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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03(大中矿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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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203 大中矿业 更新日期:2025-05-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10 00:00 │大中矿业(001203):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0 00:00 │大中矿业(00120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08 19:11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5-05-08 19:10 │大中矿业(001203):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07 19:31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 ├─────────┼──────────────────────────────────────────────┤ │2025-05-07 19:31 │大中矿业(001203):回购报告书 │ ├─────────┼──────────────────────────────────────────────┤ │2025-05-07 19:31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 │2025-05-06 18:12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 ├─────────┼──────────────────────────────────────────────┤ │2025-04-30 00:00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 │2025-04-30 00:00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 2025-05-10 00:00│大中矿业(001203):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大中矿业(001203):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0/897c117d-8400-4304-bd38-998a1b717e9d.PDF ─────────┬──────────────────────────────────────────────── 2025-05-10 00:00│大中矿业(00120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大中矿业(00120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db75b9ca-db82-4c17-b646-984eebb207e6.PDF ─────────┬──────────────────────────────────────────────── 2025-05-08 19:11│大中矿业(001203):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6007ac6d-863c-4f31-baa9-ac8cff074a94.PDF ─────────┬──────────────────────────────────────────────── 2025-05-08 19:10│大中矿业(001203):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 致: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中矿业”)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总经 理林圃生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人”)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 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增持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增持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和结论的真实 性及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本所及本所律师不具备对该等内容核查和作出判断的适当资格。本所律师在制作法律意见书的 过程中,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履行了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于其他业务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普通人的一般注意义 务。 三、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认定某些事件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等事件所发生时应当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四、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经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一)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等。 (二)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 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五、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 位等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六、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增持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告,并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增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 增持人的主体资格及一致行动关系 (一)增持人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增持的增持人林圃生先生持有中国居民身份证,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林圃生先生为实际控制人之直 系亲属,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根据增持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 上市公司的以下情形: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不存在《收 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增持人为大中矿业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根据大中矿业 2024 年年度报告等公告文件,大中矿业的实际控制人为林来嵘先生与安素梅女士,林来嵘先生与安素梅女士系夫 妻关系;增持人林圃生先生为林来嵘与安素梅夫妻之子,系两人的近亲属。 基于上述情况,依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增持人为大中矿业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二、 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增持前增持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 3,00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 98,591,7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16%。 (二)本次增持计划 根据大中矿业 2025 年 3 月 11 日发布的《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12),增持人林圃生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总经理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30,160,432 股,即不低于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的 2.03%,增持股份的主要来源为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拟减持的股份。 (三)本次增持的实施情况 根据大中矿业的公告,增持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25 年 4 月29 日至 2025 年 5 月 6 日期间,林圃生先生通过 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 30,160,518 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 21,159,757 股,下同)的 2.03%,成交金额为 246,786,924.24 元(不含手续费)。 (四)本次增持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根据大中矿业的公告、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增持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林圃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 3,160,6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999,015,027 股,占大 中矿业总股本的 67.19%。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相关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 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增持前,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998,591,727 股,占大中矿业总股本的 67.16%,超过大中矿业已发 行股份的 5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直接相关的、可能影响上市公司上市地位的事项为股权分布 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即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 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大中矿业的股本总额为 1,508,021,588 元。本次增持完成后,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 999,015,027 股,占大中矿业总股本的 67.19%。本次增持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大中矿业股份数量高于大中矿业股份总 数的 10%,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大中矿业拥有的权 益不影响大中矿业的上市地位。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增持完成后,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大中矿业中拥有的权益不影响大中矿业的上市地位,本次增持 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四、 本次增持的信息披露 经本所律师核查,增持人及大中矿业已就本次增持的相关情况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相关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3 月 11 日,大中矿业披露了《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就增持主体、增 持目的、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金额、增持价格、增持的实施期限、增持的股份种类和增持方式等情况进行了披露。 基于本次增持已实施完毕,公司将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就本次增持的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大中矿业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 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大中矿 业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3049ba47-195b-4157-9280-1304aac2f52d.PDF ─────────┬──────────────────────────────────────────────── 2025-05-07 19:31│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5年 4月 2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 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729,524,400 48.38 2 林来嵘 203,083,995 13.47 3 梁欣雨 97,745,568 6.48 4 林圃正 30,692,632 2.04 5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 21,159,594 1.40 证券账户 6 安素梅 18,890,600 1.25 7 上海同创永泰企业管理中心(有 13,292,920 0.88 限合伙) 8 牛国锋 10,000,000 0.66 9 梁宝东 8,618,859 0.57 10 北京培黎教育发展中心 7,312,800 0.48 注: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N 名明细数据表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729,524,400 48.38 2 梁欣雨 97,745,568 6.48 3 林来嵘 50,770,999 3.37 4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 21,159,594 1.40 证券账户 5 安素梅 18,890,600 1.25 6 上海同创永泰企业管理中心(有 13,292,920 0.88 限合伙) 7 林圃正 7,673,158 0.51 8 北京培黎教育发展中心 7,312,800 0.48 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7,195,209 0.48 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10 珠海回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回 6,278,300 0.42 声 1 号私募基金 注: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无限售条件流通前 N名明细数据表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c4b591fd-ff70-4594-bd05-bbaea9dbab4d.PDF ─────────┬──────────────────────────────────────────────── 2025-05-07 19:31│大中矿业(001203):回购报告书 ─────────┴──────────────────────────────────────────────── 大中矿业(001203):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a29a058a-98ff-496f-ad1f-f79962bc6427.PDF ─────────┬──────────────────────────────────────────────── 2025-05-07 19:31│大中矿业(00120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432537df-4ade-4c4b-a1d2-b123a90c13ba.PDF ─────────┬──────────────────────────────────────────────── 2025-05-06 18:12│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 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 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1,500万元。截至 2025年 5月 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同时,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6/2b945aa8-881e-40d8-b8e4-8c936fb2c2e4.PDF ─────────┬──────────────────────────────────────────────── 2025-04-30 00:00│大中矿业(001203):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99 号文核准,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1,89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66,081,200 .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125,042,764.37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117,964,872.00 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7,077,892.37 元)后的余额为 1,848,116,328.00 元,已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2,868,462.25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1,815,247,865.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1年 4月 26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3381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已开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中赫”)在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用于项目实施时的募集资金存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2024 年 1 月 17 日、202 4 年 7月 1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账户状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 150869842574 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注销旗支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双湖 176761537569 募集资金专户 正常使用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 05442101040021042 募集资金专户 正常使用特前旗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支行 3610000010120100270418 募集资金专户 正常使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3684001001 00074245 募集资金专户 正常使用注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双湖路支行上级单位;注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营业部上级单位; 注 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支行上级单位。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50869842574)为公司原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年产 140万 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的专项存储账户。鉴于募投项目已变更,为便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2025年 4 月 28 日公司注销了 该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和保荐代表人。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金日晟矿业、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行与国都证券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14ac51b5-bc51-4b05-a12e-203f64331105.PDF ─────────┬──────────────────────────────────────────────── 2025-04-30 00:00│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cd86dece-128c-4a73-a72e-fac1df2b151b.PDF ─────────┬──────────────────────────────────────────────── 2025-04-28 21:01│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1849a338-6622-4121-b53d-c56288b0bac3.PDF ─────────┬──────────────────────────────────────────────── 2025-04-28 21:01│大中矿业(00120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大中矿业(00120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7b7f0069-09f1-4299-99f2-7a1b1438a9cd.PDF ─────────┬──────────────────────────────────────────────── 2025-04-28 21:00│大中矿业(001203):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大中矿业(001203):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ac6d83de-fef3-4b39-8675-f4da7990403e.PDF ─────────┬──────────────────────────────────────────────── 2025-04-28 20:59│大中矿业(001203):市值管理制度 ─────────┴──────────────────────────────────────────────── 大中矿业(001203):市值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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