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09 洪兴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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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53 │洪兴股份(00120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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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27 │洪兴股份(001209):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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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 │洪兴股份(001209):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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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4 │洪兴股份(00120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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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52 │洪兴股份(001209):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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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52 │洪兴股份(001209):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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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洪兴股份(001209):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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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洪兴股份(001209):关于2025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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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0:42 │洪兴股份(001209):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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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0:38 │洪兴股份(0012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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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53│洪兴股份(00120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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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2025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业绩: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050万元–1,350 万元 盈利:6,276.21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78.49% -83.27%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810万元–1,110 万元 盈利:2,686.2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8.68% -69.8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8元/股–0.10 元/股 盈利:0.48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去年同期收到保险赔偿款 4,650万元(非经常性损益),本期无此项收入;
2、行业竞争激烈,本期公司综合销售毛利率有下降;
3、本期在建工程项目完工转固,开始计提折旧以及销售渠道投入增长等因素导致期间费用增加。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具体业绩数据将在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1970c4f7-e723-4d12-adc8-36e1f4c136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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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27│洪兴股份(001209):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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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广东洪兴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2,927,94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 202
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分配。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927,940股后的 128,594,780
股测算,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每股派发现金,即 25,718,956.00 元=128,594,780股×0.20元/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而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55476元/股计算(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每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955476元=25,718,956.00 元/131,522,720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应
以 1.955476 元/股计算(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1.955476 元=25,718
,956.00元/131,522,720股×10)。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55476元/股。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
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
后年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已回购股份。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927,940股后的128,594,7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公司股东郭秋洪、周德茂、柯国民、郭璇风、郭静璇、郭静君、郭少君、汕头市润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汕头
市周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对
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9.88元/股,经 2021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和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0.49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
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0.29元/股。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每股派发现
金,即25,718,956.00元=128,594,780股×0.2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而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
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55
476元/股计算(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955476元=25,718,956.00元/131,522,
720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应以1.955476元/股计算(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
总额/总股本×10,即1.955476元=25,718,956.00元
/131,522,720股×10)。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55476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
咨询联系人:刘根祥、黄丹旎
咨询电话:0754-87818668
传真电话:0754-87818668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f2255b04-8361-427c-ae8e-58732939a5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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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洪兴股份(001209):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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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年 5月 15日(星期四)下午 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
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月 15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45号粤能大厦 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郭梧文董事长
6、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5名,所持(代表)股份 54,754,11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2.578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5 名,所持(代表)股份 54,399,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2.30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70 名,所持(代表)股份 35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1%。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代理人)共 71名,所持(代表)股份 3,255,07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53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2,900,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5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0 人,代表股份 35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1%。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
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4,733,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反对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46%;弃权 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34,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1%;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弃权 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561%。
2、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4,733,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反对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46%;弃权 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34,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1%;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弃权 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561%。
3、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4,733,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反对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46%;弃权 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34,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1%;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弃权 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561%。
4、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4,737,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0%;反对 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1%;弃权 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38,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62%;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0%;弃权 1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178%。
5、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4,742,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2%;反对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43,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8%;反对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弃权 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673%。
6、关于《2024年度董事绩效考核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郭秋洪、周德茂、刘根祥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51,309,653 股,回避表决 51,309,
653股。
总表决结果:
同意 3,425,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84%;反对 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423%;弃权 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36,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63%;反对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5%;弃权 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332%。
7、关于《2024 年度监事绩效考核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结果:
同意 54,735,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8%;反对 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89%;弃权 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36,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55%;反对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5%;弃权 1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240%。
8、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结果:
同意 54,738,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6%;反对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46%;弃权 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38,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54%;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弃权 1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178%。
9、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4,733,3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反对 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28%;弃权 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34,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10%;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0%;弃权 1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24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贞、胡文华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章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8de69444-34c5-48c7-ac64-d6f8446a1a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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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4│洪兴股份(00120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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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兴股份(00120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9d2a0ac7-6833-4ea0-95d3-a7ae04e111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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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52│洪兴股份(001209):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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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兴股份(001209):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110f964b-7495-4ea3-8155-7454bff91d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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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52│洪兴股份(001209):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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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兴股份(001209):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1261222a-0502-44e9-93c6-084c6d9aea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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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洪兴股份(001209):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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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兴股份(001209):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e9a70453-c220-4c3a-8269-b82cf0f250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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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洪兴股份(001209):关于2025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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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5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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