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05 盛航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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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21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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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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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36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盛航转债2026年第二季度度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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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5:52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完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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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26 │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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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02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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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24 │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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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21 │盛航股份(00120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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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7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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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5 │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主体及盛航转债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6〕00│
│ │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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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21│盛航股份(001205):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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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3)。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控股集团”),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
,以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6,100,000股(即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24%,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股份后总股本的 3.29%),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6,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9,600万元(含)。
2、增持股份计划进展情况:万达控股集团自 2026年 7月 20日至 2026年 7月 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
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
3、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
,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万达控股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增持股份计划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
者利益,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100,000股(即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24%,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
股份后总股本的 3.29%),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9,600 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6 年 7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万达控股集团自 2026年 7月 20日至 2026年 7月 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5%,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 8,245,267.3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增持前后,万达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桃元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比例
万达控股 21,714,818 11.55% 654,000 0.35% 22,368,818 11.90%
集团
李桃元[注] 27,700,482 14.73% 0 0.00% 27,700,482 14.73%
合计 49,415,300 26.28% 654,000 0.35% 50,069,300 26.63%
注:因李桃元将所持 27,700,482 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全权委托给万达控股集团行使,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实施的风险。如
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万达控股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c7d00b42-a8a4-4dee-becb-981c7e5238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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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盛航股份(001205):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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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控股集团”)基于对公
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
内,以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不超
过6,100,000股(即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24%,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股份后总股本的 3.29%),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6,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9,600万元(含)。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专用股
(股) 比例 份后总股本比例
万达控股 控股股东 21,714,818 11.55% 11.71%
集团
李桃元 一致行动人 27,700,482 14.73% 14.94%
合 计 49,415,300 26.28% 26.65%
注 1: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88,003,54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2,561,960股。
注 2:因李桃元将所持 27,700,482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全权委托给万达控股集团行使,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上述增持主体及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前 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上述增持主体及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2、增持数量:拟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6,100,000股(即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24%,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股份后
总股本的 3.29%)。
3、增持金额: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6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600.00万元(含)。
4、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万达控股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
持计划。
5、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顺延。
6、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7、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资金。
8、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9、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锁定期限的安排。10、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完成后万达控股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李桃元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0%。
三、取得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向万达控股集团出具了《贷款承诺函》,同意为本次增持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增持
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一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实施的风险。如
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e9aed942-ef7a-4d9d-99bd-683872e824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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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36│盛航股份(001205):关于盛航转债2026年第二季度度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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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关于盛航转债2026年第二季度度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cfb0b8f8-8a19-4b30-9cff-2a50434866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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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5:52│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完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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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航 003”轮在越南 VamCo Biochemistry港附近与 Siam City Cement (
Vietnam) Limited(以下简称“Siam”)所属码头发生碰撞导致码头受损,公司被 Siam诉至越南同奈省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9日、2024年 6月 4日、2024年 10月 11日、2025年 6月 11日、2025年 11月 26日、2026年 1月 14日、2026
年 6月 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关于公司涉
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47)、《关于公司涉
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关于公司涉
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与原告 Siam签署的《和解协议》约定,已向原告 Siam完成 400.00万美元和解款项的支付,原告 Siam已根据《和解协
议》约定内容,向越南同奈省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公司已于近日收到越南同奈省人民法院作出的《准予撤诉的裁定书》(编号
:33/2026/QDST-DS),准予原告 Siam撤回起诉。至此,公司与原告 Siam因“盛航 003”轮码头碰撞诉讼纠纷已全部结案。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已就“盛航 003”轮在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投保了船舶险、船东保赔险,本次诉讼系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承保案件,免赔额为 8
,000美元,即赔偿金额超出免赔额 8,000美元的部分,由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承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额收到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支付的扣除免赔额8,000美元后的保险理赔款项,折人民币合计 27,212,2
66.40元,“盛航 003”轮码头碰撞保险理赔事项已全部完结。
四、公司(包括子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越南同奈省人民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书》;
2、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理赔支付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a5d97d8c-af65-45ab-9a48-dbc5d94fdd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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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26│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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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d98c4c25-fd91-402d-b56d-3e1c7a042b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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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02│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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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选举钱小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6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发出通知之日,钱小祥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钱小祥先生已书面承
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30日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钱小祥先生通知,获悉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
上),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59584bc8-c9a4-4d96-a815-60dbbca182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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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2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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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5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 号 7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66,534,56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790%。(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88,003,54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 2,561,
96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5,441,580股,下同。)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50,14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
.041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0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6,388,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7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共计 10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6,424,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72%。
3、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
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65,682,5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195%;反对 712,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707%;弃权
1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0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572,9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4.8129%;反对 712,374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3371%;弃权 1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8499%。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峰、吴永全;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0662ff6c-1912-45b3-97cb-c880491390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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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21│盛航股份(00120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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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致: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就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等事项所涉及的法律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下称“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引言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会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和有效表决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有效表决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
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公司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为任何
其他目的而依赖、使用或引用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资料一起向社会公众披露,并
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
决程序和有效表决等事项提供如下意见:
第二节 正文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2026 年 5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网站上刊登《南
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对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
集人、召开的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会议地点、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予以通知、公告。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 号 7
幢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
3、本次股东会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5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5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与公司
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
1、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截至 2026 年 6 月 8日(星期一)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
3、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0,14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7.0415%(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88,003,54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2,561,960 股,该等回购的
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5,441,580股,下同)。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计,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10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6,388,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8.83
75%。
4、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表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监票和计票。网络投
票依据深交所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投票结束后,由公司合并统计了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表决结果。
3、本次股东会对如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65,682,5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195%;反对 712,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707%;弃权
1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098%。
4、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d20445eb-90b5-44b2-a469-a64312a10d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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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7│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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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航 003”轮在越南 VamCo Biochemistry港附近与 Siam City Cement (
Vietnam) Limited(以下简称“Siam”)所属码头发生碰撞导致码头受损,公司被 Siam诉至越南同奈省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9日、2024年 6月 4日、2024年 10月 11日、2025 年 6 月 11 日、2025 年 11 月 26 日、2026 年 1 月 14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
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47)、《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
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
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与原告 Siam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告 Siam同意接受 400万美元(下称“和解款项”)作为其索赔的全部最终结算金额,包含与本次诉讼相关的一切费用
开支以及利息。
(二)双方同意,和解款项将于《和解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完毕。
(三)原告 Siam同意在收到和解款项后:
1、收到和解款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永久且不可撤销地撤回其在越南同奈省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的当前诉讼中的所有索赔主
张。原告 Siam承诺,无论是原告 Siam还是其他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其保险人在内的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在任何司法管辖区
域内,提出任何因事故引起的或与事故相关的索赔或任何诉讼程序;
2、不就因事故引起的任何或全部索赔,扣押、再次扣押、查封或以其他方式留置“盛航 003”轮或任何其他同属或关联所有权
、管理权、占有权或控制权的船舶、资产或其他财产;
3、解除并免除“盛航 003”轮的船东、经营人、承租人、船长及船员,保赔协会和船壳险保险人、代理人、子公司、权利继承
方、代表、分支机构及其雇员,以及所有任何关联公司,因事故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及所有责任(无论以何种方式产生);
4、保证“盛航 003”轮的船东、经营人、承租人、船长及船员,保赔协会和船壳险保险人、代理人、子公司、权利继承方、代
表、分支机构及其雇员,以及所有任何关联公司,免受原告 Siam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原告的保险人)就上述事故提起
或提出的任何及所有索赔、请求、诉讼或起诉,否则原告 Siam承担赔偿责任及消除损害。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已就“盛航 003”轮在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投保了船舶险、船东保赔险,本次诉讼系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承保案件,免赔额为 8
,000美元,即赔偿金额超出免赔额 8,000美元的部分,由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承担。本次和解协议的内容及签署,已经过中国船东互保
协会的认可和同意,后续公司将积极开展保险理赔事宜。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包括子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和解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64ea1bd-8b67-4bc2-a4fc-b3e34afa76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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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5│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主体及盛航转债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6〕00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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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主体及盛航转债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6〕0034号)。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71b6e515-fc23-41ef-bd89-89d72a3dfa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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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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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
则:
(一)业绩联动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二)协调一致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其岗位价值、责任义务、承担风险相一致,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比
例相协调;
(三)长远发展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个人业绩和履职情况相匹配,有奖有惩、奖惩对等。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
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工资总额。
第五条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1、公司内部董事薪酬结构由以下部分组成: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根据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市场薪资行情、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按月
发放。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3)中长期激励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
2、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薪,也不领取津贴。
(二)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
状况,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确定,由公司按月发放,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三)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结构执行。
第七条公司应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
分配向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三章 考核管理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年度考核;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由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
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
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第十条 公司人
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具体实施。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础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各考核周期内的考核评价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
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的发展
情况和需要以及相关激励制度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
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过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薪酬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
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薪酬的实际购买力不低于公司薪酬调整水平作为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及个人业绩表现;
(四)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
第十六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第六章 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以及中长期激励的发放,
并对相关情形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以及中长期激励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三)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并追溯至2026年1月 1日起生效实施。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内容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本制度。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董事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b63917f4-970c-46a9-a0fd-89fbc3834c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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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盛航股份(001205):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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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年5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主持会议,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联席董事长李桃元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其中董事晏振永、李广红
、孙增武、谢秀娟以及独立董事钱小祥、陈华、薛文成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
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盛
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本议案涉及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8票,反对票为 0票,弃权票为 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6月 15日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8票,反对票为 0票,弃权票为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f4b3eeac-9af1-4c5f-833b-0df21e3663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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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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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6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4:30召开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
议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0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8日(星期一)下午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号 7幢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
2、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
东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
单位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不接受电
话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及地点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2日 9:00—11:30,13:30—17:00。(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
时间为 2026年 6月 12日 17:0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盛航股份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号 7幢公司会议室。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5668787(证券事务部)
指定传真:025-85668989(传真请注明:证券事务部)
指定邮箱:njshhy@njshshipping.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登记)
4、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b033ff91-9d02-4024-bda6-255e0231c2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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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01│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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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8e1149d-4adf-4334-a481-c949d93e96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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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盛航股份(001205):关于盛航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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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2、转股起止日期: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2029 年 12 月 5 日
3、暂停转股期间:2026 年 5 月 14 日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
4、恢复转股日期:2026 年 5 月 26 日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以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盛航转债;债券代码:127099)自 2026年 5月 14 日起至 2025 年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5日)止暂停转股,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6年 5月 1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盛航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0)。
根据相关规定,“盛航转债”将于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5月 26日)起恢复转股
。敬请“盛航转债”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1c4f307-cf66-453a-bb14-0f9a03c1ae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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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42│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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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
(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2,561,960股不
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8,003,53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561,960 股后的 185,441,57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7,816,236.1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3、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27,816,236.10元/188,003,534
股*10股= 1.479559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
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79559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8,003,53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561,960股后的 185,441,5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7,816,236.1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及回购专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
准。
2、自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自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8,003,53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561,960 股后的 185,441,57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注】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 2,561,96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561,960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
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 10股分红金额/10股=185,441,574股×1.5元/10股=27,816
,236.10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27,816,236.10元/188,003,534股×10=1.47955
9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
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79559元/股。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承诺:“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股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股份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
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说
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转债“盛航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5.48元/股调整为 15.
3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为 2026年 5月 2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号 7幢
咨询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25-85668787
传真电话:025-8566898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c1d931f-f816-4437-82df-0a5bded036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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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41│盛航股份(001205):关于调整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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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2、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15.48元/股
3、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15.33元/股
4、本次调整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6年 5月 2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关于“盛航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4号)同意注册,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7,4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7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 12月 2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盛航转债”,债券代码“127099”,初始转股价格为 19.15元/股。
根据《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
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二、关于“盛航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一)2024 年 6 月转股价格调整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由初始 19.15元/股调整为 19.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
024年 6月 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5月 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盛航转债”转
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二)2024 年 7 月转股价格调整
因公司完成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由 19.03元/股调整为 19.11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7月2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盛航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三)2024 年 9 月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盛航转债”转
股价格的议案》,“盛航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9.11元/股向下修正为 15.6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9 月 10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9 月 10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42)。
(四)2025 年 6 月转股价格调整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由 15.60 元/股调整为 15.4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月 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5月 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盛航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三、本次关于“盛航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8,003,53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561,960股后的 185,441,5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7,816,236.1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由 15.48元/股调整为 15.33
元/股。计算过程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15.48元/股(调整前转股价格);
D=0.1479559元(D为 0.1479559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
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10 股=27,816,236.10 元÷188,003,534 股×10 股=1.479559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
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P1=P0-D=15.48-0.1479559=15.33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5月 26日(权益
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c3a5f01-0593-4cd7-a085-2f715f1e3a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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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2│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完成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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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月 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独立董事
津贴的议案》。钱小祥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钱小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
公司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7f5e6ad-cc74-42be-8f44-ba23961af0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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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9│盛航股份(00120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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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致: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就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等事项所涉及的法律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下称“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引言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会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和有效表决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有效表决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
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公司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为任何
其他目的而依赖、使用或引用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资料一起向社会公众披露,并
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
决程序和有效表决等事项提供如下意见:
第二节 正文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网站上刊登《南
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对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
集人、召开的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会议地点、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予以通知、公告。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 号 7
幢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
3、本次股东会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与公司
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
1、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截至 2026 年 5 月 8日(星期五)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
3、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0,208,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7.0753%(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88,003,53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2,561,960 股,该等回购的
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5,441,574股,下同)。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计,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6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051,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8.116
8%。
4、除独立董事乔久华未出席外,公司其他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表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监票和计票。网络投
票依据深交所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投票结束后,由公司合并统计了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表决结果。
3、本次股东会对如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 64,921,4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4801%;反对 33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5138%;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61%。
4、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511cb22-e425-4fe4-924c-dd53c82707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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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9│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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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 号 7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65,260,79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921%。(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88,003,53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 2,561,96
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5,441,574股,下同。)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50,20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
.075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6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5,051,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6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共计 6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5,151,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03%。
3、除独立董事乔久华未出席外,公司其他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
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64,921,4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4801%;反对 33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5138%;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811,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7606%;反对 335,3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2130%;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6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钱小祥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峰、吴永全;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d8a195f2-e09e-4cf5-94e3-4ce08334a1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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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16│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盛航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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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99
2、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3、转股起止日期:2024年 06月 12日至 2029年 12月 05日。
4、暂停转股日期:2026年 05月 14日至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5、预计恢复转股日期:2026年 05月 26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4号)同意注册,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7,4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 ”)同意,公司7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 12月 2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盛航转债”,债券代码“127099”。“盛航转债”转股期限为自 2024年 6月 12日起至 2029年 12月 5日。
鉴于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
司将于近期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中 2.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如公司回购账户存在股份的,或者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权益分派方法的,实施
权益分派期间可转债暂停转股。公司应在可转债暂停转股后及时办理权益分派事宜,并及时申请可转债于除权除息日恢复转股。”
同时,根据《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
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详见附件)相关条款的规定,自 2026年 5月 14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债券代码:127099)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17f5a34-2d95-4954-97ba-0a289c42f7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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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1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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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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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9│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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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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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盛航股份(001205):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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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年4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其中董事孙增武、谢秀娟以及独立
董事陈华、薛文成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乔久华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薛文成先生出
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乔久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钱小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独立董事津贴与其他独立董事相同,钱小祥先生当选后
将接任乔久华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7)。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五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8票,反对票为 0票,弃权票为 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6 年 5月 15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8票,反对票为 0票,弃权票为 0票。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辞职报告;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五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041e0f6-dcfa-4bf7-a2d0-d41212e5be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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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盛航股份(0012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钱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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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钱小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cfa1656-6095-4432-9111-20f6d1d4c2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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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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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乔久华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乔久华先生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以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乔久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乔久华先生独立董事职务原定的任职期间为 2023年 11月 2
2 日至 2026年 11月 21日。
鉴于乔久华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乔久华先生辞职申请自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产
生新任独立董事履职前,乔久华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相
应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久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乔久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治理和日
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乔久华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乔久华先生
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独立董事
津贴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钱小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其独立董事津贴与其他独立董事相同,钱小祥先生当选后将接任乔久华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职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钱小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
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
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其本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三家。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补选独立董事就任前,申请辞任独立董事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辞职报告;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五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
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8、《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eaa0165-4977-48de-b331-5f53710dfa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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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盛航股份(0012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钱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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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钱小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475aeaf-d73a-4f91-8ed0-dcf077bf7a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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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盛航股份(001205):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钱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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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决议,本人钱小祥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本人将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意公司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特此承诺。
承诺人:
钱小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3a58a84-834f-4816-a9d3-c00d7e9fb1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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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五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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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五次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乔久华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
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薛文成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候选人钱小
祥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钱小祥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选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c1df92a-2d00-41db-8007-1f48fbbb86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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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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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4:30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
议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号 7幢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事及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
东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
单位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不接受电
话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及地点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 9:00—11:30,13:30—17:00。(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
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17:0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盛航股份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号 7幢公司会议室。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5668787(证券事务部)
指定传真:025-85668989(传真请注明:证券事务部)
指定邮箱:njshhy@njshshipping.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登记)
4、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7974dc4-72f5-4ebd-820c-f6f43e546e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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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7│盛航股份(001205):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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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
年度报告全文》《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
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9 日(星期六)14:00-15: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年度暨 2026年
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9日(星期六)14:00-15: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联席董事长李桃元先生,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广红先生,公司独立董事陈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刁建明
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天红先生,公司财务总监乔中华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9 日 ( 星 期 六 ) 14:00-15:3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oVXOZAS1W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9日前进行访问,打开互动交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
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25-85668787
传真:025-85668989
邮箱:njshhy@njshshipping.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26b5ea1-89ce-4a03-8d7e-96589a4ae7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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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0:33│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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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中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59d525a-d013-4e92-b633-090fe80d1c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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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0:33│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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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9803153-9627-476c-af99-cc782764da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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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2│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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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登记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88,003,53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2,561,960 股,即为 185,441,574 股,以此
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7,816,236.10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61%。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再融
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及回购专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
发为准。
3、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同意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的实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实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审
慎决策,合理确定现金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该议案的实施,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后续待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26〕0076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623,530.8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784,102,678.77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820,410.61 元,
减去分配 2024 年度股利 22,252,941.12 元(含税),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65,652,857.86元。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1,186,214.2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49,798,778.56 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820,4
10.61 元,减去分配2024 年度股利 22,252,941.12 元(含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33,911,641.06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33,911,641.06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依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结合公司当前
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88,003,53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2,561,960 股,即为 185,441,574 股,以此
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7,816,236.10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6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及回购专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
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7,816,236.10 22,252,941.12 19,895,608.7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623,530.82 137,151,234.79 182,057,088.36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865,652,857.86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833,911,641.06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69,964,785.98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42,610,617.9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69,964,785.98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 ?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27,816,236.10元,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69,964,785.98 元,占 2023-2
025 年度年均净利润的49.06%。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
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上述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对
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2698485-491c-4b7c-b107-428821b891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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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1│盛航股份(00120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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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6e038ae-29fd-4435-b446-6e8e7a4b40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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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1│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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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624851d-aa8d-4341-a00c-6d29e9815a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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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1│盛航股份(001205):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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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180e703-d5d5-467e-b0b7-cacfb3da65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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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1│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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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7c94f41-f08a-4379-988e-a93dc221e8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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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0│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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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f2d9f6e-f727-4a2a-ad7e-50842654fe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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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0│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6〕00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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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
航股份”)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盛航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的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盛航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毕宏志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阳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3745fe7-54f2-486a-aea1-3fa3e2ca6c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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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0│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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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a0c6520-bd68-4d52-add6-642dbdd0e8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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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0│盛航股份(001205):关于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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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浩源”)系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航股份
”)控股子公司。为提高盛航浩源融资效率,满足其经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6年度公司
拟为盛航浩源申请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票据贴现、保理
、押汇、融资租赁等综合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上年度存续担保余额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上述公司为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该担保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
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等,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 是否
持股比例 最近一期资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占上市公司 关联担保
产负债率 (万元) (万元) 最近一期经
[注] 审计净资产
比例
盛航股份 盛航浩源 98.37% 31.39% 15,822.98 40,000.00 18.48% 否
合计 -- -- -- 15,822.98 40,000.00 18.48% 否
注: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包含截至目前的担保余额 15,822.98万元。
(三)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
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公司向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259561X
企业类型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6年 8月 4日
注册资本 11,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朱建林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111 号水湾壹玖柒玖广场
(二期)17H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国际船舶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是:港澳航线水路货物运输业务(凭水路运输许可
证经营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广东省内河成
品油船、化学品船运输;国内水路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
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盛航股份持股 98.37%,陈泽林等其他 5名自然人合计持股 1.63%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 12 月 31日 2026年 3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0,750.35 89,946.06
负债总额 19,668.07 28,231.74
资产负债率 24.36% 31.39%
净资产 61,082.29 61,714.32
项目 2025年 1-12月 2026年 1-3月
营业收入 27,649.11 11,449.89
利润总额 4,952.63 1,021.65
净利润 3,407.86 614.15
注:以上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 3月份数据未经审计。
3、最新信用等级情况:信用等级良好,无贷款逾期的情况。
4、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公示信息查询,盛航浩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向子公司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预计的总额度中,含上年度存续的担保余额,存续担保余额公司已按照实际提供担保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2026 年度拟新增的担保,截至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盛航浩源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与银
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在签订担保合同后根
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本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经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盛航浩源由公司实际控制并主导经营管
理,且盛航浩源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对盛航浩源提供担保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公司向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本次公司为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盛航浩源正常、持续经营,具备偿债能力,且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
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公司向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有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
,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均能实
施有效控制,盛航浩源目前经营稳定,具备相应偿债能力,本次对盛航浩源提供担保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公司向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交易事项。
五、公司累积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
本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4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15,822.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
.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违规、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80a3930-634b-44cd-863e-54189c1a2c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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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59│盛航股份(001205):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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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表》,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乔久华先生、陈华先生、薛
文成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核查独立董事乔久华先生、陈华先生、薛文成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三位独立董事未在本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任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3c3bf27-715c-4b19-a7c8-985fd68d5b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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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59│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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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14:00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召集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08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0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0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下午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号 7幢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00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 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预计的议案
9.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2、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股东会审议上述第 1项提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
东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
单位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不接受电
话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及地点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7日 9:00—11:30,13:30—17:00。(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
间为 2026年 5月 7日 17:0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盛航股份 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号 7幢公司会议室。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5668787(证券事务部)
指定传真:025-85668989(传真请注明:证券事务部)
指定邮箱:njshhy@njshshipping.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登记)
4、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65274f9-07f8-4917-af16-ba5f72798e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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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59│盛航股份(00120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盛航股份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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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资产负
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6)00767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盛航股份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
“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盛航股份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
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上述汇总表与盛航股份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会计报表审计
过程中对盛航股份关联交易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
解盛航股份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专项说明仅供盛航股份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盛航股份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毕宏志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阳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bf84558-34db-4f9c-9522-7dc85e3d18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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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59│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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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ec45f77-f07a-4ef3-a12e-c005400bbd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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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59│盛航股份(001205):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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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 11月 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号 1907室
(5)首席事务合伙人:郭澳
(6)人员信息:
2025年末合伙人 85人,注册会计师 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10人。
(7)业务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 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 15,967.65 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92家,审计收费为 8,338.18 万元,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2, 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
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2023 年 1月
1 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和纪律处分 2次。31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涉及 4人)、监督管理措施 10次(涉及 20人)、自律监管措施 5次(涉及 11
人)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 6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承接或
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毕宏志
毕宏志先生,自 2018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自 2025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阳阳
张阳阳先生,自 2016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应镇魁
应镇魁先生,自 200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自 2023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 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
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
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
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独立完成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有利于保障
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c7e70ca-f2ab-420d-9d76-e007e293a8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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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59│盛航股份(00120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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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盛航海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和审计计划书,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一)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南京盛航
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0767号)。
(二)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6〕00362号)。
(三)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公允如实反
映了盛航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
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6〕00363号)。
(四)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
求,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上述汇总表与公司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并审
核出具了《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天衡专字〔2026〕00364号
)。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
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事项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
月 25日,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全体独立董事通过线
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
组就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的具体计划进行了汇报,主要包含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两部分内容。总体审计策略明确了审计范
围、审计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审计人员安排、对专家和有关人士工作的利用。具体审计计划中明确了风险评估程序
、对重要账户和交易采取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方案、特定项目的审计程序、重点关注的会计问题、与治理层和管理层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及独立董事认真听取了审计项目组的汇报,就公司 2025年审计计划及后续审计工作的实施提出相关评价和建
议。
(三)2026年 4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
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
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
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 4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项相关的全部议案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
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d62f065-299a-4a03-8882-66530c19db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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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59│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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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624c3cd-8dc4-4bb5-a454-74f15d943d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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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59│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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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e0f1344-e8c2-4255-b12c-cdfd714ba1d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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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盛航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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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7/12251120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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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盛航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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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7/12251120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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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盛航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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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46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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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盛航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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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97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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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盛航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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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10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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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盛航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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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1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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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盛航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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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24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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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盛航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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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0/12209073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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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盛航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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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692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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