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05 盛航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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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00:00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盛航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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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2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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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0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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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6:45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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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6:54 │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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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6:54 │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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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6:51 │盛航股份(001205):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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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14 │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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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14 │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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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11 │盛航股份(001205):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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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00:00│盛航股份(001205):关于盛航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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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关于盛航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e0a7b044-201f-49f0-9a4a-e06a1e35fe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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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2│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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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航 003”轮在越南 VamCo Biochemistry港附近与 Siam City Cement (
Vietnam) Limited(以下简称“Siam”)所属码头发生碰撞导致码头受损,公司被 Siam诉至越南同奈省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9日、2024年 6月 4日、2024年 10月 11日、2025年 6月 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关于
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47)、《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越南同奈省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中止案件审理的裁定》(编号:251/2025/QDST–DS),为推进各方通过谈判
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原告 Siam向法院申请中止案件审理,越南同奈省人民法院裁定同意中止案件审理。当中止的事由消除后,经
法院裁定后可恢复案件审理。
公司已就“盛航 003”轮在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投保了船舶险、船东保赔险,本次诉讼系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承保案件,免赔额为 8
,000美元,即赔偿金额超出免赔额 8,000美元的部分,由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承担。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包括子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1、越南同奈省人民法院《关于中止案件审理的裁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2d97a4ba-c9f6-447b-bbbe-27574872f6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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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0│盛航股份(00120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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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向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在控股子公司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浩源”)2025年度申请
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押汇等综合业务)及日常经
营需要时,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
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上述公司为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担保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盛航浩源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 6,000 万元固定资产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借款保证合同》。公司本次为盛航浩源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主债权金额
为 4,699.896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盛航浩源的担保余额为 10,183.1080万元(含本次担保),尚未使用担保额度为 19,8
16.892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借款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主债权金额:人民币 4,699.8960万元。
2、主债务的履行期限:自 2025年 11月 24日至 2030年 11月 4日。
3、保证范围:保证人按对债务人的持股比例(78.3316%)承担主合同项下债务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
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及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
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
4、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自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 3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
务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年。因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时,保证期间相应
提前。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
保的总余额(含本次)为 10,668.60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
的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485.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逾期担保、涉及
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借款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704b6d0d-0c1d-4521-a642-83b23c3ad9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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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6:45│盛航股份(00120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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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向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在控股子公司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浩源”)2025年度申请
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押汇等综合业务)及日常经
营需要时,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
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上述公司为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担保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盛航浩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申请人民币 2,000 万元
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本次为盛航浩源银行贷款提供的
担保主债权金额为 1,566.632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盛航浩源的担保余额为 6,544.3220万元(含本次担保),尚未使用担
保额度为24,516.788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与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主债权金额:人民币 1,566.6320万元。
2、主债务的履行期限:自 2025年 11月 20日至 2026年 11月 20日。
3、保证范围: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
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
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4、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
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41,061.11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
保的总余额(含本次)为7,029.8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
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485.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逾期担保、涉及诉讼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7336dee9-1c0f-4a0a-93fa-40523961ac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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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6:5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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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155578b0-89eb-4225-bb74-a3bd46fe80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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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6:5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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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1c7363cc-850a-4cc0-beb7-a33a2869b7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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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6:51│盛航股份(001205):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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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f8f1f450-41ae-4340-921a-09a3df0e3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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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14│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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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217cbe0a-4f8d-423d-a278-0537d627ba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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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1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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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
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10号——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运营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
第三条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
营,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
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的战略规划、完善的公司治理、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公
司透明度,持续提高公司价值,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通过科学的资本运作、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
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份回购、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
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
均衡。
第五条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
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应当采用科学的、系统的方式开展,不得违背市值管理的内在逻辑,并应当科学研判影响公
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众多,市值管理须秉持系统思维、循序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
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项关键要素。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持续的、动态的过程,市值管理的工作应是持续的、常态化的行为。公司应以长期发展为
导向,避免过分追求短期利益,注重长期价值创造与提升。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董事会是公司市值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以下工作:
(一)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
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
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监督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落实市值管理的相关工作,结合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效果,适时调整市值管理规划和
具体举措。
第七条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
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
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九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
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项,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
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条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市值进行监测、评估与维护。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应
当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
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三)现金分红;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六)股份回购;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十二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 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进行监测,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设定合理的预警
阈值,当相关指标触发预警阈值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析原因,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尽快研究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积
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四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公司应当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说明会等方式传递公司价值;
(三)在符合回购法定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四)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自愿延长股
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条 当公司连续 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时,应当制定
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估值提升计划应当包括目标、期限及具体措施。长期破净情形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对估
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 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三)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本制度所称“内”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7c7d0514-9ffa-41ad-be66-b2a1da5004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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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11│盛航股份(001205):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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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10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主持会议,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联席董事长
李桃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其中 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
书、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070),公告内容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8票,反对票为 0票,弃权票为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制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上述制定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8票,反对票为 0票,弃权票为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f0503fd7-d9a6-4d0a-95eb-bff91df8ef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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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27│盛航股份(001205):关于控股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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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在原经营范
围基础上增加了“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内容,并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取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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