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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89(九 芝 堂)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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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89 ST九芝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九 芝 堂(000989):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 九 芝 堂(000989):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2fa2f87c-b9d4-405c-800d-88921d2cef06.PDF ─────────┬──────────────────────────────────────────────── 2024-04-25 00:00│九 芝 堂(000989):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后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 297,411,075.45元,期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99,284,278.41 元;审计后 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 利润 440,339,345.32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2023 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 1,483,799,481.16 元,减去已分配 2022 年度现金红利 342,376,804.80 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81,762,0 21.68 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 下: 以公司 2023 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00 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暂以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 股本 855,942,012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共计 342,376,804.80 元,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时的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 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 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27e3cd42-dfdf-42e9-868d-cc82aa3523a4.PDF ─────────┬──────────────────────────────────────────────── 2024-04-25 00:00│九 芝 堂(000989):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 为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本规划。具体 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科 学的利润分配方案,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规划制定与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方案应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 2、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二)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一般情况下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后,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 分之三十。公司将根据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当年现金分红具体比例。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确保公司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满足当年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若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或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董事会可同时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五)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拟定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5、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经理层、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议、拟 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半数 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以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 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可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邮件、传真、电话、邀请中小股东现场参会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低于本条第(三)项规定的比例的,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配的资金用途。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 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执行的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进行监督。 六、本规划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实施。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cc92f2ad-4fa2-43cc-a2d4-0209e9d1f93e.PDF ─────────┬──────────────────────────────────────────────── 2024-04-25 00:00│九 芝 堂(000989):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现将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监事会召开了 3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23 年 4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2023 年 8月 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23 年 8 月 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3、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仅审议《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决议未单独 公告。 二、2023 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 努力地开展工作,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 年,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在本年度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 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 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交办的工作。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监事会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结构,认为公司 报告期内财务运作状况良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情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 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3 年,公司无重大投资事项及重大出售资产事项。 4、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按规定编制信息披露公告,披露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6、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书面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 了公司在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公司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加强内部审计,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监督,使之适应公司的发 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4月 25 日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c9fb4bd4-f414-4974-8c54-8543c5e4344e.PDF ─────────┬──────────────────────────────────────────────── 2024-04-25 00:00│九 芝 堂(000989):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做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 合。 贵公司未能有效执行保证金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公司管理制度,通过非公司账户收取保证金,并与关联方发生非经 营性资金往来。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通过非公司账户收取保证金余额 4,270.00 万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为 3,700.00 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非公司账户收取的保证金已全部退回,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占用期间利息已全部偿 还。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贵公司保证金收取以及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九芝堂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九芝堂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 九芝堂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 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对九芝堂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 二、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公司管理层已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述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已识别出上述 重大缺陷,并将其体现在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公司已积极与关联方沟通,并在第一时间内采取了解决措施,通 过解决方案实施及时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三、整改措施 为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公司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合规意识,加强内控管理: (1)前述占用资金及相关利息已经全部偿还给收取保证金的账户;同时,博搏医药使用非公司银行账户收取的保证金亦全部退 还给代理商,并由博搏医药公司账户重新收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零,非公司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产生的全 部收益已转入公司银行账户; (2)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规则,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全面梳理、完善内部 制度; (3)对此事项的主要责任人以及部分核心销售人员进行内部处理,经公司根据内部管理制度研究后确定,包括但不限于罚没年 度奖金、内部通报批评等; (4)公司对所有产品的销售部门及代理商进行严格的沟通与培训,严禁在销售业务中出现任何代理商私下将资金转入任何公司 关联方账户等非公司账户的情形; (5)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财务部门密切关注、定期核查公司与关 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6)加大对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力度,将强化学习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的前提和基 本要求,同时强化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将相关学习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杜绝违规事项的发生。 公司董事会将对整改措施认真逐项落实,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继续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事项发生,切实维护好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c67eb863-9d49-47cd-9b48-8783ba6028f8.PDF ─────────┬──────────────────────────────────────────────── 2024-04-25 00:00│九 芝 堂(000989):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九 芝 堂(000989):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0042f56d-cdd5-4c8f-a9c3-9dbf987eb693.PDF ─────────┬──────────────────────────────────────────────── 2024-04-25 00:00│九 芝 堂(000989):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宋廷锋) ─────────┴──────────────────────────────────────────────── 九 芝 堂(000989):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宋廷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373c9e00-46ea-46c1-9f83-1ab83baef7e4.PDF ─────────┬──────────────────────────────────────────────── 2024-04-25 00:00│九 芝 堂(000989):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健) ─────────┴──────────────────────────────────────────────── 提名人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孙健 为 九芝堂 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九芝堂 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九芝堂 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 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 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 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 高级职称、副教 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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