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06 依依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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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30│依依股份(00120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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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股份(00120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9c6c42bf-19ae-47c1-9210-44a7be6072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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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29│依依股份(00120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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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4年12月2日(星
期一)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工业园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
预案》
特别提示与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提案1.00的表决结果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需在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7:0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hengquanbu@tjyiyi.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工业园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22-87986666
联系传真:022-87987888
联系邮箱:zhengquanbu@tjyiyi.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邮编:300380
5、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7、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efdff581-fcfa-4afc-9988-175a25effc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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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27│依依股份(001206):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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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
告如下:
一、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 150,931,677.71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0,931,677.71 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 136,781,100.71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448,421,622.38元,母公司累
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350,927,496.87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
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
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350,927,496.87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润分
配政策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84,893,80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 364,287 股后的股本数量 184,529,5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来源为自有资金。共预计分配现金股利 42,441,789.
83 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8.12%,占公司合并报表当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9.46%,
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若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
本基数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届时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
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三)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同时考虑到股东回报等需求,在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股东维护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
展规划相匹配。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
以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84,893,80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364,287股后的股本数量184,529,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来源为自有资金。共预计分配现金股利42,441,789.8
3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
以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84,893,80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364,287股后的股本数量184,529,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来源为自有资金。共预计分配现金股利42,441,789.8
3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11daedc9-9aa1-4b47-b4d6-7994e40a22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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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26│依依股份(00120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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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通过电话、
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11月 15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董事 12
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福忠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因此,同意公司以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84,893,80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364,287股后的股本数量184,529,521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来源为自有资金。共预计分配现
金股利42,441,789.83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
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 14:30于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三、备查文件
1、《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6b377d51-9217-497b-9cbf-06aa0298fb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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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8:29│依依股份(001206):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关于依依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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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区:中国·天津和平区徐州道 12 号万通中心 23 层 邮编 300042
滨海新区:中国·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西路 5 号周大福金融中心 2204-2205 邮编 300450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对公司 2024年 11月 8日召开的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3. 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4. 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的公告》;
5. 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6.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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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中国·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西路 5 号周大福金融中心 2204-2205 邮编 300450
7. 其他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会议文件。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并已经提供出具本法律意
见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
资讯网刊登了定于 2024 年 11月 8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审议事项、参加方式、股权登记日、联系
人等内容。
(二)2024年 11月 8日下午 14时 30 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工业园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会议通知及相关公告所载明的内容。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 11 月 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4年 11月 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高福忠先生主持。
2
天津市区:中国·天津和平区徐州道 12 号万通中心 23 层 邮编 300042
滨海新区:中国·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西路 5 号周大福金融中心 2204-2205 邮编 300450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一)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或授权委托
书,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及其所代表股份情况如下: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04,983,5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926%。
2.通过网络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49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819,3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0%。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 15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031,848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592%。其中现场出席 1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212,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1%;通过网络投票
149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819,3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0%。
根据以上,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 158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05,802,97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366%。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和列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
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3
天津市区:中国·天津和平区徐州道 12 号万通中心 23 层 邮编 300042
滨海新区:中国·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西路 5 号周大福金融中心 2204-2205 邮编 300450(二)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规
定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538,9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4%;反对 160,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515%;弃权10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67,7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4.4098%;反对 160,28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5333%;弃权 10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569%。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9/7860a1d4-7c39-401f-99fd-507484db4f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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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8:29│依依股份(001206):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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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股份(001206):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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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00:00│依依股份(001206):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关于依依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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