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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88(华工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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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88 华工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1 18:16 │华工科技(000988):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6-07-01 16:13 │华工科技(000988):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6-25 17:39 │华工科技(00098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5 17:39 │华工科技(00098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08 18:59 │华工科技(00098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08 18:56 │华工科技(000988):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8 18:54 │华工科技(00098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 │2026-06-04 19:27 │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2 20:34 │华工科技(000988):反舞弊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 │2026-05-22 20:34 │华工科技(000988):公司章程(2026年5月) │ └─────────┴──────────────────────────────────────────────┘ ─────────┬──────────────────────────────────────────────── 2026-07-21 18:16│华工科技(000988):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7月 2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马新强先生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董事长马新强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于 2026年7月 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 A股股 份 139,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39%,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3,678,252元(不含交易费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长马新强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 强投资者信心,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增持日期:2026年 7月 21日。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6、本次公告前 12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本次公告前 6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7、本次增持主体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8、后续增持计划:董事长马新强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暂无后续增持计划,如有后续增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增持股份情况: 姓名 职务 增持数量 增持均价 增持总金额 增持前持股情况 增持后持股情况 (股) (元/股) (元)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马新强 董事长/总经理 50,000 99.37 4,968,319 300,000 0.0298% 350,000 0.0348% 刘含树 董事/副总经理/ 29,900 95.27 2,848,573 150,100 0.0149% 180,000 0.0179% 董事会秘书 熊 文 董事/副总经理 20,000 95.27 1,905,400 133,300 0.0133% 153,300 0.0152% 张 勤 副总经理 20,000 101.13 2,022,500 96,000 0.0095% 116,000 0.0115% 王 霞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000 96.67 1,933,460 10,000 0.0010% 30,000 0.0030% 合 计 139,900 97.77 13,678,252 689,400 0.06856% 829,300 0.0825% 注:表中增持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所得。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马新强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在法定 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6ff0a758-6047-4706-968a-10e6787a75e0.PDF ─────────┬──────────────────────────────────────────────── 2026-07-01 16:13│华工科技(000988):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湖北证监局指导,湖北省上市公 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湖北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7月 9日(周四)14: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 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f146e537-1d6f-45f8-89e6-0367d6516bc8.PDF ─────────┬──────────────────────────────────────────────── 2026-06-25 17:39│华工科技(00098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 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 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2026年6月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 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14:30在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 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1号,华工科技总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举行,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马新强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 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 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的9:15-9:25,9:30-11:30,13 :00-15:0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的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278名,代表股份227,720,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70 3%(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05,502,707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9,800,000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4. 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外,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本所律师以现场方式出 席见证本次股东会。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 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票清 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4.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 1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26,189,602 99.3278% 815,018 0.3579% 715,800 0.3143% 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 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前述议案均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12e1bed4-2ddc-4210-89b2-3c71e0b957f7.PDF ─────────┬──────────────────────────────────────────────── 2026-06-25 17:39│华工科技(00098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1号,华工科技总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新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78 人,代表股份 227,720,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7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193,520,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3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67人,代表股份 34,199,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74人,代表股份 36,091,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人,代表股份 1,89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67人,代表股份 34,199,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47%。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参加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此外,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1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78%;反对815,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579%;弃权7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60,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85%;反对815,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82%;弃权7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983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茜、卢秋慈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994d0da6-42ad-4232-ab44-9d78ea9fc580.PDF ─────────┬──────────────────────────────────────────────── 2026-06-08 18:59│华工科技(00098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6月 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就有关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5日下午14: 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6年6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 1号,华工科技总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23日(9: 00-11: 30,14:00-17: 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1号华工科技总部大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参会股东登记表办 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参会股东登 记表、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参会股东 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6月23日17 : 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雪芷 联系电话:027-87180126 传真:027-87180139 电子邮箱:0988@hgtech.com.cn 邮编:430223 5、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一)。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32f83d48-0fbd-4ddd-97dc-dc28c527d420.PDF ─────────┬──────────────────────────────────────────────── 2026-06-08 18:56│华工科技(000988):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6 月 2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 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收 到表决票 9 票,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9f162e26-da2a-42d3-9a5f-c811f9e61172.PDF ─────────┬──────────────────────────────────────────────── 2026-06-08 18:54│华工科技(00098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薪酬与公司经营质量紧密关联; (二)坚持激励约束并重,薪酬与岗位贡献、考核结果关联; (三)坚持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 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构成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 第七条 董事的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固定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二)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但经董事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三)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考核结果等确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适当调整。 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追索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公司及岗位规定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支付采取按 月预支、年度结算的形式,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递延至公司年度报告(经审计)披露后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工资,由公司代扣代缴其个人应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等 费用。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 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 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 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d12af22f-7efa-4faa-a2b0-f695802296ea.PDF ─────────┬──────────────────────────────────────────────── 2026-06-04 19:27│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华工科技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9,800,0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 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5,502,707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9,800,000 股后参与权益 分派的股本 995,70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 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即(2.50 元 /1 0 股×995,702,707 股)/1,005,502,707股=0.2475634元/股(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 475634元。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以 2025 年年末总股本1,005,502,707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9,800,000 股后的股本995,702,70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 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 248,925,676.75 元,未分配利润余 额495,017,189.22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 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5,502,707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9,800,000股后的 股本 995,70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因此,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 红总额/总股本,即(2.50元/10股×995,702,707股)/1,005,502,707股=0.2475634元/股(含税)。 综上,在保证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75634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总部咨询联系人:姚永川 咨询电话:027-87180126 传真电话:027-8718013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9c58b102-7d02-409e-aa5c-a98032abb2b8.PDF ─────────┬──────────────────────────────────────────────── 2026-05-22 20:34│华工科技(000988):反舞弊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华工科技(000988):反舞弊管理制度(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b5d6e79c-2f22-4f6a-87f2-81120e5ccc00.PDF ─────────┬──────────────────────────────────────────────── 2026-05-22 20:34│华工科技(000988):公司章程(2026年5月) ─────────┴──────────────────────────────────────────────── 华工科技(000988):公司章程(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1d5fefc4-f308-424d-87c8-c7673cd84794.pdf ─────────┬──────────────────────────────────────────────── 2026-05-22 20:32│华工科技(000988):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通信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 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光学玻璃制造;汽车 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激光打标加工;金 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淬火加工;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 设计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 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国家秘密载体技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通信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 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光学玻璃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计算机 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激光打标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淬火加工;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创 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 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金属 围:一般项目:光通信设备制造;智能基础 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电 制造装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 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 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移动终 及产品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 端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新型膜材 备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光 料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光学玻璃制造;汽 学玻璃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计算机 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 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 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 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 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工程 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工程和技术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电子 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 专用材料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激光打标 材料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激光打标加 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淬火加工; 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淬火加工;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 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物 业设计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5G 通信技术 联网应用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创业投资 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 (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 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智能基础制造 装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智能基础制造 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 装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理;采购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新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型膜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采购代 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第三 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国家秘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密载体技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相关文件。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实 际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在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561b5f2-2dbf-495d-929b-181ca4750f12.PDF ─────────┬──────────────────────────────────────────────── 2026-05-22 20:31│华工科技(000988):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5 月 18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 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收 到表决票 9 票,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现行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相关要求,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 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4)。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反舞弊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防治舞弊,保障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反舞弊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反舞弊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2bd8a135-de5b-4ebf-b633-6f57f03e36c8.PDF ─────────┬──────────────────────────────────────────────── 2026-05-20 17:23│华工科技(00098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证券代码:000988;证券简称:华工科技)股票于 2026年 5月 18日、2026年 5月 19日、2026年 5月 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未发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 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6年 4月 27日披露,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 3、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59be390-eecc-4f9e-8299-9cd1aefb233c.PDF ─────────┬──────────────────────────────────────────────── 2026-04-27 20:00│华工科技(000988):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概述 1、基本情况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 投资”)近日与武汉华工瑞源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瑞源”)、唐连奎、陆俊明共同签署《武汉瑞源航科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华工投资以自有资金 837.40 万元参投武汉瑞源航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瑞源航科基金”),并持有瑞源航科基金 39.50%的财产份额。华工投资作为瑞源航科基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 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华工瑞源作为瑞源航科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 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与专业机构的共同投资。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马新强先生、刘含树先生任华工瑞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华工瑞源 为公司关联法人,马新强先生、刘含树先生为公司关联董事。 3、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构成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名称:武汉华工瑞源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F0YX94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年 7月 7日 法定代表人:张丽华 注册资本:1,166.6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内 1幢 2楼 A-1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华工瑞源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程序(机构登记编号为:P1072334) 。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马新强先生、刘含树先生任华工瑞源董事,因此华工瑞源为公司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有限合伙人 1、自然人名称:唐连奎 身份证号:6204211968********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自然人名称:陆俊明 身份证号:3205251961********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近日,瑞源航科基金已完成登记,认缴出资额为 2,120万人民币,其中华工投资以自有资金出资 837.40万人民币,占瑞源航科 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39.50%,华工投资已完成出资款项支付。瑞源航科基金已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设立登 记,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武汉瑞源航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KB1ULY2J 执行事务合伙人 武汉华工瑞源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 2,12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26年 4月 24日 主要经营场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 15 号附 1号工业项目(华中科技 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2#-6#楼))3栋/单元 12 层 1 新型 厂房号 1205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存续期限 6年(3年投资期+3年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 2年) 投资领域 飞行器热防护领域特种功能材料行业。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合伙人名称 类型 出资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方式 (万元) 比例 武汉华工瑞源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 货币 10.60 0.50% 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837.40 39.50% 唐连奎 有限合伙人 货币 848 40% 陆俊明 有限合伙人 货币 424 20% 合 计 2,120 100% (二)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及义务 1、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监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 (2)参与决定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 (3)对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4)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依法请求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会议,并依出资额行使表决权; (6)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出资; (7)当本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 (8)在普通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为本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9)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10)企业清算时,按本协议约定参与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11)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2、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1)按本协议第二条有关约定按期缴付出资。如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不能按期缴纳到位的,按照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相应调整各合伙人的比例; (2)不得恶意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投资活动; (3)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自身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为履行本协议向关联方作出的必要披露外,对本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组合等相关事宜予 以保密; (5)除按本协议约定行使相关权利外,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及干预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有限合伙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投 后监督、项目合规性审查不视为参与或干预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 (6)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实质上的经营管理; (7)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华工投资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入伙,承担有限风险。本次投资的 资金来源为华工投资自有资金,不影响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投资事项暂不 存在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华工瑞源之间的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金额为 19,040万元(不含本次)。 七、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 本次投资在合伙企业后续运营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合伙企业存在投 资失败等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合伙企业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相关投资 风险。公司将根据该合伙企业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核查了相关资料,就本次投资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本次投资将深化创新协同,利用武汉科创资源密集优势,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提高产业集聚与关联度,符合公司 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规范、真实、客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武汉瑞源航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3、《武汉瑞源航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9e99276-178c-4320-93ba-451e00c4b6b6.PDF ─────────┬──────────────────────────────────────────────── 2026-04-26 16:01│华工科技(00098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华工科技(00098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deaceda-1fcd-4a8a-b94c-ad9d7647067d.PDF ─────────┬──────────────────────────────────────────────── 2026-04-26 16:01│华工科技(000988):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0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 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收 到表决票 9 票,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 报告》(公告编号:2026-2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fa97113-2950-4fb8-b04e-2cf8cf16bb73.PDF ─────────┬──────────────────────────────────────────────── 2026-04-16 20:14│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635440f-0e41-4cd4-8133-96cf3faee962.PDF ─────────┬──────────────────────────────────────────────── 2026-04-16 20:14│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4e1828b-5ed3-4f1d-afed-ca75d85469a6.PDF ─────────┬──────────────────────────────────────────────── 2026-04-14 08:42│华工科技(000988):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3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 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 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 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 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43/documents/sehk26041301458_c.pdf 英文: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43/documents/sehk26041301459.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 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1fe2c7c8-6663-413c-8561-727c886855d1.PDF ─────────┬──────────────────────────────────────────────── 2026-04-13 16:13│华工科技(000988):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60,000万元-64,000万元 盈利:40,990.45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6.38%-56.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36,500万元-38,000万元 盈利:30,930.25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8.01%-22.8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60元/股-0.64元/股 盈利:0.41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在人工智能(AI)算力需求爆发的强劲驱动下,2026年光模块市场延续了2025年的高景气度,呈现出供需两旺、技术快速迭代的 显著特征。公司的光互联业务受益于数据中心的密集建设,一季度光模块订单快速增长,400G、800G、1.6T等高速光模块出货量大幅 提升,盈利同比增幅约120%。同时,新能源相关产业链的快速扩容,以及船舶行业强劲的上行周期和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的发展 趋势,为公司智能制造业务带来旺盛需求,公司的激光装备、智能产线订单增长较快。另外,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的市 值有较大增长。 综上影响,公司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6.38%-56.13%。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3c2ac249-3f3b-4429-9e93-97cbb78bbc7a.PDF ─────────┬──────────────────────────────────────────────── 2026-03-30 19:08│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科创债)兑付完成的公告 ─────────┴────────────────────────────────────────────────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 2025年 8月 20 日发行了 202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科创债)(债券简称:25 华工科技 CP001(科创债),债券代码:042580430),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亿元,期限 210天,票面利率 为 1.65%,兑付日为 2026年 3月 19日。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科创债)发行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5-48)。 2026年 3 月 19 日,公司兑付了 202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科创债)本息共计人民币 504,746,575.34元。上述款项由银行 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d04465d-5a3c-4aea-bc2e-431229dbf218.PDF ─────────┬──────────────────────────────────────────────── 2026-03-26 00:31│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英文) ─────────┴──────────────────────────────────────────────── 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英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98d2c255-61a0-443b-aa15-927a98040ab4.PDF ─────────┬──────────────────────────────────────────────── 2026-03-26 00:31│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中文) ─────────┴──────────────────────────────────────────────── 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中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d9704252-b15e-4e1a-8020-e440ed3a2548.PDF ─────────┬──────────────────────────────────────────────── 2026-03-25 19:20│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85c20ac-ced2-493c-ba3d-8ea21f46b05e.PDF ─────────┬──────────────────────────────────────────────── 2026-03-25 19:20│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ad7b4e82-3c30-4d3c-aabd-621cbde72837.PDF ─────────┬──────────────────────────────────────────────── 2026-03-25 19:19│华工科技(00098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3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就有关 2025年年度股 东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6日14: 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6年4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 1号,华工科技总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兑现的议案 √ 6.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00 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2) 7.01 关于修订 H股发行后适用的《关联(连)交易管理制 √ 度(草案)》的议案 7.02 关于修订 H股发行后适用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 √ 案)》的议案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 本次股东会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14日(9: 00-11: 30,14:00-17: 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1号,华工科技总部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参会股东登记表办 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参会股东登 记表、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参会股东 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4月14日17 : 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雪芷 联系电话:027-87180126 传真:027-87180139 电子邮箱:0988@hgtech.com.cn 邮编:430223 5、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一)。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8ead8dad-5f62-48bf-8830-55497d64e252.PDF ─────────┬──────────────────────────────────────────────── 2026-03-25 19:17│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5年,2012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 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 7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 审计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的工作 安排,对公司 2025年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 ,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4d3e3943-e0a1-41c8-bbf0-55f6dbbafdc9.PDF ─────────┬──────────────────────────────────────────────── 2026-03-25 19:17│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00d3f4c1-f385-4649-b023-c48897480852.PDF ─────────┬──────────────────────────────────────────────── 2026-03-25 19:17│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263534f7-39da-42f6-bcff-3aa920c10814.PDF ─────────┬──────────────────────────────────────────────── 2026-03-25 19:17│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9a0cd592-285e-4e97-b87b-eaf5cfdda9c8.PDF ─────────┬──────────────────────────────────────────────── 2026-03-25 19:17│华工科技(000988):关于制定、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华工科技(000988):关于制定、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deba7a62-84f6-4dd5-95c7-6d2db55e620c.PDF ─────────┬──────────────────────────────────────────────── 2026-03-25 19:17│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e624a5b5-793b-4c58-9214-0259bd2788c5.PDF ─────────┬──────────────────────────────────────────────── 2026-03-25 19:17│华工科技(00098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 华工科技(00098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b5412387-d022-4a4b-a124-a8b1e5bfa486.PDF ─────────┬──────────────────────────────────────────────── 2026-03-25 19:17│华工科技(00098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华工科技(00098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6696b44c-74b6-4302-8065-ad9a0311c9e6.PDF ─────────┬──────────────────────────────────────────────── 2026-03-25 19:17│华工科技(00098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 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杜国良先生、熊新华先生、占小平先生3名成员组成。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 的独立董事杜国良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组成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治理要求,就涉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审议,全年共计召开了7次会议,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 2025年3月31日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第一次会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 2025年4月18日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第二次会议 3 2025年5月12日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5年第三次会议 4 2025年7月18日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第四次会议 5 2025年8月8日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半年度度报告》 2025年第五次会议 6 2025年10月17日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第六次会议 7 2025年11月25日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5年第七次会议 《关于授权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估,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外 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以及在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计划、 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判断、重点审计领域等提出要求。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 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业务。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内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对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审查重点、工作方法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方面提出明确管理要求。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严格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 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内部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指导公司内控管理部门不断完善内控运行机制,审议了《2025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实际 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等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积极推动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各方工作中 的诉求和问题进行协调,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促进年度审计工作顺利高效地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有效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审查和监督的作用,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继续认真、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 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99e77d49-ac22-411e-81e7-19f3a2272b1b.PDF ─────────┬──────────────────────────────────────────────── 2026-03-25 19:16│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熊新华) ─────────┴──────────────────────────────────────────────── 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熊新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54539766-ca00-40b3-9ce9-0aa168a3e54f.PDF ─────────┬──────────────────────────────────────────────── 2026-03-25 19:16│华工科技(00098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华工科技(00098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dd4b497f-7751-477e-91e6-68e78b9b0d59.PDF ─────────┬──────────────────────────────────────────────── 2026-03-25 19:16│华工科技(00098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第一条 为规范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 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深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审查 第四条 下述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本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六)对除控股股东以外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须经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担保情形。 第五条 本制度第四条所述以外的其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公司应认真调查担保申请人(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掌握担保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被担保对象应具备偿还 债务的条件,或能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公司相关部门应对担保申请人及反担保人提供的基本资料进行审核验证,分别对申请担保人及 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担保事项的合法性、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最后向董事会提出可否提供担保的书面报告。 第七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担保对象或提供资料不充分时,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但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控股 子公司除外: (一)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骗取公司担保的; (二)公司前次为其担保,发生债务逾期、拖欠利息等情况的; (三)上年度亏损或上年度盈利甚少且本年度预计亏损的; (四)经营状况已经恶化,信誉不良的; (五)未能落实用于反担保的有效财产的; (六)公司认为该担保可能存在其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 第八条 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信用情况,审慎依法作出决定。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 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九条 公司的一切对外担保行为,必须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第十条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 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十一条 董事会、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连)方提供的担保事项时,关联(连)董事、关联(连)股东 应遵守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回避表决,且相关交易需符合《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并按照该制度审 议、批准及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三章 对外担保合同的管理 第十三条 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项目,应订立书面合同。担保合同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明确约定债权范围或限额、担保责任范围、担保方式和担保期限。 第十四条 公司应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调查了解被担保人的贷款资金使用情况、银行账户资金出入情况、项目实 施进展情况等,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 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五条 对外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公司应督促被担保人在限定时间内履行偿债义务。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公司应及 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第十六条 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继续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应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担保 审批程序。 第四章 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股东会或董事会做出对外担保事项的决议应及时公告,并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 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第十八条 对于已披露的担保事项,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在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处,以便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一)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 (二)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第十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 见。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害的,须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 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 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由董 事会提案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 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本制度实施后,公 司原《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自动失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632a2d4c-5964-4dcd-95b4-3b6288981f1b.PDF ─────────┬──────────────────────────────────────────────── 2026-03-25 19:16│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占小平) ─────────┴──────────────────────────────────────────────── 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占小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7a39dadb-e2c9-4a82-9d79-c50749e6c00f.PDF ─────────┬──────────────────────────────────────────────── 2026-03-25 19:16│华工科技(000988):《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华工科技(000988):《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40f58006-28af-4453-ab23-1ad588755335.PDF ─────────┬──────────────────────────────────────────────── 2026-03-25 19:16│华工科技(00098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华工科技(00098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78b0d60f-1873-490c-bb9a-e7a3be373ac8.PDF ─────────┬──────────────────────────────────────────────── 2026-03-25 19:16│华工科技(000988):《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华工科技(000988):《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42bf0ac8-7752-4288-909a-9b4702b00fad.PDF ─────────┬──────────────────────────────────────────────── 2026-03-25 19:16│华工科技(00098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华工科技(00098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c6d35535-195d-49c6-bd14-a1c00f6812de.PDF ─────────┬──────────────────────────────────────────────── 2026-03-25 19:16│华工科技(000988):《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华工科技(000988):《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5ddf2ab4-5af9-46b2-b9de-f9d1ab4b6c6f.PDF ─────────┬──────────────────────────────────────────────── 2026-03-25 19:16│华工科技(000988):《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华工科技(000988):《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7f39fdcc-2b24-4312-ae34-4a94e1b973a5.PDF ─────────┬──────────────────────────────────────────────── 2026-03-25 19:16│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国良) ─────────┴──────────────────────────────────────────────── 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国良)。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a88cc429-7cdd-46e3-ac8f-6eaf23625f96.PDF ─────────┬──────────────────────────────────────────────── 2026-03-25 19:16│华工科技(00098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华工科技(00098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54ce3b96-e8e7-4de2-890c-9b409a1a20cc.PDF ─────────┬──────────────────────────────────────────────── 2026-03-25 19:16│华工科技(00098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华工科技(00098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cfdd3655-05b5-48a9-a6d2-cb8ce6afce34.PDF ─────────┬──────────────────────────────────────────────── 2026-03-25 19:16│华工科技(000988):《高层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华工科技(000988):《高层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0c715c2a-4d9e-4c47-b9a5-67d64e2da13a.PDF ─────────┬──────────────────────────────────────────────── 2026-03-25 19:16│华工科技(000988):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杜国良先生、熊新华先生、占小平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ab6a88a7-5533-422e-8a0d-3422afe6de80.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7│华工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3610.PDF ─────────┬──────────────────────────────────────────────── 2026-03-26│华工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6/1225031509.PDF ─────────┬──────────────────────────────────────────────── 2025-10-24│华工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9417.PDF ─────────┬──────────────────────────────────────────────── 2025-08-15│华工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5/1224486978.PDF ─────────┬──────────────────────────────────────────────── 2025-04-25│华工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6687.PDF ─────────┬──────────────────────────────────────────────── 2025-04-12│华工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2/1223072198.PDF ─────────┬──────────────────────────────────────────────── 2024-10-25│华工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6647.PDF ─────────┬──────────────────────────────────────────────── 2024-08-16│华工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6/1220882410.PDF ─────────┬──────────────────────────────────────────────── 2024-04-26│华工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141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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