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30 劲旅环境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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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17:35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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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8:04 │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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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8:04 │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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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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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劲旅环境(001230):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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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劲旅环境(001230):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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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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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劲旅环境(001230):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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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劲旅环境(00123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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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8:20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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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17:35│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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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7/90d397ba-2003-4349-8392-2fa8875669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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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8:04│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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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3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 517 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5、现场会议主持人:于晓霞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0 人,代表股份数 81,034,445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后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1.159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5 人,代表股份数 79,418,383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
股票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4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5人,代表股份数 1,616,062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后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9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5 人,代表股份数 1,616,062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后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19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0 人,代表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
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5 人,代表股份数 1,616,062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后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97%。
8、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384,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76%;反对 604,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60%;弃权 45,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65,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639%;反对 604,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045%;弃权 45,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孝伟、盛建平
3、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
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7/71c4e6d1-7446-470b-922b-0165ca56dc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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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8:04│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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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0487 号
致: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黄孝伟、盛建平律师(下称“
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
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大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与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验证,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5 年2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7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
于晓霞女士主持。
(三)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3 月 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有: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70 人,共代表公司股份 81,034,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599%(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000,040 股,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79,418,3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402%,均为 2025 年
3 月 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
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出席的除出示前述文件外,还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共 165 人,代表公司股份 1,616,0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97%,参与网络投票
的股东的身份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认证。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天禾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天禾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表决程序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以记名投票方式按《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3、为尊重中小股东利益,提高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议案时,采用中小
股东单独计票。
经验证,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告所列议案均获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为: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0,384,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76%;反对 604,4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60%;弃权 45,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65%。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965,8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639%;反对 604,48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045%;弃权 4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16%。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
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8/464a5a41-1368-4d63-9861-1da90df41c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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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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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3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3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 7日
上午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3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
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 517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
理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2 月 20 日披露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
件。
3、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出席代表法人股东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
人员。传真或信函应在 2025年 3 月 6 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2。
2、登记时间:2025 年 3 月 6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 517 劲旅环境 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晶晶 陈陈 联系电话:0551-64282862
传真号码:0551-65558979
电子信箱:securities@jlhoe.com
5、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
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b3097c71-ab30-4cc3-a338-0224ccfef7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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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劲旅环境(001230):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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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001230):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0/0b388667-969d-40e1-97ed-9cd4d91427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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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劲旅环境(001230):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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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旅环境”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劲旅环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根据现有闲置资金情况并结合近期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主营
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和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
3、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投资方式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
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
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劲旅环境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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