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30 劲旅环境 更新日期:2025-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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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12 │劲旅环境(001230):劲旅环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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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12 │劲旅环境(001230):劲旅环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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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12 │劲旅环境(001230):劲旅环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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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11 │劲旅环境(001230):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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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10 │劲旅环境(001230):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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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10 │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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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09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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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09 │劲旅环境(001230):劲旅环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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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07 │劲旅环境(001230):劲旅环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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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07 │劲旅环境(001230):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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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12│劲旅环境(001230):劲旅环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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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涉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及的限制性股票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总数的比例 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 王颖哲 总经理 20 11.56% 0.15%
2 宣迎东 财务总监 15 8.67% 0.11%
3 杨晶晶 董事会秘书 15 8.67% 0.11%
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50 28.90% 0.37%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共 19 人) 123 71.10% 0.92%
合计 173 100% 1.30%
注: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标的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人员;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王能元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2 韦競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3 陈陈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4 刘洋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5 徐志汉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6 刘颂元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7 袁英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8 姚喜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9 陈迎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10 桂红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11 付淮军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12 谢思香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13 徐艳峰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14 童金艳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15 杨道娟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16 陈飞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17 郭苏明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18 马海燕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19 程蒙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d48009bd-157a-4f9c-a331-339f3995f4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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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12│劲旅环境(001230):劲旅环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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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001230):劲旅环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bd8318e1-560a-4478-a2dc-87f9dc8570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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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12│劲旅环境(001230):劲旅环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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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001230):劲旅环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0ee12254-daee-4b30-b29a-1f3dd0e890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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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11│劲旅环境(001230):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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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001230):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d21a6124-43ca-456b-a43c-59c3baee09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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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10│劲旅环境(001230):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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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7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锡
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
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实现公司、股东与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共享,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的《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的《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分/子公司,下同)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并已
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次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劲旅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6c28cf65-70dd-46fd-bcae-bdc6ca87c5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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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10│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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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01c3d354-9762-4367-92c0-ac21863919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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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09│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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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7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7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
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 517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1.00、2.00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7 月 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2)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
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权登记日持股
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传真或信
函应在 2025 年 7 月 29 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2。
2、登记时间:2025 年 7 月 29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 517 劲旅环境 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晶晶 陈陈 联系电话:0551-64282862
传真号码:0551-65558979
电子信箱:securities@jlhoe.com
5、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
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f43d8ddb-be23-42c3-8b14-797f691b14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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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09│劲旅环境(001230):劲旅环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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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旅环境”)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
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
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
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制定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在内的激励对象绩效的正确评
价,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激励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
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公司人力
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公司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
和可靠性负责。
五、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 40%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 30%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 30%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
购注销。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
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六、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下列考核指标达成其一即
可。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指标
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考核相应 以 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考核相应年
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度的净利润增长率(B)
触发值(Am) 目标值(An) 触发值(Bm) 目标值(Bn)
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5 年度 10% 15% 3% 8%
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 2026 年度 28% 40% 20% 32%
期
第三个解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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