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05 盛航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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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14 │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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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14 │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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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11 │盛航股份(001205):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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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27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控股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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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盛航转债2025年第三季度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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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10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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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47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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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09 │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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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09 │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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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7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出售联营企业股权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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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14│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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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217cbe0a-4f8d-423d-a278-0537d627ba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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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1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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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
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10号——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运营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
第三条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
营,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
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的战略规划、完善的公司治理、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公
司透明度,持续提高公司价值,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通过科学的资本运作、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
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份回购、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
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
均衡。
第五条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
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应当采用科学的、系统的方式开展,不得违背市值管理的内在逻辑,并应当科学研判影响公
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众多,市值管理须秉持系统思维、循序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
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项关键要素。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持续的、动态的过程,市值管理的工作应是持续的、常态化的行为。公司应以长期发展为
导向,避免过分追求短期利益,注重长期价值创造与提升。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董事会是公司市值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以下工作:
(一)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
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
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监督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落实市值管理的相关工作,结合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效果,适时调整市值管理规划和
具体举措。
第七条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
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
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九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
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项,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
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条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市值进行监测、评估与维护。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应
当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
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三)现金分红;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六)股份回购;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十二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 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进行监测,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设定合理的预警
阈值,当相关指标触发预警阈值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析原因,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尽快研究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积
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四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公司应当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说明会等方式传递公司价值;
(三)在符合回购法定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四)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自愿延长股
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条 当公司连续 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时,应当制定
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估值提升计划应当包括目标、期限及具体措施。长期破净情形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对估
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 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三)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本制度所称“内”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7c7d0514-9ffa-41ad-be66-b2a1da5004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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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11│盛航股份(001205):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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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10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主持会议,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联席董事长
李桃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其中 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
书、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070),公告内容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8票,反对票为 0票,弃权票为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制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上述制定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8票,反对票为 0票,弃权票为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f0503fd7-d9a6-4d0a-95eb-bff91df8ef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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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27│盛航股份(001205):关于控股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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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在原经营范
围基础上增加了“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内容,并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
经营范围
变更前 港澳航线水路货物运输业务(凭水路运输许可证经营在有效期内
经营);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广东省内河成品油船、化学品
船运输;国内水路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
变更后 一般经营项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港澳航线水路货物运输业务(凭水路运输许可证
经营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广东省内河成
品油船、化学品船运输;国内水路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
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变更后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259561X
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 8月 4日
法定代表人:朱建林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111号水湾壹玖柒玖广场(二期)17H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
:港澳航线水路货物运输业务(凭水路运输许可证经营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广东省内河成品油船、化学品船
运输;国内水路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3bd3d381-6435-4563-b138-1bef89ec80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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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盛航股份(001205):关于盛航转债2025年第三季度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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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2、转股价格:15.48元/股
3、转股期限:2024年 6月 12日至 2029年 12月 5日
4、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则的规
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股份”或“公司”)现将 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或“盛航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4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400,000 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0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7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2月 2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盛航转债”,债券代码“12709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盛航转债”转股期限为自 2024年 6月 12日起至 2029年 12月 5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盛航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9.15元/股。
2、可转债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4年 2月转股价格不向下修正
自 2024年 1月 8日至 2024年 2月 2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即 16.28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盛航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盛航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
个月内(即 2024年 2月 2日至 2024年 8月 1日),如再次触发“盛航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
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 2024年 8月 2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盛航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
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盛航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月 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2024年 6月转股价格调整
2024年 6月 4日,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
关约定,“盛航转债”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前转股价格为 19.15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9.0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4 年 6月 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5月 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关于调整“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3)2024年 7月转股价格调整
2024 年 7 月 23 日,鉴于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说明书》关于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约定,“盛航转债”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前转股价格为 19.03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9.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 7月 2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7月 25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盛航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4)2024年 9月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自 2024年 8月 2日至 2024年 8月 22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经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6.24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盛航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024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 9月 9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盛航转债”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
2024 年 9月 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
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盛航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9.11 元/股向
下修正为 15.6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9 月 1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9 月 10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2)。
(5)2025年 6月转股价格调整
2025年 6月 6日,公司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
关约定,“盛航转债”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前转股价格为 15.60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5.4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5年 6月 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5月 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调整“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可转债转股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盛航转债”因转股减少 37张(票面总金额人民币 3,700元),转股数量为 238股,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
,“盛航转债”剩余可转债数量为 4,540,696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 454,069,600元。
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因“盛航转债”转股形成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股 其他变动 本次变动后
(2025年 6月 30日) 增加数量 (股) (2025年 9月 30日)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8,584,331 15.20% 0 -83,125 28,501,206 15.16%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8,584,331 15.20% 0 -83,125 28,501,206 15.1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9,418,805 84.80% 238 83,125 159,502,168 84.84%
三、总股本 188,003,136 100.00% 238 0 188,003,374 100.00%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盛航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3年 12月 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说明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盛航股份);
2、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盛航转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4889f9f2-3ec2-4fa1-91a1-eadf9fbec5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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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10│盛航股份(00120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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