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08 华菱线缆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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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18:55 │华菱线缆(001208):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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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18:55 │华菱线缆(001208):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英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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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9 │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游达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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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9 │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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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 │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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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 │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关于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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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 │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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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 │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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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 │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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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 │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关于拟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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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18:55│华菱线缆(001208):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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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线缆(001208):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4f90380c-8de9-48dc-a92b-c10d57c448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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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18:55│华菱线缆(001208):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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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线缆(001208):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638d7a82-5997-40df-a4dd-3cd6288b35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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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9│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游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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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4 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
议案,坚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为公司运营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整体利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游达明,男,1963 年 8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南大学管理学专业,博士学历。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湖
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中南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中南大学副教授。曾任武汉理工大学教师,广东韶钢松山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金天铝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和 5 股东大会,本人均参加了相关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持深入沟通交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
本人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11 11 0 0 5
(二)任职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了委员会的工作,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在工作中
严谨履行职责,对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切实履行职能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信息披露状况等,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过程。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3 次专门会议,重点针对公司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开展前置阶段的专项
审查和审慎评估,确保相关事项契合公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严谨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
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以保障审
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 15 个工作日,通过参加股
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对公司进行考察,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及未
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多次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本人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回应
中小股东关切,提升公司透明度。
三、202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2024年 3 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
年 8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关联交易方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事项
2024年 3 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
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34,424,000 股
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 26,721,200.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
制定的,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2024年 3 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
在审议上述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执业资格,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以往为公司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
项专业报告。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
2024年 12 月 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审核,公司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
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决策程序上客观、公允、合规,有利于确保股票发行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审议该事项时回避了表决。该事项已经 2024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
求,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健
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
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履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
独立性优势,促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游达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1779d8f5-55df-46ce-b7f5-fbba6eb777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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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9│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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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治理,理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促进公司董事会和董事长、经理层有效行权履职,提高决策效率,
有效控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办法。原《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废止。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司章程所赋予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决定权授予董事长或经
理层行使。董事长或经理层依据授权实施决策应符合公司既定的决策程序和国资监管机构对公司“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遵循下列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符合公司管控和公司治理的需要,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严控制。
(二)范围限定原则。董事会授权严格限定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董事会授权。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授权权限。
(四)有效监控原则。董事会对授权执行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对授权权限执行的有效监控。
第四条 董事长、经理层应当依法行使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授权,并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不得越权。
第二章 授权内容与形式
第五条 董事会依据公司发展战略、授权事项的风险程度,在董事会权限内,以董事会授权书的形式授权董事长、经理层行使下
列 “三重一大”事项一定范围或额度内的审批权:
(一)人事权:
1、人力资源管理;
2、经营业绩和薪酬管理。
(二)财权:
1、投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
2、融资管理,包括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担保;
3、财务预决算管理,包括年度预算方案和中期调整方案;
4、产权管理,包括产权划转、资产管理、捐赠与赞助、资产处置、不良资产核销等。
(三)事权:
1、战略管理,包括战略规划与商业计划的制订与调整;
2、改革工作,包括组织调整、改制和改组事项管理;
3、制度建设;
4、风险管理。
(四)董事会认为需要授权董事长、经理层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原则上以书面方式授权。董事会授权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授权人、被授权人的全称;
(二)授权事项及其范围或额度;
(三)授权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
(四)授权人代表、被授权人代表的签字;
(五)授权人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以董事会决议的方式明确具体授权事项和授权额度。特别紧急的事项,经董事长批准,可以先行决策,并在
最近一次的董事会上予以汇报,获得临时授权。
第八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董事长、经理层无权将董事会对其授权转授给经理层成员个人或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第九条 公司建立办公会议事制度,经理层通过公司办公会的方式,研究并落实董事会授予的职权。
第十条 公司召开办公会应形成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会议决议的事项下达相关部门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督查制度,定期督导“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及董事授权事项在各单位的贯彻落实。
第三章 授权管理
第十二条 证券部负责董事会授权事项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起草董事会对董事长或经理层的授权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编制董事会授权书文本,组织授权书的签授,并负责授权书的保管。
第十三条 总经理代表经理层每半年向董事会汇报授权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对授权事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跟踪汇总,定期形成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第十五条 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接受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 授权的有效期、变更和终止
第十六条 授权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授权期满后,董事会未重新授权的,原授权继续有效,直至董事会做出新的授权为止。
授权期限届满或授权被变更、被撤销的,授权终止前已经实施、授权终止后有利于公司且需要继续完成的行为,其效力不受前述
期限影响。
第十七条 授权有效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会可以对授权予以变更:
(一)被授权人有越权行为;
(二)被授权人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经营风险和损失;
(三)公司出现较大亏损或经营状况出现其他重大不利变化;
(四)公司发展战略、市场竞争环境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五)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影响授权权限的执行;
(六)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股东大会要求变更的;
(七)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况。
第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授权终止:
(一)授权有效期届满且董事会决定终止;
(二)授权被撤销;
(三)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况。
第十九条 董事长或经理层有越权行为的,董事会应当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董事会应变更直至撤销对董事长或经理层的
某一项或某几项授权,同时进行问责。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与《公司章程》、《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湖南华
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3 月 27日附件一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书
授权人(全称):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被授权人(全称):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
根据《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
权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经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授予公司董事长、经理层依据本授权书行使相关权限。
一、授权事项及其范围或额度:具体内容见《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清单》、《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清单》。
二、授权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
(一)授权生效日期:本次董事会授权审议通过之日
(二)授权有效日期:授权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授权期满后,董事会未重新授权的,原授权继续有效,直至董事会做出新的授权
为止。授权期限届满或授权被变更、被撤销的,授权终止前已经实施、授权终止后有利于公司且需要继续完成的行为,其效力不受前
述期限影响。
三、被授权主体不得对上述授权事项进行转授权,转授权无效。
四、在本授权书执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可根据授权执行情况或工作需要,通过董事会决策后,对本授权书规定的授权事项及权
限进行调整,并同步变更本授权书相关内容;或者决定收回或部分收回授予的权限。
五、本授权书一式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906bc64f-2bdd-4697-82a0-abd6b53afd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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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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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3 月 27日,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3 月 2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
权)。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
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 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09,055,137.54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109,055,137.54 元,截至 2024 年 12月 31日母公司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 10,905,513.75 元后,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62,557,244.10 元。
为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更好地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与未分配利润情况,公司董事
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534,424,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3,134,288.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
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2、若自本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方案并按照上述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元: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现金分红总额 33,134,288.00 26,721,200.00 26,721,200.00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09,055,137.54 86,503,021.81 109,822,808.36
的净利润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562,557,244.10
计未分配利润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562,557,244.10
累计未分配利润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86,576,688.0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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