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05 盛航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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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54 │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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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54 │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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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 │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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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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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 │盛航股份(001205):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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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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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8:22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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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00:00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盛航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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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2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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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0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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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54│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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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致: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就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等事项所涉及的法律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下称“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引言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会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和有效表决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有效表决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
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公司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为任何
其他目的而依赖、使用或引用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资料一起向社会公众披露,并
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
决程序和有效表决等事项提供如下意见:
第二节 正文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2025年 12月 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网站上刊登《南京
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对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人、召开的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会议地点、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予以通知、公告。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5日(星期四)下午 14:30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 号 7
幢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
3、本次股东会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5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5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与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
1、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截至 2025年 12月 18日(星期四)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
3、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0,109,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7.0218%(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88,003,47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2,561,960 股,该等回购的
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5,441,510股,下同)。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计,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1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895,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8.57
17%。
4、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表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监票和计票。网络投
票依据深交所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投票结束后,由公司合并统计了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表决结果。
3、本次股东会对如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 16,282,4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1465%;反对 305,2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8402%;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33%。关联股东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4e3d5f1d-3bb3-4755-9f2f-fad79176aa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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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5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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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8e23e335-4884-41c5-8334-00865707be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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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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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一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经营的健康发展。公司控股股东
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额度
,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的实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f161cabf-a185-4d7a-a49c-47a8d18abb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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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盛航股份(001205):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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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d9b1ed7e-5059-4a19-9819-f2035225ed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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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盛航股份(001205):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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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87eee6ad-c3c1-4f1c-8c52-7771170863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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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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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年 12月 25日(星期四)下午 14:30召开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
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2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12月 18日(星期四)下午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号 7幢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2、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
东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
单位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不接受电
话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及地点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24日 9:00—11:30,13:30—17:00。(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
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4日 17:0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盛航股份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号 7幢公司会议室。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5668787(证券事务部)
指定传真:025-85668989(传真请注明:证券事务部)
指定邮箱:njshhy@njshshipping.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登记)
4、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f6db0011-8fa9-4213-8750-4250c8b94f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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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8:22│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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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20日
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近日,公司收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核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合伙人为陈
笑春,原指派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笑春、计婷,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工作安排调整,为继续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核相关工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指派毕宏志接替陈笑春作为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
会计师,指派张阳阳接替计婷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次变更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核项目合伙人为毕宏志,签
字注册会计师为毕宏志、张阳阳,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应镇魁(未发生变动)。
二、变更后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一)基本情况
毕宏志先生,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张阳阳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毕宏志先生、张阳阳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毕宏志先生、张阳阳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核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变更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核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2ee69ca0-adc3-4098-9420-b32e4656fa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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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00:00│盛航股份(001205):关于盛航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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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关于盛航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e0a7b044-201f-49f0-9a4a-e06a1e35fe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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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2│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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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航 003”轮在越南 VamCo Biochemistry港附近与 Siam City Cement (
Vietnam) Limited(以下简称“Siam”)所属码头发生碰撞导致码头受损,公司被 Siam诉至越南同奈省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9日、2024年 6月 4日、2024年 10月 11日、2025年 6月 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关于
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47)、《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越南同奈省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中止案件审理的裁定》(编号:251/2025/QDST–DS),为推进各方通过谈判
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原告 Siam向法院申请中止案件审理,越南同奈省人民法院裁定同意中止案件审理。当中止的事由消除后,经
法院裁定后可恢复案件审理。
公司已就“盛航 003”轮在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投保了船舶险、船东保赔险,本次诉讼系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承保案件,免赔额为 8
,000美元,即赔偿金额超出免赔额 8,000美元的部分,由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承担。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包括子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1、越南同奈省人民法院《关于中止案件审理的裁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2d97a4ba-c9f6-447b-bbbe-27574872f6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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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0│盛航股份(00120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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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向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在控股子公司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浩源”)2025年度申请
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押汇等综合业务)及日常经
营需要时,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
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上述公司为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担保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盛航浩源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 6,000 万元固定资产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借款保证合同》。公司本次为盛航浩源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主债权金额
为 4,699.896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盛航浩源的担保余额为 10,183.1080万元(含本次担保),尚未使用担保额度为 19,8
16.892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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