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03 大中矿业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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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4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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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4 │大中矿业(001203):大中矿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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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2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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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2 │大中矿业(001203):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7年-202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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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2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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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2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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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2 │大中矿业(00120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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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2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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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1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召开“大中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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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1 │大中矿业(001203):大中矿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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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4│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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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67907df-9d63-4687-95b8-fb6b50df0c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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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4│大中矿业(001203):大中矿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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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001203):大中矿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3101e17c-8c2e-40a1-a223-d382af4aca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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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2│大中矿业(001203):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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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治理的需要,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财务
总监候选人任职资格,徐向炜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向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3174bd72-9648-4121-b67a-96feb26fb5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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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2│大中矿业(001203):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7年-20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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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
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文件以及《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2027年-2029年)>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战略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
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
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7年-2029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顺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可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快速增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发放股票股
利。
3、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40%(含40%
):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3项规定处理。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
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具体理由。
股东会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或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授权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
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
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一)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制定。
(二)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
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三)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公司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
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一)因外部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若需发生变动,应当由董事会拟定变动方案并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的方式(即
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六、股东回报规划的适用周期
(一)公司董事会需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并根据形势或政策变化进行及时、合理地修订,确保其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未来三年,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态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的,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附则
(一)本规划未尽事宜,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d5bcba9d-e45a-4bcd-96b3-b0f5ebae61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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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2│大中矿业(001203):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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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
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一、因公司时任监事向公司借款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被出具警示函及监管函
2022 年 1 月至 3 月,公司原监事范苗春向公司借款 200 万元,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2023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就该事项出具《关于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5
号),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2024 年 1 月 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就该事项出具《关于对内
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号),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认真吸取教训,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收到上述函件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通过更
换职工监事、加强对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合规培训、财务部日常监测、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及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审查等
多种方式完成了整改。公司不断优化公司规范治理的流程及细节,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因年报披露瑕疵被出具关注函及监管函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年度报告全文中“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及“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存在错误和遗漏,公司在公告中补充更正了相关数据。2024 年 4月 26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
2024〕第 83 号),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
《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2024 年 4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出具《关于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的监管关注函》(〔2024〕285 号),要求公司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内部追责问责机制,完善公司披露信息的编制、审核流程
,从源头上杜绝错误发生。加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董监高履职能力,保证上
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水平。
收到上述监管函及关注函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董事长牛国锋为组长,董事会秘书林圃正、时任财务总
监王振华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为成员的整改工作小组,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并依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提高公司业
务管理及风险防控能力,以杜绝相关不规范事项再次发生。
上述监管措施未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亦不会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e40215d-63a2-40a7-9b9e-68f251219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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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2│大中矿业(00120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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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00120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ffe5828-0e12-4048-8cc3-0b8048594b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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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2│大中矿业(00120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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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00120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7a6c3a6-f883-4160-8ad7-6c0de062da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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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2│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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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bee6a26b-78f1-40fa-9276-6dadf90de9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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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1│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召开“大中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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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未偿还债券
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
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大中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6 月 1 日(星期一)召开“大中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大中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议案》,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26 年 6月 1日(星期一)上午 10:00
5、会议召开地点: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7、债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5 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大中转
债”(债券代码:127070)的债券持有人。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27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采取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未办
理出席登记的,不能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黄河大街 55号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邮编 014010(如
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大中转债 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
3、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若为机构投资者,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法定代表人投票表决的,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机构投资者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 1)、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若为自然人本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 1)、委托人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证明文
件。
(3)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债券持有人需将上述登记资料在 2026 年 5月 27日 17:00 前
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
(4)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登记时均可使用复印件,现场参会时均提供原件。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 2)。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应计
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大中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4、会议设计票人、监票人各一名,负责会议计票和监票。计票人、监票人由会议主席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
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计票人、监票人。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时,应当由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一名公司授权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
场公布表决结果。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5、除《会议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
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
批准后方能生效。
6、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
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云娥
电话:0472-5216664
传真:0472-5216664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黄河大街 55 号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电子邮箱:info@dzky.cn
邮编:01401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会议会期半天,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七、备查文件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0ce1f0b-9a70-4fa8-a197-e30e1cb00f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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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1│大中矿业(001203):大中矿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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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001203):大中矿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9279fe69-b468-43a6-8663-c413070562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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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1│大中矿业(001203):大中矿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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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001203):大中矿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e2727625-4ea3-49eb-84f4-1f47c2e7cb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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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1│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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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取
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同意注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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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1│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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