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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25(和泰机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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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225 和泰机电 更新日期:2025-1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11 19:32 │和泰机电(00122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10-30 17:06 │和泰机电(00122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30 17:04 │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30 17:02 │和泰机电(001225):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5-10-30 17:02 │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 │2025-10-17 16:42 │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10-16 16:38 │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10-13 18:36 │和泰机电(00122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13 18:34 │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10-13 18:34 │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 2025-11-11 19:32│和泰机电(00122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海泰精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8,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2.90%)的股东杭州海泰精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5年 12月 4日至 2026年 3月 3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 1,959,7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58,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17,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海泰精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 泰精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海泰精华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持有公司无限售条 (股) 的比例 件股份数量(股) 杭州海泰精华创业投资合 持股 5%以上 8,500,000 12.90% 4,871,973 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海泰精华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基于员工自身的资金需求,并充分发挥持股平台对员工的激励作 用,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拟减持数量上限 拟减持数量上限占公司 (股) 总股本的比例 杭州海泰精华创业投资合 持股 5%以上股东 1,959,756 2.98% 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四)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58,6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17,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2月 4日至 2026年 3月 3日,根据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海泰精华拟减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受最低减持价格限制,最低减持 价格为 43.09元/股。 海泰精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果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46.81元/股,2022-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海泰精华在承诺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46.81元 /股调整为 43.09元/股。 (七)海泰精华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 的情形。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海泰精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减持方式。在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 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价格。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要求。如果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3、减持比例。本单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单位的业务 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减持程序。本单位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约束措施。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 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单位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 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本单位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泰精华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 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拟减持的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海泰精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b0b917f0-2d17-4327-b32e-585eb6ede2d2.PDF ─────────┬──────────────────────────────────────────────── 2025-10-30 17:06│和泰机电(00122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和泰机电(00122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a26780d9-c6f7-45d1-aea2-d7de0f36fbe3.PDF ─────────┬──────────────────────────────────────────────── 2025-10-30 17:04│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6486c6ea-a8a6-4f00-b392-10c2615f2f57.PDF ─────────┬──────────────────────────────────────────────── 2025-10-30 17:02│和泰机电(001225):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徐若然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若然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 的职业操守和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徐若然女士的简历请详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 0571-22913450 传 真 0571-22821040 电子信箱 hota@hota.com.cn 邮政编码 311215 联系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皓月路 159号诺德财富中心 A座 3402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721a34d3-e028-45a4-b87b-2e9ff5ff879f.PDF ─────────┬──────────────────────────────────────────────── 2025-10-30 17:02│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f956dacc-43af-4be1-9048-a42ad47803dc.PDF ─────────┬──────────────────────────────────────────────── 2025-10-17 16:42│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变更基本情况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9月 25日、2025年 10月 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情况,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64,666,800 元变更为65,866,800元,以及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并对《 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 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2556918005 名称: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陆仟伍佰捌拾陆万陆仟捌佰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5年 06月 23日 法定代表人:童建恩 住所:萧山区宁围街道通惠北路 1201号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制造,加工;机电配件批发,零售;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自用产品的进口业务(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法 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66d1eca1-904c-444e-9669-b10256b0e424.PDF ─────────┬──────────────────────────────────────────────── 2025-10-16 16:38│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和泰机电,证券代码:001225)于 2025 年 1 0 月 14 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和 2025 年10月 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计划于 2025年 10月 31日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第三方提供。 3、《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3b6cd5eb-1710-4e9a-80f4-6bc0148a3c00.PDF ─────────┬──────────────────────────────────────────────── 2025-10-13 18:36│和泰机电(00122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1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送 达公司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13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董事 XU QING(徐青)先生、姚明龙先生、韩灵丽女士、傅建中先生以 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董事长童建恩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同意选 举公司董事长童建恩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通过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确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仍由独立董事姚明龙先生、独立董事韩灵丽女士、独立董事傅建中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姚明龙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aaf04a51-40cd-46a7-b163-67179aeb7e37.PDF ─────────┬──────────────────────────────────────────────── 2025-10-13 18:34│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11ab1ebd-99d8-4948-b622-dc597bee7d6a.PDF ─────────┬──────────────────────────────────────────────── 2025-10-13 18:34│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浙江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A座 11楼 310007 电话:0571 8790 1111 传真:0571 8790 1500http://www.tclawfirm.com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JZ2025H0153号 致: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天 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泰机电”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和 泰机电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和泰机电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和泰机电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和泰机电本次股东 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和泰机电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和泰机电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年 9月 26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公告。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10月 13 日下午 15:0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 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 1590-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 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10月 13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月 13日上午 9:15至 2025年 10月 13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和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 合法律法规和《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 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经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6人,代表的股份数 49,499,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 75.1508%,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名,代表的股份数为 49,2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873%; 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 46 名,代表的股份数为 239,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35%。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 议、表决。 三、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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