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02 炬申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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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9 │炬申股份(0012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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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9 │炬申股份(00120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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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46 │炬申股份(001202):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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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46 │炬申股份(001202):炬申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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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45 │炬申股份(001202):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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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45 │炬申股份(001202):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炬申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 │上市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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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45 │炬申股份(001202):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炬申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 │发行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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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45 │炬申股份(00120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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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0 │炬申股份(00120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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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炬申股份(0012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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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9│炬申股份(0012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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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4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8日
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1号办公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雷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代表股份109,879,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4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109,58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7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295,67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78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股份1,227,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1人,代表股份93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人,代表股份295,67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3%。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855,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86%;弃权3,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4,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48%;反对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15%;弃权3,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
73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855,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86%;弃权3,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4,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48%;反对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15%;弃权3,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
73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855,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22,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0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4,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48%;反对22,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3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81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85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85%;弃权2,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5,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44%;反对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34%;弃权2,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92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5.00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66,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4%;反对2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4,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55%;反对2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本提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6.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855,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8%;反对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90%;弃权2,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4,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55%;反对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23%;弃权2,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92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7.00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858,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9%;反对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96%;反对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本提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765,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8%;反对1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010%;弃权2,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4,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670%;反对1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08%;弃权2,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922%。
本提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765,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8%;反对1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010%;弃权2,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4,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670%;反对1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08%;弃权2,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922%。
本提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赵华阳律师、张宇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c2bff79b-6d67-4f21-8753-5e4e144c93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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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9│炬申股份(00120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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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4楼
致: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4-23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
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2026 年 4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告了《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
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
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8日 14:40 在广东省佛山市南
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 1号办公楼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琦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
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7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09,879,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 165,856,400股的 66.2496%(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股份数,下同)。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5 名,代表股份1,227,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65,856,4
00股的 0.7403%。
(1)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股份109,58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65,856,400股
的 66.0713%。
(2)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 54 名,代表股份295,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65,856,400股的 0
.1783%。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4、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外,公司相关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本所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票清点程
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
4、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合法获得通过。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1bd639a1-04ba-4f04-8329-3cfa717fad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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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46│炬申股份(001202):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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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日披露了《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公司分别于 2025年 8月 15日、2025年 11月 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
0029号)《关于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49号
)(以下均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研究、落实及回复,并更新了相关申
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鉴于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7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
涉及的财务数据等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
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203b0820-ad3d-4922-93ae-390c74f678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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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46│炬申股份(001202):炬申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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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股份(001202):炬申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be06b11-e80e-40a2-8c5c-4f8e2f191b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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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45│炬申股份(001202):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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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股份(001202):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4d4a2446-b5d7-43f1-a190-87bdbba386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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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45│炬申股份(001202):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炬申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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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3d30ae19-923f-4c75-bec5-69c51147aa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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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45│炬申股份(001202):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炬申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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