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89 九芝堂 更新日期:2025-09-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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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39 │九芝堂(00098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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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39 │九芝堂(00098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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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39 │九芝堂(000989):九芝堂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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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39 │九芝堂(000989):九芝堂章程(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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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42 │九芝堂(000989):关于并购基金存续期限延长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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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42 │九芝堂(000989):关于控股子公司研发新药启动临床试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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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41 │九芝堂(000989):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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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21:19 │九芝堂(00098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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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21:19 │九芝堂(000989):九芝堂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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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21:18 │九芝堂(00098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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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39│九芝堂(00098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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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0日上午 9:15—9:25,9:30—1
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中心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 518号 A座)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立峰先生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602 名,代表股份 373,855,3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762%。(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公司总股本扣除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回购专户股份数,下同)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4 名,代表股份 367,629,1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40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98名,代表股份 6,226,1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57%。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含代理人)600 名,代表股份 6,226,3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57%。
(5)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6)本公司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王泽润律师、戴思佳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
下: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 投票表决情况
编码 结果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 通过 整体 372,685,134 99.6870% 832,945 0.2228% 337,273 0.0902%
程》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 5,056,176 81.2055% 832,945 13.3776% 337,273 5.4168%
2.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 通过 整体 372,679,834 99.6856% 824,745 0.2206% 350,773 0.0938%
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中小投资者 5,050,876 81.1204% 824,745 13.2459% 350,773 5.6336%
说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
1、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泽润律师、戴思佳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9月 11日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c9edc8b8-9fa3-4747-8e5f-2460184d0f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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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39│九芝堂(00098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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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
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本所及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
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所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纸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于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站上
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股权登记办法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14:30在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
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 518号 A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9月 1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召开。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包括: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0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3,855,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762%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公司总股本扣除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回购专户股份数,下同),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名,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为 367,629,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
440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为 598名,代表股份总数6,226,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735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
已由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2、其他人员
经查验,除本所律师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现任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该等
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资格。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临时提案的情况。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和监票。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在现场宣布了现场表决情况和结果。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
(三)表决结果
在本所律师的见证下,公司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一起,在合并统计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了每
项议案最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查验,表决结果为:赞成 372,685,1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70%;反对 832,9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8%;弃权 337,2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2%。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查验,表决结果为:赞成 372,679,8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56%;反对 824,7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6%;弃权 350,7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8%。
经核查,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2e33ad3a-c4ca-42da-b7d5-2f8200e412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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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39│九芝堂(000989):九芝堂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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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000989):九芝堂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d8358295-03fc-4f92-8d75-d60c20e5e1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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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39│九芝堂(000989):九芝堂章程(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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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000989):九芝堂章程(2025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4b353d3a-10b6-4da4-a5b3-93e95558ea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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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42│九芝堂(000989):关于并购基金存续期限延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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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8月 26 日,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并购基金存续期限变
更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横琴九芝堂雍和启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存续期限即将到期,同
意将其存续期限延长 15 年,并购基金存续期延至 2040年 9月 5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并购基金基存续期限延长的情况
珠海横琴九芝堂雍和启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7 年 9 月 6日,成立后主要聚焦于干细胞产业方向的投资,发
起设立了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和投资 Stemedica Cell Technologies, Inc.。截至目前,并购基金投资的项目处在
干细胞研发和临床阶段。
根据原《合伙协议》约定,并购基金存续期不超过七年,经投委会同意后可延长一次,延长不超过一年。因此,并购基金原存续
期至 2025 年 9 月 5 日。
鉴于并购基金投资的项目处在干细胞研发和临床阶段,项目投资尚未完成,项目短期内尚不能实现完全退出,为保证并购基金的
正常运作,使项目未来寻求合适的时机和方式退出,实现最优的基金收益和合伙人权益,决定将并购基金存续期限延长 15 年,并购
基金存续期延至 2040 年 9月 5日,并对应修改《合伙协议》涉及存续期的相关条款,《合伙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并购基金履行其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后,全体合伙人将共同签署修改后的《合伙协议》,并积极推进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
二、并购基金存续期限延长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并购基金存续期限延长符合并购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有利于保证并购基金的良好稳定运作,不涉及各合伙人其他权利义务
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积极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密切关注并购基金的管理及投后管理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ae43364c-ea8d-4c32-a4a9-ed508e317d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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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42│九芝堂(000989):关于控股子公司研发新药启动临床试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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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 12日,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研发新药获得临床试验批准的公告》,公
司控股子公司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美科”)研发的新药人骨髓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近日收到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开展治疗孤独症的临床试验。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12日
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近日,上述研究项目在临床试验牵头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北京美科与北京安定医院认为已
经具备启动临床试验的条件,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临床试验启动会。现将主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临床试验项目情况
1、本项临床试验用药品为人骨髓间充质干细胞(hBMMSC)注射液,其按照1类新药注册,药品注册分类属于治疗用生物制品。本
药品申请适应症为孤独症谱系障碍(ASD)。本次临床试验所用干细胞产品为人骨髓间充质干细胞(hBMMSC)注射液,由北京美科独
立开发生产。
2、孤独症谱系障碍(孤独症)包括一组高度遗传的神经发育综合征,其特征是社交和沟通障碍、重复行为和智力障碍。我国儿
童孤独症患病率约为 7‰,男性中诊断的数量是女性的 3~4倍。孤独症通常起病于婴幼儿期,病因复杂,发病机制尚未明确,关于
孤独症的发病机制研究涉及多个层面,包括遗传因素、环境因素、神经生物学、免疫等。孤独症谱系障碍患者通常同时出现精神或神
经障碍,其中多动和注意力障碍(如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焦虑、抑郁和癫痫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
相当普遍,严重影响儿童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孤独症目前主要通过康复训练、心理治疗和家庭干预等综合措施来改善患者的症
状和提高生活质量。药物方面目前有利培酮、阿立哌唑已被美国 FDA 批准用于治疗 5~16岁及 6~17岁孤独症儿童的易激惹行为。
各类精神科药物在孤独症患者中均有应用,包括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情绪稳定剂、抗焦虑药、治疗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的药物,用
于治疗孤独症的共病及行为问题。
3、本临床试验项目为一项评估人骨髓间充质干细胞(hBMMSC)注射液治疗孤独症谱系障碍(ASD)安全性和初步疗效的探索性研
究。本项临床试验为探索性研究,待完成后将向国家药品审批中心提交分析报告进行评估,同时报送伦理委员会审核,经国家药品审
评中心评估同意,并且经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将进行下一阶段临床试验。
4、本项目是北京美科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人骨髓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临床试验通知书》(受理号:CXSL2400859)
开展的治疗孤独症谱系障碍的临床试验。本临床试验已通过牵头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审查,临床试验启
动会的召开,标志着本产品正式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临床试验的启动将进一步推进干细胞的研发与评价进度。上述事项属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美科的正常经营行为,各事项
的推进时间较长,存在不确定性,但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北京美科开展的其他干细胞研发项目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美科持续推进干细胞项目的研发。截至目前,除本公告所述人骨髓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治疗孤独症的临床试
验启动外,北京美科开展的缺血耐受人同种异体骨髓间充质干细胞治疗缺血性脑卒中的Ⅱa期临床试验已完成45例全部受试者入组,
治疗自身免疫性肺泡蛋白沉积症的“人骨髓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的临床试验已完成10例全部受试者的入组。
四、风险提示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
由于药物研发的特殊性,从临床试验到投产上市的周期长、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未
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806e150b-42cb-4fd6-a94f-08152e011f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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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41│九芝堂(000989):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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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8月 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年 8月 26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并购基金存续期限变更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横琴九芝堂雍和启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存续期限即将到期,现将其存续
期限延长15年,并购基金存续期延至2040年9月5日。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并购基金存续期限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27日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8d0a3a81-b400-42a3-b9b1-2b35e1c313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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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21:19│九芝堂(00098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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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0日上午 9:15—9:25,9:30—1
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股权登记日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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