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12 中旗新材 更新日期:2025-10-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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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32 │中旗新材(001212):关于子公司取得采矿权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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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0:56 │中旗新材(001212):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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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0:56 │中旗新材(001212):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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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中旗新材(001212):关于职工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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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中旗新材(001212):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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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中旗新材(00121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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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中旗新材(00121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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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51 │中旗新材(001212):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权益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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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8 │中旗新材(001212):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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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8 │中旗新材(00121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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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32│中旗新材(001212):关于子公司取得采矿权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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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旗(广西)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旗
矿业”)与河池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了《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变更、探转采)(合同编号:河自然采合〔2025〕8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旗矿业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
25-066)。
近日,中旗矿业收到河池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证号:DC4512002021107110152728)的通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矿山名称:广西罗城县拉马拉荧矿区脉石苏矿
矿山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面积:4.9574平方公里
不动产单元号:451200803000GM00001W00000000
开采深度:940.00米至 300.00米
开采主矿种:脉石英
权利期限:2025年 9月 22日至 2041年 9月 22日
采矿权人:中旗(广西)矿业有限公司
采矿权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225MABRDQAL94
公司取得采矿权证是公司完善上游资源布局的标志性一步,有利于增强产业链的协同效应,提升市场竞争力,并对公司长期可持
续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受到自然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市场需求和政策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最终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尚存在
不确定性,本次子公司取得采矿权证书,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最终资源效益将随产能释放逐步体现,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7db874b8-3ac6-4d12-831f-33613cd199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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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0:56│中旗新材(001212):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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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新材(001212):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c56651e0-b6de-4b92-a63d-bf107367a3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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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0:56│中旗新材(001212):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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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宏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羽明华”)持有公司股份 17,104,440股(占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 9.34%,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9.46%),其一致行动人熊宏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2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99%,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01%)。上述股东计划在 2025 年 8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
本的 3%,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5,426,992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
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2%。
2025年 7月 22日,海南羽明华与陈耀民先生签署了《陈耀民与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陈耀民先生以协议受让方式受让海南羽明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9,334,3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的《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截止 2025年 8月 14日,上述协议
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过户完成后,海南羽明华持有公司股份 7,770,14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4.22%。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
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近日收到海南羽明华及熊宏文先生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暨减持完成的告知函》,截至 2025年 9月 19 日,海南羽明华及熊宏
文先生累计减持 5,426,500 股公司股份,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5%,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 减持股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剔
方式 价(元/ 数 占总股本 除回购专用账
股) (股) 比例 户股份数量后
总股本比例
海南羽明华 大宗 2025年 8月 25日 47.93 3,606,500 1.94% 1.96%
交易 -2015年 9月 19日
熊宏文 集中 2025年 8月 25日 61.85 1,820,000 0.98% 0.99%
竞价 -2015年 9月 19日
合计 5,426,500 2.91% 2.95%
注:上表中“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按照中登发送的截至 2025年 9月 19日总股本 186,343,574股计算得出,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 2,274,408股后总股本为 184,069,166股。
海南羽明华及熊宏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本人持有
公司股份期间公司送转股份而相应增加的股份)。股东熊宏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57.00元/股至 64.86元/
股,股东海南羽明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47.29元/股至 53.42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姓名
股数 占总股本比 占剔除回购 股数 占总股本比 占剔除回购
(股) 例 专用证券账 (股) 例 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数量 户股份数量
后的总股本 后的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海南羽明 合计持有 17,104,440 9.34% 9.46% 4,163,640 2.23% 2.26%
华 股份
其中:无 17,104,440 9.34% 9.46% 4,163,640 2.23% 2.26%
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 - - - - - -
件股份
熊宏文 合计持有 1,820,000 0.99% 1.00% 0 0.00% 0.00%
股份
其中:无 1,820,000 0.99% 1.00% 0 0.00% 0.00%
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 - - - - - -
件股份
注:1、本次减持计划中已注明“若在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则减持
数量将相应调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183,174,181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后为 180,899,773 股;因公司可转债
转股,截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最新总股本增加至186,343,574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后为 184,069,166 股,本次减持比例
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仍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2、本次减持计划所涉减持股份数量合计未发生变化;
3、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海南羽明华、熊宏文先生与周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完成后,熊宏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海南羽明华与周军先生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29,982,615股,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5,818,975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3.86%,有
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4.0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且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
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上述减持主体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变动情况暨减持完成的告知函;
2、发行人股本结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34cdc28e-c6a1-40d1-a905-59fd30df12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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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中旗新材(001212):关于职工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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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辞职情况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9月19日收到职工董事孙亮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
亮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职工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孙亮女士原定任期截至第四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即 2028年 7月 6日。孙亮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孙亮女士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孙亮女士在任职公司职工董事期间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公司于 2025年 9月 19日召开2025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李启隆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李启隆先生将与公司现任第四届董事
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李启隆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李启隆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兼任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增补战略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孙亮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战略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于 2025 年 9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李启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增补李启隆先生担任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贺荣明先生(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勇辉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备查文件
1、书面辞职报告(孙亮女士);
2、2025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0/c4a75e0e-e6bb-4b54-ad34-7345d430fb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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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中旗新材(001212):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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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
转债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厂房主体已建设完成,并完成部分生产线建设,其他生产线设备安
装有序进行中。本次项目延期仅涉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
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3年 3月 3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 5,4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4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
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 7,937,735.8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2,062,264.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3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19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使用募 投资进度(%)
投资总额 集资金额
1 罗城硅晶新材料研发开发制 53,206.23 26,743.04 50.26
造一体化项目(一期)
注:截至 2025年 9月 19日,罗城硅晶新材料研发开发制造一体化项目(一期)已签合同尚未付款的金额为 9,750.77 万元,累
计已签约合同总金额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比例为68.59%。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19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报告期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 54,000.00
实际支付发行费用(含置换发行费) 793.77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3,206.23
减:募集项目资金投入 26,743.04
减:手续费 0.55
加:利息收入 2,323.36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28,786.01
截至 2025年 9月 19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金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岭 8110901012601569174 募集资金专户 18,219.86
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2013804519200056467 募集资金专户 1.08
山高明沧江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岭 8110901012501570665 募集资金专户 465.47
南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 446263633013000849218 募集资金专户 10,099.60
明支行
合计 28,786.01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罗城硅晶新材料研发开发制造一体化项目(一期)”(以
下简称“罗城一期”)尚未完工。
基于审慎原则,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及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市场行情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于 2025年 9月 19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罗城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
5年 9月 30日延长至 2026年 3月 31日。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1 罗城硅晶新材料研发开发制造 2025年 9月 30日 2026年 3月 31日
一体化项目(一期)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罗城一期”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 53,206.23万元,由公司子公司中旗(广西)硅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地点位
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原计划于 2025年 9月 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受宏观
经济环境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影响,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结合行业发展变化、自身股东及实际经营情况,将原拟集中建
设的生产线调整为分批实施,导致项目整体建设周期延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厂房主体已建设完成,且板材精砂生产线和 T
FT粉车间已建成投产,其余生产线设备安装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根据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该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 9月 30日延长至 2026年 3月 31日,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
等其他事项均无变更,后续公司将结合长远发展需求和战略规划,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状况审慎推进剩余生产线的建设,降低募
集资金的使用风险。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制定实施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同时还将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罗城一期”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9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
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 9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
程序,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旗新材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0/bedd4eba-b80b-4770-aa77-dfe544e374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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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中旗新材(00121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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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旗新材”、
“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对中旗新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3年 3月 3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 5,4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00 元,按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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