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97 新 大 陆 更新日期:2025-03-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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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32 │新 大 陆(00099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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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7:36 │新 大 陆(00099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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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8:16 │新 大 陆(000997):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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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7:06 │新 大 陆(00099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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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9:27 │新 大 陆(00099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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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9:16 │新 大 陆(000997):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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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9:15 │新 大 陆(000997):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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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9:14 │新 大 陆(000997):新 大 陆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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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00:00 │新 大 陆(000997):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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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8:36 │新 大 陆(00099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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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32│新 大 陆(00099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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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函告,获悉其持有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应的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为控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始日 用途
股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东
新大陆 是 6,500,000 2.08% 0.63% 否 否 2025 年 至向中国证券 中国民生 补充
科技集 3 月 7 日 登记结算有限 银行股份 流动
团有限 责任公司办理 有限公司 资金
公司及 解除质押登记 福州分行
其一致 为止
行动人
注:1、本次所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司总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 (股)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新大陆科 311,984,584 30.23% 55,000,000 61,500,000 19.71% 5.96% 0 0.00% 2,328,858 0.93%
技集团有
限公司及
其一致行
动人
注: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股份 2,328,858 股系高管锁定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0/93b61539-de76-4137-82af-102accdc67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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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7:36│新 大 陆(00099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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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5日、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 亿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7.00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
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10 月 26 日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以及2024 年 12 月 4 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二、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826,508 股,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7%,最高成交价格为 22.70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20.59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5,993.80 万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
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58284233-abd7-484d-ba79-4a0e7dbef5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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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8:16│新 大 陆(000997):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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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5日、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 亿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7.00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
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10 月 26 日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以及2024 年 12 月 4 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 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2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09,90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
20%,最高成交价为20.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59元/股,成交金额为4,374.6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24元/股。本
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回购方案,于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0/d90713f5-f3a1-4f41-948c-188fd153ad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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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7:06│新 大 陆(00099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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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5日、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 亿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7.00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
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10 月 26 日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以及2024 年 12 月 4 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二、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e01d7afd-d549-4fb3-ab60-d1028c23b7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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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9:27│新 大 陆(00099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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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523125b2-51a4-4b07-83cf-b4e430f232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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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9:16│新 大 陆(000997):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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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 月 3 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5 人(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实到 5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
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有效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
巨潮资讯网的《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
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结合
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
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efbb3d3d-b812-4b87-ac08-f6749f80b4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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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9:15│新 大 陆(000997):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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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
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洲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洲联公司”)、陕西杰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杰益融担”)与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梅州客商银行”)于 2024 年 8 月签订合作协议,由深圳洲联公司向梅州客商银行推荐经审查
合格的借款人,梅州客商银行经过风控审批后向合格借款人发放经营性贷款,杰益融担为合作协议项下梅州客商银行的主债权开展融
资担保业务,业务规模上限为本金人民币 5 亿元。在主债权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网商融担公司”
)与梅州客商银行签定有限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 1.00 亿元。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向梅州客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 1.00 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
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36)。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网商融担公司”)拟与梅州客商银行重新签定有限责任
担保协议,在业务规模上限不变的前提下,担保额度由不超过本金人民币 1.00 亿元变更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 3.00亿元,同时公司
为网商融担公司向梅州客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变更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 3.00 亿元。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担保业务及担保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
性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本次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在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
二、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在已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2024年度可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34.6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用于存量业务担保事项的延期续存及新增业务的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
会时止。本次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网商融担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00亿元。截止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前,公司在上述
审议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5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6.50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
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5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3.50亿元。
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董事会可在融资性担保额度不超过18.00亿元的范围内,决定网商融担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
供融资性担保的事项,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本次董事会审议网商融担公司对外
提供融资性担保的金额为3.0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3.50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网商融担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网商融
担公司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208J,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 39 号 2111 室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玲莉。网商融担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
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担保业务。经查询,网商融担公
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12月 31日 2024年 9月 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309.01 22,281.44
负债总额 15,451.21 13,665.60
其中: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0,351.56 7,692.7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 -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9,857.80 8,615.83
项目 2023年 1-12月 2024年 1-9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 19,149.44 21,794.71
利润总额 -349.33 -2,436.69
净利润 -963.96 -1,241.96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为梅州客商银行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向梅州客商银行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网商融担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是梅州客商银行在合作协议项下债权最高额限度为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
):叁亿元和相应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
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拍
卖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法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为保证网商融担公司履行相关担
保义务,公司向债权人(梅州客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包括债务人(网商融担公司)对债权人(梅州客商银
行)的所有偿付义务,包括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款项,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赔偿款项以及实现担保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2)保证金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本金不超过本金人民币3.00亿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合作协议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依据合作协议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因业务需要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金融科技业务持续向助贷模式升级。被担保人网商融担公司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网商融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掌握其经营管理,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
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53,812.51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24.05%。
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40,35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53.21%。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340,35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53.2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
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已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321,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归母净资产的 50.1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814e7bfb-932b-47b3-a600-38674563a3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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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9:14│新 大 陆(000997):新 大 陆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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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新 大 陆舆情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b2e2e5a3-61a4-4ae6-aaf8-9b769552ba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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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00:00│新 大 陆(000997):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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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9/0f429c54-ce63-402b-9f8c-6ef1cddfb1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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