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98 隆平高科 更新日期:2025-07-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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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6:27 │隆平高科(000998):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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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6:26 │隆平高科(000998):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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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8:13 │隆平高科(000998):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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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20:52 │隆平高科(00099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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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1:53 │隆平高科(0009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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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02 │隆平高科(000998):关于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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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9:59 │隆平高科(0009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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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9:59 │隆平高科(0009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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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05 │隆平高科(000998):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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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00 │隆平高科(000998):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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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6:27│隆平高科(000998):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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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平高科(000998):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f7d44efa-1bb9-4341-aa45-93b970c9d1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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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6:26│隆平高科(000998):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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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下午 2:00
在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河大厦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9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勇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尹贤文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博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e99746ff-4ec6-4324-8472-e263b85481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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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8:13│隆平高科(000998):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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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8,800 万元–13,880 万元 盈利:11,128.8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8,700 万元–12,800 万元 亏损:25,808.61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374 元/股–0.1015 元/股 盈利:0.0845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年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报告期内,受境内玉米种子市场供大于求、行业去库存压力增大、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玉米种子业务销量较
上年同期有所下滑,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二)报告期内:
第一,公司精细化资金管理模式初见成效,有息负债规模持续降低,同时,公司定增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募集资金 12 亿元,偿
还了银行贷款,大幅度降低了有息负债规模。同时,积极与各金融机构进行磋商,为公司取得了更优惠的贷款利率。以上两项因素使
得公司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超过 15%;
第二,受汇率波动影响,境外子公司中长期贷款产生的汇兑收益大幅度增加;
上述因素,共同使得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度降低。
(三)上年同期,公司基于整体战略需要,通过转让隆平生物技术(海南)有限公司 10.94%股权,使得公司上年同期获得 3.4
亿元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c4321a57-7f82-4cd1-b1cd-91fe17bb9f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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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20:52│隆平高科(00099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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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6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一)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正在推进过程中,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暂不进
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的规定另行审议2024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分配比例为不低于当期净利润的30%。
(二)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
于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意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公
司拟以截至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召开日(2025年5月28日)登记的总股本1,469,448,0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777,922.4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
例。
(三)自调整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五)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69,448,0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26 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08*****027 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
3 08*****943 北大荒中垦(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7月1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一)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隆平高科董事会办公室
(二)咨询联系人:罗明燕
(三)咨询电话:0731-8218 3880
(四)传真电话:0731-8218 3880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的文件;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195af977-08cd-41ac-b590-46bb11ca86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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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1:53│隆平高科(0009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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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书。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二)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
真实、完整、可靠,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未经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召开,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方式、出席
对象、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1楼如期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2.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
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41人,代表股份557,753,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7.956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本所律师查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
权委托书等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84,670,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5.7620%。
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
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1,035人,代表股份473,083,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2.1946%。
上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股东大会中,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序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现场会议的书面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4,001,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73%;反对2,982,5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7%;弃权769,3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0,362,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7.8452%;反对2,98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0%;弃权769,3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8%。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3,842,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8%;反对3,178,829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9%;弃权732,2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2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3%。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0,203,3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7.7538%;反对3,178,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57%;弃权732,2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
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5%。
表决结果:通过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公司和本所各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68c83ace-0552-40ee-a32b-0fce4bd7db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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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02│隆平高科(000998):关于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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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平高科(000998):关于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740f5726-ac78-48e3-b2bf-bc497e4fb1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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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9:59│隆平高科(0009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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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1楼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志勇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七)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41 人,代表股份 557,753,33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95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4,670,07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6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35 人,代表股份 473,083,256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32.1946%。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54,001,5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73%;反对 2,98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5347%;弃权 769,3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0,362,5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452%
;反对 2,98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30%;弃权 769,3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18%。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变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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