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22 源飞宠物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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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 │源飞宠物(001222):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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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9 │源飞宠物(00122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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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9 │源飞宠物(001222):ESG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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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9 │源飞宠物(0012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涂圣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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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9 │源飞宠物(001222):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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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9 │源飞宠物(001222):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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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7 │源飞宠物(001222):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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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7 │源飞宠物(00122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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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7 │源飞宠物(00122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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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7 │源飞宠物(00122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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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源飞宠物(001222):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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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
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庄明允先生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王黎莉女士
董事会秘书:张璇女士
独立董事:徐和东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 ( 星 期 一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Fake5sFMc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
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张璇、黄依
电 话:0571-86696605
传 真:0577-63878286
电子信箱:zhangxuan@wzyuanfei.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e9cf346a-5752-4cda-b325-d94d750442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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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9│源飞宠物(00122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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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标准园区宠乐路 1号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数
(5)
6.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4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6.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提案 6 需逐项表决,其中提案 6.01、6.02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标准园
区宠乐路 1号二楼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璇、黄依
联系电话:0571-86696605
传 真:0577-63878286
电子邮箱:zhangxuan@wzyuanfei.com
联系地址:证券事务部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d41a153-0ef9-479a-accd-dccd15d230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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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9│源飞宠物(001222):ESG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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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社会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积极履行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
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权益受到或者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个人或团体,例如股东(投资者)、
债权人、职工、消费者、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不定期评估公司ESG职责的履行情况,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E
SG报告。
第二章 ESG职责理念
第六条 公司积极履行ESG职责,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第七条 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
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融入经营发展的全过程,通过在安全生产、智能制造、科技创新、绿色环保、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
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八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九条 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通过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听取职工对公司经营
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第十条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资源
节约、生态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在保障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公司应积极参与地区建设、救灾助困和公益事业,履行相关
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应
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防范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及工作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ESG管理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策并组织实施。公司的ESG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ESG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
(三)公司设ESG管理委员会,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董事会秘书担任副主任;小组成员由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
(四)公司设ESG工作小组,各部门、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执行单位”)是ESG工作的执行单位。其中,证券部是公司ESG工
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各子公司配合证券部开展公司ESG工作。
第十四条 ESG工作相关各方职责主要为:
(一)董事会是公司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批准公司ESG战略规划、计划;审议和批准治理架构及重要ESG管理
制度;审议和批准ESG相关信息披露报告;审议和批准其他ESG相关重大事项;
(二)战略与ESG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ESG及战略规划、预期目标、政策方针以及相关风险和机遇进行研判指导。对公司ESG及
公司治理等相关事项开展研究、分析和评估,提出相应建议。审阅公司ESG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等;
(三)ESG管理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公司ESG战略规划,制定公司ESG年度工作计划;识别、评估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
关风险和机遇,指导ESG工作小组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组织ESG相关培训工作;定期向战略与ESG委员会进行ESG工作及发展趋势等汇
报;
(四)ESG工作小组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负责按照公司整体规划,落实ESG工作任务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各部门及分子
公司应明确ESG管理专(兼)职人员,由业务骨干担任,负责落实ESG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为推进ESG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管有权对公司履行ESG职责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证券部应汇总相关意见,将讨论形成的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第十七条 公司将履行ESG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涉及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事项的,社会效益评估应作为公司董事会、经营管
理层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鼓励投资人员应在进行财务预测及估值时,将ESG因素与其他重要因素进行整合,综合考虑调整各类变量
,进行投资决策。
第十八条 公司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信息畅通。必要时,可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利
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持续改进工作成效。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时,应根据有关规范和指引要求,把ESG职责纳入评价范围,识别并评估ESG职
责相关风险,对涉及内控缺陷事项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章 ESG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及ESG工作需要评估公司ESG职责的履行情况,形成ESG
报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ESG报告。
第二十一条 ESG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应经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 因涉及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公司
发生与环境保护及其他ESG职责相关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业绩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63f4b54-f9f4-44a7-aa88-bdf3386648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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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9│源飞宠物(0012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涂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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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飞宠物(0012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涂圣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4da0471-334c-410f-9c64-6684fd1cba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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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9│源飞宠物(001222):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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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飞宠物(001222):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3ac182b-b56a-4a7e-ae5f-4a8872905b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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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9│源飞宠物(001222):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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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飞宠物(001222):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117c66b-9c4a-4b6f-b4c4-a5c51188e1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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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7│源飞宠物(001222):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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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
定性。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公司未来投资、经营周转等资金需求及股东的长
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874,167.50 元,报告期末
未分配利润为 675,622,818.42 元;公司母公司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28,440,341.24 元,提取法定公积金 2,844,034.12 元,减去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8,257,069.00 元,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345,805,416.12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45,805,416.12 元。
在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兼顾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提议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28,257,069.00 37,676,09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5,874,167.50 164,280,701.60 126,137,666.45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75,622,818.4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45,805,416.1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5,933,161.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35,430,845.18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5,933,161.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 2023 年-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65,933,161.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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