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97 新 大 陆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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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7:11 │新 大 陆(000997):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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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7:10 │新 大 陆(000997):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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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11 │新 大 陆(000997):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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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10 │新 大 陆(00099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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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08 │新 大 陆(00099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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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07 │新 大 陆(00099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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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07 │新 大 陆(000997):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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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02:30 │新 大 陆(000997):新大陆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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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36 │新 大 陆(000997):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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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35 │新 大 陆(000997):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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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7:11│新 大 陆(000997):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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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 30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年 10月 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6人(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实到 6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鹄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fc7427ea-082e-43a4-bb53-0b1e732018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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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7:10│新 大 陆(000997):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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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
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2021年 8月 10日,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洲联公司、全资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关村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由深圳洲联公司向中关村银行推荐经审查合格的借款人,中关村银行经过风控审批后向合格借
款人发放经营性贷款,网商融担公司为合作协议项下中关村银行的主债权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该合作业务规模上限为本金人民币 5.0
0亿元,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向中关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 5.00亿元(公告编号:2021-075)
。2022年 6月 30日,董事会同意深圳洲联公司、网商融担公司与中关村银行签订补充协议,将合作期限延长1年,并将合作规模上限
调整为本金人民币 8.00亿元。同时,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向中关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
8.00亿元(公告编号:2022-032)。
伴随双方合作的深入与公司助贷业务的升级,深圳洲联公司、网商融担公司与中关村银行拟签订补充协议,将合作期限延长 1年
,合作规模上限调整为本金人民币 6.00 亿元,同时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向中关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不超
过本金人民币 6.00亿元。
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担保业务及担保事项。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
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
额度的议案》,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本次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在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在已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2026年度可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19.7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该担保额度将全部用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其中14.20亿元系对原有担保事项的续期。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时止。
本次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网商融担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6.00亿元。截止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前,公司在上述审议
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14.70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
上述审议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8.70亿元。
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董事会可在融资性担保额度不超过18.50亿元的范围内,决定网商融担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
融资性担保的事项,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时止。本次董事会审议网商融担公司对外提供融
资性担保的金额为6.0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7.50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网商融担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网商融
担公司注册资本 18,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208J,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 39号 2111室,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玲莉。网商融担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
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担保业务。经查询,网商融担公司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0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244.22 21,956.63
负债总额 6,970.98 7,458.78
其中: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511.65 707.0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 -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5,273.24 14,497.86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 21,932.10 6,363.5
利润总额 1,645.61 -926.84
净利润 1,811.04 -775.39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向中关村银行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向中关村银行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网商融担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是中关村银行在合作协议项下全部贷款本金、逾期应付利息、罚息以及相关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为保证网商融担公司履行相关担保义务,公司向债权人(中关村银行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网商融担公司)对债权人(中关村银行)的所有偿付义务,包括债务人承担担保责
任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款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保证金和保证金补足义务、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赔偿款项。上述范围中除本金
外的所有费用,计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2)保证金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本金不超过本金人民币6.00亿元。
(3)保证方式:保证金质押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合作协议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依据合作协议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因业务需要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金融科技业务持续向助贷模式升级。被担保人网商融担公司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网商融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掌握其经营管理,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
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60,382.1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8.31%。本次董事
会审议担保事项后,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1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29.59%。其中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1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29.59%;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13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
8.5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07e32c60-adf7-4d09-8775-8745a29469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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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11│新 大 陆(000997):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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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 14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 8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6人(其
中独立董事 2名),实到 6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鹄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
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3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f5342680-f492-4411-9976-0ee5ab8b46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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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10│新 大 陆(00099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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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不含子公司或孙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60,000万元,授信期限自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十二个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
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经股东会授权,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
审议批准。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相
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
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ac7489bd-2ccf-4749-b2d9-8369fd690b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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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08│新 大 陆(00099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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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1e3fbf82-b36a-4f9d-bca3-6ca671e398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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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07│新 大 陆(00099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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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51466708-e759-46c1-9a88-b097447307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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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07│新 大 陆(000997):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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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ed3d534b-6712-4681-ab08-aebeb58e6a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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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02:30│新 大 陆(000997):新大陆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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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新大陆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b35aed21-f782-479c-a2e0-73332fcf43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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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36│新 大 陆(000997):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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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 10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 7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6人(其中
独立董事 2名),实到 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鹄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cc364c91-b53d-4588-b792-ce05e8372e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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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35│新 大 陆(000997):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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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
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洲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洲联公司”)、陕西杰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杰益融担”)与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梅州客商银行”)于 2024 年 8月签订合作协议,由深圳洲联公司向梅州客商银行推荐经审查合
格的借款人,梅州客商银行经过风控审批后向合格借款人发放经营性贷款,杰益融担为合作协议项下梅州客商银行的主债权开展融资
担保业务,业务规模上限为本金人民币 5.00 亿元。在主债权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网商融担公司”
)与梅州客商银行签订有限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 1.00 亿元。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向梅州客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 1.00 亿元(公告编码:2024-036)。2025年 8月深圳洲联公司、杰益融担与梅州客商银行
签订补充协议,将合作期限延长一年,业务规模上限不变。同时,网商融担公司向梅州客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
过本金人民币 3.00 亿元,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向梅州客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 3.00亿元(
公告编码:2025-055)。
随着合作深入,为更好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深圳洲联公司、梅州客商银行、网商融担公司拟重新签订合作协议,由深圳洲联公
司向梅州客商银行推荐经审查合格的借款人,梅州客商银行经过风控审批后向合格借款人发放经营性贷款,业务规模上限为本金人民
币 5.00 亿元,合作期限一年。网商融担公司为合作协议项下梅州客商银行的主债权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人民
币5.00亿元。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向梅州客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 5.00亿元。
公司于 2026年 7月 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担保业务及担保事项。公司于 2026 年 6月 4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
议案》,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本次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在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在已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2026年度可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19.7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该担保额度将全部用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其中14.20亿元系对原有担保事项的续期。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时止。
本次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网商融担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亿元。截止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前,公司在上述审议
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19.70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
上述审议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14.70亿元。
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董事会可在融资性担保额度不超过18.50亿元的范围内,决定网商融担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
融资性担保的事项,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时止。本次董事会审议网商融担公司对外提供融
资性担保的金额为5.0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13.50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网商融担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网商融
担公司注册资本 18,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208J,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 39号 2111室,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玲莉。网商融担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
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担保业务。经查询,网商融担公司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244.22 22,641.02
负债总额 6,970.98 7,475.46
其中: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511.65 881.3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 -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5,273.24 15,165.56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 21,932.10 3,553.70
利润总额 1,645.61 -92.57
净利润 1,811.04 -107.68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为梅州客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保证金质押担保,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向梅州客商银行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
网商融担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是梅州客商银行在合作协议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以下方式确定的额度:债权本金(币种)人
民币(大写金额):伍亿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如有)、复利(如有)、违约金(如有)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为保证网商融担
公司履行相关担保义务,公司向梅州客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网商融担公司对梅州客商银行的所有偿付义务,
包括网商融担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应当向梅州客商银行支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代偿的贷款本息、保证金等),网商融担公司应当
向梅州客商银行支付的赔偿款项以及实现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2)保证金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保证金质押担保。
(4)保证期间:合作协议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依据合作协议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因业务需要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金融科技业务持续向助贷模式升级。被担保人网商融担公司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网商融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掌握其经营管理,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
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74,444.3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25%。本次董
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后,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3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32.34%。其
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3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32.34%;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1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3.7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a38bc92c-3b61-47ff-a49d-42658e4d37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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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12│新 大 陆(000997):关于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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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
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胡鹄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胡鹄先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担任公司法 定 代 表 人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胡鹄先生,并取得了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除前述法定代表人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它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变更后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4586155B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胡鹄
注册资本:壹拾亿壹仟叁佰零玖万柒仟玖佰壹拾伍圆整
成立日期:1999年06月28日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
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
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
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
;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货币专用设备制造;货
币专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
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
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fe866dae-56cd-4f6f-9ed9-e79ac238be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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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02│新 大 陆(00099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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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2025年年度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元(含税
),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
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共持有股份 14,138,825股,以上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不参与本次
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总股本1,013,097,915股(含回购股份)折
算后的每 10股现金股利(不四舍五入,保留6位小数)=实际派发现金股利总额÷总股本×10(即 2.465109元=249,739,772.50元÷1
,013,097,915股×10)。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即 0.2465109元)。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公司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减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2025年度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元(含税),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现暂以截止至本报告披露日(2026年 4月 25日)的总股本 1,013,097,91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 14,138,825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249,739,772.50元(含税)。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
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998,959,090股(总股本 1,013,097,91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 14,138,825 股)为基数,2025 年年度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0000元(含税)(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250000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2 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16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共持有股份 14,138,825股,以上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总股本 1,013,097,915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股现金股利
(不四舍五入,保留 6位小数)=实际派发现金股利总额÷总股本×10(即 2.465109 元=249,739,772.50 元÷1,013,097,915 股×1
0)。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即 0.2465109元)。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号新大陆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杨晓东
咨询电话:0591-83979997
传真及邮箱:0591-83979997,newlandzq@newland.com.cn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158d6b67-6dcf-434e-af57-15c95480a8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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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01│新 大 陆(00099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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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 1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 6月 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6人(其中独
立董事 2名),实到 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从完善公司董事会治理架构,促进公司“新老交替、接力发展”的整体安排角度出发,王晶女士主动提议由董事胡鹄先生来担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离任董事长后,王晶女士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一致同意改选胡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并担任战
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改选后战略委员会:胡鹄、胡钢、王晶、林学杰、程代强、许永东6人组成,董事长胡鹄先生任召集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改选公司董事长、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胡钢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
,董事会决定聘任陈继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改选公司董事长、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4d34e6aa-c43e-4c87-9144-c7e7862a24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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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5:57│新 大 陆(000997):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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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5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
的互动交流,公司定于 2026年 6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00 举办 2025 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
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胡鹄先生、独立董事程代强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徐志凌先生、董事会秘书徐芳
宁女士。若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暨 2026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
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6月 24日(星期三)15:00前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
cnstock.com/,进入公司 2025年度暨 2026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7e3ce518-cd9e-44bb-925e-f1d340ce21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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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5:57│新 大 陆(000997):关于改选公司董事长、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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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
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一、关于改选公司董事长的情况
从完善公司董事会治理架构,促进公司“新老交替、接力发展”的整体安排角度出发,王晶女士主动提议由董事胡鹄先生(简历
附后)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离任董事长后,王晶女士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
员职务。
自 2018年履职董事长以来,王晶女士围绕数字中国建设大局,以战略引领、治理革新双轮驱动,带领公司深耕数字主业、深化
数实融合、完善产业生态,稳步推进海外布局与全球化发展,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国际影响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
重大贡献。王晶女士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持续凝练企业核心价值,在合规、创新、人才、治理等方面凝聚全员干事创业,为企业
可持续发展注入内生动力。董事会对王晶女士表示认可与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一致同意改选胡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并担任战
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鹄先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胡钢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
,董事会决定聘任陈继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继胜先生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430e12c7-df58-4f86-a7ba-4e36fa2776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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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新 大 陆(000997):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具有新加坡及马来西亚支付牌照的Debia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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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具有新加坡及马来西亚支付牌照的Debia公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6c47d185-0246-4571-9e19-8e8299db52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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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09│新 大 陆(000997):新大陆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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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新大陆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b2c13693-055f-433b-9cd8-b534a94b2d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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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09│新 大 陆(00099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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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7f29103d-7a54-425c-943f-204347564e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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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新 大 陆(00099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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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6月 4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6月 4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6月 4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
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4日9:15至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26年 5月 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4.00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特别说明:
1、第 1-9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及其附件,公告编号 2026-005);第 10-11项提案已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其附件,公告编号 2026-016);
2、第 10项提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投票权的 2/3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单独计票并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和自然人股东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
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到公司证券部,并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3日 9:00-12:00和 13: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2)联系人:杨晓东
(3)联系电话(传真):0591-83979997
(4)邮编:350015
5、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
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c656d954-0cbe-413e-b2ad-10bd1ceca3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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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31│新 大 陆(00099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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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 30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 5月 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5人(其中
独立董事 2名),实到 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拟定于2025年6月4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39891a2-21e9-408e-abc9-6dc87a3193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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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29│新 大 陆(00099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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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6月 4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6月 4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6月 4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
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4日9:15至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26年 5月 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4.00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特别说明:
1、第 1-9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及其附件,公告编号 2026-005);第 10-11项提案已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其附件,公告编号 2026-016);
2、第 10项提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投票权的 2/3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单独计票并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和自然人股东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
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到公司证券部,并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3日 9:00-12:00和 13: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2)联系人:杨晓东
(3)联系电话(传真):0591-83979997
(4)邮编:350015
5、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
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1e09e702-8f07-4e32-86e7-b9cd674f7c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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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9│新 大 陆(00099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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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d1c8588-3cd1-4890-974b-7acc916ed8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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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9│新 大 陆(000997):新大陆章程(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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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新大陆章程(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5b36fe7-caa7-46f9-b0c5-fbf5d90048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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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新 大 陆(000997):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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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
完善公司董事会治理架构,为公司“顶层设计”层面注入活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新老交替、接力发展”,打造年轻化、创新型管
理团队的战略安排,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拟增补胡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
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胡鹄先生的提名程序及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13b34be-e6bc-4a3d-a258-31fc84f971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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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新 大 陆(00099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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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基于完善公司董事会治理架构,为公司“顶层设计”层面注入活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新老交替、接力发展”,打造年轻化、
创新型管理团队的战略安排,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5人调整为 6人,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前后的《公司章程》对照表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对照表如下:
一、《公司章程》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职工董事 1名),设董事长 1人, 名,职工董事 1名),设董事长 1人,
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生。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职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职
工董事 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 工董事 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
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具体内容。
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上述事宜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3519fef-2069-42ff-9fb0-52d6481785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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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6│新 大 陆(00099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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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 17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 4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5人(其中
独立董事 2名),实到 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完善公司董事会治理架构,为公司“顶层设计”层面注入活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新老交替、接力发展”,打造年轻化、
创新型管理团队的战略安排,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人调整为6人,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6870626-b6fe-4111-aab1-77537676f5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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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0:37│新 大 陆(000997):新大陆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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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新大陆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25ebbe3-bd70-4f30-9a71-c286e98b9e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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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2│新 大 陆(00099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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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86b8522-77ca-4e77-9f3d-09becb611d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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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1│新 大 陆(00099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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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ebcb375-11f8-4036-9772-6a071750a8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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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1│新 大 陆(00099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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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9b0fc51-24ec-4542-819e-bd7931f151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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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1│新 大 陆(00099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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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461a81f-29f5-4156-8377-cd64ebcf03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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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0│新 大 陆(00099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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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02491b8-1e8f-498e-957a-69d1ebf3f1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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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0│新 大 陆(000997):容诚专字[2026]350Z0047号 资金占用专项说明_新大陆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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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350Z0047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关于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350Z0047 号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股份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350Z0015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新大陆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新大陆数字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
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新大陆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新大陆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新大陆股份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
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新大陆股份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新大陆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155beb6-9e68-445a-aefe-dfb58cb9ac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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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0│新 大 陆(000997):容诚审字[2026]350Z0016号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_新大陆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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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350Z0016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350Z016 号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大陆股份公司”)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大陆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新大陆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f048708-9128-45e9-9fad-a75e5347de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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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0│新 大 陆(000997):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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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预计 2026年度将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 19.70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存量业务担保事项的延期续存及新增业务的担保事项,该担保额度将全部用于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其中 14.20亿元系对原有担保事项的续期。上述预计担保额度系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
度上限,实际担保金额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
上述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
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有效期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时止。在前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
协议等相关文件。
二、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1、各子公司担保额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 是否
股比例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公司最近一 关联
经审计资 (亿元) (亿元) 期归母净资 担保
产负债率 产比例
新 大 陆 广州网商商业保 100.00% 18.95% 1.66 1.20 1.65% 否
数 字 技 理有限责任公司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广州网商融资担 100.00% 31.34% 5.21 18.50 25.46% 否
公司 保有限公司
注: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87亿元。
2、担保额度调剂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可将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
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在上述累计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调剂事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徐沛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2110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主营业务:商业保理业务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5,845,137.67 90,983,593.77
负债总额 42,776,058.16 17,236,868.46
其中: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42,387,253.55 17,041,949.1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 -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53,069,079.51 73,746,725.31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12 月
营业总收入 136,382,469.14 29,645,186.10
利润总额 24,710,412.71 24,297,535.30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净利润 22,064,411.21 20,677,645.80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张玲莉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2111室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主营业务: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
;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担保业务。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2,435,692.07 222,442,246.37
负债总额 77,813,667.32 69,709,832.64
其中: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5,952,078.14 5,116,515.0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 -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34,622,024.75 152,732,413.73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12 月
营业总收入 305,329,497.79 219,320,991.40
利润总额 3,237,976.94 16,456,085.08
净利润 6,044,065.06 18,110,388.98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公司将于担保实际发生时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根据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
时披露。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及时满足各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及股东权益产生不利
影响。被担保人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财务风险可控。
2、本次被担保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
决子公司资金需求,满足其拓展业务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
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投资
、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
3、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若其他股东无
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4、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1,311.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81%。公司及其
子公司有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65,3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6.52%。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65,3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6.52%;对外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总金额为179,354.00万元
(涵盖在上述265,354.00万元的风险敞口中),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4.68%。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已审议的对外担保
额度为18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4.9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ce66df8-6a4d-42bd-af62-165951b26e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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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0│新 大 陆(00099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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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融资性担保情况概述
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融担公司”)是一家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取得中华人
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外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是其主营业务。为更好地支持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
展,提升公司决策效率,现申请公司股东会关于网商融担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对董事会做如下授权:
网商融担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融资性担保额度不超过18.5亿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
度股东会时止。董事会可以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定网商融担公司为小微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事项,每笔担保不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如因业务经营需要变更授权事项的,则需重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网商融担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向网商融担公司外部合作的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且通过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审
以及网商融担公司担保审核的小微客户的债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网商融担公司与银行、信托公司等合作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对被担保人向网商融担公司合作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始终坚持“服务小微,合规发展”的经营理念,以金融科技和大数据分析为核心工具,以小微金融为主要方向
,在小微客户风控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次为网商融担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使其可以与外部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合
作,为优质小微客户增信从而降低小微客户融资难度,既能够提升公司服务小微商户的能力,又能够为公司带来收益,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网商融担公司有着科学的风控体系,始终坚持监管合规要求,明确限制单笔担保的金额上限和融资期限,担保风险可
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1,311.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81%。公司及其
子公司有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65,3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6.52%。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65,3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6.52%;对外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总金额为179,354.00万元
(涵盖在上述265,354.00万元的风险敞口中),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4.68%。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已审议的对外担保
额度为18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4.9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90fd415-f3a6-4602-8196-af5da72870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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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0│新 大 陆(00099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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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49868c8-5ef9-451c-ae07-620904bdb8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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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9│新 大 陆(00099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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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许永东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始终秉持严
谨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治理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深入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审议
,围绕公司战略规划、财务合规、风险管控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并依法对公司治理进行监督,有效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许永东,男,1968年出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工作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浩辰律师事务
所。现任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福建省政协常委、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履职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
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三、2025年度履职的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10次董事会和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 股东会 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事姓名 应列席 亲自列 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应参加独立 亲自出
股东会 席次数 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董事专门会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议次数
许永东 2 2 10 10 0 0 2 2
本人参与2025年历次董事会并认真仔细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
他事项没有异议;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在了解情况并查询相关文件后,本人在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就前置审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在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25年4月21日,出席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会上,对公司海外业务发展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
的问询,并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等事项。
2、2025年8月25日,出席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结合实际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全程参与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审计工作。在年报审计期间,共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前
认真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状况,重点包括财务状况、经营计划落实及内控建设进展;会中与管理层、财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保持深入
沟通,重点就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及调整事项进行讨论与核实,切实发挥对财务报告质量的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并主持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薪酬体系及考核方案。报告期内,召开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1次,对2024年度经营班子目标责任考核、2025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签订等事项进行审核;同时,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薪酬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薪酬管理的公平性与透明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年报审计督导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持续沟通,就审计过程中的重点事项、
相关调整及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通过对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开展独立审阅与评估,推动审计工作规范开展。
(五)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与规范运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与管理层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控
执行及合规管理情况。同时,关注产业政策变化与市场动态,建议公司密切关注行业趋势,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增强主营业务盈利能
力与核心竞争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通过会前沟通、实地考察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严谨审核并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全年累计现场工作达15个工作日,期间定期审查财务报告,持续监督关联交易及重点投资项目进展,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依托自身的专业积累与行业洞察,深度融入董事会的各项决策过程。在坚守合规底线的基础上,
以专业视角为公司的战略规划、风险控制和治理优化提供务实建议,推动公司在规范运作中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在此,谨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过去一年给予的信任与支持表示诚挚谢意。期待新的一年,公司能够乘势而上,以科技创
新为驱动,以合规经营为基石,不断夯实核心竞争力,以优异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期待。
独立董事:
许 永 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3d9ed00-edd9-4af4-8eb2-270a095ead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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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9│新 大 陆(00099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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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程代强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规定,恪守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独立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并就关键问题提出专业建议,力求在公司规范运作与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间发挥积极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程代强,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工作于闽侯五交化公司、福州开发区商储发展总公司、福
州开发区会计师事务所、福建众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现任福建众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二、履职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
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三、2025年度履职的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10次董事会和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 股东会 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事姓名 应列席 亲自列 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应参加独立 亲自出
股东会 席次数 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董事专门会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议次数
程代强 2 2 10 10 0 0 2 2
本人参与2025年历次董事会并认真仔细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
他事项没有异议;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守独立董事的职责边界,深度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前置审议与决策过程。在每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上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监管要求,对关键问题进行独立研判与审慎把关。主要有:
1、2025年4月21日,在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上,对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等事项进行了系统审议。重点关注利润分配方案是否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方面,在此基础上形成独立判断。
2、2025年8月25日,在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上,针对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拟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的事项,本人进行了专项审阅,重点关注该业务的合规性、风险可控性以及对公司整体担保风险敞口的影响,并就上述事项发表了
明确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全年主持召开4次会议,围绕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计划安排及内部控制评价等重点工作进
行系统审议。会前认真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点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会议期间,组
织委员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范围、重大事项判断及未调整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审计程序执行到位;会后持续跟进审计发现问题的
整改落实,切实保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系统评估了薪酬体系与公司长期价值的匹配度。围绕2024年度经营班子目标责任考核结果、20
25年度考核方案制定等事项,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数据进行审阅与核实,确保薪酬管理的公平性与透明度。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年报审计期间,本人严格督导审计工作:进场前,与管理层及审计机构明确审计重点与时间安排;审计中,与签字会计师保持沟
通,就关键审计事项、重大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专项问询,核实调整依据的充分性;审计后,认真审阅审计意见及财务报告,确认审计
程序合规、财务报表公允。通过全过程督导,切实保障年报审计质量。
(五)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与透明度,通过定期查阅财务报告、关注监管问询及舆情动态,动态评估公司合规运
作水平,同时,关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督促管理层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等渠道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交流,切实维
护投资者利益。
(六)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坚持勤勉履职,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实地调研。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就投
资项目的可行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等关键事项与管理层及中介机构充分沟通,独立审慎表决并提出建议。通过动态跟踪内控执行与
项目进展,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职责。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忠实、勤勉、审慎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与治理流程的规范运行,积极推动董事会决策
更加透明、科学。立足行业趋势,就合规体系建设、风险管控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关键环节提出务实建议,助力公司在高质量发
展中实现治理效能与价值创造的双重提升。
衷心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各位同仁在过去一年中给予的支持与协作。新的一年,期待公司精准把握市场机遇,聚焦主业创新与合规
经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ESG治理水平,以稳健的发展成效持续回报股东信任。
独立董事:
程 代 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eaeadd5-45c0-4b3c-9efa-5e396ce58f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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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9│新 大 陆(000997):新大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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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
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是上述标的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
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衍生品投资。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衍生品投资。
第三条 对开展衍生品业务的相关信息,公司应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在临时报告或者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二章 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
第四条 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前,应当成立衍生品投资领导小组。衍生品投资领导小组由公司经营班子相关人员组成,公司总经
理为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衍生品投资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及措施,明确参与衍生品投资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授权
、交易执行、交易确认、结算、监督、考核、记录及文档管理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涉及衍生品投资的工作部门,应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参与投资的人员应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
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前,由公司财务部门或聘请咨询机构负责评估衍生品的业务风险,分析该业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对突发事
件及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及时上报,并形成可行性报告,提交公司衍生品投资领导小组审批,经公司衍生品投资领导小组审批后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业务前,应当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询价;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待选的衍生品进
行分析比较。
第六条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予以确认,并对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
第七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衍生品业务的种类及规模,尽量使用场内交易的衍生品进行投资。
第三章 衍生品业务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 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需出具衍生品投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交易品种和额度及风险控制等内容。衍生品投资领导小组负
责审核交易风险,可行性与必要性。
第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公司衍生品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衍生品投资做出决策。构成关联交
易的衍生品投资应当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第十条 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或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公司管理层应就该业务出具可行性分
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开展衍生品交易,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且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公司应当自行或者聘请咨询机构对其拟从事的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衍生品风险管理措施出具
专项分析报告并披露分析结论。
第十二条 对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衍生品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并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公司衍生品投资领导小组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有关衍生品投资业务,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
的额度内,由公司衍生品投资领导小组确定具体的金额和实施时间,由公司衍生品投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衍生品投资业务决策程序的
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第四章 衍生品投资的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衍生品投资相关部门应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投资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
,并向衍生品投资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六条 对于不属于交易所场内集中交收清算的衍生品交易,公司衍生品投资部门应密切关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变动情况,
定期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进行跟踪评估,并相应调整交易对手履约担保品的头寸。
第十七条 公司衍生品投资部门应根据已投资衍生品的特点,针对各类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明确止损处
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止损规定。
第十八条 公司衍生品投资部门应及时向衍生品投资领导小组和董事会提交风险分析报告。内容至少应当包括衍生品交易授权执
行情况、衍生品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本期衍生品投资盈亏状况、止损限额执行情况等内容。
第十九条 公司应针对已开展的衍生品业务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时应对衍生品业务操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
重大突发事件。
第二十条 公司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
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时,公司应当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公司应披露的相关信息包括:
(一)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公司应分类披露期末尚未到期的衍生品持仓数量、合约金额、到期期限及占公司报告期
末净资产的比例等;并说明所采用的分类方式和标准。
(二)已投资的衍生品与其风险对冲资产的组合浮动盈亏变化情况,及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
(三)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
与参数的设定;
(四)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五)深圳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衍生品投资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定性或定量分析评估。
第五章 档案管理与信息保密
第二十三条 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交易结算资料、账户开户资料、各类内部授权文件等档案应建档保存,保管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二十四条 相关人员应恪守公司保密制度,严守公司商业机密,未经许可不得泄露衍生品投资方案、交易结算情况、资金情况
等信息。公司对衍生品投资实行授权管理,如被授权人因岗位变动应及时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存在冲突时,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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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9│新 大 陆(000997):《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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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强化公司依法合规进行信息披
露的意识与责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
监督。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审核程序
第十一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应当审慎确认相关事项,不得随意扩大其适用范
围,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十二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协助董事会
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
第十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时,需事先执行以下内部审批程序:
(一)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向信息披露管理部门报告重大或其
他应披露的信息时,如认为所涉信息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情形,应及时将信息告知信息披露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并对所
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就拟暂缓、豁免披露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由相关部门会签,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
会秘书;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复核,拟对披露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报送董事长确认;
(四)公司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处理做出最后的决定。
暂缓或豁免披露申请未获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或董事长决定通过的,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时对外披露
。
第十四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暂缓、豁免披
露的相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
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依据有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
及时报送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
第四章 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属于本制度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
处理,或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本制度规定的应当及时对外披露的情形而未及时披露的,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
,公司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视情形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
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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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9│新 大 陆(00099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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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月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规范、
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在公司内部及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兼任的其他职务领取
相应的薪酬并享受福利待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内部及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
,应按其担任的年薪标准最高的一个职务领取薪酬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不得因其同时担任二个或者二个以上职务而重复领取薪酬
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是专职为公司服务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及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有)。
本制度所称“外部董事”是指虽然在公司担任董事或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但不是专职为公司服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其他外部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享受福利待遇,公司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并依法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方案,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
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公司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公司其他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或者享受福利待遇。
独立董事、其他外部董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食宿、通讯等费用,因行使职权而聘请财务顾问、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公司行业与公司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行责任义务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六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在董
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议,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七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采用年薪制。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条 公司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含专项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
和其他福利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年薪: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职的年度基本收入与基本生活保障,按月支付,不与考核结果挂钩,根据相应的
岗位职责、能力水平及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二)绩效年薪:包括日常绩效和年终绩效,日常绩效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年终绩效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工作完成情况
及工作表现核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和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以及激励多层次、多元化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其他福利:公司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的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规定的其他福利等。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确定依据:
(一)同行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状况;
(二)国内收入水平和经济发展状况;
(三)公司现状与未来发展需要。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奖金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相关评价应当根据经审计的财
务数据开展。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五条 其他激励、福利发放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计算薪酬并予
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止付与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
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变化;
(二)通货膨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及个人业绩完成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十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等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
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
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公司有权取消或扣减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发
放。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止付追索安排方案,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
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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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7│新 大 陆(000997):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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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拟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一、审议程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5票赞成、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
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10,931,189.38 元,其中
,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63,689,420.6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40,541,536.96元,合
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638,822,031.73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40,541,536.96元。
3、基于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与全体股东分享经营成果,依据《公司章程》及
相关监管规定,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2025年度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元(含税),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现暂以截止至本报告披露日的总股本 1,0
13,097,91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 14,138,825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249,739,772.50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379,948,465.66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
和回购金额合计为 629,688,238.1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2.29%。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发
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含中期分红) 249,739,772.50 556,082,410.29 506,548,957.50
回购注销总额 281,123,045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0,931,189.38 1,009,533,840.72 1,003,594,740.3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638,822,031.7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640,541,536.9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312,371,140.2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281,123,04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母净利润 1,008,019,923.4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1,593,494,185.29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 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312,371,140.2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总额占比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现金分红的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利润分配预案未超出可分配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以及其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02%、25.09%。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05fd47c-4c2f-450e-9870-8d84304025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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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7│新 大 陆(00099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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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 12月 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
以下简称“解释 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9号文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
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dfdcfbd-9527-4709-aa86-c9b0f962cb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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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7│新 大 陆(00099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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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1266f9b-7b7e-4a30-817c-db59ff4b62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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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7│新 大 陆(00099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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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董事2
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关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
董事津贴。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再另行发放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计算薪酬并予以发
放。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6a54401-402b-4808-aadc-cafd651cf8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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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7│新 大 陆(000997):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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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
事程代强先生、许永东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
经核查独立董事程代强先生、许永东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a5bdde4-5484-405a-9de1-123eb9a276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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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7│新 大 陆(00099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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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衍生品交易的背景
公司全球化业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海外业务的收入规模和占比逐步提升,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形成了一定的外汇
风险敞口。为防范汇率和利率的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衍生品交易
,降低风险敞口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快速发展,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支规模将日益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
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防范汇率和利率的波动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衍
生品交易,实现稳健经营。
公司已就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且已制定了严格的《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合理配备了投资决策、业务
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并完善了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公司已对衍生品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并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具有可行性。
三、衍生品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
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2.5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5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
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交易品种: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对应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瑞郎、港币、澳元、雷亚尔等,主要涉及交易品种包括远
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对公期权、货币掉期、外汇 NDF、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
3、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
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
证金比例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四、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
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
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
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
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
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开展衍生品交易的风控措施
1、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
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
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
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已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
。
六、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有利于防范外汇风险,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提高公司竞
争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业务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9ee85b6-de90-4076-8ef8-1d4a0d67ac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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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7│新 大 陆(00099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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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
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
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
京 74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
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均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合伙人:胡素萍,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葛骅,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柯锋宇,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林宏华,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林宏华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2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22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100 万元(含税),较
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动。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依据公司年报
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
信状况良好。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
弃权 0票,反对 0票。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及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2b175e4-30b7-47ff-9d6d-7d37f1641c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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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7│新 大 陆(00099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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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子
公司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亚大通讯网络有限责任
公司、江苏智联天地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星驿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
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杉昊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1.5
2%,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2.95%。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内部监督、资金活动、筹资管理
、投资管理、担保业务、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研发与开发、资产管理、生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银行卡收单业务、
小额贷款业务、商业保理业务、融资担保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及信息系统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投资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银行卡收单业务、小额贷款业务、商
业保理业务、融资担保业务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制度和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分别按照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来确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对税前利润总额的影响作为衡量指标。
缺陷类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 潜在错报税前利 潜在错报税前利 潜在错报税前利
润大于或等于当 润大于或等于当 润小于当年12月
年12月31日合并 年12月31日合并 31日合并财务报
财务报表税前利 财务报表税前利 表税前利润总额
润总额的5% 润总额的3%,但小 的3%
于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出现下列迹象的,一般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②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出现下列迹象的,一般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从定量的标准上看,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金额大于等于利润总额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
大于等于 3%但小于 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 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出现下列迹象的,一般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①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②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出现下列迹象的,一般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
①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②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出现下列迹象的,一般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
①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②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③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ac79d78-0beb-4426-b5f5-330efebad56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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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新 大 陆: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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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6/12255028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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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新 大 陆: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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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45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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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新 大 陆: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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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45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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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新 大 陆: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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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6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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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新 大 陆: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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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09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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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新 大 陆: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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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94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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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新 大 陆: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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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94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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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新 大 陆: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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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新 大 陆: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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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新 大 陆: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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