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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03(大中矿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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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203 大中矿业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3 18:16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大中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 │2026-06-22 18:17 │大中矿业(001203):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22 18:16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 │2026-06-21 15:39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21 15:39 │大中矿业(001203):董事会议事规则 │ ├─────────┼──────────────────────────────────────────────┤ │2026-06-21 15:37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6-06-21 15:36 │大中矿业(00120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1 15:35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全资子公司处置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6-21 15:34 │大中矿业(001203):公司章程 │ ├─────────┼──────────────────────────────────────────────┤ │2026-06-21 15:32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 └─────────┴──────────────────────────────────────────────┘ ─────────┬──────────────────────────────────────────────── 2026-06-23 18:16│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大中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270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期:2026 年 6月 2日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6月 22 日至 2026 年 6月 26 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7月 1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7月 2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7月 3日 7、回售申报期内“大中转债”暂停转股 8、“大中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270 元/张( 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大中转债”。截至目前,“大中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日 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大中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述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 更的议案》。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大中转债”的附加回售 条款生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募集说明 书》等相关规定,现将“大中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 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 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大中转债”本次回售原因及方案 (一)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6 月 1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大中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述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年处 理 2,000 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的建设内容,增加采矿及尾矿库的投资,相应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 更为“湖南省临武县鸡脚山矿区通天庙矿段 2,000 万吨/年锂矿采选尾一体化项目(一期)”;扩大募投项目“一期年产 2万吨碳酸 锂项目”建设规模至年产 4万吨,变更为“年产 4万吨碳酸锂项目”;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的产能规模调整为 650 万吨,变更为“周油坊铁矿 650 万吨/年采选改扩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大中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二)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附加回售条款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大中转债”票面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B为 100 元/张,i为 1.50%(“大中转债”第四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年 8 月 17 日至 2026 年 8 月 16 日的票面利 率);t 为 309 天(2025 年 8 月 17日至 2026 年 6月 22 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1.50%×309/365=1.270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大中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270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大中转 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 税,回售实际可得 101.016 元/张;对于持有“大中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 1.270 元/张;对于持有“大中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270 元/ 张。 (三)回售权利 “大中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大中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大中转债”。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三、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二十个交 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 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 一 次 回 售 公 告 的 发 布 时 间 视 需 要 而 定 。 公 司 将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上刊登 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6月22日至 2026年 6月 26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在投资者 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债券持有人 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大中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7 月 1日,回售款划拨日 为 2026 年 7月 2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 年 7月 3日。回售期结束后的 7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 售对公司的影响。 四、回售期间的交易 “大中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大中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 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4a3c6a8d-a38e-48e8-8a38-c154bbfd2135.PDF ─────────┬──────────────────────────────────────────────── 2026-06-22 18:17│大中矿业(001203):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 1,533,080,43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2,196,845 股后的 1,520,883,5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元人民币(含 税)。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为 12,196,845股,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 1,533,080,435 股 -12,196,845 股=1,520,883,590 股。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10 股 除权(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金额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 红利分配,无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520,883,590×0 .2)÷1,533,080,435≈0.1984088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七位),即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1.984088 元,公司除权 (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1984088)元/股。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26年 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5 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 分配的权利。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 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保持分红比例不变,根据最新股本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196,845 股后的 1,520,883,5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653 林来嵘 2 02*****397 梁欣雨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17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6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差异化安排,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分派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 数详见本公告“特别提示”。 2、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大中转债,127070)已进入转股期,本次调整转股价格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 七、有关咨询方法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黄河大街 55 号 咨询联系人:李云娥 咨询电话:0472-5216664 传真电话:0472-5216664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a6612b40-bcd0-46e0-abb0-7699a95d298a.PDF ─────────┬──────────────────────────────────────────────── 2026-06-22 18:16│大中矿业(001203):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1203 股票简称:大中矿业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转债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人民币 10.76 元/股 大中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人民币 10.56 元/股 大中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6 年 6月 30 日 一、大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月 17 日公开发行1,52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债券代码:127070),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5.20 亿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时,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其中派送现金股利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D,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每股派送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520,883,590×0.2)÷1,533,080,435≈0.1984088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26年 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30 日;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 的 总 股 本 1,53 3,080,435 股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12,196,845 股 后 的1,520,883,5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股本 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 将保持分红比例不变,根据最新股本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结合上述规定,大中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前大中转债转股价格为 10.76 元/股,调整后大中转债转股价格为 10.56 元/股,即 P1=P0-D=10.76-0.1984088≈10.56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 年 6月 30 日起生效。 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a2e4b801-a0b3-49ba-8dba-78c66ebb98b0.PDF ─────────┬──────────────────────────────────────────────── 2026-06-21 15:39│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7 月 7 日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7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7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月 29 日下午股市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委托代理人无需为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黄河大街 55 号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00 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议案 1.00 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5、议案 2.00 和议案 3.00 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会登记方式及所需资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的,应提供股东持股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股东持股证明文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股东持股证明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持股证明文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完整填写《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完成登记确认,本次会议 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1 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6: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2026 年 7月 1日 18:00 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黄河大街 55 号;邮编 014010(如通过信函方式 登记,信封请注明“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未携带相关证件原件的, 谢绝出席本次会议。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云娥 联系电话:0472-5216664 传真:0472-5216664 2、会议会期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处理:网络投票期间,若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将按照当日发布的 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 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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