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25 和泰机电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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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和泰机电(001225):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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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机电(001225):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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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和泰机电(001225):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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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机电(001225):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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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和泰机电(001225):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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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小迪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小迪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
守和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刘小迪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 0571-22913450
传 0571-22821040
真
电子信箱 hota@hota.com.cn
邮政编码 311215
联系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皓月路 159 号诺德财富中心 A 座 340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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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和泰机电(001225):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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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机电(001225):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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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和泰机电(001225):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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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2
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666,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0 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666,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5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5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4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4 月 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4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86 杭州和泰控股有限公司
2 08*****542 杭州海泰精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0*****491 徐青
4 01*****383 徐英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
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徐英、冯以琳,控股股东杭州和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海泰精华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雪峰、童建恩、田美华(2023 年 10 月 30 日已届满离任)在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果本人/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发行价作相应
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46.81 元/股,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46
.81 元/股调整为 45.5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45.56 元/股调整为 44.31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皓月路 159 号诺德财富中心 A 座 3402 室
咨询联系人:方青
咨询电话:0571-22913450
传真电话:0571-2282104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ae371d83-2168-4316-aea8-5d346dd623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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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和泰机电(00122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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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机电(00122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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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00:00│和泰机电(00122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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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9:15至2024年3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1590-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童建恩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4-019)。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48,55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5.077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48,50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5.001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4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4
%。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8,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3%;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5050%;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95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8,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3%;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5050%;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95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8,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3%;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5050%;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95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8,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3%;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5050%;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95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反对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108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891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5842%;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415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5842%;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415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3%;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5050%;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95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指派赵琰律师、叶子菁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和泰
机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18541a3a-4fd6-4f06-97cc-038acc2cd4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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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00:00│和泰机电(00122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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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机电(00122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ac772220-cab5-4b48-ad74-e40566dc37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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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00:00│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变更部分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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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变更部分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cdf49f2d-1fdf-49b4-a1a8-0fd6dfb5c8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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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00:00│和泰机电(00122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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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泰机电”或“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5亿元(含本数)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该有效期内,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
超过12 个月,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议案已经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一、近期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到期情况
主体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参考年化 实际收
类型 (万元 收益率 益
) (万元
)
和泰 中国银行杭州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 保本保 10,000 2024/1/ 2024/3/4 1.20%或3.10 50.96
机电 萧 构客 最 4 %
山开发区支行 户)-CSDVY202400065 低收益
型
和泰 中国银行杭州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 保本保 3,000 2024/1/ 2024/3/5 1.20%或3.08 15.19
输送 萧 构客 最 5 %
山宁围支行 户)-CSDVY202400165 低收益
型
和泰 中国银行杭州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 保本保 2,000 2024/2/ 2024/2/2 1.20%或2.44 2.81
机电 萧 构客 最 7 8 %
山开发区支行 户)-CSDVY202402575 低收益
型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会严格评估拟投资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
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进行,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
收益,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6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2023-036),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泰链运、和泰输送分别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乐赢宝对公
存款产品协议书》,以各自开立的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账户为载体,在签约期内根据账户每日日终余额对应的乐赢宝对公存款产品利
率计付利息,按季付息。截至 2024 年 3 月 6日,和泰链运上述签约银行账户余额为 9,804.24 万元,和泰输送上述签约银行账户
余额为 9,196.91 万元。
截至 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 19,001.15 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
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相关产品说明书及银行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42ee45a4-9b0a-4e69-9866-1c70d1d0b9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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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和泰机电(00122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和泰机电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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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和泰机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任绍忠 联系电话:021-80508866
保荐代表人姓名:钟德颂 联系电话:021-805088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是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
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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