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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7(华尔泰)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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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217 华尔泰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8 19:22 │华尔泰(00121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5 18:14 │华尔泰(00121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5-15 18:14 │华尔泰(00121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8 16:07 │华尔泰(001217):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3 17:02 │华尔泰(00121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3 17:02 │华尔泰(001217):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6-04-23 17:01 │华尔泰(00121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3 17:00 │华尔泰(00121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3 17:00 │华尔泰(00121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3 17:00 │华尔泰(001217):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 ─────────┬──────────────────────────────────────────────── 2026-05-18 19:22│华尔泰(00121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1,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33,187,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总股本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动的, 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1,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5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95 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126 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 3 08*****353 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 08*****884 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 5 03*****684 吴李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8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李杰,公司股东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公司自然人股东陈玉喜、汪孔斌、周润良、徐方友、杨卓印、徐玉银、徐根松、孙爱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 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王寅 咨询电话:0566-5299004 八、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6ffba4d-4770-47c8-a2a9-f0de07bc10f8.PDF ─────────┬──────────────────────────────────────────────── 2026-05-15 18:14│华尔泰(00121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致: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的本所出具本 法律意见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头证言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隐瞒,所有副本 材料与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所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本法律意见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 2 026年 5月 15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二)2026年 4月 24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该 通知载明了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备查文件等。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4:00在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吴炜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本所律师根据 2026年 5月 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名册及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公司非自然人股东营业执照、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等资料,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资格进行了验证。 2.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6人,代表股份数为 228,302,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8.792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4 人,代表股份数为 227,556,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8.567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2 人,代表股份数为 746,20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8%,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方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验证其身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上述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1.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关于 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由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在本次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进行了公告;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 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与通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实际所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拟审议事项一致,没有进行修改;不存在会议现场提出临时议案或对其 他未经公告的临时议案进行表决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并由计票人和监票人进行了计 票、监票。 (四)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五)本次股东会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计,其中,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 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经合并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各项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结论性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fab8215e-6924-4e84-a08c-b4a1fe3c2444.PDF ─────────┬──────────────────────────────────────────────── 2026-05-15 18:14│华尔泰(00121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 9:15-9:25,9:30-11:30和 1 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6人,代表股份数为 228,302,36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92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4人,代表股份数为 227,556,16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67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2人,代表股份数为 74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 248%。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4人,代表股份数为 22,957,36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76%。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2人,代表股份数为 22,211,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692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数为 74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8%。 8、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8,098,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07%;反对 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842%;弃权 1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75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123%;反对 192,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372%;弃权 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05%。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8,098,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07%;反对 1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840%;弃权 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75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123%;反对 191,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350%;弃权 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27%。 3、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8,102,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24%;反对 1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820%;弃权 1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75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288%;反对 187,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150%;弃权 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62%。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8,095,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95%;反对 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842%;弃权 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001%;反对 192,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372%;弃权 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27%。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8,09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96%;反对 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842%;弃权 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751,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014%;反对 192,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372%;弃权 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14%。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8,09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09%;反对 1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840%;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75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136%;反对 191,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350%;弃权 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14%。 7、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8,099,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11%;反对 1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840%;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75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158%;反对 191,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350%;弃权 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亚奇、李涵子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3733d28a-e77f-47bc-a7ae-903bbc88b2ce.PDF ─────────┬──────────────────────────────────────────────── 2026-04-28 16:07│华尔泰(001217):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华尔泰(001217):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43f73b2-fe10-4162-9e05-dc6491bc0ec4.PDF ─────────┬──────────────────────────────────────────────── 2026-04-23 17:02│华尔泰(00121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决策部署,响应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 切实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强化投资者回报意识,结合化工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自身经营发展实际,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 案。本方案将作为公司未来一段时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引,推动公司实现经营质效与投资者回报的双向提升,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 康发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立足化工主业,深化绿色高效发展,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深耕基础化工与精细化工领域多年,形成了硝基、氨基树脂、硫酸、双氧水、吗啉、环己胺、苯二胺七大系列产品体系。未 来将坚持“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方向,聚焦主业做精做优,持续提升经营效率与盈利能力。 1.优化生产运营效能:以“稳产高产高效”为核心,优化生产工艺技术,对照行业先进标准,不断提升装置开工率与设备出力率 ;强化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日点检、周排查”与预防性维护相结合的保障体系,降低生产单耗与成本;构建精细化生产调度 体系,实现生产资源动态调配,优先保障高附加值产品满负荷生产。 2.完善产业链布局:开工建设二氧化碳综合利用年产 12 万吨氨基树脂项目,延伸产业链条,践行“双碳”目标,培育新的盈利 增长点;聚焦电子级双氧水、苯二胺、吗啉等精细化工产品,提升产品纯度与附加值,打造差异化核心竞争力。 3.提升市场经营能力:坚持“内销升级、外贸突破”双轮驱动,持续拓展终端客户群体,优化客户结构与销售渠道;建立“产销 同频”协作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调整产品结构与生产计划,提高订单式生产比例;精准研判原材料价格波动趋势,强化供应链安 全与稳定韧性,通过集中采购、供方分级管控等举措,持续优化采购成本,稳步提升产品盈利水平。 4.强化资金统筹管理:科学统筹资金配置,高效推进项目建设,确保资金精准投向公司核心主业与战略布局;强化资金使用效能 考核,引导资金优先配置于高回报、高成长业务,持续优化资产结构与资源配置效率。 二、坚持创新驱动,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引擎,聚焦化工行业技术前沿,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创新体系、强化人才支撑,推动公司从“制造”向“智造 ”转型,以技术突破引领产业升级。 1.加大研发投入与技术攻关:聚焦生产提质与产品升级需求,大力推进合成氨节能技改、苯二胺分离纯化、电子级化学品提质等 关键技术研发,针对工业碳酸氢铵质量提升、硝酸装置节能降耗等重点课题开展专项技术攻关。未来三年保持研发投入,确保研发投 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以技术创新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2.完善创新平台与产学研合作:加强公司研发中心建设,完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创新平台硬件设施;深化与 国内知名研究院和高校等科研院所的合作,联合成立化工产业特色研究院,聚焦化工新材料、电子级化学品等领域开展联合攻关,打 通“科技—产业—市场”转化通道。 3.强化人才引育与激励:实施“战略引才、系统育才、科学用才”计划,重点引进化工研发、高端制造、数智化管理等核心人才 ;完善“师带徒”培训体系与技能等级认定机制,开展专业脱产培训与技能提升培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构建“管理+技术+技能” 三维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与创新成果挂钩的激励机制,保持科研团队与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激发全员创新活力。 4.推动数智化与绿色化融合:持续完善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数智化平台,集成智能巡检、隐患排查、能碳监测等核心模块,实现 生产全流程“一屏观全域、一键管全程”;加快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实现能耗与碳排放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推进余热余压 回收、固废循环利用等技术应用,打造低碳发展标杆企业。 三、夯实公司治理,强化合规运营,筑牢发展根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切实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完善治理机制与权责体系:持续优化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运作机制,明确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促进归位尽责;结合监 管规定,细化内部治理要求,加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在生 产经营、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2.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控:建立常态化合规学习与考核机制,组织各部门开展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专项培训,提升全员合 规意识;梳理优化业务流程体系,补充完善合规条款,形成动态适配、全面覆盖的制度保障体系;针对采购、销售、财务、证券投资 等关键环节,建立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严格合同评审、应收账款动态管控、信息披露审核,有效防范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与资本市 场风险。 3.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引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通过适时增持公司股份等方式,传递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坚定信心;强化“关键少数”履职考核,将公司经营质量、投资者回报水平与履职评价挂钩,推动其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 4.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构建“全员参与、全过程管控、全要素覆盖”的质量管控格局;严格 执行原料“逢进必检”、生产过程实时监测、成品留样复检制度,规范包装、充装、仓储、运输全流程标准化管理;将产品合格率、 客户满意度、质量事故发生率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督促质量责任落实,树立公司优质产品品牌形象。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优化信息披露,提升市场信任度 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与方式,主动回应投资者诉求,构建良性互动的投资 者关系。 1.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突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主动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研发创新、战略布局等对投资者决 策有重要影响的信息,强化行业竞争、风险因素、经营业绩等关键信息披露,减少冗余信息;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审核流程,杜绝选择 性披露、虚假披露,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2.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常态化开展年度、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充分利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公司官网、投资者专线、邮箱 等渠道,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通过图文简报、短视频等可视化形式解读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组织现场调研、投资者交流会等活动 ,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前景的了解。 3.建立投资者诉求反馈机制:主动收集、梳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治理水平、投资者回报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建立健全“ 收集—分析—反馈—落实”的闭环机制;针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及时通过合规渠道予以回应,并将合理建议纳入公司经营管理 与战略规划的参考范畴,推动公司持续改进提升。 五、坚守投资者为本,提升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核心意识,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阶段与资金状况,建立持续、稳定、可预期的投资者回报机制,丰富回报手段 ,切实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与认同感。 1.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使用安排与长远发展规划,合理提高现金分红比例与股息率,确保现金分红的稳 定性、及时性与可预期性;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切实将公司经营成果与全体股东共享。 2.积极开展股份回购与市值管理:根据公司股价表现、经营状况与资本市场环境,适时运用自有资金开展股份回购;加强市值管 理与价值传播,精准传递公司经营战略、发展成果与投资价值,引导市场对公司价值形成理性认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3.保障投资者分红权益:公司将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平衡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及时 披露利润分配方案与实施进展,保障投资者分红权益的顺利实现,彰显公司对投资者的长期回报承诺。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以本行动方案为契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主体责任,坚持以质量求发展、以回报聚人心,推动公司经营质量与投资者回报 水平持续提升,努力成为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标杆企业,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方案涉及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未来公司经营发展可能因市场环境变 化、行业发展趋势、政策调整、项目建设进度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194928b-9d78-42e8-a082-181e1dd01ec5.PDF ─────────┬──────────────────────────────────────────────── 2026-04-23 17:02│华尔泰(001217):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华尔 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 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乔治武、娄耀辉、胡海川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乔治武、娄耀辉、胡海川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f828c92-2252-49aa-a9c0-198282f9fa5e.PDF ─────────┬──────────────────────────────────────────────── 2026-04-23 17:01│华尔泰(00121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华尔泰(00121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df6f432-8f59-48e8-be43-101e14cea0cb.PDF ─────────┬──────────────────────────────────────────────── 2026-04-23 17:00│华尔泰(00121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0667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2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6]230Z0667 号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尔泰公司”)2025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尔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尔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51a0ffd-4503-435b-8470-8fead95556d0.PDF ─────────┬──────────────────────────────────────────────── 2026-04-23 17:00│华尔泰(00121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华尔泰(00121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97ef38a-7fbc-483c-b1cb-836421ff15b8.PDF ─────────┬──────────────────────────────────────────────── 2026-04-23 17:00│华尔泰(001217):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华尔泰(001217):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3aadab1-fee4-4e78-8384-87ac25f1faeb.PDF ─────────┬──────────────────────────────────────────────── 2026-04-23 17:00│华尔泰(001217):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20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的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申请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确保 融资需求,提请股东会同意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的融资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 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额度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9d446bc-71b1-40a6-b60f-6afd0accdfda.PDF ─────────┬──────────────────────────────────────────────── 2026-04-23 17:00│华尔泰(001217):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华尔泰(001217):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1efeb3e-bcb7-4f63-a343-b5ac9d18e657.PDF ─────────┬──────────────────────────────────────────────── 2026-04-23 16:59│华尔泰(00121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经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 )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5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贴)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各项提案已经分别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及相 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上述议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 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1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需在 2026年 5月 11 日 17:0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huatai0008@163.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 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66-7021108 联系传真:0566-5299005 联系邮箱:huatai000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登记) 邮编:247260 5、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7、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fff4a32-d378-48c0-b59c-cf628758e655.PDF ─────────┬──────────────────────────────────────────────── 2026-04-23 16:59│华尔泰(0012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娄耀辉) ─────────┴──────────────────────────────────────────────── 华尔泰(0012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娄耀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8a6f891-7a78-4a78-9357-30436681ce57.PDF ─────────┬──────────────────────────────────────────────── 2026-04-23 16:59│华尔泰(00121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建 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 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华尔 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内部董事、聘请的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安全环保职业健康(EHS)总监、总工程师、副总 工程师、总经理助理。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开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基本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体现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五)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与业绩考核相挂钩,个人收入与公司效益相结合。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薪酬构成及发放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内部董事 1、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岗位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岗位薪酬管理执行。 2、公司内部董事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每半年发放一次,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 薪酬。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三)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并通过后执行,按月发放,除 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奖金部分组成。 (二)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三)绩效奖金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完成工作目标情况核定。 第七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 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重要性以及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等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或计划。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或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或计划须报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十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三章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实施程序 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指标,该年度业绩指标 作为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十二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直接或组建临时考核小组根据年度业绩指标、年度计划,综合人力资源及财务 部出具的年度数据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程序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执行。 第十三条 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适当调整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计 划和目标。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结合公司年度收入、利润效益及个人业绩,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董事的薪酬方案或计划,并 分别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第四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十六条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的补充。第十七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第十八条 激励的主要原则是基于相应的 岗位职责的履行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 第十九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 的相关事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第二十条 公司可依据具体情况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有权机构审批的方式,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其他奖励措 施。 第五章 约束机制与止付追索 第二十一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一) 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处罚的; (二)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四)被公司免职的人员; (五)违法乱纪,正在接受有关纪检、司法部门的审查; (六)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合适人员的。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经营管理目标严重 不达标的,公司视其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解聘职务等处罚。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6cab07b-206f-4eed-9227-8c4ce4899943.PDF ─────────┬──────────────────────────────────────────────── 2026-04-23 16:59│华尔泰(0012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乔治武) ─────────┴──────────────────────────────────────────────── 华尔泰(0012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乔治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30cf8e5-fd8d-48cf-a974-3c4b08831052.PDF ─────────┬──────────────────────────────────────────────── 2026-04-23 16:59│华尔泰(0012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海川) ─────────┴──────────────────────────────────────────────── 华尔泰(0012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海川)。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05100d3-09ce-4ed9-86a8-6b303c190775.PDF ─────────┬──────────────────────────────────────────────── 2026-04-23 16:57│华尔泰(00121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29,440,684.92 元,2025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49,903,705.75元。 公司 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746,063.71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914,480,805.38元,减去 2024年度已分配的 现金红利 33,187,000.00元,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 851,547,741.67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49,903,705.75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31,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33,187,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如获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3,187,000 .00元;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33,187,000.00元。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预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3,187,000.00 33,187,000.00 33,187,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9,440,684.92 87,742,684.12 158,276,025.0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849,903,705.7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851,547,741.6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99,561,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72,192,674.76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99,561,000.0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 否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99,561,0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股 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等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更好 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在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7d7d49b-95a3-4b81-b2c5-88bba2821b9d.PDF ─────────┬──────────────────────────────────────────────── 2026-04-23 16:57│华尔泰(00121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的规定,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尔泰公司”)于2026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 ,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华尔泰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文亮,2014 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 华尔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英力股份、峆一药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龙兵,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华尔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然,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华尔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栾艳鹏,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星源卓镁、艾可蓝、博菱电器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栾艳鹏 2025年 5月 6日 监管警示 上海证券 在执行大连科利德半导体材料股 交易所 份有限公司 IPO 申报项目时因未 充分核查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 等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采 取监管警示措施 2 栾艳鹏 2025年 9月 12日 警示函 宁波 在执行宁波博菱电器股份有限公 证监局 司 2020 年度至 2023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项目时因关联方及关联交 易等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中国 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决定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 周文亮 2026年 1月 警示函 安徽 在执行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 证监局 司 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时因控制 测试等程序执行不到位,中国证 监会安徽监管局决定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情况进 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单位,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董事会以全票表决通过,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 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 件、执业证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8510fec-3177-41d4-8ca7-c107538e698c.PDF ─────────┬──────────────────────────────────────────────── 2026-04-23 16:57│华尔泰(00121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0309 号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尔泰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6]230Z0666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华尔泰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 实、准确、完整是华尔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华尔泰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 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华尔泰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 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华尔泰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 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华尔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54e6a4f-afc4-45b1-8224-5483019d1d82.PDF ─────────┬──────────────────────────────────────────────── 2026-04-23 16:57│华尔泰(00121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安 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 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合肥华尔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3)东至化工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控制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各项流程;业务层面控制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 管理、销售业务、研发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外包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与传递、信息系统、对 子公司的管理等各项流程和高风险领域。其中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关联交易、对子公司的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 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已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审计委员会和 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防止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非常规或特殊交 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为 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但未对 公司造成负面影响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 离预期目标并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为重大缺陷。 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针对公司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整 改措施并进行了完善。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董事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38d0946-9766-4d91-a8f3-95b211e7eec7.PDF ─────────┬──────────────────────────────────────────────── 2026-04-23 16:57│华尔泰(00121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华尔泰(00121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ebf04bf-c3cf-49fb-889c-e0289cca036f.PDF ─────────┬──────────────────────────────────────────────── 2026-04-23 16:57│华尔泰(00121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税前薪酬进行了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变化与公司业绩表现相匹配,符合业绩联动相关要求,不存在薪酬与业绩脱节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 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 ,拟定了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7万元/年(含税)。 2、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发放津贴。 3、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发放薪酬,不 另行发放津贴。 二、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caeb167-01dd-4e37-9097-090db71d31e4.PDF ─────────┬──────────────────────────────────────────────── 2026-04-23 16:57│华尔泰(001217):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月 9日经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 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 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 事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 2026 年 4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 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3949809-6e01-4a5b-9d1e-6de23fa5dc4b.PDF ─────────┬──────────────────────────────────────────────── 2026-04-23 16:56│华尔泰(00121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华尔泰(00121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455ccbe-9622-4d89-ae8c-d26cec9510cb.PDF ─────────┬──────────────────────────────────────────────── 2026-04-23 16:56│华尔泰(001217):2025年年度报告 ─────────┴──────────────────────────────────────────────── 华尔泰(00121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df8d1ce-08fd-41ae-8a88-230e97a567f4.PDF ─────────┬──────────────────────────────────────────────── 2026-04-23 16:56│华尔泰(001217):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尔泰(001217):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402a218-813e-41a1-b2a2-eaefd8e9a65d.PDF ─────────┬──────────────────────────────────────────────── 2026-04-13 20:33│华尔泰(001217):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3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 51,000万元~53,000万元 47,070.30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300万元~1,680万元 盈利:1,703.19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1,400万元~1,780万元 盈利:1,583.33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4元/股~0.05元/股 盈利:0.05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产品毛利率下滑;二是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等项目投资金额较 大,生产装置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进行成本归集,公司利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业绩预测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 细披露。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30cf7412-7df8-4a8c-b46c-53b317cea049.PDF ─────────┬──────────────────────────────────────────────── 2026-04-13 20:33│华尔泰(001217):2025年度业绩快报 ─────────┴────────────────────────────────────────────────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 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07,166.96 164,106.13 26.24 营业利润 -29.06 9,773.66 -100.30 利润总额 599.76 9,937.43 -93.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44.07 8,774.27 -133.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3,796.34 7,877.94 -148.19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26 -134.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2 3.95 -5.27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340,847.01 357,140.51 -4.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219,558.01 225,838.05 -2.78 权益 股本 33,187 33,187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净资 6.16 6.81 -9.54 产(元/股)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拓展渠道、优化服务进一步开拓市场,产品销量实现增长并带动营业收入有所提升;但受部分产品销售 价格持续波动影响,叠加报告期内投产新项目的生产装置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进行成本归集,公司利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数据与公司 2026年 1月 29日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1)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bdb5114-8892-4879-a19f-bf28fbdc75e2.PDF ─────────┬──────────────────────────────────────────────── 2026-03-20 00:00│华尔泰(001217):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 致: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尔泰”、“公司”) 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控股股东安 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尧诚集团”)全资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诚科技”、“增持人”)增持 公司股份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本所及本所律师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及经办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相关方的保证,即其已向本所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 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其他口头陈述;并保证其向本所提供或披露的有关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 真实,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增持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所涉及的会计、审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对于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及经办律师依赖公司、增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及 可公开查询的信息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增持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5、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增持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披露。 基于上述,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和增持 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验证,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增持人的主体资格 (一)增持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8 日发布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3)。根据前述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尧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舜诚科技于 2026 年 3月 1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7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24%;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 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舜诚科技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继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 ”)。 根据增持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721MAD83TUK87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李杰 成立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营业期限 无固定期限 住所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东流路百悦星城商业1幢301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 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增持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根据增持人的声明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 购上市公司的以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 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 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增持人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 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增持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增持前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根据华尔泰发布的有关公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增持前,尧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40,6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37 46%;舜诚科技未持有公司股份。尧诚集团一致行动人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泰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34,597,100 股,一致行动人吴李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679,320股,尧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9,904,920股,合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4.2095%。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8 日发布的《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增持目的:为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强化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控股股东坚定支持公司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稳定健康发展,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数量:拟增持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现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 )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后续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前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 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根据尧诚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自 2026年 3月 18日至 2026年 3 月 19日,舜诚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2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02%,增持 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586.6917万元。截至 2026年 3月 19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完成后,尧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40,62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746%;舜诚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26%。尧诚集团一致行动人东泰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34,597,100 股,一致行动人吴李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679 ,320股,尧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1,904,92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8121%。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五)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增持前,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9,904,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095%,已超过公 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继续增加其在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本次增持的信息披露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发布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及 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就本次增持相关事项进行了公告。 鉴于本次增持计划已于 2026 年 3月 19 日实施完成,公司应当就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等情况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计 划的实施结果等情况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 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 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7b9bd40b-5a40-4645-96f7-133cb7396ef1.PDF ─────────┬──────────────────────────────────────────────── 2026-03-20 00:00│华尔泰(001217):关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华尔泰(001217):关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ad257060-8898-4a9d-ac1b-c56e75fd4c79.PDF ─────────┬──────────────────────────────────────────────── 2026-03-17 19:41│华尔泰(001217):关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尔泰”)控股股东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尧诚集 团”)全资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诚科技”)于 2026年 3月 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7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2324%。 2. 后续增持计划:尧诚集团拟通过全资子公司舜诚科技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 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 以下简称“后续增持计划”)。后续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现增持计划 。 3. 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尧诚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及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尧诚集团全资子公司舜诚科技。 2、增持情况:2026 年 3月 17 日舜诚科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7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2324%。 3、增持前后具体情况:本次增持实施前,尧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0,6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42.3746%;舜诚科技未持有公 司股份。尧诚集团一致行动人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泰科技”)持有公司股份34,597,100 股,一致行动人吴李杰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679,320 股,尧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9,904,92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095%。本 次增持实施完成后,尧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40,6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42.3746%;舜诚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771,4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2324%。尧诚集团一致行动人东泰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34,597,100股,一致行动人吴李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679,320 股 ,尧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0,676,32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4419%。 4、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 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为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强化华尔泰市值管理工作,控股股东坚定支持公司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稳定健康发展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数量:拟增持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 3、增持价格:后续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现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 外)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7、后续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后续增持计划。 8、后续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9、后续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前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 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后续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后续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 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 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增持及后续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增持及后续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2a251c51-666b-411f-bec2-495bbb3e527d.PDF ─────────┬──────────────────────────────────────────────── 2026-02-11 18:18│华尔泰(00121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华尔泰,证券代码:001217)股票连续三个交易 日内(2026 年 2月 9 日、2026年 2月 10日、2026年 2月 11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采用电话和书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年 1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度业 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9813e4d5-2a0a-4f86-be21-2294c75a6892.PDF ─────────┬──────────────────────────────────────────────── 2026-01-28 20:24│华尔泰(001217):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2,800万元~3,800万元 盈利:8,774.27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3,000万元~4,000万元 盈利:7,877.94万元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 0.08元/股~0.11元/股 盈利:0.26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5年净利润下滑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投产的新项目相关生产装置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进行折旧,对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渠道拓展、服务优化不断拓宽市场,销售收入随着销量的增长而有所增加,但部分产品销售价格持续波动 。 四、风险提示 上述业绩预测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 露。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5年度业绩预告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b70dbcb5-23a1-454a-b43f-b57d98aac294.PDF ─────────┬──────────────────────────────────────────────── 2025-12-30 18:32│华尔泰(001217):关于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对涉税事项展开自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公司应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 4,889.79万元,其中补缴税款 3,998.08万元,滞纳金 891.7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缴纳完毕,本次补缴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 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 2025年当期损益,对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管理层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税务管理,持续开展税务专业培训和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f71a0f23-c1d9-4921-982e-6783bed8d141.PDF ─────────┬──────────────────────────────────────────────── 2025-11-21 20:21│华尔泰(001217):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 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炜先生主持,公 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华尔 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吴澳洲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同意补选吴澳洲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乔治武先生、娄耀辉先生、吴澳洲先生组成,乔治武先生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30ec7024-f0af-4bd2-a467-cb9cb0ec4ffc.PDF ─────────┬──────────────────────────────────────────────── 2025-11-21 20:19│华尔泰(0012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致: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的本所出具本 法律意见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头证言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隐瞒,所有副本 材料与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所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本法律意见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2025年 11月 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 意于 2025年 11月 21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二)2025年 11月 6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该通知载明了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备查文件等。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五)14:00 在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吴炜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本所律师根据 2025年 11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名册及出席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公司非自然人股东营业执照、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等资料,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资格进行了验证 。 2.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8人,代表股份数为 226,723,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8.31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0 人,代表股份数为 225,301,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7.888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8人,代表股份数为 1,422, 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5%,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方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上述人员资格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4《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5《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2.0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00《关于投资建设二氧化碳综合利用年产 12万吨氨基树脂项目的议案》。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由召集人公司 董事会提出,并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进行了公告;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次股 东会的议案与通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实际所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拟审议事项一致,没有进行修改;不存在会议现场提出临时议案或对其 他未经公告的临时议案进行表决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并由计票人和监票人进行了计 票、监票。 (四)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21 日 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五)本次股东会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计,其中,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 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00、2.0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经合并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各项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结论性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a51c21b1-2b75-4cb2-b69d-e08d25749a43.PDF ─────────┬──────────────────────────────────────────────── 2025-11-21 20:19│华尔泰(0012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华尔泰(0012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2038a229-ef49-4d15-a25a-dee2efdde8ed.pdf ─────────┬──────────────────────────────────────────────── 2025-11-21 20:17│华尔泰(00121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21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1日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表决,会议选举吴澳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澳洲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为 9 名,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d7722f48-a8d9-4dea-b141-92ffd4cff8d3.PDF ─────────┬──────────────────────────────────────────────── 2025-11-21 20:17│华尔泰(001217):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华尔泰(001217):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fa0878e8-5114-4815-8265-84287332bd64.PDF ─────────┬──────────────────────────────────────────────── 2025-11-05 20:06│华尔泰(001217):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尔泰(001217):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e5e82018-c2a5-4c6a-947b-e0835cb3d1a3.PDF ─────────┬──────────────────────────────────────────────── 2025-11-05 20:05│华尔泰(001217):关于投资建设二氧化碳综合利用年产12万吨氨基树脂项目的公告 ─────────┴──────────────────────────────────────────────── 华尔泰(001217):关于投资建设二氧化碳综合利用年产12万吨氨基树脂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49c8f526-10dd-4e05-a60d-0a6b1a1238e5.PDF ─────────┬──────────────────────────────────────────────── 2025-11-05 20:05│华尔泰(001217):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尔泰(001217):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05103580-76da-49cd-82f6-4e17b15b0328.PDF ─────────┬──────────────────────────────────────────────── 2025-11-05 20:04│华尔泰(00121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21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1月 18日(星期二)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10)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资金制度》 2.05 《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投资建设二氧化碳综合利用年产 12万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吨氨基树脂项目的议案》 2、上述各项提案已经分别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6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0)《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及相关公告。 3、议案 1.00、2.0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 他议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 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11月 19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法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需在 2025年 11月 19 日 17:0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huatai0008@163.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 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66-7021108 联系传真:0566-5299005 联系邮箱:huatai000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登记) 邮编: 247260 5、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7、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abdec36e-6175-405f-83a7-e5b930a1fcf8.PDF ─────────┬──────────────────────────────────────────────── 2025-11-05 20:04│华尔泰(001217):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 华尔泰(001217):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4329ce6c-f4c9-40a7-a693-580eb73ee528.PDF ─────────┬──────────────────────────────────────────────── 2025-11-05 20:04│华尔泰(00121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 华尔泰(00121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6642325d-0062-46c8-8b5d-cef062249634.PDF ─────────┬──────────────────────────────────────────────── 2025-11-05 20:04│华尔泰(001217):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 华尔泰(001217):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6c897120-c4a5-4c04-8341-801236c4503e.PDF ─────────┬──────────────────────────────────────────────── 2025-11-05 20:04│华尔泰(00121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 华尔泰(00121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98811965-32ed-4ca6-aed4-851d4ea9c46c.PDF ─────────┬──────────────────────────────────────────────── 2025-11-05 20:04│华尔泰(001217):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 华尔泰(001217):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badb65f6-b6b4-4c2f-857a-bf7a3875745f.PDF ─────────┬──────────────────────────────────────────────── 2025-11-05 20:04│华尔泰(001217):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 华尔泰(001217):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575a9439-4c5c-4f09-8e43-06d558f0e55f.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华尔泰: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9252.PDF ─────────┬──────────────────────────────────────────────── 2026-04-24│华尔泰: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9260.PDF ─────────┬──────────────────────────────────────────────── 2025-10-27│华尔泰: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7423.PDF ─────────┬──────────────────────────────────────────────── 2025-08-08│华尔泰: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08/1224425568.PDF ─────────┬──────────────────────────────────────────────── 2025-04-18│华尔泰: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2125.PDF ─────────┬──────────────────────────────────────────────── 2025-04-18│华尔泰: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2103.PDF ─────────┬──────────────────────────────────────────────── 2024-10-25│华尔泰: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5626.PDF ─────────┬──────────────────────────────────────────────── 2024-08-08│华尔泰: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08/1220816062.PDF ─────────┬──────────────────────────────────────────────── 2024-04-18│华尔泰: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18/121965205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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