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87 越秀资本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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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14 │越秀资本(000987):越秀资本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6年付│
│ │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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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10 │越秀资本(000987)::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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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6:53 │越秀资本(000987):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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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越秀资本(000987):关于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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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00:30 │越秀资本(000987):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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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09 │越秀资本(00098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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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09 │越秀资本(0009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石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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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09 │越秀资本(0009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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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07 │越秀资本(000987):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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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07 │越秀资本(00098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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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14│越秀资本(000987):越秀资本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6年付息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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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
2、债券简称:25 越资 01
3、债券代码:524248
4、债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2 日
5、债券付息日:2026 年 4 月 23 日
6、计息期间:2025 年 4 月 23 日-2026 年 4 月 22 日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将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支付 2025 年 4 月 23 日至 2026年 4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25 越资 01”,债券代码为“524248”
4、发行总额:人民币 8.00 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 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7、债券余额:人民币 8.00 亿元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1.90%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1.90 元
10、起息日:2025 年 4 月 23 日
11、付息日:2026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4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2028 年 4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13、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4、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概况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2 日
(2)债券除息日:2026 年 4 月 23 日
(3)债券付息日:2026 年 4 月 23 日
2、下一付息期涉及要素
(1)债券面值:100 元
(2)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4 月 23 日
(3)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1.90%
三、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5 越资 01”的票面利率为 1.90%,每 10 张“25 越资 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9.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
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5.2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
币 19.00 元。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4 月 22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在 2026 年 4 月 22 日(含)前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
的利息;2026 年 4 月 22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
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
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6 年 1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 5 号),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
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相关机构和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锋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301 房自编 B 单元
咨询联系人:厉韧
咨询电话:020-66611888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咨询联系人:王宏峰、陈天涯、张路、王晓虎、谈笑
咨询电话:0755-23835483
传真:0755-23835201
3、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军良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兴业证券大厦 6 楼
咨询联系人:胡淇钧
咨询电话:021-20370714
传真:021-38565900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汪有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35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8c7842ac-9cf9-4bc8-8030-bb66f80c3e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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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10│越秀资本(000987)::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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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
2、债券简称:21 越控 02。
3、债券代码:149456。
4、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6 年 4 月 17 日。
5、本息支付日及摘牌日:2026 年 4 月 20 日(因遇休息日,本息支付日由2026 年 4 月 19 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即 2026 年 4 月 20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6、计息期间:2025 年 4 月 19 日-2026 年 4 月 18 日。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将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因遇休
息日,本息支付日由 2026年 4 月 19 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4 月 20 日)支付自 2025年 4 月 19 日到 202
6 年 4 月 18 日期间的利息并支付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金及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21 越控 02”,债券代码为“149456”。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0 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 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7、债券余额:人民币 1.00 亿元。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50%。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2.50 元。
10、起息日:2021 年 4 月 19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4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4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4、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概况
(1)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6 年 4 月 17 日
(2)本息支付日及摘牌日:2026 年 4 月 20 日(因遇休息日,本息支付日由 2026 年 4 月 19 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即 2026 年 4 月 20 日)
三、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21 越控 02”的票面利率为 2.50%,每 10 张“21 越控 02”派发利息金额为人民币 25.00 元(含税),兑付本金人民币 1,
000.00 元,合计兑付兑息1,02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息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
,020.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息金额为 1,025.00 元。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4 月 17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在 2026 年 4 月 17 日(含)前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
金和利息;2026 年 4 月 17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和利息。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兑付兑息。
在本息支付日的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
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本次本金及利息划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
26 年第 5 号),自 2026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
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相关机构和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301 房自编 B 单元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301 房自编 B 单元
联系人:厉韧
联系电话:020-66611888
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宏峰、陈天涯、张路、王晓虎、谈笑
联系电话:010-60835062
3、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20 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德良
联系人:李世博、李丹丹、韩如梦
联系电话:010-89926921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汪有为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方式:0755-2189935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4e6961f-db23-4f0f-9248-17d44a1183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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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6:53│越秀资本(000987):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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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000987):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f6844d14-0a42-4ebe-8a95-cf2d5dbaf1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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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越秀资本(000987):关于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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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于 2025年 4月 8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
价方式完成公司股票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核
心人员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相关股票锁定期 12个月至 2026年 4月 8日。
目前,公司 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已届满,存续期将于锁定期届满后 6个月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及锁定期安排
2025年 4月 8日,公司 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完成了股票购买,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2,033,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05%。参加 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人员共 57名,购股资金来源于参与人员的合法薪酬。
2025 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2025年 4月 9日至 2026年 4月 8日。
二、2025 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2025 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当期标的股票的锁定期+6个月
”。其中,锁定期为 12个月,自公司发布本计划完成标的股票购买公告之日起计算;6个月为标的股票解锁后的归属期间。如提前完
成归属及持股计划销户,则存续期提前届满。
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归属条件确定可归属股票额度,经持有人确认后,将本计划持
有的全部股票及资金权益(如有)归属至持有人。
三、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一)变更
在本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变更方案由管理委员会拟定,须经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
额 2/3以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终止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终止实施本计划:
1、本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及资金权益已全部归属且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销户,则存
续期提前届满,本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同步终止;
2、本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未有效延期的,以及延长期届满的,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3、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本计划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 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8cfa25ca-84a9-47a8-834a-acd3c55d0c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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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00:30│越秀资本(000987):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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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000987):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40b3010d-0491-4a11-976d-7e42f01a5f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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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09│越秀资本(00098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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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
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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