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97 新 大 陆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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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7:35 │新 大 陆(00099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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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7:51 │新 大 陆(00099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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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49 │新 大 陆(00099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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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49 │新 大 陆(000997):新大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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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1 │新 大 陆(00099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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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0 │新 大 陆(000997):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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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39 │新 大 陆(00099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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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44 │新 大 陆(00099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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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41 │新 大 陆(000997):关于注销前次回购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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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06 │新 大 陆(00099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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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7:35│新 大 陆(00099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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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9年 4月 10日为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商保理”)与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网银行”)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全部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亿
元(公告编号:2019-012)。2019年 9月 27日、2020年 4月9日、2020年 10月 15日,公司为网商保理与新网银行签订的补充协议项
下的全部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增加担保额度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8.00亿元、5.00亿元。(公告编号:2019
-045、2020-012、2020-062)
2025年 6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拟为网商保理与新网
银行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3.00亿元,全
部为原有担保事项的续期,有效期一年。(公告编号:2025-038、2025-039)
二、担保进展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及向助贷模式的转变,网商保理近日拟与新网银行变更《债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暨将全部付款义务规模为
不超过人民币 13.00亿元降低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其他条款不变。同时公司拟将为网商保理与新网银行新签订的《债权转让
协议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3.00亿元同步降低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亿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8年 1月 31日。网商保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网商保理注
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PUFU41,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 39号 2101-2102,2110-2
119(自主申报),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沛。网商保理主要经营范围: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询,网商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9,584.51 9,375.49
负债总额 4,277.61 1,687.32
其中: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 4,238.73 1,656.40
净资产 5,306.91 7,688.17
项目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 13,638.25 2,222.09
利润总额 2,471.04 2,890.82
净利润 2,206.44 2,381.26
四、担保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新网银行出具的《保证合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网商保理(以下简称“主债务人”
)受让债权本金在人民币 6亿元(含)范围内的贷款债权对应的全部付款义务(即主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对上述一系列《个人借款
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所形成的债权本金在人民币 6亿元(含)范围内的贷款债权的受让义务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向新网银行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金额:受让债权本金在人民币 6亿元(含)范围内的贷款债权对应的全部付款义务。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5年 10月 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74,557.4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87%。公司及
其子公司有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80,35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40.86%。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80,3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40.8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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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7:51│新 大 陆(00099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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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2854da07-f0a5-4390-9ed3-ab31596d90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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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49│新 大 陆(00099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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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0 月 30 日下午 14:30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786 名,代表股份513,734,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27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8名,代表股份 316,506,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836%;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78人,代表股份 197,227,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433%。本次会议不存在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情
形。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投票表决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83,148,037 股同意,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463 %;
2,077,382 股弃权,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4 %;
28,508,891 股反对,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93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参与表决的结果如下:
166,723,884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4984 %;
2,077,382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29 %;
28,508,891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488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 通过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13,264,110 股同意,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5 %;
44,800 股弃权,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
425,400 股反对,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参与表决的结果如下:
196,839,957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7 %;
44,80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7 %;
425,4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56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 通过 。
(三)《关于修订<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483,134,137 股同意,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436 %;
42,900 股弃权,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
30,557,273 股反对,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81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参与表决的结果如下:
166,709,984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4913 %;
42,90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7 %;
30,557,273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869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 通过 。
(四)《关于修订<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82,247,037 股同意,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709 %;
40,300 股弃权,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
31,446,973 股反对,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13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参与表决的结果如下:
165,822,884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417 %;
40,30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 %;
31,446,973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378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表决结果: 通过 。
(五)《关于废止<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13,377,010 股同意,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5 %;
45,100 股弃权,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
312,200 股反对,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8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00 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参与表决的结果如下:
196,952,857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9 %;
45,10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 %;
312,2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82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00 股)
表决结果: 通过 。
(六)《关于修订<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482,227,937 股同意,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672 %;
40,400 股弃权,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
31,465,973 股反对,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5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参与表决的结果如下:
165,803,784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321 %;
40,40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5 %;
31,465,973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475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表决结果: 通过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恺、龚立雯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75b86250-7905-4bbb-a7ba-ba6ca9527e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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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49│新 大 陆(000997):新大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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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新大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097f0bf7-cf34-4df0-97ee-30d9d3eef2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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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1│新 大 陆(00099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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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0 月 17 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实到 5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
号:2025-06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6387aba-23cc-4e9b-b6dd-db16df210f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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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0│新 大 陆(000997):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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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 月 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5 年 10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整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6a06def-d04b-4cf5-9e51-75f3dc47d0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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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39│新 大 陆(000997):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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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24485c4e-2e09-4cef-a355-599710b654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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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44│新 大 陆(00099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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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兹定于 2025 年 10 月 30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公司已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2)。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会有关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股东会提示
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10月 30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10月 30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
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30日 9:15至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0月 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25 年 10 月 23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3.00 《关于修订<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废止<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特别说明:
1、第 1-6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1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
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及其附件,公告编号 2025-050,2025-051);
2、第 1项提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投票权的 2/3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和自然人股东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
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到公司证券部,并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5年 10月 29日 9:00-12:00和 13: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2)联系人:杨晓东
(3)联系电话(传真):0591-83979997
(4)邮编:350015
5、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
tp.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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