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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29(魅视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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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229 魅视科技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10 16:27 │魅视科技(00122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完成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 ├─────────┼──────────────────────────────────────────────┤ │2026-09-10 00:00 │魅视科技(001229):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说│ │ │明会的公告 │ ├─────────┼──────────────────────────────────────────────┤ │2026-09-08 18:49 │魅视科技(00122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9-08 18:46 │魅视科技(00122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8-23 15:46 │魅视科技(00122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8-23 15:46 │魅视科技(001229):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6-08-23 15:44 │魅视科技(00122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8-23 15:44 │魅视科技(001229):公司章程 │ ├─────────┼──────────────────────────────────────────────┤ │2026-08-23 15:43 │魅视科技(001229):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23 15:43 │魅视科技(00122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 2026-09-10 16:27│魅视科技(00122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完成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8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并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9月 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的《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近日,公司完成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准予 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及最新的公司营业执照。 二、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5f88a6d9-9ca1-49b1-9dd6-2332910f6fe6.PDF ─────────┬──────────────────────────────────────────────── 2026-09-10 00:00│魅视科技(001229):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说明会 │的公告 ─────────┴──────────────────────────────────────────────── 魅视科技(001229):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16d1a8ac-b59e-48cd-a206-36f7b5b348ff.PDF ─────────┬──────────────────────────────────────────────── 2026-09-08 18:49│魅视科技(00122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魅视科技(00122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0d1593b4-ea05-4c95-b368-20f9c9f0256c.PDF ─────────┬──────────────────────────────────────────────── 2026-09-08 18:46│魅视科技(00122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 370号广报中心北塔 17层 电话:020-38011266 传真:020-38011230 邮编:510335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4F20260085-01号 致: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8日(星 期二)召开。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方海燕律师、黄素欣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 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于 2026年 8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广东魅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三)公司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四)公司本次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五)本次会议其他会议文件。 德恒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了德恒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德恒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 有效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德恒及德恒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以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德恒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的 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 2.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8月 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股东会通知 》。本次会议召开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已达到 15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之间间隔不多于 7个工作日。 3. 前述公告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召开地点、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等,充分、完整披露了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8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在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 83号—魅视科技(AVCiT)大厦 16层会议室 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股东会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本次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9月 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8日上午 9:15 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8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会议作记录。会 议记录由出席本次会议的会议主持人、董事等签名。 3. 本次会议不存在对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 点、会议内容与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5,010,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6.2408%。其中: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952,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0.4042%。 德恒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系记载于本次会议股 权登记日股东名册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2. 根据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7,057,97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366%。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 3. 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86,56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5%。 (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德恒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该等人员均 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德恒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经德恒律师见证,本次会议无股东提出临时提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经德恒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 《股东会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会议现场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二)本次会议按《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由股东代表与德恒律师共同 负责进行计票、监票。 (三)本次会议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公布了投票结果。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为: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006,1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弃权4,4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005,52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 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3,6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005,8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12%;弃权3,6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本次会议主持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任何异议;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会议 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 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德恒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7dcd5ee3-e324-4799-b7be-4a8d638e4670.PDF ─────────┬──────────────────────────────────────────────── 2026-08-23 15:46│魅视科技(00122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魅视科技(00122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3fd8dca2-5c85-46f8-8b0d-b7db0bb70dd5.PDF ─────────┬──────────────────────────────────────────────── 2026-08-23 15:46│魅视科技(001229):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魅视科技(001229):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54061d21-ce8c-4381-b125-00a8136e4aee.PDF ─────────┬──────────────────────────────────────────────── 2026-08-23 15:44│魅视科技(00122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9 月 0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月 0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0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9 月 0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 2026 年 9月 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 83 号—魅视科技(AVCiT)大厦 16 层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相关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1.00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议案 1.00、议案 2.00和议案 3.00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8月 24 日于《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9 月 4 日18: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6年 9月 4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8:00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 83号—魅视科技(AVCiT)大厦 16层证券办公室;邮政编码:510440。传真:020-89301789-816。信函请注“股东会”字样。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 83号—魅视科技(AVCiT)大厦 16层;联系人:江柯; 电话:020-89301789; 传真:020-89301789-816; 会议联系邮箱:ke.jiang@avcit.com.cn。 5、会期 1小时,本次股东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7、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05b08a6d-5b6d-4025-8a3d-a78f5ac6ffdb.PDF ─────────┬──────────────────────────────────────────────── 2026-08-23 15:44│魅视科技(001229):公司章程 ─────────┴──────────────────────────────────────────────── 魅视科技(001229):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552807aa-7157-4823-8752-9ff17ea02c33.PDF ─────────┬──────────────────────────────────────────────── 2026-08-23 15:43│魅视科技(001229):2026年半年度报告 ─────────┴──────────────────────────────────────────────── 魅视科技(001229):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dc5fb25a-0544-48ed-9c53-fa9ffe678d4b.PDF ─────────┬──────────────────────────────────────────────── 2026-08-23 15:43│魅视科技(00122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魅视科技(00122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d8529e07-1f6a-4355-a45f-63e3eb152115.PDF ─────────┬──────────────────────────────────────────────── 2026-08-23 15:42│魅视科技(00122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魅视科技(00122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f813224e-7403-4c03-b316-e7153e830841.PDF ─────────┬──────────────────────────────────────────────── 2026-08-23 15:42│魅视科技(001229):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魅视科技(001229):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0a1aac11-2789-4cfb-9045-5021175a3541.PDF ─────────┬──────────────────────────────────────────────── 2026-08-23 15:42│魅视科技(00122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魅视科技(00122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29344f5d-9884-466f-ab0a-427975286d7c.PDF ─────────┬──────────────────────────────────────────────── 2026-08-23 15:41│魅视科技(001229):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 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已于 2026年 8月 1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名,实际参加董事 7名(其 中,现场参加的董事为方华、张成旺、陈慧芹、胡永健和毛宇丰,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会的董事为曾庆文和叶伟飞),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回避票数为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全文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回避票数为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于2026年 8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回避票数为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已于2026年 8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2026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34) 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回避票数为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于2026年 8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5)详见《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回避票数为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已于2026年 8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回避票数为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7)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3、《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105424bf-48f1-4b5c-8b80-259d55c13695.PDF ─────────┬──────────────────────────────────────────────── 2026-08-05 19:23│魅视科技(00122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年 8月 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磷化铟半导体材料产业化项 目前期准备工作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磷化铟半导体材料产业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由于磷化铟半导体材料的生产研发 属于高技术壁垒领域,工艺路线复杂且技术要求极高,本项目整体规划分为“前期研发实验”与“后续产业化推进”两个阶段,第一 阶段(工艺验证及小批量生产线可行性验证)的相关技术攻关、工艺参数验证及良率测试等存在研发失败、技术路线偏差或实验结论 不及预期的重大不确定性。若前期研发进展或相关技术指标、商业化不及预期,项目存在终止或调整的风险。同时,鉴于环境影响评 价、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等行政审批流程较长,公司基于前瞻性考量,按整体项目规模提前启动相关前期工作,旨在确保后续项 目推进的时效性,绝不代表公司已对第二阶段产业化项目作出最终投资承诺或决策。后续公司是否启动第二阶段产业化投资、何时启 动以及具体投资金额等,完全取决于第一阶段研发实验室的最终实验结论且需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如需)再次审议,存在巨大 的不确定性。 2、截至目前,磷化铟半导体材料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未产生实质性影响,未来公司能否、以及何时实现相关领域的预期效益, 受市场需求变化、技术迭代、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已于 2026年 7月 14日对外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6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0 万元—550 万元,同比下降77.17%—77.98%,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截至目前,公司 不存在需要修正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6年 8月 24日披露 2026年半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进行半年度 财务核算及报告编制,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届时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魅视科技,证券代码:001229)于 2026年 8月 3日、2026 年 8月 4日和 2026年 8月 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8月 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磷化铟半导体材料产业化项 目前期准备工作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磷化铟半导体材料产业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由于磷化铟半导体材料的生产研发 属于高技术壁垒领域,工艺路线复杂且技术要求极高,本项目整体规划分为“前期研发实验”与“后续产业化推进”两个阶段,第一 阶段(工艺验证及小批量生产线可行性验证)的相关技术攻关、工艺参数验证及良率测试等存在研发失败、技术路线偏差或实验结论 不及预期的重大不确定性。若前期研发进展或相关技术指标、商业化不及预期,项目存在终止或调整的风险。同时,鉴于环境影响评 价、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等行政审批流程较长,公司基于前瞻性考量,按整体项目规模提前启动相关前期工作,旨在确保后续项 目推进的时效性,绝不代表公司已对第二阶段产业化项目作出最终投资承诺或决策。后续公司是否启动第二阶段产业化投资、何时启 动以及具体投资金额等,完全取决于第一阶段研发实验室的最终实验结论且需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如需)再次审议,存在巨大 的不确定性。 3、截至目前,磷化铟半导体材料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未产生实质性影响,未来公司能否、以及何时实现相关领域的预期效益, 受市场需求变化、技术迭代、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已于 2026年 7月 14日对外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6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0 万元—550 万元,同比下降77.17%—77.98%,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截至目前,公司 不存在需要修正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6年 8月 24日披露 2026年半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进行半年度 财务核算及报告编制,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届时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切实增强风 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2、《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股票异动的分析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d2798daa-5ba2-462b-879b-a29772db1a82.PDF ─────────┬──────────────────────────────────────────────── 2026-08-05 18:52│魅视科技(001229):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磷化铟半导体材料产业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公告 ─────────┴──────────────────────────────────────────────── 魅视科技(001229):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磷化铟半导体材料产业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448af492-12e3-4b0a-8537-79e37364f561.PDF ─────────┬──────────────────────────────────────────────── 2026-08-05 18:51│魅视科技(00122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 程视频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8 月 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董事 7 名(其中,现场参加的董事为方华 、张成旺、陈慧芹和毛宇丰,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会的董事为曾庆文、叶伟飞和胡永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磷化铟半导体材料产业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回避票数为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磷化铟半导体材料产业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详见《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187ac74b-f155-4292-8b53-fc61f4a02ccc.PDF ─────────┬──────────────────────────────────────────────── 2026-07-13 18:58│魅视科技(00122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20 ~ 550 1,907.76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71.17% ~ 77.98% 下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80 ~ 410 1,798.81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77.21% ~ 84.43% 下降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 ~ 0.04 0.19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预测,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 2025 年实施首轮股权激励计划,今年上半年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 1600 余万元。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 2020 万元-2250 万元之间。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仅为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将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5892bbea-f41c-4c77-ab4e-7078a289783b.PDF ─────────┬──────────────────────────────────────────────── 2026-07-08 17:38│魅视科技(00122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魅视科技,证券代码:001229)于 2026年 7月 7日和 2026 年 7月 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计划于 2026年 8月 24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半年度财务核算。如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达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业绩预告相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切实增强风 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2、《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股票异动的分析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ccf1ecdc-f794-4171-b775-05654c60b87f.PDF ─────────┬──────────────────────────────────────────────── 2026-07-07 18:11│魅视科技(0012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完成的公告 ─────────┴──────────────────────────────────────────────── 魅视科技(0012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860c180a-e785-4e65-aa51-2d3d2eab534d.PDF ─────────┬──────────────────────────────────────────────── 2026-07-07 18:11│魅视科技(0012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魅视科技(0012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187a6169-7bda-4fb6-948f-dde119852614.PDF ─────────┬──────────────────────────────────────────────── 2026-07-01 00:00│魅视科技(00122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 魅视科技(00122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df9bbb95-6204-4d04-a725-c37769566b3d.PDF ─────────┬──────────────────────────────────────────────── 2026-06-25 15:47│魅视科技(001229):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5 号)核 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1.7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2,7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7,159,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 95,590,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司农验字[2022]2100010 035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魅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魅视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广东魅视科技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路 120912241210202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 支行 广东魅视科技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82040078801500002316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 州东山支行 广东魅视科技股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9550880235648700104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 广东魅视科技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 3602084529200242333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 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支行 广州魅视通信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路 120922032210822 本次注销 技有限公司 支行 广州魅视通信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 3602084529200242856 本次注销 技有限公司 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支行 广州魅视智造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林 44058601040017762 本次注销 技有限公司 乐路支行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 年 5月 18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对外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和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对外披露的《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近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银行销户回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dde107d0-d506-4b68-afd5-a290ca503451.PDF ─────────┬──────────────────────────────────────────────── 2026-06-11 20:22│魅视科技(001229):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第二大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魅视科技(001229):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第二大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a3af5b28-b2a5-4fee-9f31-3ab82e34f2ca.PDF ─────────┬──────────────────────────────────────────────── 2026-06-01 17:22│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了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权益分派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 102,451,5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发现金股利 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30,735,450.00元;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送 4股,合计转增 40,980,600股, 转增金额未超过 2025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43,432,10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本次不送红股。若本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比 例、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转增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自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一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451,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转增 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02,451,5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43,432,1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6月 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6月 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6年 6月 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 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年 6月 9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份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49,772,068.00 48.58% 19,908,827.00 69,680,895.00 48.58% 通股/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 47,320,568.00 46.19% 18,928,227.00 66,248,795.00 46.19% 股 股权激励限售 2,451,500.00 2.39% 980,600.00 3,432,100.00 2.39% 股 二、无限售条件 52,679,432.00 51.42% 21,071,773.00 73,751,205.00 51.42%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02,451,500.00 100.00% 40,980,600.00 143,432,100.00 100.00% 注:以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 102,451,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 40,980,600股,因权益分 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43,432,100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48元。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董事长方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叶伟飞、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曾 庆文,公司股东魅视一期企业管理咨询(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魅视二期企业管理咨询(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 司董事张成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江柯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则按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根据上述承诺,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有关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将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调整方式及程序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及数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预留授予权益的数量和价格等进行调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 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 83号—魅视科技(AVCiT)大厦 16层 咨询联系人:江柯、罗嘉健 咨询电话:020-89301789 传真电话:020-89301789-816 十、备查文件 (一)《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d6633bc4-f8a6-404e-8301-95ea237ae8c5.PDF ─────────┬──────────────────────────────────────────────── 2026-05-20 17:47│魅视科技(00122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完成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 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近日,公司完成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准予 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及最新的公司营业执照。 二、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a86e1c6-0a3a-449a-9d34-23ab3f43692f.PDF ─────────┬──────────────────────────────────────────────── 2026-05-18 18:34│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579b28f-9278-4a55-9c6f-857a10b44077.PDF ─────────┬──────────────────────────────────────────────── 2026-05-18 18:34│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8 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 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 83 号—魅视科技(AVCiT)大厦 16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1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70,911,8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151%。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44名 ,所持(代表)股份数 24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41,394,6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购 股)的40.404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5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29,517,2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110%。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78,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 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68%;弃权 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693%;反对 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61%;弃权 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4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78,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 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68%;弃权 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693%;反对 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61%;弃权 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78,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 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71%;弃权 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693%;反对 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61%;弃权 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4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80,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6%;反对 1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45%;弃权 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899%;反对 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56%;弃权 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4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79,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6%;反对 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52%;弃权 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097%;反对 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57%;弃权 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4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78,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55%;弃权 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693%;反对 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58%;弃权 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4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78,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 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71%;弃权 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693%;反对 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61%;弃权 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4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74,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8%;反对 2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33%;弃权 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079%;反对 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76%;弃权 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4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方海燕,黄素欣;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 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签字盖章版); 2、《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1701c7c-f4a8-4071-a7e3-85ba6117666d.PDF ─────────┬──────────────────────────────────────────────── 2026-04-26 16:14│魅视科技(00122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魅视科技(00122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9b49dcd-03c4-4d22-80ce-e59a20cfb11c.PDF ─────────┬──────────────────────────────────────────────── 2026-04-26 16:14│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宇丰) ─────────┴──────────────────────────────────────────────── 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宇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1859e2d-77c9-4a91-9da8-3364bc611b4b.PDF ─────────┬──────────────────────────────────────────────── 2026-04-26 16:14│魅视科技(001229):公司章程 ─────────┴──────────────────────────────────────────────── 魅视科技(001229):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6e93519-b33c-4d9a-ab74-03d9a73d60a2.PDF ─────────┬──────────────────────────────────────────────── 2026-04-26 16:14│魅视科技(0012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 度要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经营业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结合《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的对象为: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等因素综合确定,努力使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 第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挂钩; (三)公司长远利益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挂钩; (四)绩效优先原则,体现与公司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同时负责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考核评价或者讨论其薪 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八条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 第九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条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 要求。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组织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拟定 、实施及监督。 第三章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除固定津贴以外,不再向独立董事另行发放薪酬。 (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具 体薪酬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按本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2.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除固定津贴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 酬。 公司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会等)产生的通讯、住宿、交 通等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实报实销。 第十三条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及其他福利等组成,其中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 依据。 (一)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 薪酬。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结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等综合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个人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 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激励方案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在履 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实施。 (四)其他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根据需要制定的住房补贴、餐费补贴、交通补贴等其他福利措施。 第十四条 公司聘请的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绩效考评以其 所任岗位职责为主要考核指标,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十五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发生变化等,相应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 整的参考依据;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参考通货膨胀水平,以不降低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四)公司经营状况; (五)组织架构调整,或岗位、职责发生个别调整。 第四章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董事津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该等董事人选之日当日起计算,按年 发放。 第十七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 据,按月度、年度考核周期的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其中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评价后支付,年度绩效 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工作绩效等,计算薪酬并予以发 放。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或者自行缴纳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其基本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 追索程序,并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止付追索安排方案。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三条 公司决定启动追索程序的,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牵头负责具体追索事宜,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15564ff-02b1-4f00-8454-9e95f4c1a557.PDF ─────────┬──────────────────────────────────────────────── 2026-04-26 16:14│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慧芹) ─────────┴──────────────────────────────────────────────── 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慧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9b2e9d1-7ad0-4001-b552-41668533b89f.PDF ─────────┬──────────────────────────────────────────────── 2026-04-26 16:14│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永健) ─────────┴──────────────────────────────────────────────── 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永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ff59af7-aed3-416c-9b94-f1476e0c6f71.PDF ─────────┬──────────────────────────────────────────────── 2026-04-26 16:12│魅视科技(00122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2、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5年 12 月 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81,558,896.0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81,743,547.64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69,477,624.94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2,375,551.96元,按其净利润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7,237,5 55.196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后,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1,743,547.6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 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经确认,20 25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81,558,896.08元。 3、结合已披露《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整体经营状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决定 2025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102,451,5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30,735,450.00元;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送 4股,合计转增 40,980,600股 ,转增金额未超过 2025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43,432,10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本次不送红股。若本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 比例、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转增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4、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如上述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30,735,4 50.00元;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30,735,45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4.2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735,450 60,000,000 6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9,477,624.94 80,010,099.72 87,105,234.03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81,558,896.0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81,743,547.6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0,735,45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8,864,319.5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0,735,45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5 年度,公司拟定现金分红 30,735,450.00 元。故公司预计 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50,735,450.00 元,高 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高于5,000 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本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已披露的《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配现象。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 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方案是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 理诉求,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及其合计金额分别占总资产比例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交易性金融资 210,273,934.93 210,273,934.93 143,308,698.61 143,308,698.61 产 衍生金融资产 0 0 0.00 0.00 债权投资 0 0 0.00 0.00 其他债权投资 0 0 0.00 0.00 其他权益工具 0 0 0.00 0.00 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 0 0 0.00 0.00 融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7,716,667.94 0 11,081,574.10 101,264.98 合计金额 227,990,602.87 210,273,934.93 154,390,272.71 143,409,963.59 总资产 1,156,512,942.04 1,389,737,318.45 1,067,692,415.68 1,195,727,120.12 占比 19.71% 15.13% 14.46% 11.99%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方案需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9b3e4d9-2bfb-44cd-9f61-0f01373ec48f.PDF ─────────┬──────────────────────────────────────────────── 2026-04-26 16:11│魅视科技(00122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魅视科技(00122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ec7afa2-891b-43c6-b2b8-ebef69018c67.PDF ─────────┬──────────────────────────────────────────────── 2026-04-26 16:11│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ff68b8c-c13c-4b2d-8488-831093854470.PDF ─────────┬──────────────────────────────────────────────── 2026-04-26 16:11│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报告正文…………………………………………………………………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6]26002600020 号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 视科技”)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魅视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魅视科技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d8cb66b-be00-40d8-af7f-c657ee05e379.PDF ─────────┬──────────────────────────────────────────────── 2026-04-26 16:11│魅视科技(001229):非经营性损益表专项核查报告 ─────────┴──────────────────────────────────────────────── 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损益专项核查报告 司农专字[2026]26002600050 号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视科技”)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 ,对后附的魅视科技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 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魅视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 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 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本核查报告仅供魅视科技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25e8690-5a9d-47c5-88de-9cb4e3ee8055.PDF ─────────┬──────────────────────────────────────────────── 2026-04-26 16:11│魅视科技(00122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魅视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魅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首发募投项目”)“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和 “补充流动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5 号)核 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1.7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2,7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7,159,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 95,590,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司农验字[2022]2100010 035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 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 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 15,420.63 12,887.47 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部办 35,798.42 22,793.10 公中心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7,878.48 7,878.48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65,097.53 49,559.05 三、本次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的相关情况 目前,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 金”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智能分布式 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首发募投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累计使用 预计待支 累计利息收入 节余募集 项目名称 总额 资金投资金 募集资金 付金额 和理财产品/结 资金 额(A) 金额(B) (C) 构性存款投资 (E=A-B- 收益净额(D) C+D) 智能分布式显控 15,420.63 12,887.47 11,554.07 580.92 0 752.48 升级改造项目 智能分布式产业 35,798.42 22,793.10 23,108.25 - 1,338.18 1,023.03 升级及总部办公 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 - - 合计 57,219.05 41,680.57 40,662.32 580.92 1,338.18 1,775.51 注 1:预计待支付金额主要为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款项,实际待支付款项若超过当前预计待支付金额的部分,公司将以 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注 2:鉴于公司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与募投项目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难以精确计算具体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 产品/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因此公司首发募投项目产生的所有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均统一归集至“智能分布 式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说明 在“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期间,公 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秉持节约、高效、合理的准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夯 实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优化成本结构,提高管理效率,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及相关费用,形成了一定募集资金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均已建 设完毕的情况,考虑到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的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支付周期较长,为更加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发募投项目预计待支付金额(包括剩余的待支付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及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2,356.43万元 (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关于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 使用,公司将视情况办理销户手续。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对应的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 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 能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 于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本次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保荐机 构对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08d9236-96c3-4aa8-a7be-89ad0341c3de.PDF ─────────┬──────────────────────────────────────────────── 2026-04-26 16:11│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41e89ed-2b0c-4245-9263-cf876d5eb818.PDF ─────────┬──────────────────────────────────────────────── 2026-04-26 16:11│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年度报告 ─────────┴──────────────────────────────────────────────── 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48d6a12-6de8-453c-b288-d0110b471c67.PDF ─────────┬──────────────────────────────────────────────── 2026-04-26 16:11│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fe31e98-bd7d-43fe-8657-a9397f6806ff.PDF ─────────┬──────────────────────────────────────────────── 2026-04-26 16:11│魅视科技(00122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魅视科技(00122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47e47dd-1ce0-4b03-9a0c-386a049ec0b2.PDF ─────────┬──────────────────────────────────────────────── 2026-04-26 16:10│魅视科技(00122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 │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魅视科技(00122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aa08f82-5c96-4c14-be50-afb4c292dd16.PDF ─────────┬──────────────────────────────────────────────── 2026-04-26 16:10│魅视科技(001229):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慧芹、胡永健、 毛宇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慧芹、胡永健、毛宇丰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04508d5-174d-4ae9-9dd2-fa3805c24275.PDF ─────────┬──────────────────────────────────────────────── 2026-04-26 16:10│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272e37c-00df-43bd-a0b5-fa0fd3952f3f.PDF ─────────┬──────────────────────────────────────────────── 2026-04-26 16:10│魅视科技(00122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监督司农 事务所履行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司农事务所于 2020年 11月 25日成立,同年 12月 9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穗函【2020】27号批复,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同年 12月 31日,司农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司农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 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房-2。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人,注册会计师 17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3,057.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1,740.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779 .21万元。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 含税审计收费总额 5,407.17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 5月 19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司农事务所对 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实 际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专项审核报告。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 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司农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 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2 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司农事务所通过现场沟通的方式,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5年度审计目标及范围、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计划与时 间安排、审计重点关注等事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充分了解了本次审计工作的各方面内容。司农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签字会计师于公司现场召开报告阶段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会,对 2025年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 会听取了司农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 行深入的讨论。 (三)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能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地 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 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3433b69-16f2-4dc3-939d-8f89f7276170.PDF ─────────┬──────────────────────────────────────────────── 2026-04-26 16:10│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10ebde0-8d23-4271-a53e-2f4c425f7b05.PDF ─────────┬──────────────────────────────────────────────── 2026-04-26 16:10│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bf709f5-9dd7-4046-aafa-49e21aa72d80.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4│魅视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4/1225492292.PDF ─────────┬──────────────────────────────────────────────── 2026-04-27│魅视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9031.PDF ─────────┬──────────────────────────────────────────────── 2026-04-27│魅视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9041.PDF ─────────┬──────────────────────────────────────────────── 2025-10-28│魅视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1746.PDF ─────────┬──────────────────────────────────────────────── 2025-08-27│魅视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4766.PDF ─────────┬──────────────────────────────────────────────── 2025-04-26│魅视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9035.PDF ─────────┬──────────────────────────────────────────────── 2025-04-26│魅视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9033.PDF ─────────┬──────────────────────────────────────────────── 2024-10-31│魅视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2194.PDF ─────────┬──────────────────────────────────────────────── 2024-08-30│魅视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8555.PDF ─────────┬──────────────────────────────────────────────── 2024-04-29│魅视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7049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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