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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30(劲旅环境)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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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230 劲旅环境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7 18:43 │劲旅环境(00123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7-03 17:17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 │2026-06-24 16:45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0 18:27 │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30 00:00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6 16:40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0 17:37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 │2026-05-20 00:00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14 18:29 │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4 18:29 │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7-17 18:43│劲旅环境(00123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劲旅环境,证券代码:001230)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7 月 16 日和 7月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 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书面方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将于 2026年 8月 28日披露,目前报告正在编制中,关于未公开的定期报告数据信息,公司未向任何 第三方提供。 3、近期多家媒体聚焦公司无人驾驶相关业务,引发市场较高关注。截至目前,无人驾驶业务实现营收占公司整体营收比例极小 ,现阶段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0fe88d5a-3726-4c2e-9965-f859ce10f83f.PDF ─────────┬──────────────────────────────────────────────── 2026-07-03 17:17│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披露的《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一、本次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公司近日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结算,账户具体信 息如下: 序号 开户机构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100000201201000 肥庐阳支行 88346 二、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aeeb7633-6ddb-4ff3-864d-8723d95c3434.PDF ─────────┬──────────────────────────────────────────────── 2026-06-24 16:45│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六安市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 40,000万元人 民币(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包含之前已审议尚未到期或未使用的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新增担保 额度为不超过 20,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含融资租赁)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下属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 述担保相关事宜。 (二)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6年 5月14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太和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六安市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分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600万元,合计 1,600万元,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一 公司名称:太和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 11月 28日 法人住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城关镇和畅路东侧,安徽国祯金鹰燃气有限公司北侧,北环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刘德富 注册资本:2,450万元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 90%的股权,太和县西城建设有限公司持有 10%的股权 关联关系:太和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环卫、环保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环卫专业汽车制造、改装,污水及处理工程、市政工程施工,钢结构制作,机械 加工,汽车及配件、金属材料、日用百货销售,园艺产品、机械设备维修,物业服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处置,建筑机电安装,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不得以此次登记作为今后政府拆迁补偿的 依据)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12 月 31日/2025年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453.09 36,622.79 负债总额 24,354.79 24,137.74 净资产 12,098.30 12,485.05 营业收入 12,944.81 3,209.98 利润总额 2,754.49 492.49 净利润 2,131.48 386.74 经核查,太和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对象二 公司名称:六安市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 6月 6日 法人住所:六安市叶集区阳光新都会一号商业楼 C段 408室 法定代表人:张忠理 注册资本:500万元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 90%的股权,六安市叶集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10%的股权。 关联关系:六安市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城乡环卫规划设计、方案评估;清扫保洁、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12 月 31日/2025年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83.22 3,382.79 负债总额 2,454.65 2,416.08 净资产 928.56 966.71 营业收入 1,449.14 361.94 利润总额 259.72 48.71 净利润 201.66 38.15 经核查,六安市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一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债务人:太和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1,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6年 6月 23日至 2029年 6月 22日。 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 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二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债务人:六安市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6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6年 6月 23日至 2029年 6月 22日。 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 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 。本次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方实际控制人为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财政局,出资的主要目的系承担监督的职责,持股比例 较小,且对外提供担保有严格限制,审批程序复杂且困难,为了尽快补充被担保公司的流动资金,所以未要求少数股东以同等出资比 例提供担保。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充分了解并掌控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决策、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和现金流 向,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7,311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5, 13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7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 总余额为 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2fe36c61-7ca0-43bb-af74-1d15b5d5bc56.PDF ─────────┬──────────────────────────────────────────────── 2026-06-10 18:27│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分红年度:2025年度 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6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 6月 17日 除权前总股本:134,126,057股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0股 每 10股派息(含税):3.80元 现金分红总额:50,967,901.66元 每 10股转增:4股 转增股份总额:53,650,422股 除权后总股本:187,776,479股按 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 10股派息(含税):3.80 元;按 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 10股转增:4股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0股。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134,126,0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8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34,126,057 股×3.80元/10股=50,967,901.66元(含税)。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实际转增股数=134,126,057 股×4/10股=53,650,422股,除权后总股本=除权前总股本+实际转增股数=134,126,057股+53,650,422 股=187,776,479 股(除权后总 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已经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2026年 5月 14日,公司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20 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 4股,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 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6年 5月 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本次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0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134,126,0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 3.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3.42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转增 4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76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8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34,126,05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87,776,479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6日。 2.除权除息日:2026年 6月 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6月 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股于 2026年 6月 1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 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 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325 于晓霞 2 03*****785 于晓娟 3 03*****091 于洪波 4 08*****213 安陆劲旅环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3*****579 王传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6 月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年 6月 17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55,569,787 41.43% +22,227,914 77,797,701 41.4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8,556,270 58.57% +31,422,508 109,978,778 58.57% 三、总股本 134,126,057 100% +53,650,422 187,776,479 100%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87,776,479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90元。 九、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和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具体详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 十、咨询方式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 517号 3.咨询电话:0551-64282862 4.传真:0551-65558979 5.联系人:杨晶晶、陈陈 十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8db3b6b3-af76-4651-b452-d0f410d89e8f.PDF ─────────┬──────────────────────────────────────────────── 2026-05-30 00:00│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江苏劲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 40,000万元人 民币(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包含之前已审议尚未到期或未使用的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新增担保 额度为不超过 20,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含融资租赁)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下属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 述担保相关事宜。 (二)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6年 5月14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劲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1,000万元。 其中,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650万元,江苏舒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350万 元。近日,公司与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劲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 12月 13日 法人住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安全科技产业园 B1#-1-307 法定代表人:姚喜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 51%的股权,江苏舒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持有 35%的股权,徐州劲旅环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1 4%的股权。 关联关系:江苏劲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般项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污染治理;打捞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 备销售;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乡市容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 、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城市公园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12 月 31日/2025年 2026年 3月 31日/2026年 1-3月 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526.75 10,171.01 负债总额 7,889.26 7,619.45 净资产 2,637.50 2,551.56 营业收入 4,965.39 1,090.12 利润总额 104.51 -85.94 净利润 103.46 -85.94 经核查,江苏劲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65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款所述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包括主 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 ,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主合同约定 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保证人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合同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 差旅费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 。本次被担保对象的少数股东徐州劲旅环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主要目的系激励核心员工,增强员工对企 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持股比例较小且未开展实质业务,所以未要求徐州劲旅环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同等出资比例提供担 保,其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由公司承担,股东江苏舒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了同等担保。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公司能充分了解并掌控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决策、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和现金流向,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7,311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3, 9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1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 总余额为 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dbe393b5-f348-4feb-8939-60b9ca396935.PDF ─────────┬──────────────────────────────────────────────── 2026-05-26 16:40│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 40,000万元人 民币(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包含之前已审议尚未到期或未使用的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新增担保 额度为不超过 20,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含融资租赁)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下属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 述担保相关事宜。 (二)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6年 5月14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太和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3,000万元 ,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和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 11月 28日 法人住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城关镇和畅路东侧,安徽国祯金鹰燃气有限公司北侧,北环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刘德富 注册资本:2,450万元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 90%的股权,太和县西城建设有限公司持有 10%的股权 关联关系:太和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环卫、环保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环卫专业汽车制造、改装,污水及处理工程、市政工程施工,钢结构制作,机械 加工,汽车及配件、金属材料、日用百货销售,园艺产品、机械设备维修,物业服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处置,建筑机电安装,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不得以此次登记作为今后政府拆迁补偿的 依据)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12 月 31日/2025年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453.09 36,622.79 负债总额 24,354.79 24,137.74 净资产 12,098.30 12,485.05 营业收入 12,944.81 3,209.98 利润总额 2,754.49 492.49 净利润 2,131.48 386.74 经核查,太和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保证人(乙方):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3,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甲方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 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担保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 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 。本次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方实际控制人为地方财政局,出资的主要目的系承担监督的职责,持股比例较小,且对外提供担保有严 格限制,审批程序复杂且困难,为了尽快补充被担保公司的流动资金,未要求少数股东以同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本次被担保对象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充分了解并掌控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决策、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和现金流向,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 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7,311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3, 9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1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 总余额为 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233b4b98-2551-4a39-bd47-b10d9b2d79a4.PDF ─────────┬──────────────────────────────────────────────── 2026-05-20 17:37│劲旅环境(001230):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立情况 为满足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天鹅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站北支行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的结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披露的《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6)。 二、本次注销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鉴于上述专用结算账户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且无使用上述账户进一步开展现金管理的相关计划,公司于近日注销了上述 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如下: 开户机构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天鹅湖支行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0419611211000009 5204196112110000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5190427011060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站北支行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9778227807 三、备查文件 本次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注销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62d0645-9a69-49db-9d17-f9771739b4a7.PDF ─────────┬──────────────────────────────────────────────── 2026-05-20 00:00│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涡阳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 40,000万元人 民币(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包含之前已审议尚未到期或未使用的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新增担保 额度为不超过 20,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含融资租赁)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下属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 述担保相关事宜。 (二)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6年 5月14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涡阳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安徽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3,800 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公司与安徽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涡阳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 7月 25日 法人住所:涡阳县经开区标准化厂房 A5栋 法定代表人:何爱武 注册资本:4,338.62万元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 95%的股权,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5%的股权 关联关系:涡阳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固废处置工程系统集成的规划、咨询、建设及运营服务;城市环卫规划设计、方案评估;环卫专用车辆、垃圾压缩设 备、机械机电设施设备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垃圾中转站设计规划;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土壤修复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服务; 供水、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污泥处理系统工程建设及设备销售;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置;广告设计、制作、代 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12 月 31日/2025年 2026年 3月 31日/2026年 1-3月 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026.62 31,701.12 负债总额 25,029.34 25,617.94 净资产 5,997.28 6,083.17 营业收入 11,757.49 2,939.76 利润总额 372.12 115.46 净利润 278.66 85.89 经核查,涡阳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安徽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3,8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权确定期间自2026年 5月 18日至 2029年 5月 7日。 担保范围:债务人和甲方在主债权确定期间发生的一系列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敞口、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 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 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 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因诉讼执行产生的费用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 。本次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方实际控制人为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资的主要目的系承担监督的职责,持股比例较小,且对 外提供担保有严格限制,审批程序复杂且困难,为了尽快补充被担保公司的流动资金,所以未要求少数股东以同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充分了解并掌控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决策、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和现金流向,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7,311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0, 9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6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 总余额为 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aea647e-dc88-41b6-bc96-b1772620fbc4.PDF ─────────┬──────────────────────────────────────────────── 2026-05-14 18:29│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 517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5、现场会议主持人:于晓霞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6 人,代表股份数 83,248,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672%。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9人,代表股份数 79,673,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0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7人,代表股份数 3,574,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5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7人,代表股份数 3,269,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79%。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3人,代表股份数 10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64人,代表股份数 3,164,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96%。 8、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3,208,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7%;反对 3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弃权 5,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29,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94%;反对 34,7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6%;弃权 5,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0%。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207,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5%;反对 31,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弃权 9,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28,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88%;反对 31,2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66%;弃权 9,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6%。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207,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5%;反对 31,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弃权 9,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28,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88%;反对 31,2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66%;弃权 9,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6%。 4、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3,207,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反对 3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弃权 5,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29,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2%;反对 34,7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6%;弃权 5,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2%。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23,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03%;反对 4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88%;弃权 3,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23,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20%;反对 42,0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69%;弃权 3,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1%。 关联股东于晓霞、于晓娟、于洪波、王传华、王颖哲、陈迎和安陆劲旅环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 79,678,383股回 避表决,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208,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7%;反对 3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弃权 5,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29,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94%;反对 34,7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6%;弃权 5,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202,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 40,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4%;弃权 5,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23,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20%;反对 40,2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19%;弃权 5,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孝伟、盛建平 3、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ec11c4d-c0aa-443b-a112-ae6d380d36b6.PDF ─────────┬──────────────────────────────────────────────── 2026-05-14 18:29│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6 第 01450号 致: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 律师事务所接受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黄孝伟、盛建平律师(下称“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与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验证,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4日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于晓 霞女士主持。 (三)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14日 9:15至 15:00期 间任意时间。 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有: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76 人,共代表公司股份 83,248,26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67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人,代表股份 79,673,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019%,均为 2026年 5月 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明文 件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出席的除出示前述文件外,还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共 67人,代表公司股份 3,574,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5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 东的身份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认证。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公司聘请的天禾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会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天禾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表决程序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以记名投票方式按《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3、为尊重中小股东利益,提高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在审议有关议案时,采用中小股东 单独计票。 经验证,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告所列议案均获本次股东会表 决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为: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3,208,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7%;反对 34,7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弃权 5,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 6%。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229,6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94%;反对 34,7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6%;弃权 5,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0%。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3,20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5%;反对 31,2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弃权 9,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 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228,6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88%;反对 31,2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66%;弃权 9,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6%。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3,20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5%;反对 31,2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弃权 9,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 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228,6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88%;反对 31,2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66%;弃权 9,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6%。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3,207,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3%;反对 34,7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弃权 5,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 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229,3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2%;反对 34,7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6%;弃权 5,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2%。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523,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03%;反对 42,0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88%;弃权 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 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223,8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20%;反对 42,0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69%;弃权 3,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1%。 关联股东于晓霞、于晓娟、于洪波、王传华、王颖哲、陈迎和安陆劲旅环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3,208,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7%;反对 34,7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弃权 5,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 6%。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229,6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94%;反对 34,7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6%;弃权 5,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0%。 7、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3,202,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7%;反对 40,2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4%;弃权 5,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 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223,8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20%;反对 40,2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19%;弃权 5,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2%。天禾律师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02c690a-2dda-49bd-9b9f-0764739a8fb7.PDF ─────────┬──────────────────────────────────────────────── 2026-04-28 17:32│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00-16:00 举办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 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 /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00-16:00 2、召开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3、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文字互动 4、公司出席人员:董事长于晓霞女士;独立董事陈高才先生;职工代表董事、总经理陈迎先生;董事会秘书杨晶晶女士;财务 总监宣迎东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下方 “互动易”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入“云访谈”的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互动易) 三、咨询方式 1、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电话:0551-64282862 3、邮箱地址:securities@jlhoe.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60d9bff-03ab-4769-bc0c-a1c73fcf5f9f.PDF ─────────┬──────────────────────────────────────────────── 2026-04-23 18:17│劲旅环境(00123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86637d7-f16e-4357-b6ee-2a98ee750fca.PDF ─────────┬──────────────────────────────────────────────── 2026-04-23 17:02│劲旅环境(00123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为提升公司 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 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中期分红的上限限制为: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2、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 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b2701d6-aa92-4618-8c2d-82838b5f0906.PDF ─────────┬──────────────────────────────────────────────── 2026-04-23 17:02│劲旅环境(00123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4d8593d-e8f7-40af-bf97-9e95768dfbc5.PDF ─────────┬──────────────────────────────────────────────── 2026-04-23 17:02│劲旅环境(00123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劲旅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审机构相关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年审机构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机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 计。经审计,容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容诚所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所对公司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等进行了核对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所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容诚所还就已遵守与 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 措施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评估结论 2025年,容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 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e29699c-4571-429d-9646-69b93e9e6d1c.PDF ─────────┬──────────────────────────────────────────────── 2026-04-23 17:02│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a0b4548-0e6d-4f1e-80f1-ae803e186d38.PDF ─────────┬──────────────────────────────────────────────── 2026-04-23 17:02│劲旅环境(00123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审机构相关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年审机构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 况进行审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2026年 2月 4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5年度 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计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2026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 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重视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工作,就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关键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51969e8-16eb-48db-9823-f1cb689fe50a.PDF ─────────┬──────────────────────────────────────────────── 2026-04-23 17:02│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4号文核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7月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00股,每股发行价为 34.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046,109.87 元,扣 除发行费用 140,783,409.8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20,262,700.00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 22]230Z01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2,575.0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52,158.52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 户金额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9,842.49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7 04.50万元。 综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2,417.50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28,000万元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2,338.7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81.81万元,尚未使用 的金额为 30,681.81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 、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 7月 2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4770800002606)。2022年 7月 27日,公司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277673)。 2022年 7月 27日,公司与子公司安徽劲威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3024136861000006)。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130100100065528)。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 34050144770800002606 2,681.8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499080100100277673 0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23024136861000006 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 499130100100065528 0 合 计 —— 2,681.81 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28,000 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0 募集资金余额 30,681.81 注:1、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2、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作,涉及的银行包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披露 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9,842.49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4年 5月 20日召开 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等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4年 11月 25日召开 2024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等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7d3a646-3d8b-4cca-8636-2b8bad69d0c1.PDF ─────────┬──────────────────────────────────────────────── 2026-04-23 17:02│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5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 ,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在公司经营管理上,董事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 项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认真执行战略计划,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健运行。现将董事会 2025年度 工作汇报如下: 一、公司年度经营工作回顾 2025年,董事会坚定推进“一芯双核 智向未来”发展战略,要求经营管理层聚焦智慧环卫运营、智能环卫装备两大核心业务, 深化“运营+装备”双轮驱动,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拓展全国市场巩固区域龙头地位,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经营质量与规模 双提升,同时布局新兴业务培育新增长极。 (一)经营基本面保持稳健 公司各业务板块深度协同、相互赋能,经营活动现金流保持健康,资产负债率维持合理水平,应收账款账期处于行业合理区间, 核心经营指标稳健增长,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坚实财务基础。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70亿元,同比增长 8.5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9亿元,同比增长 20.33%。 (二)环卫运营业务规模与质量双升 根据环境司南数据,公司 2025年环卫项目中标年化额位列全国第 5位,在管项目年化额位列全国第 9位,区域覆盖范围与项目 规模持续保持行业前列。深耕“1+N城乡大管家”模式,服务内容延伸至绿化管养、市政设施维护、垃圾分类、应急保障等全场景, 在安徽、江西、河南等地中标农村环卫特许经营(PPP)项目 20余个,农村大管家模式形成行业标杆示范。 (三)智能装备制造业务转型升级 公司完成制造基地焊装、涂装全线智能化升级,实现“精确下料、精准焊接、精美涂装、精细装调”四精制造标准;产品覆盖新 能源与传统动力、道路与非道路、清扫与清运全场景,形成 19个品类近 90款环卫车辆及垃圾压缩设备的完整产品体系;新能源产品 研发取得重大进展,全年新能源产品公告数量达 40款,环卫装备产销规模同步提升。 (四)无人化业务实现规模化商业化落地 公司研发并交付无人驾驶清扫车及清扫机器人已批量应用于合肥、乌鲁木齐、上海、深圳等城市的城市广场、公园景区、企事业 单位等场景,形成以视觉为主导、雷达为辅助的多传感器融合感知体系,实现算法迭代、硬件适配、成本控制全链路技术闭环,无人 驾驶装备在 2025深圳国际人工智能环卫机器人大赛中荣获专项竞赛二等奖、优胜奖等多项荣誉。 (五)智慧环卫平台全国布局提速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劲威科技为载体,自主研发劲威智慧环卫 3.0云平台,构建“一网统管、一屏统览”的数智化底座,该平台已 成为行业内落地场景丰富、商业化成熟的智慧环卫平台。2025年,劲威科技构建了“城乡大管家-政府监管平台-智慧环卫-采购租赁 商城-智能网联设备-无人驾驶”六大核心产品矩阵,成功落地 30余个项目,覆盖 11个省份 31个城市,业务范围涵盖城市管家智慧 平台、智慧环卫运营监管、无人驾驶、采购租赁商城、智能感知网联、环境 AI大模型等领域。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完善的安全体 系及丰富的落地经验,公司已成为众多环卫客户数智化转型的优选合作伙伴。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在 2025年度恪尽职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全年运作规范、高效、有序,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股东会的召集与决议执行 董事会严格履行股东会召集义务,确保股东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等合法权利。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并召开了 5次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定期报告、利润分配、修订制度、股权激励等在内的 34项议案。董事会高度重视股东会各项决议,确保决 议有效执行,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与决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0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集、通知、提案和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范要求规范运作。审议通过了包括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制度修订、股权激励等在内的76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的 重大事项认真谨慎决策,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董事会。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 事会及股东会,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政策要求与制度规范,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 好的支持。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与执行情况;战略与 ESG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对公司经营现状、发展前景、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机遇进 行了深入地了解,在公司的战略规划制订等重大事项上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三、2026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一)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 策机构、审计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经营层为执行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定健康发展。 (二)布局新兴业务,培育新质生产力 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区域产业优势,围绕数字化、新能源、国际化三大方向布局新兴业务:在数字化领域,深化智慧环卫平 台与城市治理的融合,打造城市环境治理数智化解决方案;在新能源领域,拓展新能源环卫装备的租赁、运维等增值服务;在国际化 领域,依托公司技术与产品优势,探索海外环卫装备市场与技术合作,培育企业新的增长极。 (三)践行 ESG 理念,提升企业品牌价值与社会责任感 董事会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深度融入公司长期规划,持续加大新能源与低碳技术投入,推动公司运营与生产的绿色化转型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参与乡村振兴、城乡环境治理等工作,提升企业社会价值;完善 ESG信息披露体系,提升 ESG管理水平与 信息披露质量,打造环卫行业 ESG发展标杆。 (四)优化投资者回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价值 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且保障公司正常经营与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建立持续、稳定、科 学的利润分配机制,提升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与可预期性;进一步完善多维度、常态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丰富沟通渠道、优化沟通方 式,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线上互动等形式,清晰传递公司的核心价值与发展逻辑;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 的可读性与有效性,推动公司价值获得市场更广泛的认可,切实回报全体股东。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719075a-5f32-402d-90ad-1de9b982b362.PDF ─────────┬──────────────────────────────────────────────── 2026-04-23 17:02│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77d8a6f-c1db-4a9b-b5d3-3fabdcd83b37.PDF ─────────┬──────────────────────────────────────────────── 2026-04-23 17:02│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7625523-1dd6-4d95-8df6-d08641f4b930.PDF ─────────┬──────────────────────────────────────────────── 2026-04-23 17:02│劲旅环境(001230):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b198f94-ff55-45f2-99c0-881b55429750.PDF ─────────┬──────────────────────────────────────────────── 2026-04-23 17:01│劲旅环境(00123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劲旅环境(00123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0e812b1-1fa1-4d5e-a497-548ecfc2c41a.PDF ─────────┬──────────────────────────────────────────────── 2026-04-23 17:01│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年度报告 ─────────┴──────────────────────────────────────────────── 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464401c-ec3e-4bc2-a697-f00b17b8152e.PDF ─────────┬──────────────────────────────────────────────── 2026-04-23 17:01│劲旅环境(00123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劲旅环境(00123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5b4827a-47ce-4c7f-b20a-142b63443286.PDF ─────────┬──────────────────────────────────────────────── 2026-04-23 17:01│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456fd3e-5c94-4230-bd79-cef4d60c836f.PDF ─────────┬──────────────────────────────────────────────── 2026-04-23 17:00│劲旅环境(00123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1024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30Z1024 号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劲旅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旅环 境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劲旅环境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劲旅环境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19e4b5e-626e-412c-acd8-3ed815612067.PDF ─────────┬──────────────────────────────────────────────── 2026-04-23 17:00│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f9c3cf6-8ef5-448c-8b7a-679d44545556.PDF ─────────┬──────────────────────────────────────────────── 2026-04-23 17:00│劲旅环境(00123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0477 号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旅环境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6]230Z1022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劲旅环境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劲旅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 实、准确、完整是劲旅环境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劲旅环境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劲旅环境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劲旅环境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劲旅环境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d43848c-bb23-4465-a46e-e04e72dff6a5.PDF ─────────┬──────────────────────────────────────────────── 2026-04-23 17:00│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根据 2026 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及 子公司拟向具有竞争优势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需求。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徐州农商行、工商 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南洋商业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厦门银 行、涡阳农商行、全国各地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和银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 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借款、并购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 、应收账款贸易融资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与授信金额以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 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 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 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 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5197939-d110-4ce4-be8d-9f17f4876769.PDF ─────────┬──────────────────────────────────────────────── 2026-04-23 17:00│劲旅环境(00123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日常经营需要,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旅环境”)及其子公司预计 2026年度将与江西省华 赣劲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华赣”)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 2,500万元,2025年度实际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536.38万元。 2、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 王传华,关联董事于晓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晓霞、于洪波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上年发生金额 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计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 江西华赣及其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2,500 64.00 536.38 销售产品、 子公司 商品 小 计 2,500 64.00 536.38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实际发 预计金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期及索 内容 生金额 额 额占同类 与预计金额 引 业务比例 差异(%) (%) 向关联人 江西华 销售商品 536.38 1,500 2.97 64.24 详见 2025年 4月 销售产 赣及其 25日披露于巨潮 品、商品 子公司 资讯网 (www.cninfo.co m.cn)等的《关 于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小 计 536.38 1,500 2.97 64.24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在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日常运营过程中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和市场开拓情况进行 异的说明 适当的调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 额存在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日常 差异的说明 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省华赣劲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 12月 29日 法定代表人:项阳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 568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MA38B55D11 经营范围:城乡环境整治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服务;城乡环卫清扫、保洁与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及 运营服务;垃圾分类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服务;餐厨垃圾收集、转运与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服务;园林绿化、市政公用 设施的管护与保洁服务;公园、广场等市政公用场所及景区的清扫保洁类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服务;环保与环卫咨询服务;环保 与环卫设施设备、车辆及工具的研发、生产、安装、销售、租赁与运营管理;智慧环卫系统软硬件的开发、系统集成及销售;环保与 环卫工程的投资、施工建设及运营服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分解、处理与处置; 农林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转运及处理;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江西华赣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306,501,860.26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1,249,337.35元 ,营业收入 210,151,296.52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458,012.87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江西华赣 40%股权,执行董事长王传华先生在江西华赣担任董事,董事、副总经理于晓娟女士在江西华赣担任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江西华赣及其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日常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向江西华赣及其子公司销售装备等产品。公司预计 2026年与上述关联方将产生不超过 2,500 万元的交易金额。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 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交易的目的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选择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战略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6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建立在公平、互利基础 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7e98cc8-60ba-48a9-a5cc-866478ae0470.PDF ─────────┬──────────────────────────────────────────────── 2026-04-23 17:00│劲旅环境(001230):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 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 4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包含之前已审议 尚未到期或未使用的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0,000万元。 2.前述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后续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 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03%, 本次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 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包含之前已审 议尚未到期或未使用的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含融资租赁)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 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下属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 述担保相关事宜。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公告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公 是否关 近一期经审 披露日担 担保额度 司最近一期经 联担保 计资产负债 保余额 审计净资产比 率 例 公司或控 公司或控 70%以上 7,050.00 20,000.00 13.70% 否 股子公司 股子公司 70%以下 10,110.00 20,000.00 15.25%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 1、2。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签署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上述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 需求问题,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对其具 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97,311.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5 7,1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9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 担保总余额为 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7132685-f020-446a-81cb-9c3127be0b8f.PDF ─────────┬──────────────────────────────────────────────── 2026-04-23 17:00│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旅环境”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劲旅环境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4号文核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7月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00股,每股发行价为 34.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046,109.87 元,扣 除发行费用 140,783,409.8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20,262,700.00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 22]230Z01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2,575.0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52,158.52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 户金额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9,842.49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7 04.50万元。 综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2,417.50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28,000万元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2,338.7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81.81万元,尚未使用 的金额为 30,681.81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 、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 7月 2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4770800002606)。2022年 7月 27日,公司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277673)。 2022年 7月 27日,公司与子公司安徽劲威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3024136861000006)。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130100100065528)。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 34050144770800002606 2,681.8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499080100100277673 0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23024136861000006 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 499130100100065528 0 合 计 —— 2,681.81 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28,000 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0 募集资金专户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募集资金余额 30,681.81 注:1、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2、2025 年 8月 12 日,公司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 专户的销户工作,涉及的银行包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包河支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9,842.49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8,000.00万元,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签约方 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是否 赎回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金牛 5,000.00 2025/9/26 2026/8/19 否 定制 2930期(328 天)收益凭证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民生盛鑫 1218号浮动收益 5,000.00 2025/9/30 2026/8/19 否 型收益凭证 兴业银行合肥瑶海支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 8,000.00 2025/10/9 2026/1/9 否 存款产品 兴业银行合肥瑶海支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 8,000.00 2025/10/9 2026/4/9 否 存款产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智尊享 2,000.00 2025/10/29 2026/1/27 否 成功之路 28 号浮动收益凭证 合计 28,000.00 — — —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4年 5月 20日召开 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等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4年 11月 25日召开 2024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等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劲旅环境《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 编号为(容诚专字[2026]230Z0476)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劲旅环境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劲旅环境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a0c13cb-30d5-4f73-aa12-92ce3b61e2e7.PDF ─────────┬──────────────────────────────────────────────── 2026-04-23 17:00│劲旅环境(001230):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劲旅环境(001230):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f7a5cef-bbee-4a8c-85e0-2405c3ae0044.PDF ─────────┬──────────────────────────────────────────────── 2026-04-23 16:59│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华东-已离任)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 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 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华东,出生于 1983年 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2006年 6月至 2010年 4月任南京平达工贸有限 公司法务主管;2010年10月至 2013年 6月任江苏杨传圣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 6月至 2015年 6月任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 所律师;2015年 6月至 2021年 3月任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2021年 3月至 2022年 11月,任江苏荣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2023年 9月至今,任职于上海汉盛(南京)律师事务所;2019年 11月至 2026年 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亦未从公司及其关联方获取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的任何利益。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出席公司各类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分类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股东会 5/5 董事会 10/1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1 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4/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3 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在会议决策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会议材料,主动了解相 关情况,深入核查所需决策事项的背景、市场情况及法律法规等,结合专业发表意见。2025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在充分知情和 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对年度、季度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并提出 建议,关注内审工作的进展。 本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 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听取了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计划提出了意 见和建议。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开展的工作 2025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独立行使表决权,并依据客观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审慎的独立意见。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 对公司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披露,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责任,有效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对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和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披露的监督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2025年度 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 规范运行,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有效防范了公司运营管理风险。 3、对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监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 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 4、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监督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日常经营 需要,公司预计 2025年度将与江西省华赣劲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 1,500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5、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规模及行业和周边地区薪酬水平所确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和 持续健康发展。 6、对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5年度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监督。本次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 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履职相关要求 1、履职保障 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从办公场地到设备资源,都一应俱全,还给予有力的人员支持, 按需调配专业助手、行政辅助人员等。以此确保本人能全面、准确地掌握公司经营信息。 2、现场工作时间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十五日,按规定出席股东 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地考察等形式,听取管理层有关经营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本人也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本人的工作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2025年度, 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年 2月,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华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d5dd972-882f-4a83-978c-07cf8d15a58f.PDF ─────────┬──────────────────────────────────────────────── 2026-04-23 16:59│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永文)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 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 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程永文,出生于 1971年 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96年 7月至 2004年 4月,任安徽化工研究院 分析员;2004年 5月至2009年 8月,任合肥学院(现合肥大学)讲师;2009年 9月至 2015年 11月,任合肥大学副教授;2013年 9月 至 2016年 6月,从事国元证券博士后工作站量化投资策略研究;2015年 12月至今,任合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2024年 3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亦未从公司及其关联方获取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的任何利益。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出席公司各类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分类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股东会 5/5 董事会 10/1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1 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战略与 ESG委员会 1/1 提名委员会 年度内未召开会议 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在会议决策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会议材料,主动了解相 关情况,深入核查所需决策事项的背景、市场情况及法律法规等,结合专业发表意见。2025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在充分知情和 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三)与公司内部人员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生产经营动态。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开展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凭借自身专业知识 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独立行使表决权,并依据客观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审慎的独立意见。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 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确保信息 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披露,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责任,有效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对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和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披露的监督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2025年度 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 规范运行,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有效防范了公司运营管理风险。 3、对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监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 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 4、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监督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日常经营 需要,公司预计 2025年度将与江西省华赣劲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 1,500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5、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规模及行业和周边地区薪酬水平所确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和 持续健康发展。 6、对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5年度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监督。本次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 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履职相关要求 1、履职保障 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从办公场地到设备资源,都一应俱全,还给予有力的人员支持, 按需调配专业助手、行政辅助人员等。以此确保本人能全面、准确地掌握公司经营信息。 2、现场工作时间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十五日,按规定出席股东 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地考察等形式,听取管理层有关经营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本人也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本人的工作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2025年度, 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持续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发挥业务专长,保持独立性,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永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a13a064-2b76-476e-ad80-bdd692ee68f0.PDF ─────────┬──────────────────────────────────────────────── 2026-04-23 16:59│劲旅环境(001230):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2025 年度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高才、 华东、程永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高才、华东、程永文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50e0f60-91f0-4752-9e1d-b1998b7f3e64.PDF ─────────┬──────────────────────────────────────────────── 2026-04-23 16:59│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 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 51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非累积投 √ 股本的议案》 票提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 非累积投 √ 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票提案 4.00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非累积投 √ 况的专项报告》 票提案 5.00 《关于确认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拟定 非累积投 √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票提案 6.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非累积投 √ 案》 票提案 7.00 《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非累积投 √ 案》 票提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特别强调事项 (1)审议议案 5.00时,关联股东需要回避。 (2)议案 7.00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3)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进行述职汇报。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 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权登记日持股 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传真或信 函应在 2026年 5月 13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2。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3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 517 劲旅环境 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晶晶 陈陈 联系电话:0551-64282862 传真号码:0551-65558979 电子信箱:securities@jlhoe.com 5、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 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ce515ca-dc13-46ba-97bf-8ed5ff5269d4.PDF ─────────┬──────────────────────────────────────────────── 2026-04-23 16:59│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高才)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 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 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陈高才,出生于 1975年 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2007年在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 位,2008年 5月至 2010年 9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流动站博士后;2011年 1月至 2021年7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 计学院会计系主任等职务;2021年 7月至今任安徽大学商学院教授;2021年 7月至今,任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 9月至 2024年 7月,任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10月至今,任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亦未从公司及其关联方获取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的任何利益。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出席公司各类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分类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股东会 5/5 董事会 10/1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1 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4/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3 提名委员会 年度内未召开会议 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在会议决策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会议材料,主动了解相 关情况,深入核查所需决策事项的背景、市场情况及法律法规等,结合专业发表意见。2025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在充分知情和 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对年度、季度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并提出 建议,关注内审工作的进展。 本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 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听取了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计划提出了意 见和建议。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开展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凭借自身专业知识 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独立行使表决权,并依据客观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审慎的独立意见。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 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确保信息 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披露,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责任,有效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对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和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披露的监督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2025年度 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 规范运行,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有效防范了公司运营管理风险。 3、对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监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 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 4、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监督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日常经营 需要,公司预计 2025年度将与江西省华赣劲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 1,500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5、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规模及行业和周边地区薪酬水平所确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和 持续健康发展。 6、对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5年度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监督。本次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 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履职相关要求 1、履职保障 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从办公场地到设备资源,都一应俱全,还给予有力的人员支持, 按需调配专业助手、行政辅助人员等。以此确保本人能全面、准确地掌握公司经营信息。 2、现场工作时间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十五日,按规定出席股东 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地考察等形式,听取管理层有关经营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本人也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本人的工作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2025年度, 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持续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发挥业务专长,保持独立性,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高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5b06e6e-41ab-4071-b69f-ac8bedaaf68e.PDF ─────────┬──────────────────────────────────────────────── 2026-04-15 17:52│劲旅环境(001230):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134,226,057股的 0.0745%,回购资金总金额 1,107,000元。 2、截至 2026年 4月 1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34,226,057股变更为 134,126,057股。 一、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7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 2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 173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49.61 万股的 1.30%。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 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价格为 11.18元/股,一次性授 予,无预留权益。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个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年至 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 年 7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 定的《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能够保障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3、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在公示栏公示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间 2025年 7月 15日至 2025年 7月 24日,共 计 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出具了《关于 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 7月 30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向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不 超过 17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349.61万股的 1.30%。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价格为 11.18 元/股,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 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年至 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5 年 7月 31日披露了《劲旅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 9月 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9 月 3 日为授予日,以 11.18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2名激励对象授予 173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并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25年 9月 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新增股份)》,完成了 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5年 9月 26日。 7、2025年 9月 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回购股份)》,完成了 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为 2025年 9月 26日。 8、2026年 2月 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 注销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0,0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根据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 会审议。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数量及资金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一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 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134,226,0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 1.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5年 10月 24日实施完毕。 根据《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调整公式: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 11.18元/股,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息额为 0.11元/股。 调整后本次回购价格=11.18-0.11=11.07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资金 公司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00,000股,回购资金总金额 1,107,000元,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截至 2026年 4月 14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4,226,057股减少为 134,126,05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55,669,787 41.47% -100,000 55,569,787 41.43% 高管锁定股 53,939,787 40.19% 53,939,787 40.22% 股权激励限售股 1,730,000 1.29% -100,000 1,630,000 1.2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8,556,270 58.53% 78,556,270 58.57% 三、总股本 134,226,057 100% -100,000 134,126,057 1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 备上市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6fddd3e-e6df-40fd-bba4-09a847619408.PDF ─────────┬──────────────────────────────────────────────── 2026-04-10 00:00│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b917caa-777f-44cb-9345-b20a00477710.PDF ─────────┬──────────────────────────────────────────────── 2026-04-03 18:37│劲旅环境(001230):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e2f19a5b-00fc-4d44-852d-ae029a166b89.PDF ─────────┬──────────────────────────────────────────────── 2026-03-18 17:55│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完成备案的公告 ─────────┴──────────────────────────────────────────────── 一、投资基金设立的基本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与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宣城市宣州区产业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宣城市宣州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宣城市宣州区劲旅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宣城市宣州区劲旅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 。投资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 20,000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8,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 4 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的《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对外投资的公 告》。 二、本次投资进展情况 根据《宣城市宣州区劲旅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约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本期实缴出资占认缴出 资额的 40%,具体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本期实缴 (万元) (万元) 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 1% 100 宣城市宣州区产业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合伙人 8,000 40% 3,200 有限公司 宣城市宣州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 有限合伙人 3,800 19% 1,520 有限公司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0 40% 3,200 合 计 20,000 100.00% 8,020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具体信息如下: 备案编码:SBSV60 基金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劲旅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6年 3月 18日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根据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e494e627-3e9d-4bc0-87c0-e428e07254bc.PDF ─────────┬──────────────────────────────────────────────── 2026-03-16 17:12│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0bb90d6b-7f2e-4252-ac35-1f1f4b3d3c39.PDF ─────────┬──────────────────────────────────────────────── 2026-02-24 18:04│劲旅环境(00123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劲旅环境(00123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742b36da-54a7-4a0a-b287-d8a29702c07b.PDF ─────────┬──────────────────────────────────────────────── 2026-02-24 18:02│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2月 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 2026年 2月 24日召开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 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于晓霞女士 执行董事长:王传华先生 非独立董事:于晓霞女士、王传华先生、于晓娟女士、于洪波先生、王颖哲先生、陈迎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陈高才先生、程永文先生、乔祥国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6名非独立董事(含 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 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高才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乔祥国先生、王颖哲先生 2、战略与 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于晓霞女士 委员:王传华先生、程永文先生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程永文先生 委员:陈高才先生、于晓娟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乔祥国先生 委员:陈高才先生、于晓霞女士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同时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 2026年 2月 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的情况 总经理:陈迎先生 副总经理:于晓娟女士 财务总监:宣迎东先生 董事会秘书:杨晶晶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陈陈女士 内审部门负责人:郁露女士 以上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杨晶晶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陈陈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晶晶女士、陈陈女士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号 电话:0551-64282862 传真:0551-65558979 邮编:230012 电子邮箱:securities@jlhoe.com 四、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后,华东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华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华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58ace134-7c98-4144-bc7f-2a4b1b7766c2.PDF ─────────┬──────────────────────────────────────────────── 2026-02-24 18:01│劲旅环境(001230):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2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日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以口头方式发出,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其中独立董事陈高才、程永文、乔祥国 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经全体董事推选,会议由于晓霞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于晓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传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同意选举陈高才先生、乔祥国先生、王颖哲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陈高才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战略与 ESG委员会 同意选举于晓霞女士、王传华先生、程永文先生为战略与 ESG委员会委员,由于晓霞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 同意选举程永文先生、陈高才先生、于晓娟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由程永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同意选举乔祥国先生、陈高才先生、于晓霞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乔祥国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于晓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宣迎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晶晶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陈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郁露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2ee9c76b-01a2-4f0c-a923-e56c3d42c075.PDF ─────────┬──────────────────────────────────────────────── 2026-02-24 17:59│劲旅环境(00123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2月 24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2月 24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2月 2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 517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5、现场会议主持人:于晓霞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8 人,代表股份数 80,003,0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032%。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8人,代表股份数 79,918,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4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数 84,6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 人,代表股份数 84,6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1%。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0人,代表股份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人, 代表股份数 84,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1%。 8、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表决,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于晓霞女士、王传华先生、于晓娟女士、于洪波先生、王颖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于晓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9,938,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0,539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548%。 本议案获得通过,于晓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传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9,925,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3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535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82%。 本议案获得通过,王传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于晓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9,925,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3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53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23%。 本议案获得通过,于晓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于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9,925,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3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572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19%。 本议案获得通过,于洪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颖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9,923,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993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63%。 本议案获得通过,王颖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表决,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高才先生、程永文先生、乔祥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陈高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9,922,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9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23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08%。 本议案获得通过,陈高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程永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9,924,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522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019%。 本议案获得通过,程永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乔祥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9,922,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9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28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386%。 本议案获得通过,乔祥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孝伟、盛建平 3、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8bcc3cc5-9c89-40f0-8177-a354a94b8357.PDF ─────────┬──────────────────────────────────────────────── 2026-02-12 17:50│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c7b6eb83-485d-4fa6-b5a8-da564cc6652e.PDF ─────────┬──────────────────────────────────────────────── 2026-02-04 20:42│劲旅环境(00123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2月 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名,独立董事 3名(其中 1名独立董事为会 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审查,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于晓霞女士、王传华先生、于晓娟女士、于洪波先生 、王颖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高才先生、程永文先生、乔祥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慎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陈高才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目前所兼任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未超过 3家,在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拟选举的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华东先生在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 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华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 职责。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1df513a0-ea7d-4195-86e0-9a04d2a13121.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劲旅环境: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9193.PDF ─────────┬──────────────────────────────────────────────── 2026-04-24│劲旅环境: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9203.PDF ─────────┬──────────────────────────────────────────────── 2025-10-31│劲旅环境: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68970.PDF ─────────┬──────────────────────────────────────────────── 2025-08-27│劲旅环境: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8673.PDF ─────────┬──────────────────────────────────────────────── 2025-04-25│劲旅环境: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4703.PDF ─────────┬──────────────────────────────────────────────── 2025-04-25│劲旅环境: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4638.PDF ─────────┬──────────────────────────────────────────────── 2024-10-29│劲旅环境: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209.PDF ─────────┬──────────────────────────────────────────────── 2024-08-27│劲旅环境: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2820.PDF ─────────┬──────────────────────────────────────────────── 2024-04-26│劲旅环境: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039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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