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30 劲旅环境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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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9 │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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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9 │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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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32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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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7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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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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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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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 │劲旅环境(00123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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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 │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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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 │劲旅环境(00123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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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 │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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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9│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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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 517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5、现场会议主持人:于晓霞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6 人,代表股份数 83,248,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672%。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9人,代表股份数 79,673,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0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7人,代表股份数 3,574,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5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7人,代表股份数 3,269,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79%。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3人,代表股份数 10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64人,代表股份数 3,164,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96%。
8、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3,208,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7%;反对 3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弃权 5,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29,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94%;反对 34,7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6%;弃权 5,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0%。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207,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5%;反对 31,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弃权 9,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28,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88%;反对 31,2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66%;弃权 9,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6%。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207,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5%;反对 31,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弃权 9,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28,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88%;反对 31,2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66%;弃权 9,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6%。
4、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3,207,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反对 3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弃权 5,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29,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2%;反对 34,7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6%;弃权 5,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2%。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23,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03%;反对 4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88%;弃权 3,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23,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20%;反对 42,0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69%;弃权 3,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1%。
关联股东于晓霞、于晓娟、于洪波、王传华、王颖哲、陈迎和安陆劲旅环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 79,678,383股回
避表决,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208,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7%;反对 3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弃权 5,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29,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94%;反对 34,7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6%;弃权 5,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202,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 40,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4%;弃权 5,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23,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20%;反对 40,2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19%;弃权 5,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孝伟、盛建平
3、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ec11c4d-c0aa-443b-a112-ae6d380d36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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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9│劲旅环境(00123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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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6 第 01450号
致: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
律师事务所接受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黄孝伟、盛建平律师(下称“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与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验证,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4日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于晓
霞女士主持。
(三)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14日 9:15至 15:00期
间任意时间。
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有: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76 人,共代表公司股份 83,248,26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67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人,代表股份 79,673,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019%,均为 2026年 5月
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明文
件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出席的除出示前述文件外,还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共 67人,代表公司股份 3,574,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5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
东的身份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认证。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公司聘请的天禾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会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天禾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表决程序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以记名投票方式按《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3、为尊重中小股东利益,提高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在审议有关议案时,采用中小股东
单独计票。
经验证,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告所列议案均获本次股东会表
决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为: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3,208,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7%;反对 34,7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弃权 5,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
6%。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229,6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94%;反对 34,7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6%;弃权 5,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0%。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3,20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5%;反对 31,2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弃权 9,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
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228,6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88%;反对 31,2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66%;弃权 9,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6%。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3,20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5%;反对 31,2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弃权 9,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
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228,6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88%;反对 31,2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66%;弃权 9,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6%。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3,207,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3%;反对 34,7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弃权 5,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
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229,3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2%;反对 34,7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6%;弃权 5,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2%。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523,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03%;反对 42,0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88%;弃权 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
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223,8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20%;反对 42,0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69%;弃权 3,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1%。
关联股东于晓霞、于晓娟、于洪波、王传华、王颖哲、陈迎和安陆劲旅环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3,208,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7%;反对 34,7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弃权 5,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
6%。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229,6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94%;反对 34,7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6%;弃权 5,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0%。
7、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3,202,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7%;反对 40,2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4%;弃权 5,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
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223,8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20%;反对 40,2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19%;弃权 5,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2%。天禾律师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02c690a-2dda-49bd-9b9f-0764739a8f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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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32│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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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00-16:00 举办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
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
/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00-16:00
2、召开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3、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文字互动
4、公司出席人员:董事长于晓霞女士;独立董事陈高才先生;职工代表董事、总经理陈迎先生;董事会秘书杨晶晶女士;财务
总监宣迎东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下方
“互动易”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入“云访谈”的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互动易)
三、咨询方式
1、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电话:0551-64282862
3、邮箱地址:securities@jlhoe.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60d9bff-03ab-4769-bc0c-a1c73fcf5f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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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7│劲旅环境(00123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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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00123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86637d7-f16e-4357-b6ee-2a98ee750f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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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劲旅环境(00123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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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为提升公司
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
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中期分红的上限限制为: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2、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
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b2701d6-aa92-4618-8c2d-82838b5f09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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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劲旅环境(00123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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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00123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4d8593d-e8f7-40af-bf97-9e95768dfb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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