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28 永泰运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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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6:36 │永泰运(001228):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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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永泰运(001228):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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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7:11 │永泰运(001228):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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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7:10 │永泰运(001228):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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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7:09 │永泰运(001228):关于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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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7:09 │永泰运(001228):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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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7:09 │永泰运(001228):永泰运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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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7:09 │永泰运(001228):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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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7:07 │永泰运(001228):关于开展衍生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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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7:07 │永泰运(001228):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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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6:36│永泰运(001228):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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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价格由“18.23元/股”调整为“17.94元/股”,发行数量合计由“不超过21,941,854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2,296,
544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数量具体条款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8.5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
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
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认购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21,598,272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
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足一股的,舍去取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
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历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为: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03,864
,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4,553,864股后的股本99,310,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红利不超过29,793,22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9日,除
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0日。
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
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29,793,223.50
元÷103,864,609股=0.2868467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8.52
元/股”调整为“18.23元/股”,发行数量合计由“不超过21,598,272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1,941,854股(含本数)”,
本次调整后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
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三、公司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4,553,864股后的股本99,310,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9,793,22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
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29,793,223.50
元÷103,864,609股=0.2868467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披露了《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11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2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8.23元 /股-0.2868467元/股≈17.94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足一股的,舍去取整”,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数
量=400,000,000元÷17.94元/股= 22,296,544股(取整)。
本次调整后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
关规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dfa69463-21dd-4349-b1c7-f836ed3fc0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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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永泰运(001228):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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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001228):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3abd68bc-f53d-44cb-b929-100bf8e779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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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7:11│永泰运(001228):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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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1月 18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桂方晓先生、吴晋先生、罗培根先生、陈吕军先生、王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知以专
人送达、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5年 11月 1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
,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助于规避外汇市场
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为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货
币)的自有资金,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持有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同时,公司董事会提
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
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以具体业务为依托,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审核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
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根据《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制
定《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5、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
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发行的有效期延长 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6年 12月 22日,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此事项。
本次发行对象为宁波永泰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泰投资”),永泰投资系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控制
的合伙企业,关联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回避表决。经其余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关联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
在进行中,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的有效期 12个月
,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6年 12月 22日。
本次发行对象为永泰投资,永泰投资系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控制的合伙企业,关联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回避表决。
经其余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关联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增加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步修订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8)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为及时审议需要股东会通过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年 12月 5日下午 13时 30分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 299号
升阳泰大厦 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八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9)。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30932e07-14ad-4e4a-ac21-b48520724e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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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7:10│永泰运(001228):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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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公司已预计的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 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采购或销售商品、提供
或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 7,8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025年 8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宁波镍神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 2
0,1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7)。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目前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宁波高永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宁波高永”)、宁波永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永佑”)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别增加 200 万元、500
万元。宁波高永、宁波永佑为公司参股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不存在董事回避表决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方 关联交 关联交易 2025年度 本次增加 本次增加后 截至 2025年 9月
易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原预计金额 预计金额 预计总额 30 日已发生金额
向 关 联 宁波高永国 物流辅 市场价格 200.00 200.00 400.00 129.91
人 出 售 际货运代理 助服务
商 品 和 有限公司
提 供 劳 宁波永佑国 物流辅 市场价格 600.00 500.00 1,100.00 569.32
务 际货运代理 助服务
有限公司
合计 800.00 700.00 1,500.00 699.24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宁波高永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计锤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海发路 17号 2幢 1号 3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9月 30日
总资产 69.16
净资产 -29.11
项目 2025年 1-9月
主营业务收入 194.06
净利润 -46.1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宁波高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 42.00%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高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过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宁波高永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2、宁波永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珩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奥力孚商厦 616-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报关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
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9月 30日
总资产 1,903.52
净资产 1,581.10
项目 2025年 1-9月
主营业务收入 7,223.24
净利润 438.22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宁波永佑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 20.00%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永佑依法存续且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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