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07 联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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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30 │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关于年产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二期工程七号线试生产│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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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关于公司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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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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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1 │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南联科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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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1 │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晓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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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1 │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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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1 │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晓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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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49 │联科科技(00120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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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44 │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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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5:52 │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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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30│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关于年产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二期工程七号线试生产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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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10 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二期)”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项目建设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新材
料”),二期工程设计产能为 5 万吨/年,产品主要应用于高压海缆屏蔽料。截至目前,该项目二期工程七号线(产能为 2.5 万吨/
年)已建设完成,并于 2026 年 5月 11 日开始进行试生产。
近日,临朐县人民政府出具了《临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
目(二期工程)七号线进行试生产的批复》(临政复〔2026〕35 号),“同意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高压电缆屏蔽
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二期工程)七号线进行试生产”。
该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导电炭黑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优势地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具有积极的影响。
鉴于目前该项目试生产至规模化量产,产线调试、产能释放仍需一段时间,且受未来市场变化、产品价格波动、产品结构调整等
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导致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44e056d3-67a7-4d41-9a30-02179e1ee9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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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关于公司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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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Caldic B.V.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Caldic
B.V.将其持有的山东联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化工”)的1.49%的股权转让给了公司,公司对联科化工的持股比例由98.51
%变为100.00%,联科化工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山东联科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792480339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金星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榆东路558号(住所)、东红路4688号(经营场所)
注册资本:肆亿叁仟玖佰肆拾伍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肆角捌分
成立日期:2006年09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基础化学原料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
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二、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化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b45217a-9ae0-4893-b12a-cb306a478f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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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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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及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7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期间,公司完成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6 年 3月 23 日上市,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股份,故本次参
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的股数由 214,081,960 股变为 216,526,960 股,增加了 2,445,000 股。公司按
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 86,610,784 股,注册资本由 216,526,960 元变为 303,137,744 元。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取得了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
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一、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1727572181L
名称: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晓林
注册资本:叁亿零叁佰壹拾叁万柒仟柒佰肆拾肆元整
成立日期:2001 年 04 月 23 日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鲁星路 577 号
经营范围:沉淀水合二氧化硅,工业硅酸钠,饲料添加剂:二氧化硅生产销售;橡胶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品);热力生产供应:
电力销售;二氧化硅功能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2aa3fc1-c2de-4547-95eb-d86cb15f98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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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1│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南联科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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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南联科投资有限公司)。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39c9656-babe-461e-8a23-750149050e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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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1│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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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晓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ba4e19f-d46c-4d37-91b2-6f3bc6574c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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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1│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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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b96ad9c-4cd8-4c78-86bd-9e7153f608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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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1│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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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晓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56c05b0-8f46-4efd-9414-fde7fa89fa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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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49│联科科技(00120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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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山东联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
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
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向公
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
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 月 11 日以公告形式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
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的事项及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会
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会议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星期一)下午 14点 30 分在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榆东路 558 号公司六楼
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前述通知披露的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199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54,064,5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50.8233%。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148,504,3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89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1 人,代表股份 5,560,2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42%。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91 人,代表股份 5,560,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4
2%。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
决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经统计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3,702,93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3%;反对 332,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7%;弃权 2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198,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956%;反对 332,36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74%;弃权2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1eb3be5-e94b-490e-ae11-091fa869ef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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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44│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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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7e26aec-f7c9-47fa-ac54-bb41cbe342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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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5:52│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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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2026年4月1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林先生召
集并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
议事项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山东
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52170cf-db23-4205-88fd-0847833fe4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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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5:51│联科科技(00120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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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00120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10d4476-6295-4b08-b151-9ce7ae529c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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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5:44│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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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235ce027-cad6-4c86-ac8d-62f77c4f59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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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5:43│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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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6 年04 月 27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7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04 月 20 日(星期一),于股
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之附件 2。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榆东路 558 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提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
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6年 04月 24日(星期五)上午 9:00-11:00,下午 14:30-17:00。(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
东城街道榆东路 558号公司六楼证券部。(三)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
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
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
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 04月 24日 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
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
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 2。(五)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
半天。
(六)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榆东路 558号公司六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62600
联系人:孙启家
联系电话:(0536)3536689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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