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06 依依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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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13 │依依股份(00120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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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13 │依依股份(001206):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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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12 │依依股份(001206):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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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12 │依依股份(00120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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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11 │依依股份(00120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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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10 │依依股份(001206):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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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 │依依股份(001206):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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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 │依依股份(001206):依依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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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 │依依股份(001206):依依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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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7 │依依股份(00120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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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13│依依股份(00120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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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股份(00120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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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13│依依股份(001206):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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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股份(001206):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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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12│依依股份(001206):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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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14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
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实现净利润 102,203,855.87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2,203,855.87元。未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加上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为 452,142,642.86 元,减去报告期内已派发的 2024 年度的现金股利68,177,502.77元,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486,168,995.9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6,986,633.95元,未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加上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为 333,922,210.74元,减去报告期内已派发的现金股利 68,177,502.77 元,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342,731,341.92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
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342,731,341.92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拟定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5 年 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184,893,808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后的
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来源为自有资金。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为 733,387股,按公司总股本 184,893,808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后的股本 184,1
60,421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共预计分配现金股利 44,198,501.04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25%,占当期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9.09%,现金
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若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
本基数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届时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
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已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
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情况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
,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
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三)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
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理性。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确认,并履行了保密和严禁
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3acc79a5-0969-4969-9f2e-129ae00da2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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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12│依依股份(00120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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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股份(00120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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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11│依依股份(00120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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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8月 11 日通过电话、邮件
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5年 8月 21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4名,实际出席董事
14名。公司董事长高福忠先生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周丽娜女士主持,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
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赞成 1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市
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
-05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84,893,808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后的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来源为自有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为73
3,387股,按公司总股本184,893,808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后的股本184,160,421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共预计分配现金股利4
4,198,501.04元。若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可
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届时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
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根据公司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
安排的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议案表决结果:
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
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市
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现行《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市
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北京荷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荷牧生物”)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现持有荷牧生物6.7613%的股权,现荷牧生物根
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引入大庆嘉拓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天津长青集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9,40
0万元。公司决定放弃本次对荷牧生物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荷牧生物的股权比例将由增资前的6.7613%变更为5.
2261%。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周丽娜女士系本次交易标的荷牧生物的董事,荷牧生物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福忠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卢俊美女士同步放弃本次对荷牧生物的优先认购权。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事项审慎认定为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董事高福忠先生、卢俊美女士、周丽娜女士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放
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三、备查文件
1、《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d30501dd-fcce-4462-a68c-c6eee2501b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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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10│依依股份(001206):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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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股份(001206):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d3b38255-d528-4886-8817-2977855a6a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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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依依股份(001206):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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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同意荷牧生物此次增资事项,同时基于公司综合情况决定放弃本次对荷牧生物的优先认购权,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荷牧生
物此次增资事项,同时基于公司综合情况决定放弃本次对荷牧生物的优先认购权,并同意将《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013e531c-e02d-4d62-9476-545fa2347e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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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依依股份(001206):依依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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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股份(001206):依依股份内部审计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6edfc82e-4ada-41c3-a62f-8b85799dea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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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依依股份(001206):依依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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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督促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
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
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
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
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
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
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第十一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
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暂缓披露的信息确实难以保密、已经泄露或者出
现市场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发生大幅波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立即披露相关事项筹划和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
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
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三章 内部管理
第十三条 在实际信息披露业务中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
第十四条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程序为:
(一)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分)公司根据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相关监管规定,向公司证券部报告重大信息或其他应披露信息
时,认为该等信息属于需要暂缓、豁免披露的,应当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见附件一
),经部门负责人或子(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相关资料、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签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
情人保密承诺函》(见附件二)及时提交证券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报送的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得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公司证券部应当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就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特
定信息符合作为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董事会秘书在《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后上报董事长签批。如特定信息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
条件的,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三)公司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处理做出最后决定,并在《审批表》中签署意见。
第十五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第十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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