《广州越秀资本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本次修订后的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内部有权机构
决策程序。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制度修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管理、业务开展及偿债能力,不会对投资
者及债权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的重大事项,兴业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就有
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35dcff8c-88ea-4eeb-81d4-29fc023c34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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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9│越秀资本(00098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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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2),定于 2026 年 6月 29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现发布召开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如
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 6月 29日下午 15: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上午 9:15-9:25和 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编码表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
勾栏目
可投票
100 总议案 √
(以下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 √
办法>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
3.00 《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
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议案 2、3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作出单独统计及披露。同时,因关联交易或利益
相关,议案 2、3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相关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6日 9:30-17:00。
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63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并须
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二)其他方式登记
除现场登记外,公司还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于 2026年 6月 26日下午 17时
前将出席股东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 2)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颖、王欢欢
联系电话:020-88835130或 020-88835125
联系传真:020-88835128
电子邮箱:yxjk@yuexiu-finance.com
邮政编码:510623
(二)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0ac5c729-7135-46b3-92ca-d8d97aab8a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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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7│越秀资本(000987):关于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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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届满,根据
相关规定,公司确定了 2025 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权益归属并将权益归属至持有人个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5年 4月 8日,公司 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完成了股票购买,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2,033,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05%。参加 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人员共 57名,购股资金来源于参与人员的合法薪酬。
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 12个月,即至2026年 4月 8日届满;存续期为锁定期结束后 6个月,即至 2026年 1
0月 8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
划锁定期届满暨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2025 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权益归属
根据公司《2025 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归属
条件确定可归属股票额度,经持有人确认后,将本计划持有的全部股票及资金权益(如有)归属至持有人;对于无未来归属对象的股
票及现金资产,应于股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在二级市场减持变现后将资金(含孳息)归还公司,现金资产(含孳息)直接归还
公司。
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因部分原持有人离职等原因而产生的无未来归属对象的股票共计 282
,6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6%。该部分股票由 2025年度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通过二级市场完成出售,所得资金及该部分股票产
生的孳息共 2,341,635.99元已归还公司。本期股票购买及无未来归属对象股票的出售均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未出现信息敏感期操作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已通过非交易过户的形式将 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股票归属至 53名持有人个人账户。其中,副董
事长、总经理吴勇高先生获配 173,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5%;职工代表董事陈同合先生获配 136,4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0027%;副总经理李文卫先生获配 38,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8%;其余 50人共获配 1,402,5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80%
。2025 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合计过户股票数量1,750,7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49%。
公司 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c09506a8-70ab-41be-b97a-0fb90caaf8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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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40│越秀资本(000987):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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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000987):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a08a9505-c604-4469-9c28-6724ab8b39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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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40│越秀资本(000987):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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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000987):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feea559d-afb9-4cd3-b3c6-3163d6fa6b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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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39│越秀资本(000987):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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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激励与约
束机制,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由董事会聘任管理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按相关制度被纳入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市场化、专业化;
(二)以绩效为导向,激励与约束并重;
(三)个人目标与公司目标有机结合;
(四)绩效结果与绩效薪酬、个人奖惩紧密结合,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五)充分反映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要求。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管理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公司战略管理部负责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组织绩效考核,落实其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提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和薪酬调整方案、负责薪酬发放管理以及其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安排的工
作。
第二章 薪酬构成和薪酬管理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度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
第六条 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福利三部分。
(一)基本年薪:是根据岗位市场价值、结合岗位职责和个人能力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固定报酬;
(二)绩效年薪:是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给予的年度绩效奖励,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
年薪总额的50%;
(三)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公司福利两部分。
1、法定福利:是指依据国家政策规定必须向员工提供的福利,主要包括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公司福利:是指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福利。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按高级管理人员的
职责分工、各岗位人员承担责任不同,按市场化、专业化的原则提出方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
行。
第八条 中长期激励包括任期激励、股权激励及其他中长期激励,具体方案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对公司特殊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经董事会批准后,可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其薪酬。
第十条 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绩效完成情况考核计发,副总经理层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的 40%在完成年
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遵循等分原则递延三年发放,递延部分若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时 ,按员工持股
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核定时,新任职不满一年的,按照其任职时间长短确定其应得的绩效年薪。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书面辞职时属于未满绩效期主动辞职的,或因绩效不达标、人才盘点结果不达标、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违
法违纪违规等过错原因被解聘的,当年度绩效年薪不再发放,基本年薪发放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属于内部调动、组织架构调整、合
同到期不再续聘等非过错原因被解聘的情形,可按其当年任职时间长短确定其应得的绩效年薪。第十二条 当国家政策、行业薪酬水
平、公司规模效益发生显著变化时,应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检视并提出调整建议,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若遇特殊行业变化及其他特殊情况,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临时提请相关调整议案。
第十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或
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廉洁自律规定、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
究实施办法、公司风险事件问责管理等相关制度,视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
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具体按照风险问责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执行。涉及违纪违法和犯罪行为查处的损失标准,遵照相关党内
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获得的政府奖励、补贴等,不计入薪酬总额。
第三章 绩效目标和绩效管理
第十五条 绩效目标以战略规划、年度事业计划为基础,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提出方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
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 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绩效目标负责;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目标由个人所承接的公司绩效目标、个人分管业
务(职能)的重点工作以及个人或团队管理目标构成。
第十七条 绩效考核指标应可衡量、可获取、可量化,并有明确的战略导向性。绩效考核指标原则上应为定量指标,对战略规划
和事业计划中难以量化的重点工作,可采用定性指标,定性指标需明确工作目标、关键行动计划、评价标准。
第十八条 绩效考核可采取平衡计分卡、KPI 等绩效管理工具制定绩效考核方案。
第十九条 对违反政策法规及公司制度、出现重大风险等对公司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的事件,须进行绩效扣分;对绩效考核指标外
的、具有战略意义、对公司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和重大创新的事项可给予绩效加分。第二十条 绩效考核以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
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明确。经营业绩责任书是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 经营业绩责任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授权代表、绩效责任人的职务和姓名;
(二)绩效考核指标,包括考核指标、权重、指标说明、指标值、指标值的设定和计分方法;
(三)加减分项及计分方法;
(四)绩效得分的计分方法;
(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签订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由负责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提出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或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绩效考核合同的初步建议;
(二)由负责部门组织相关部门与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或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进行讨论,提出年度或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案
;
(三)将年度或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案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审批;
(四)由公司董事长或者其授权代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经董事会审批后的经营业绩责任书。
若高级管理人员当年新任职不满 3 个月的,当年可不签订个人经营业绩责任书,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的个人绩效结果由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绩效评价建议,报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三条 经营业绩责任书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若需调整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遇不可抗力因素、宏观环境或监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结合年度事业计划中期检视及战略滚动调
整的结果进行。与被考核人协商后,由负责部门提出调整申请,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下发绩效调整通知,否则仍按
原经营业绩责任书执行;
(二)考核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由绩效管理负责部门按照分段计算的原则提出绩效考核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确定。高
级管理人员内部分工调整的,应及时调整经营业绩责任书,经营业绩责任书调整需按程序审批后重新签订。
第二十四条 绩效核定及清算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绩效自评。绩效考核负责部门组织做好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自评工作;
(二)考核指标核定。由负责部门以《绩效审核报告》和绩效审核结果为基础,慎重考虑计划外、重大非经营性因素对考核指标
的影响,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核定并提出建议;
(三)加减分项核定。由负责部门根据绩效自评报告提出的加减分申请,结合实际情况对加分或减分事项进行核定并提出建议;
(四)绩效评价结果核定。由负责部门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加减分项的核定结果,核算个人绩效得分及综合绩效得分,并提出绩
效清算报告;
(五)绩效薪酬和递延薪酬发放核定建议。由负责部门组织,根据《责任认定报告》,对绩效薪酬、递延薪酬的发放或扣罚提出
建议。
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绩效清算报告、绩效和递延薪酬发放建议,核算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薪酬,并提出薪酬清
算报告。
绩效与薪酬清算报告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审批。
人力资源部根据董事会审批结果,做好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发放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公司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奖惩。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任期绩效评价结果是薪酬、岗位等调整的
重要依据。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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