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08 华菱线缆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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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44│华菱线缆(001208):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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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2024)国浩长律见字第 20241115-1-2号致: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张
超文律师、刘丹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法进行见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
资料,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予以现场核查。
本所律师已经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和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书面说明或口头证言等文件;公司在向本所律师提供文件时并无隐瞒、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所提供的有关文件
上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其中,文件材料为副本或者复印件的,所有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所已经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见证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见证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做出决议,同意召集和召开。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以公告形式刊登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称为“股东大会通知”)。
股东大会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和会议登记事项等予以公告。公司 202
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8 时 00 分召开,通知公告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届满 15 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8 时 0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同时,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与本次会议通知披露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召集人的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根据本所律师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关证明文件的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 33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57,602,0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8.2018%。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48,090,9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6.4221%;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 33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511,0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7797%。
2、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依法委托的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合法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就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计票人及监票人负责计
票及监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计票人、
监票人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监票、验票和计票。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获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
(三)表决结果
在本所律师见证下,计票人、监票人在合并统计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了议案最终表决结果,会议
主持人在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选举不涉及累积投票。
同意 257,002,0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1%;反对54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03%;弃权 5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33,638,8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76%;反对 541,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24%;弃权 5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0%。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3fe0d8a1-dec4-496a-9b90-1407ecefe1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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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44│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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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8:00(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 1 号华菱线缆技术中心 216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志钢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33 人,代表股份257,602,0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48.2018%。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人,代表股份 248,090,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22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330 人,代表股份 9,511,0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7%。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 257,002,004 541,800 58,200 股份数量 33,638,804 541,800 58,200
占出席会 99.7671% 0.2103% 0.0226% 占出席会议中 98.2476% 1.5824% 0.1700%
议有效表 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 决权股份总数
总数的比 的比例
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超文、刘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
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4194712b-eb79-435e-b50f-25d9e5b996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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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6:41│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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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4508a84b-cd40-47ce-b7ac-45bdca5203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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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6:37│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关于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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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与陕西建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建新能源”、“乙方”
)于2023 年 4 月签订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建工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电缆生产基地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称“原协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
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4 年 3月双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为推动双方战略合作项目尽快落地,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陕西
建工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
二、本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对项目关键节点进度安排的约定。双方约定:因土地沉降等原因,具备试生产前的调试条件时间点调整到 2025 年 7
月30 日前。同时新增以下关键节点时间安排:乙方将主要的生产设备商务合同签署完毕并报备甲方,甲方安排人员进行设备监造;
乙方取得生产经营相关资质和认证,甲方进行系统工艺调试及试生产等相关工作安排,推动实现投入设备达产达效等。
(二)约定违约责任。若乙方未在 2025 年 7月 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并具备试生产前的调试条件,乙方应在 30个工作日内完成
整改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同时上述约定的设备调试及试生产、达产达效、厂房租金支付时间等相应顺延。若乙方未能在 2025 年 1
2 月31 日前交付甲方已完成竣工验收且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厂房、设备和其他工辅设施,乙方须根据双方原协议约定的首年租金标
准向甲方赔付违约金。
三、本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补充协议有利于更好地统筹协调该项目的进展,推动双方战略合作项目尽快落地。
(三)后续协议的签署及实施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7689bfaa-4c19-4584-86b0-411770c866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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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07│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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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线缆”)职工代表监事谢刚先生因即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或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谢刚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监事会对谢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10 月 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俊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a19445b1-d091-420f-855d-6b157f7853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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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07│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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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9e3bfcf3-db81-4f24-bb98-0d610a6655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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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06│华菱线缆(001208):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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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张志钢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人,实到出席董事 9 人,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8)。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0)。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16ff2ccb-790f-45fc-9bb4-0bb7b0649b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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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05│华菱线缆(001208):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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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线缆(001208):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0d09943e-6870-4ea2-bed9-c0de6a2e61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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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04│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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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
公司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5日(星期五)上午 8:00(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月 15日上午 9:15,结
束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
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一号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1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票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二)注意事项
1、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加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议
案 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同时,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
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2日-13 日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一号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一号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11104
联系人:凌冰洁、廖子贞
电话:0731-58590168
传真:0731-58590040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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