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28 永泰运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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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24 │永泰运(00122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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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23 │永泰运(00122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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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22 │永泰运(001228):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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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22 │永泰运(001228):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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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21 │永泰运(00122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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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5:57 │永泰运(0012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内部合伙份额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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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22 │永泰运(00122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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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21 │永泰运(001228):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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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21 │永泰运(001228):永泰运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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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19 │永泰运(001228):永泰运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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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24│永泰运(001228):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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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00122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e8c7394-6ace-49f4-9a75-cec7224c7a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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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23│永泰运(00122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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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4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11月 11日(星期二)下午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 299号升阳泰大厦 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 299号升阳泰大厦 6楼
会务常设联系人:韩德功
联系电话:0574-27661599
传真:0574-87730966
电子邮箱:IR@yongtaitrans.com
邮编:315151
2、登记时间:2025年 11月 13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
、邮件或传真方式必须在2025年 11月 13日下午 17:00前送达本公司。
4、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
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会出席者所有
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cafbc1e-3f31-4614-b17b-facce4d894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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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22│永泰运(001228):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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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方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5,512,984.2
2 元,2025 年 9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 737,771,681.98 元;母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5,106,953.67
元,2025年 9月 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 274,586,488.16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 274,586,488.16元。
3、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 2025年前三季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
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 股扣除
回购专户持有的 4,553,864 股后的 99,310,7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不超过 29,793,22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对现金分配
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未来三年(2024 年至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
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3bad38fc-50ca-49e0-bbdc-d1b7606c99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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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22│永泰运(001228):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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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成立日期:1988年 12月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 68号楼 A-1和 A-5区域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90人,注册会计师 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99人。
天职国际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5.01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9.3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3家。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
,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
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及 2025年初至
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3次。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0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和纪律处分 4次,涉及人员 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在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册会计师 从事上市 天职国际执 本公司提供 情况
公司审计 业 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 刘华凯 2009 年 2009年 2009年 2023 年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 刘华凯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家
计师 牛晓励 2016 年 2017年 2016年 2025 年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家
赵聪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 年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家
项目质量控 刘佳 2009 年 2009年 2009年 2025 年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制复核人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
费用增加 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且此次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理由、选聘程序、审计费用的确定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
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熟悉
公司业务情况,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独立、客
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能更好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审
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选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经全
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de743932-3ab7-46ff-9c28-09c829cf13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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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21│永泰运(00122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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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7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桂方晓先生、吴晋先生、陈吕军先生、王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5年 10月 2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
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全体
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79)。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未来三年(2024年至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
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已发行总股本 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4,553,864股后的 99,310,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 29,793,22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熟悉公司业务情况,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专业胜任能力,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
况进行评价。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能更好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选
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本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为及时审议需要股东会通过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4日下午 13时 30分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 299号升阳
泰大厦 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2)。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c76ffe67-83b8-417a-a47b-d344176bc2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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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5:57│永泰运(0012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内部合伙份额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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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变动是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暨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永泰秦唐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泰秦唐”)内部合伙人之间的份额变动,未导致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暨员工持股平台永泰秦唐的通知,获悉永泰秦唐合伙人之间发生财产份额变动并已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内部合伙份额的变动情况
经永泰秦唐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永泰秦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金萍女士与永泰秦唐的合伙人周晓燕、宋磊分别签订《财产份额转
让协议》,周晓燕、宋磊将所持的永泰秦唐的财产份额转让给金萍女士。永泰秦唐全体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 合伙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号 名称 认缴出资额 份额占比 认缴出资额 份额占比 认缴出资额 份额占比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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