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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0(金房能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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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210 金房能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5 17:32 │金房能源(001210):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的│ │ │公告 │ ├─────────┼──────────────────────────────────────────────┤ │2026-06-30 00:00 │金房能源(00121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30 00:00 │金房能源(00121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5 17:02 │金房能源(00121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暨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 ├─────────┼──────────────────────────────────────────────┤ │2026-06-25 16:57 │金房能源(001210):关于公司成功竞拍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 ├─────────┼──────────────────────────────────────────────┤ │2026-06-22 18:22 │金房能源(001210):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 ├─────────┼──────────────────────────────────────────────┤ │2026-06-22 18:22 │金房能源(001210):金房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2 18:09 │金房能源(001210):金房能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2 18:09 │金房能源(0012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 │2026-06-12 18:09 │金房能源(001210):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 ─────────┬──────────────────────────────────────────────── 2026-07-15 17:32│金房能源(001210):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 一、交易事项概述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参与竞拍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天津交易集团参与竞拍天津南开城市服务国有资本 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科智能热力”)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天津市城科智 能热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及《关于公司成功竞拍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二、交易事项进展 公司成功竞拍城科智能热力 100%股权,近日,城科智能热力已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三、工商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MAK56JW30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6 年 1月 6 日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保旭道 3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暖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 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 不含劳务派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备查文件 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d8f56263-cf26-45dc-a361-eefebc8b472f.PDF ─────────┬──────────────────────────────────────────────── 2026-06-30 00:00│金房能源(00121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 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并取得公司向本所作出的如下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完整的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其所提供的文件及文件上的 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的;其所提供的文件及所述事实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 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公司或其他方出具的说明或确认,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北京 总部 电话: (86-10) 8519-1300 上海分所 电话: (86-21) 5298-5488 广州分所 电话: (86-20) 2805-9088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 5) 2939-5288传真: (86-10) 8519-1350 传真: (86-21) 5298-5492 传真: (86-20) 2805-9099 传真: (86-755) 2939-5289杭州分所 电话: (86-571) 2689-8188 成都分所 电话: (86-28) 6739-8000 西安分所 电话: (86-29) 8550-9666 青岛分所 电话: (86-532) 6869-5000 传真: (86-571) 2689-8199 传真: (86-28) 6739 8001 传真: (86-532) 6869-5010重庆分所 电话: (86-23) 8860-1188 大连分 所 电话: (86-411) 8250-7578 海口分所 电话: (86-898)3633-3401 香港分所 电话: (852) 2167-0000传真: (86-23) 8860-1199 传真: (86-411) 8250-7579 传真: (86-898)3633-3402 传真: (852) 2167-0050纽约分所 电话: (1-737) 215-8491 硅谷分所 电话: (1-888) 886-8168 西雅图分所 电话: (1-425) 448-5090 传真: (1-737) 215-8491 传真: (1-888) 808-2168 传真: (1-888) 808-2168 www.junhe.com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指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 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在此基础上,本所对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3日公告的《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决议公告》《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且公司董事 会已就此作出决议。 据此,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根据《股东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就召开本次股东会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股东会通知》的内容包括会 议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会议审议议题、股权登记日以及会议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内容,其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 之间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据此,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下午14:00在北 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20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以及方式与《股东会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 地点及方式一致。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建勋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 0-15:00;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计71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9,936,4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631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相关验证文件,并经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 19,582,732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54.4702%。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公司截至2026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册之股东名称和姓名的《股东名册 》,上述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出具的投票结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计6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353,7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11%。 (二)召集人资格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股东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召集了本次股东会。 据此,本次股东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一)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就列入本次股东会议 事日程的提案进行了表决。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本所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二)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通知》中所公告的议案一致,并未出现会议审议过 程中对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符合《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股东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本所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对现场会议表决 结果进行清点。该程序符合《股东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根据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对表决结果所做的清点,以及公司提供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出具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通 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863,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3%;反对66,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1%;弃权6,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4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 5776%;反对66,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11%;弃权6,72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3%。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863,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9%;反对66,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1%;弃权7,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44,2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 5678%;反对66,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11%;弃权7,22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1%。 基于上述,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9ac660df-1bbb-43c1-b452-b53ffe255e23.PDF ─────────┬──────────────────────────────────────────────── 2026-06-30 00:00│金房能源(00121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开始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 20 号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4.会议召集人: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建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1 人,代表股份 119,936,4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31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9,582,7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7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353,7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67 人,代表股份 5,117,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11%。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4,763,8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9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353,7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1%。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863,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3%;反对 66,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1%;弃权 6,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44,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76%;反对 66,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11%;弃权 6,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313%。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863,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9%;反对 66,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1%;弃权 7,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44,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78%;反对 66,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11%;弃权 7,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4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莫军凯、裘羽霞律师见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51074d1-091c-43c0-a7c4-c1abbda76db3.PDF ─────────┬──────────────────────────────────────────────── 2026-06-25 17:02│金房能源(00121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暨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前期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由 156,812,676 股增加至 219,537, 746 股,公司董事会同意针对上述事项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并完成《公司章程》备案。公司的注册 资本已由 15681.2676 万元变更为 21953.7746 万元。 公司营业执照中其他信息保持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91612a83-33e7-44c7-87ef-461c7a272939.PDF ─────────┬──────────────────────────────────────────────── 2026-06-25 16:57│金房能源(001210):关于公司成功竞拍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参与竞拍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天津交易集团参与竞拍天津南开城市 服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开国有资本投资”)持有的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科智能热力 ”)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6 年 6 月 24 日,公司成功竞拍城科智能热力 100%股权,并取得《竞价结果通知书》。本次竞拍成交价格为 15,322.06 万 元。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购城科智能热力公司 100%股权,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拓展主营业务布局,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供热业务规模,提 升区域市场占有率。 本次竞购事项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积极推进交易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五、备查文件 《竞价结果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5b39476f-2332-4238-830c-3ab74e6cb974.PDF ─────────┬──────────────────────────────────────────────── 2026-06-22 18:22│金房能源(001210):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参与竞拍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参与竞拍 天津南开城市服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开国有资本投资”)持有的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城科智能热力”)100%股权。 最终交易金额以竞价结果确定,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公司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交易完成后,城科智能热力将 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南开城市服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MACC7W742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23,576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穆怀胜 成立日期:2023 年 3月 23 日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向阳路街道红日南路 59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财务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交易对方不 存在关联关系。 南开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MAK56JW30R 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汾水道 16 号(标准地址) 法定代表人:邱实 成立日期:2026 年 1月 6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暖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 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 不含劳务派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完成收购前后股东情况: 收购前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天津南开城市服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000 100% 收购后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 100% 3.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4 月 30 日 总资产 34,517.49 总负债 24,999.96 所有者权益 9,517.53 项目 2026 年 1-4 月 营业收入 0 利润总额 -1,041.66 净利润 -1,041.66 4.标的股权的评估情况 根据云估中盛(天津)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城科智能热力总资产评估价值为34,47 2.02 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 24,999.96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9,472.06 万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 9,472.06 万元。 四、本次交易的方式、定价及竞价方式、资金来源 1.交易的方式 城科智能热力股东南开国有资本投资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城科智能热力 100%股权,公司拟在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出资参与本次股权竞拍。 2.交易定价及竞价方式 本次交易南开国有资本投资持有的城科智能热力 100%股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 9,472.06 万元,交易金额以最终竞价结果确定 。本次竞拍,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 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3.资金来源 本次参与竞拍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购城科智能热力公司 100%股权,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拓展主营业务布局,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供热业务规模,提 升区域市场占有率。 本次竞购事项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公司将根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要求参与该项目的竞购,成交价格及成交与否都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实际签 署的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676a8026-3fab-4513-b71c-c07deb30f1a8.PDF ─────────┬──────────────────────────────────────────────── 2026-06-22 18:22│金房能源(001210):金房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于 2026 年 6月 18 日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2 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出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名(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1 人、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 。董事宋建彪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建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竞购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拓展主营业务布局,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供热业 务规模,提升区域市场占有率。如公司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交易完成后,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a8981830-9e1a-4dff-95f7-f55809fbcf10.PDF ─────────┬──────────────────────────────────────────────── 2026-06-12 18:09│金房能源(001210):金房能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9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 20 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 1、2 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 20 号楼 3.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 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 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6 年 6 月 26 日 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 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 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 4.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5.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 20 号楼 联系人:付英 联系电话:010-67739998-1717 联系传真:010-6771660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aa9e6d26-5b97-456d-8f11-c846b0fdb005.PDF ─────────┬──────────────────────────────────────────────── 2026-06-12 18:09│金房能源(0012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规范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结合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意见反馈,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构成 第六条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后按月发放。第七条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 公司所任职的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可以按照董事会决议领取董事津贴。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总额预算管理。薪酬总额以上一年度实际水平为基础,综合考量公司经营业绩、个 人履职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合理确定当期预算。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给 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行使职权、参加培训等发生的相关差旅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十四条 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或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递延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 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五)公司发展战略; (六)公司组织结构调整或者个人职务变化、岗位调整等。 第十八条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中 长期激励收益;在其离任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中长期激励收 益: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 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13f409c3-98ed-469e-8e75-9f398639f533.PDF ─────────┬──────────────────────────────────────────────── 2026-06-12 18:09│金房能源(001210):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金房能源(001210):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6925e56b-1f26-426a-912b-e105b2cd0a13.PDF ─────────┬──────────────────────────────────────────────── 2026-06-12 18:09│金房能源(001210):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 ─────────┴──────────────────────────────────────────────── 金房能源(001210):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8b88d7d6-2b6d-45c2-9c57-86fbb098ed91.PDF ─────────┬──────────────────────────────────────────────── 2026-06-12 18:07│金房能源(001210):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付英女士的辞任报告,为 促进和保障公司董事会秘书高效履职,付英女士决定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付英女士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 会秘书等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付英女士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付英女士作为副总经理的原定 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其辞任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9,511,9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9%,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 任后,其仍将继续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付英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推进公司战略实施、深化合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及优化对 外投资布局等方面做出卓越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付出的辛劳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6118f67d-dd44-4f87-bd3e-249489ce7a97.PDF ─────────┬──────────────────────────────────────────────── 2026-06-12 18:07│金房能源(0012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156,812,6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9,203,169.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 转增 4 股,合计转增62,725,070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19,537,746 股。2026 年 6月 5日,公司已完成 2025 年度权 益分派,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显示,公司总股本由156,812,676 股变更为 219,537,746 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拟对《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6,812,676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9,537,746 元。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56,812,676 股,均为人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19,537,746 股,均为 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为准。 董事会对于上述变更内容已经公司股东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dd6cc738-e6b1-4352-ba50-b837821ae664.PDF ─────────┬──────────────────────────────────────────────── 2026-06-12 18:06│金房能源(001210):金房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于 2026 年 6月 2 日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2 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出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名(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1 人、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 。董事宋建彪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建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26年 6 月 5 日,公司已完成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显示,公司总股本由 156,812,676 股变更为 219,537,746 股。根据上述变更情况,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以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董事会对于上述变更内容已经公司股东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 股东会职权,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6 年 6 月 29日下午 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 20号楼公司会 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3eed9338-7848-4b49-9832-ff8c14bb3de8.PDF ─────────┬──────────────────────────────────────────────── 2026-06-02 18:13│金房能源(001210):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2 个交易日(2026 年 6月 1日、6月 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 wind 提供的数据,截至 6 月 2 日,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TTM)为 42.15 倍,公司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对应的行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22.48 倍,公司滚动市盈率明显高于同行业水平,存在市场情绪过 热及非理性炒作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可能存在的二级市场炒作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供热收入占比超 90%,蓄冷储能业务处于发展阶段,对公司收入及利润影响较小,公司未涉及液冷、电力 供应相关业务。 公司构建智慧供能系统,相关系统仅在公司内部运营管理使用,不对外提供服务,也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公司蓄冷储能业务服务场景延伸至数据中心及智算中心,相关供能场景占总营收比重不足 3%。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4.《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c2b30df0-2359-41ee-a2a5-36171aec5d6b.PDF ─────────┬──────────────────────────────────────────────── 2026-05-27 17:47│金房能源(001210):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1.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4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总股本 156,812,6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9,203,169.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62,725, 070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19,537,746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 2025 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6,812,6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 156,812,676 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 219,537,746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份于 2026 年 6 月 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 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月5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 比例 转增股本 股数(股) 比例 限售条件股 61,512,754 39.23% 24,605,101 86,117,855 39.23% 无限售条件股 95,299,922 60.77% 38,119,969 133,419,891 60.77% 总股本 156,812,676 100.00% 62,725,070 219,537,746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转股实施后,按新股本 219,537,746 股摊薄计算,2025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61 元。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建勋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澄、付英、丁琦对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作出的相关减持意向的承 诺: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8.01 元/股。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28.01 元/股调整为 27.46 元/股。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27.46 元/股调整为 22.43 元/股。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22.43 元/股调整为 18.65 元/股。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18.65 元/股调整为 18.55 元/股。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18.55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15.38 元/股调整为 15.18 元/股。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15.18 元/股调整为 10.66 元/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 8 层 908A 咨询联系人:付英 咨询电话:010-67711118 传真电话:010-67716606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bcecf14b-8f71-4f7d-a5da-b31d02e8f15c.PDF ─────────┬──────────────────────────────────────────────── 2026-05-14 16:54│金房能源(00121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2 个交易日(2026 年 5月 13 日、5 月 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拥有多年海量的运营数据,2025 年度,在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完成部分数据确权工作,并取得确权证明,为后续数据 交易业务奠定基础。目前,已确权数据量较小,数据交易尚未开展,该事项对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无实质影响,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净 利润均无重大影响。未来,数据交易对公司的业绩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2025 年度,公司参股北京正道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道量子”),持股比例 10%,正道量子主营业务是利用量子 加密技术解决数据安全问题、量子加密通讯,其核心是推动量子通信与经典通信网络的安全融合应用。公司本次参股属于财务性投资 ,目前未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长期重视数据安全领域,投资正道量子的目的是拟借助其量子加密技术,构建公司覆盖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到应用的全流 程安全体系,强化数据安全使用体系的核心竞争力。目前该事项对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无实质影响,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重 大影响,除此之外,公司目前不涉及其他与量子科技相关的业务。后续合作事项仍处于前期阶段,目前暂无实质性成果,请投资者注 意风险。 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供热收入占比超 90%,蓄冷储能业务处于发展阶段,对公司收入及利润影响较小。 在供能场景方面,目前公司积极推动业务版图的多元化拓展,顺利将供能服务延伸至锂矿冶炼、酿酒、航天产业园、医院等领域 ,相关供能场景相较居民供热收入占比较小,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5.《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ff054ff-53f2-49ce-9c31-a8996eb9ff70.PDF ─────────┬──────────────────────────────────────────────── 2026-04-24 18:27│金房能源(001210):关于业绩补偿承诺完成的公告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补偿情况概述 2026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广 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净利润分别为 680.54 万元、34 1.18 万元、714.11 万元,累积三年净利润总额 1,735.83 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经公司与承诺方协商,已就相关业绩补偿事项达 成解决方案,并签署《业绩补偿协议》,补偿金额为 244.17 万元。具体内容请您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二、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近日,公司已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承诺方已遵照约定及时履行了相应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52e66a6-a761-4324-b894-229ef1115b17.PDF ─────────┬──────────────────────────────────────────────── 2026-04-24 18:26│金房能源(00121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 │的公告 ─────────┴──────────────────────────────────────────────── 一、本次股东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1 月 4 日,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建勋及其一致 行动人魏澄、付英、丁琦与富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富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子动力-R”QFI 专户)(以下简称“富强资产 ”)、能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能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动力工业有限公司-R”QFI 专户)(以下简称“能敬资本”)分 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其中:(1)杨建勋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富强资产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8,25 7,025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7%);(2)魏澄、付英、丁琦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能敬资本转让合计持有的公司 8, 145,67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为顺利完成本次股份转让标的股份的交割,经充 分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对原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本次《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杨建勋与富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富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子动力-R”QFI 专户)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 协议》 转让方/甲方:杨建勋 受让方/乙方:富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富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子动力-R”QFI 专户)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为顺利完成本次股份转让标的股份的交割,甲 、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对原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原协议第七条 “违约责任”原条款约定如下: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任何声明、保证及承诺的,均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协议对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和要求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时缴纳相关税费、未按时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登记结算公司提交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申请或过户手续等),该迟延履行的行为持续超过 10 日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 协议,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解除通知的 2 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乙方向其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的,按以下方式处理:(1)如标的股份未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在本协议解除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乙方向其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扣除已交税款);(2)如 标的股份已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的,甲方有权停止履行本协议,甲乙双方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于约定支付日期后 20 个交易日内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将标的股份转回给甲方的申请(若在过渡期内,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拆分股份、增 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乙方亦应当将相关收益全部转回给甲方),转回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转回股份的具 体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现将第七条“违约责任”修改如下: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任何声明、保证及承诺的,均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协议对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补充协议有约定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 定的,以原协议为准。 (二)《魏澄、付英、丁琦与能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能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动力工业有限公司-R”QFI 专户)分 别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转让方一/甲方:魏澄 转让方二/甲方:付英 转让方三/甲方:丁琦 受让方/乙方:能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能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动力工业有限公司-R”QFI 专户)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为顺利完成本次股份转让标的股份的交割,甲 、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对原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原协议第七条 “违约责任”原条款约定如下: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任何声明、保证及承诺的,均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协议对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和要求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时缴纳相关税费、未按时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登记结算公司提交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申请或过户手续等),该迟延履行的行为持续超过 10 日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 协议,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解除通知的 2 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乙方向其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的,按以下方式处理:(1)如标的股份未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在本协议解除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乙方向其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扣除已交税款);(2)如 标的股份已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的,甲方有权停止履行本协议,甲乙双方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于约定支付日期后 20 个交易日内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将标的股份转回给甲方的申请(若在过渡期内,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拆分股份、增 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乙方亦应当将相关收益全部转回给甲方),转回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转回股份的具 体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现将第七条“违约责任”修改如下: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任何声明、保证及承诺的,均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协议对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补充协议有约定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 定的,以原协议为准。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结算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 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3730b0c-5f97-40f8-a0db-d72066f9a4ab.PDF ─────────┬──────────────────────────────────────────────── 2026-04-24 18:26│金房能源(00121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金房能源(00121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8fae1d9-d117-42f4-a1fa-ef0ce428f0ad.PDF ─────────┬──────────────────────────────────────────────── 2026-04-08 17:59│金房能源(00121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金房能源(00121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bf55f661-5c9f-4740-a022-092dc42e5e30.PDF ─────────┬──────────────────────────────────────────────── 2026-04-08 17:59│金房能源(00121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金房能源(00121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4c73d08d-171e-4775-9e3a-e39a0279eefa.PDF ─────────┬──────────────────────────────────────────────── 2026-03-17 00:30│金房能源(001210):2025金房能源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金房能源(001210):2025金房能源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4802c266-88da-4d8b-acae-899cf3d3f7b8.PDF ─────────┬──────────────────────────────────────────────── 2026-03-16 19:34│金房能源(00121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仕林已离任)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 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胡仕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2016 年 9 月退休;2019 年 12 月至 2026 年 1 月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按法律法规出席会议, 参加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6 4 2 0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 (二)股东会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列席参加 3 次股东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 作为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年报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发挥了审计委员会专业水 平。认真听取了关于公司年度全面经营情况、财务工作状况、内部审计工作成果以及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情况汇报,积极履行审计 委员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深入的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依据专业判断和 标准,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表现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价与总结。 作为第四届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本人就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业务等核心议题,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 专业见解。同时,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方面,贡献自己的专业力量,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建议和意见。 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主任委员和委员的相应职责,确保公司规范运 作,健全内控管理。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全部出席,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全面履行监督职责。通过细致审阅公司各类经营资料、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文件,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题工作会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工作汇报,并深入生产一线、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本人得以全方位 、多层次地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成效及内部控制执行实效,同时精准跟踪董事会决议的落实进度。 在此基础上,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对外投资的合规性、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安全性等核心领域,通过专项审查与动态 跟踪,确保各项业务活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此外,结合对行业发展趋势的深度研判,本人系统评估了公司经营策略与规范运作水平,尤其关注战略规划的落地执行、目标达 成情况及调整优化机制,力求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前瞻性监督与建设性支持,助力公司稳健前行。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 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考察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和个人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关联 交易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参加公司 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定期通过当面、通讯交流等形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良好发展 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独立、公正 、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 ;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公司审计情况,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 作。 4.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5 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25 年度,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5 年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八、总体评价与建议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 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管 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1fd5111e-2505-498c-9449-8c471cbdfb47.PDF ─────────┬──────────────────────────────────────────────── 2026-03-16 19:34│金房能源(00121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童盼已离任)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 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童盼,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 兼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2019 年 12 月至 2026 年 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按法律法规出席会议, 参加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6 6 0 0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 (二)股东会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列席参加 3 次股东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 2025 年,作为第四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资深会计专业人士,本人紧密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状况,详细了解审计工作的具体时 间安排。全面听取了关于公司定期报告经营状况、财务成果、内部审计工作及年审注册会计师工作情况的详尽汇报,并定期深入剖析 公司财务状况。在此期间,通过组织见面会、电话交流等多种方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而深入的沟通,详细了解审计计划 及其重点关注的事项。针对重点事项,进一步与注册会计师展开深入探讨,明确重点事项的审计流程与步骤。同时,密切督促审计工 作的进度,确保各项审计任务按计划有序推进。此外,针对公司审计工作,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建议。 本人作为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是否合理,激励机制 是否有效,核查年度报告披露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在此基础上,我还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其他重要职责, 全面评估公司薪酬体系。了解公司薪酬政策的制定过程,确保薪酬结构既能反映员工的市场价值,又能激励员工为公司长期发展贡献 力量。 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的相应职责,确保公 司规范运作,健全内控管理。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全部出席,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及会计专业人士,2025 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薪酬与考 核等方面。在财务方面审查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监督公司财务管理。在内部控制方面,评估制度的健全性、执行情况和改进 空间,推动了内部控制的完善。在薪酬与考核方面,审查薪酬政策的合理性,分析了薪酬水平的竞争力。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及规范运作情况,关注公司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审计工作时间安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 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考察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机会和个人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 议及股东会,定期通过当面、通讯交流等形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良好发展履行应尽 的责任和义务。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独立、公正 、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 ;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公司审计情况,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 作。 4.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5 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25 年度,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5 年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八、总体评价与建议 述职年度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发表了专业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3dd886d3-521e-440f-8c9e-ee403c398af0.PDF ─────────┬──────────────────────────────────────────────── 2026-03-16 19:34│金房能源(00121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肖慧琳)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 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肖慧琳,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9 年,民主党派(民盟),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学士,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博士,香港 城市大学博士后,主要从事企业战略管理、高管团队决策、国际投资、国际合作和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和智库工作。历任对外经济贸易 大学国际发展合作学院副院长,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副秘书长,全球化智库(CCG)一带一路研究院副院长、高级研究员,南南 国际教育智库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西南财经大学发展研究院特聘研究员,OECD 兼职研究员等职。现任美尔雅 600107 独立董事,金 科服务独立董事,2022年 0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按法律法规出席会议, 参加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6 6 0 0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 (二)股东会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列席参加 3 次股东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全部出席。 本人作为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始终秉持着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深入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是否合理,细致评估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并严格核查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薪酬情况,确保信 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在此基础上,积极承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其他重要职责,全面评估公司薪酬体系。深入了解公司薪酬政策的制定过程,从市场 价值、激励效果等多维度出发,确保薪酬结构科学合理,既能充分反映员工的市场价值,又能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为公司长期 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作为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听取了关于公司定期报告整体经营状况、财务工作、内部审计成果及年审注册会计师工作 情况的汇报,并积极履行监督与指导职责。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深入沟通,及时掌握审计进展。基于专业判断与 标准,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表现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估与总结。 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内 控管理。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全部出席,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类会议、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及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地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执行实效、以及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重点监督公司的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关键事项,确保其合规性与效率性。同时,结合本人对行业动态的深度洞察与理解,我全面审视了 公司的经营策略与规范运作情况,特别关注了公司战略规划的制定与执行、战略目标的达成进度以及战略调整的有效性,为公司的发 展提供有力的监督与支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 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考察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机会和个人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募 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 股东会,定期通过当面、通讯交流等形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良好发展履行应尽的责 任和义务。同时,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规范运作等情况,结合本人管理、战略等方面的工作研究,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咨询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独立、公正 、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 ;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公司审计情况,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 作。 4.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5.本人积极参与出席公司举办的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问题,就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及市场前景等核心议题进行了全 面而深入的阐述。增强了投资者信心,提升了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知。同时,积极听取投资者建议,力求以更稳健的步伐推进业务发 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5 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25 年度,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5 年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八、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有效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本着独立、勤勉、谨慎的精神,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52912b7c-ce34-45ca-8cad-81a066b2972a.PDF ─────────┬──────────────────────────────────────────────── 2026-03-16 19:33│金房能源(001210):金房能源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金房能源(001210):金房能源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64a33022-b9f4-4c14-a220-ce0822d96533.PDF ─────────┬──────────────────────────────────────────────── 2026-03-16 19:30│金房能源(00121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房能源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金房能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 82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 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26.90 万股,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42.1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8.01元,共计募集资金 63,554.69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 荐费用 4,496.7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9,057.9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公司于 2021 年 7月2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97.7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6,460.1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4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6,460.1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1,178.74 利息收入净额 B2 1,839.01 项目 序号 金额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4,769.71 利息收入净额 C2 287.8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35,948.45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126.8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2,638.5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2,638.51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110061166013004713759 72,714,766.99 研发中心暨供热运 公司北京东区支行 营管控平台建项目 北京银行股份有 20000001749300195787141 54,022,152.82 综合能源技术研发 限公司回龙观支 及产业化基地建设 行 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21570100100016950 53,003.51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北京怡海花园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38245647 60,454,514.94 烟气综合优化节能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有限公司北京广安 改造项目 门支行 中信银行股有限公 8110701013102126126 28,753,753.12 供热运营服务管理 司北京出国中心支 项目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701014202654353 10,386,878.97 乌鲁木齐热力集团 公司北京东四环南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路支行 合计 226,385,070.3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期无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主要是提升公司研发与创新能力,增强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能源在线监测及智能化控制 ,建立和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公司通过对供热运营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运营环节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有效措施, 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从而提升盈利能力与竞争实力。本项目属于运营支撑系统,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房能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工作 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抽查凭证以及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核 查方式主要包括: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金房能源关于募集资金情况的相关公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 并与金房能源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 违规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88ae5eae-fbcb-43bb-8c63-d264ce76e31b.PDF ─────────┬──────────────────────────────────────────────── 2026-03-16 19:30│金房能源(001210):关于湖南金房中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 金房能源(001210):关于湖南金房中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701d21c9-d127-49da-8dd4-ee120ed54b0d.PDF ─────────┬──────────────────────────────────────────────── 2026-03-16 19:30│金房能源(00121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金房能源(00121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c0e98bf1-7eac-4098-ae5e-aecbde5268ac.PDF ─────────┬──────────────────────────────────────────────── 2026-03-16 19:27│金房能源(001210):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4)成立日期:2011 年 7月 18 日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0 人 (7)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 人 (8)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 人 (9)2024 年业务收入总额:29.69 亿元 (10)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25.63 亿元 (11)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14.65 亿元 (12)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 家 (13)2024 年审计收费总额:7.35 亿元 (14)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 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15)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 2024 年 3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 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在 5% 海证券、天健 月 6 日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 承担连带责任,天健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已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 次、监督管理措施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 该议案于2025 年 5 月 23日经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 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下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 ,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财 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按时完成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39245e0e-3b73-48f8-a90c-a604277f6e73.PDF ─────────┬──────────────────────────────────────────────── 2026-03-16 19:27│金房能源(00121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 集资金 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 8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6.90 万股,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42.1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8.01 元,共计募集资金 63,554.69 万元,坐扣承销和 保荐费用 4,496.7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9,057.9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公司于 2021 年 7月 21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 2,597.7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6,460.1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4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6,460.1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1,178.74 利息收入净额 B2 1,839.01 项目 序号 金额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4,769.71 利息收入净额 C2 287.8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35,948.45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126.8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2,638.5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2,638.51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110061166013004713759 72,714,766.99 研发中心暨供热运 公司北京东区支行 营管控平台建项目 北京银行股份有 20000001749300195787141 54,022,152.82 综合能源技术研发 限公司回龙观支 及产业化基地建设 行 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21570100100016950 53,003.51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北京怡海花园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38245647 60,454,514.94 烟气综合优化节能 有限公司北京广安 改造项目 门支行 中信银行股有限公 8110701013102126126 28,753,753.12 供热运营服务管理 司北京出国中心支 项目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701014202654353 10,386,878.97 乌鲁木齐热力集团 公司北京东四环南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路支行 合计 226,385,070.3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期无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主要是提升公司研发与创新能力,增强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能源在线监测及智能化控制 ,建立和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公司通过对供热运营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运营环节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有效措施, 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从而提升盈利能力与竞争实力。本项目属于运营支撑系统,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6fee8caa-f7d5-415f-bc7d-1ab661f6859a.PDF ─────────┬──────────────────────────────────────────────── 2026-03-16 19:27│金房能源(001210):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现就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公司以现金2, 695.38 万元收购广东雅景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泰阳”)50.10%股权。2023 年 7 月, 公司与相关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股权进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2)。 1.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陈向阳签订的《合作协议》,陈向阳向公司承诺: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净利润分 别不低于人民币 600 万元、660 万元、720 万元,三年业绩承诺总额为人民币 1980 万元(业绩承诺),净利润以扣非前后孰低为 准。若广州泰阳公司累积三年净利润总额超额完成业绩承诺,则公司同意由广州泰阳公司给予陈向阳经营奖励,即超出上述业绩承诺 的部分,广州泰阳公司按照 30%比例给予陈向阳超额业绩奖励(例如,如果广州泰阳公司累积三年净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2280 万元, 广州泰阳公司应向陈向阳给予超额业绩奖励人民币 90 万元)。若 2023 年、2024年、2025 年经审计广州泰阳公司累积三年净利润 总额未达到业绩承诺,则公司有权要求陈向阳于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就未完成部分向公司给予现金补偿(例如,如果广州泰 阳公司累积三年净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1800 万元,陈向阳应向公司给予现金补偿人民币180 万元)。如果陈向阳无法进行现金补偿或 者现金补偿不足,公司有权要求陈向阳以其持有的广州泰阳公司股权进行偿付,陈向阳偿付股权份额为“累计未完成业绩比例*15%” ,并以 15%广州泰阳公司股权为上限。 2.广州泰阳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州泰阳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经审计,广 州泰阳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净利润分别为 680.54 万元、341.18 万元、7 14.11 万元,累积三年净利润总额 1,735.83 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3.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原因 2025 年度,广州泰阳公司实现净利润 714.1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5.87%,扣非后净利润 715.6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 9.74%。广州泰阳积极响应公司整体战略部署,大力推进业务区域拓展战略的实施,持续加大市场开拓的投入力度,积极探寻新的市 场机遇与业务增长点。目前,整体情况向好,2025 年度业绩有所增长。但受困于前期业绩压力,广州泰阳公司未能完成整体业绩承 诺。 4.后续措施 经公司与承诺方协商,已就相关业绩补偿事项达成解决方案,并签署《业绩补偿协议》,补偿金额为 244.17 万元。公司将积极 跟进后续款项支付事宜,并进一步加强对广州泰阳的跟踪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将持续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如实反映了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二、湖南金房中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 司>的议案》。公司与浏阳中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浏阳中节”)共同投资设立湖南金房中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房中节新能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 万元,公司出资2600 万元,出资比例 65%,中节科技出资 1400 万元,出资 比例 35%。2024 年 7 月,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及《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进展签订<合作协议>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7)。 1.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浏阳中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浏阳中节向公司承诺:金房中节新能源 2025 年、2026 年、2027 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609 万元、745 万元、841 万元,三年业绩承诺累积总额为人民币 2195 万元(业绩承诺),净利润以 扣非前后孰低为准。若金房中节新能源 2025 年、2026 年、2027 年三年经审计累积净利润超额完成业绩承诺,则公司同意由金房中 节新能源给予浏阳中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经营奖励;若金房中节新能源 2025 年、2026 年、2027 年三年经审计累积净利润未完成业 绩承诺,金房中节新能源有权要求浏阳中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就未完成部分向金房中节新能源给予业绩补偿。前述超额业绩奖励或业 绩补偿由公司与浏阳中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双方和金房中节新能源于公司 2027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结算并支付。 如浏阳中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未能给予金房中节新能源业绩补偿,则公司有权要求浏阳中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金房中节新能 源股权折现补偿。 2.金房中节新能源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金房中节新能源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净利润为-271.69 万元,低于承诺数 880.69 万元,未完 成本年业绩承诺。 3.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原因 报告期内,受多方不利因素影响,子公司供蒸汽项目未能达成既定计划目标。公司将持续关注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后续,若业绩 未达预期,将依照合作协议的相关条款执行。 4.后续措施 公司管理层对金房中节新能源 2025 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目标深表歉意,后续公司将加强对金房中节新能源的管控,督促其积 极落实各项经营举措,持续优化成本结构,以适应市场变化,并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力争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同时,持续关 注金房中节新能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强化监督与指导力度,以促进子公司稳健发展,进而共同推动公司整体业绩的持续提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南金房中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cd04d042-de73-4ce9-a4e1-33f29dc9f903.PDF ─────────┬──────────────────────────────────────────────── 2026-03-16 19:27│金房能源(001210):2025财务决算报告 ─────────┴──────────────────────────────────────────────── 金房能源(001210):2025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83acee6f-4f13-4c20-bd1b-d8168ba4aff0.PDF ─────────┬──────────────────────────────────────────────── 2026-03-16 19:27│金房能源(001210):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金房能源(001210):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7dd5a742-9534-422c-96a1-2f5c0c9836c1.PDF ─────────┬──────────────────────────────────────────────── 2026-03-16 19:27│金房能源(001210):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6 年度 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4)成立日期:2011 年 7月 18 日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0 人 (7)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 人 (8)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 人 (9)2024 年业务收入总额:29.69 亿元 (10)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25.63 亿元 (11)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14.65 亿元 (12)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 家 (13)2024 年审计收费总额:7.35 亿元 (14)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 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15)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 2024 年 3月 6日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已完结(天健需 海证券、天健 年度、2019 年度年报审 在 5%的范围内 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 与华仪电气承 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 担连带责任,天 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 健已按期履行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判决)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 次、监督管理措施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 姓名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员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本公司提供 会计师 公司审计 业 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 蒋贵成 2001 年 2009 年 2019 年 2024 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新和成、唐山华熠、奥锐 人、签字 特、泰林生物、金房能源、天坛生物、龙磁 注册会计 科技、广厦环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师 杨玥涵 2020 年 2019 年 2021 年 2021 年 近三年签署金房能源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 伍贤春 2008 年 2006 年 2006 年 2026 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宁波联合、新亚电子、威 复核人 星智能、华研精机等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审计机构收费标准等 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 商确定2026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 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3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 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975fd2ca-00be-4f22-9bdf-42375cc2cf59.PDF ─────────┬──────────────────────────────────────────────── 2026-03-16 19:27│金房能源(001210):关于公司确认核销应收账款的公告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确认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具体金额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 5,025,511.73 本次核销项目为应收账款,金额 5,025,511.73 元,核销的主要原因是上述收款项逾期 5年以上仍无法收回、通过对欠费形成过 程和欠费数据进行核查,针对非连续欠费,非年度全额欠费情况且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欠费,公司虽已全力追讨,但确认无法收回的 应收账款。本次核销应收账款金额已经审计机构审计。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公司 2025年度利润。 本次应收账款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行为,本次应收账款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会计处理的过程及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拟核销的应收款 项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8fb3c806-d253-42c3-93a4-44ce120008f2.PDF ─────────┬──────────────────────────────────────────────── 2026-03-16 19:27│金房能源(00121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经营层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 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促进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合规,合理保证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持续改进和完善 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以防范风险和规范运营为中心,以控制标准和评价标准为主体”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促进业务、财务、会计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 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 所有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 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识别、评估与管 理;内部审计;信息沟通;信息(IT)与环境。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财务报告;全面预算;投资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存 货管理;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业务外包;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 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被检查企业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定为重大缺陷。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定量标准 根据该内部缺陷可能导致被检查单位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的重要程度,确定缺陷等级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定量标准如下表: 缺陷等级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3%≤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的 3% 利润总额的 5% 的 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的 0.5% <资产总额的 1% 的 1%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 经营收入总额的 0.5%≤ 错报≥经营收入 总额的 0.5%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总额的 1% 1%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错报≥所有者权 益总额的 0.5%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 益总额的 1% 额的 1% 上述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A.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企业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 B.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潜在错报金额根据潜在错报率和相应会计科目同向累计发生额计 算,潜在错报率根据错报样本数量和抽取样本总量确定。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被检查企业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定为重大缺陷。1)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国家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技术人员发生非正常重大变化; 4)媒体频现恶性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5)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6)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7)其他对公司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2)定量标准 根据该内部缺陷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确定缺陷等级标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定量标准如下表: 缺陷等级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5 万元(含)—50 万元 50 万元(含)—100 万元 100 万元及以上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发现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公司运 营的实际情况,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 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公司经营的正常有序进行,促进公司的内部管理,保 证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运行且不断完善的过程,内控的建设与健全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情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 ,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0835e7e5-6378-40a2-8ce2-d3ff524d8281.PDF ─────────┬──────────────────────────────────────────────── 2026-03-16 19:27│金房能源(001210):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告为基础,参考了公司近几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现实的经营能力;分析预测了公司涉及行业目前的发展阶段、面临的竞争格局、未来 的发展趋势以及国内政策、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对于公司所属行业的影响等编制。本预算报告的编制遵循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企 业会计制度,并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秉承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而成。 二、预算编报范围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及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2026 年度预算的合并范围。 三、基本假设 1.预算期内公司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2.按现行的国家主要税率、汇率及银行信贷利率;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5.现行的社会经济环境及劳动用工环境无重大变化; 6.现行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无重大变更; 7.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8.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计划的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运营; 9.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预算编制依据 1.营业收入根据公司 2025 年度业务完成情况,结合 2026 年度市场开拓计划及业务规划等进行测算; 2.营业总成本依据公司主要业务的不同能源成本测算,各项变动与收入的变动进行匹配,各项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根 据2025年度实际支出情况及2026年度业务量的增减变化情况进行预算;3.考虑公司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税收优惠,依据企业 所得税法,按高新技术企业 15%的所得税税率政策扣除所得税费用后预算 2026 年度净利润。 五、2026 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1.利润表主要指标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对公司行业市场的评估,经过公司管理层充分地研究分析,在 2025 年度基础上,预计 2026 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 130,000 万元-140,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 14,000 万元-17,000 万元。 2.其他指标 在 2025 年度同口径情况下保持一定程度增长。 六、确保预算完成的主要措施 未来,公司将聚焦于绿色能源应用领域,深度挖掘新能源与数智化技术的深度融合。增强绿色能源技术与城市低碳发展之间的协 同作用,加快绿色能源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不断彰显行业领军地位,驱动创新前行。 1.技术创新 公司将继续坚定不移地以技术创新作为核心发展驱动力。在深耕热泵技术、持续提升产品性能与效率的基础上,依托现有地热能 、污水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积极探索热泵技术与其他新能源技术的耦合应用。通过热泵与新能源耦合利用,形成更加高 效、环保的能源系统解决方案,为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同时,公司将聚焦工业场景余热回收技术的研发与实际落地,通过加大研发投入、组建专业研发团队等举措,持续提升能源综合 利用率,强化技术转化能力,构筑具有差异化优势的技术壁垒。 在数智化运营方面,未来公司将全面推进智算技术在职能与业务部门的深度融合,实现智慧化赋能。同时,公司将同步推进综合 能源管理平台的迭代升级工作,将先进的智能算法深度融入平台之中,并赋予其多维度能源数据分析能力。通过这些升级举措,实现 能源生产、调度、管理全流程的智能化升级,进而提升服务的效率与精准度,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能源管理服务。 2.市场拓展 公司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采取多元化战略布局,全面深入挖掘市场潜力。依托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市场需求的日益增长,公司将 继续推进“南拓西进”的市场部署,加大在建筑供能、工业供能等领域的市场拓展力度。 在南方市场拓展方面,公司将通过开展系统化、多维度的市场调研,深度剖析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能源使用痛点与转型需 求,针对性地设计涵盖冷热供应、节能降耗、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等领域的清洁能源与高效用能解决方案,帮助企业降低碳排放强度、 优化能源成本结构,在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同时,塑造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形象。 在西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将稳步推进甘肃、新疆等区域的市场拓展。深入了解当地市场环境和用户需求,积极参与西部地区能 源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以提供优质冷热能源供应为核心,带动产业链协同发展,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3.人才培养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一方面,制定完善的人才培养计划,为员工提供丰富的培训机会和广阔的发展空间,鼓励员 工不断学习和创新,打造一支高素质、富有创造力的技术团队。另一方面,积极引进高端人才,充实公司的研发和管理力量,为公司 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同时,公司将以战略眼光,重点布局新质生产力相关领域,着力构建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的核心竞争力体系。积极搭建产学研协同 创新平台,加大高端科研人才引进力度,加速突破关键技术瓶颈,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在新兴领域培育第二增长曲线, 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新质生产力发展矩阵。 七、风险提示 本预算为公司 2026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 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存在不确定性。本报告需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35f89b54-b3b7-4182-a8d6-29ccccd3b5a6.PDF ─────────┬──────────────────────────────────────────────── 2026-03-16 19:27│金房能源(001210):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为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 关规定要求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分析及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明细如下: 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坏账准备 61,676,634.51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1,629,321.14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500.0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6,813.37 合计 61,676,634.51 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 -1,177,657.62 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070,386.39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613,490.73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279,238.04 合计 -1,177,657.62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 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 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 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 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 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 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 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 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 款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内关联往来组合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 款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内关联往来组合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未到期质 款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保金组合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00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20.00 3-4 年 50.00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60,498,976.89 元,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60,498,976.89 元。公司本次计 提减值准备已经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 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更加真实准确,具有合理性。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e9d97adb-fcb3-4a0c-a08d-74b0371eb76c.PDF ─────────┬──────────────────────────────────────────────── 2026-03-16 19:27│金房能源(001210):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 一、授信情况概述 2026 年 3月 16 日,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 际运营和融资需求,于 2026 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保 函、进出口贸易融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信用证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项目贷款等业务。本次 融资额度属于综合授信额度,不需要提供担保及抵押或质押物。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内可循环使用。 二、融资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授权公司融资额度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具体协议尚未签订。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以及适应当前融资机构业务中的审核要求 ,能够提高公司融资的效率,符合公司战略需要,同意上述提供融资额度事项。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此次融资额度事项 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签署相关的融资额度协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a6ffdd95-067f-4389-8976-8c289b1eaa63.PDF ─────────┬──────────────────────────────────────────────── 2026-03-16 19:27│金房能源(00121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金房能源(00121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6d284654-8eef-4d58-ac44-b3e1a115fb4d.PDF ─────────┬──────────────────────────────────────────────── 2026-03-16 19:27│金房能源(001210):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金房能源(001210):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af796374-d698-4c07-8701-5166900cbf67.PDF ─────────┬──────────────────────────────────────────────── 2026-03-16 19:27│金房能源(00121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金房能源(00121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7f4ecc02-a589-4fb5-ac26-3d0de7c7b6d9.PDF ─────────┬──────────────────────────────────────────────── 2026-03-16 19:27│金房能源(001210):金房能源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金房能源(001210):金房能源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0825ea39-68fd-467c-a291-0541bb0be427.PDF ─────────┬──────────────────────────────────────────────── 2026-03-16 19:27│金房能源(00121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金房能源(00121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e0a51223-5df4-4809-b6c5-9ba146245988.PDF ─────────┬──────────────────────────────────────────────── 2026-03-16 19:27│金房能源(001210):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金房能源(001210):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a1427d7a-7512-43c5-a3f9-86a8f58b069c.PDF ─────────┬──────────────────────────────────────────────── 2026-03-16 19:27│金房能源(001210):2025年度财务报告 ─────────┴──────────────────────────────────────────────── 金房能源(001210):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6d052389-9d0b-4c09-b725-40e345ff8a98.PDF ─────────┬──────────────────────────────────────────────── 2026-03-16 19:27│金房能源(001210):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金房能源(001210):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e9ecf108-9a57-4cde-8010-675d9e8064fb.PDF ─────────┬──────────────────────────────────────────────── 2026-03-16 19:26│金房能源(00121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6 年 3 月 6 日送达公司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名,实际 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童丽丽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独立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 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c01bf7c6-27bf-4b57-a0b0-5ff0fa44ba76.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金房能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0673.PDF ─────────┬──────────────────────────────────────────────── 2026-03-17│金房能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17/1225011702.PDF ─────────┬──────────────────────────────────────────────── 2025-10-25│金房能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2274.PDF ─────────┬──────────────────────────────────────────────── 2025-08-22│金房能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0965.PDF ─────────┬──────────────────────────────────────────────── 2025-04-26│金房能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2565.PDF ─────────┬──────────────────────────────────────────────── 2025-04-26│金房能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2569.PDF ─────────┬──────────────────────────────────────────────── 2024-10-30│金房能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554.PDF ─────────┬──────────────────────────────────────────────── 2024-08-16│金房能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6/1220878897.PDF ─────────┬──────────────────────────────────────────────── 2024-04-29│金房能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482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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