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07 联科科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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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27 │联科科技(001207):关于公司导电炭黑产品成功通过鉴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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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9:01 │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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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8:17 │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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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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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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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联科科技(001207):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联科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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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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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00:00 │联科科技(001207):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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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00:00 │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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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00:00 │联科科技(001207):中泰证券关于联科科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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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27│联科科技(001207):关于公司导电炭黑产品成功通过鉴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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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001207):关于公司导电炭黑产品成功通过鉴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465a1ca0-3941-4569-8644-4133488891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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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9:01│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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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cc80e56a-9af9-42a6-b791-12a9ade7c3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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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8:17│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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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02,355,964 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后的数量 1
99,910,9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权益分
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1、在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未发生变动。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2,355,964 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后的数量 199,910,96
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
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11 月 12 日。
四、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
本×分配比例,即19,991,096.40 元=199,910,964 股×0.10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
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
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87917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987917 元/股=19,991,09
6.40 元÷202,355,964 股,0.987917元/10 股=19,991,096.40 元÷202,355,964 股*10 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
的前提下,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7917 元/股。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11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 08*****111 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0*****937 陈有根
3 03*****659 张友伟
4 03*****549 吕云
5 02*****645 高新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1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4 年11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晓林、吴晓强承诺:“
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
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的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何佩珍(董事陈有根配偶)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鲁星路 577 号
咨询联系人:孙启家
咨询电话:0536-3536689
传真电话:0536-3536689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db461829-7252-451c-99b3-22cf4a778d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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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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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dca9d4f8-b7aa-48d6-9f66-576bfe7f0c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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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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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长、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审计部负责人、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
选举吴晓强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吴晓林先生(董事长)、吴晓强先生(职工代表董事)、陈有根先生;
2、独立董事:张居忠先生、董军先生。
上述两名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均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审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上述 5 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
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委员:吴晓林先生、陈有根先生、吴晓强先生,其中吴晓林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委员:董军先生、吴晓林先生、张居忠先生,其中董军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居忠先生、吴晓强先生、董军先生,其中张居忠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居忠先生、陈有根先生、董军先生,其中张居忠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吴晓林先生
2、副总经理:吴晓强先生
3、副总经理:胡金星先生
4、副总经理:张友伟先生
5、财务总监:吕云女士
6、董事会秘书:高新胜先生
7、审计部负责人:有徳玉女士
8、证券事务代表:孙启家先生
高新胜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高新胜先生的有关材
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经审查无异议。
孙启家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州市鲁星路 577 号
联系电话:0536-3536689
传真号码:0536-3536689
电子信箱:zhengquanbu@sdlianke.com
四、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且公司已取消监事会,陈京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王奉叶先生不
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任其他职务;赵国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任其他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陈京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奉叶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潍坊汇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 50,024股;赵国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潍坊联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1,939 股。
陈京国先生、王奉叶先生、赵国刚先生离任后承诺:已知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离任后股份继续锁定的相关规定,并已委
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信息,在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相
关承诺。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
谢。
五、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006764b4-f539-41e0-bde8-f1b1abb9b4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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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联科科技(001207):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联科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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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001207):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联科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78639f37-50f0-406f-b807-8a91d34fd7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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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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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333ead75-fdf6-437e-97c2-127096e296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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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00:00│联科科技(001207):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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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001207):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6/d17a88c1-b4d7-47e6-8850-352b4ca76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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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00:00│联科科技(001207):联科科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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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海外业务,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
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外币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交易业务。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金额(含前
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4、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
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外汇套期保值使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二、审议程序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
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也可能存在履
约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
程中造成损失。
四、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
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制定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
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严格按照《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
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
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若出现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
六、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
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
值外币),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并提请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
可行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金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
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6/2944d40c-7446-4ac9-b1bc-4fb67ec408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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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00:00│联科科技(001207):中泰证券关于联科科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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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科技”或“
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联科科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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