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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25(和泰机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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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225 和泰机电 更新日期:2025-10-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7 16:42 │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10-16 16:38 │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10-13 18:36 │和泰机电(00122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13 18:34 │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10-13 18:34 │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10-10 17:35 │和泰机电(00122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9-25 18:34 │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9-25 18:34 │和泰机电(001225):公司章程(2025年9月) │ ├─────────┼──────────────────────────────────────────────┤ │2025-09-25 18:34 │和泰机电(00122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2025-09-25 18:34 │和泰机电(001225):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 2025-10-17 16:42│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变更基本情况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9月 25日、2025年 10月 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情况,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64,666,800 元变更为65,866,800元,以及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并对《 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 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2556918005 名称: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陆仟伍佰捌拾陆万陆仟捌佰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5年 06月 23日 法定代表人:童建恩 住所:萧山区宁围街道通惠北路 1201号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制造,加工;机电配件批发,零售;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自用产品的进口业务(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法 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66d1eca1-904c-444e-9669-b10256b0e424.PDF ─────────┬──────────────────────────────────────────────── 2025-10-16 16:38│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和泰机电,证券代码:001225)于 2025 年 1 0 月 14 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和 2025 年10月 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计划于 2025年 10月 31日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第三方提供。 3、《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3b6cd5eb-1710-4e9a-80f4-6bc0148a3c00.PDF ─────────┬──────────────────────────────────────────────── 2025-10-13 18:36│和泰机电(00122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1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送 达公司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13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董事 XU QING(徐青)先生、姚明龙先生、韩灵丽女士、傅建中先生以 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董事长童建恩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同意选 举公司董事长童建恩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通过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确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仍由独立董事姚明龙先生、独立董事韩灵丽女士、独立董事傅建中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姚明龙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aaf04a51-40cd-46a7-b163-67179aeb7e37.PDF ─────────┬──────────────────────────────────────────────── 2025-10-13 18:34│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11ab1ebd-99d8-4948-b622-dc597bee7d6a.PDF ─────────┬──────────────────────────────────────────────── 2025-10-13 18:34│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浙江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A座 11楼 310007 电话:0571 8790 1111 传真:0571 8790 1500http://www.tclawfirm.com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JZ2025H0153号 致: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天 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泰机电”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和 泰机电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和泰机电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和泰机电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和泰机电本次股东 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和泰机电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和泰机电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年 9月 26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公告。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10月 13 日下午 15:0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 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 1590-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 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10月 13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月 13日上午 9:15至 2025年 10月 13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和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 合法律法规和《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 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经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6人,代表的股份数 49,499,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 75.1508%,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名,代表的股份数为 49,2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873%; 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 46 名,代表的股份数为 239,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35%。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 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 则,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497,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 2,300股;弃权 0股。 2.《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497,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 2,300股;弃权 0股。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497,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 2,300股;弃权 0股。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497,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 2,300股;弃权 0股。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497,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 2,300股;弃权 0股。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497,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 2,300股;弃权 0股。 2.06《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497,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 1,700股;弃权 600股。 2.07《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497,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 2,300股;弃权 0股。 2.08《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497,8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 1,600股;弃权 0股。 2.09《关于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497,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 2,200股;弃权 0股。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已获股东大会同意通过。本次股东 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和泰机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599c029c-30ed-4ee9-a5c9-8e8968fe3cfa.PDF ─────────┬──────────────────────────────────────────────── 2025-10-10 17:35│和泰机电(00122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和泰机电(00122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f57c0b00-568c-4693-a1dd-18a831c642ba.PDF ─────────┬──────────────────────────────────────────────── 2025-09-25 18:34│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15至2025年10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 1590-55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9、涉及公司股票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9)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8 《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 2.09 《关于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2、上述提案 1.00、2.00 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1.00业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提案 1.00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提案 2.00需逐项表 决。 3、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 10月 9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6: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 1590-55号 3、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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