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31 农心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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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12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关于子公司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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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00:00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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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52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关于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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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31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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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7:22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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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6:36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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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21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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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20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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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20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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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19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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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12│农心科技(00123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关于子公司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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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一简一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简一至”)近日收到由陕西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61000067,发证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有效期:三年)。
一简一至系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一简一至将连续三年(即 2024年、2025 年
、2026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备查文件:
《陕西一简一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5/bbf02e71-64c8-4fa3-8ad9-bed0739039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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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00:00│农心科技(00123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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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格之路”)近日收到由陕西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61000927,发证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有效期: 三年)。
上格之路本次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上格之路将连
续三年(即 2024 年、2025年、2026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备查文件: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0/8628b40b-dd7b-4de8-85fb-12aa2f693f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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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52│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关于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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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关于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8/45bd3624-7b0a-433c-8c3a-a4469ad1e0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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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31│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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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3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600 万元(含),股份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26.17 元/股(详见本公告“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和 2024 年 3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农心作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4-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30,75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43%,最高成交价 17.52元/股,最低成交价 13.16 元/股,成交总金额 22,187,833.18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之规定。
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回购报告书》有关内容,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股利、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公司历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如下:
1、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
因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此公司在该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对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予以调整,具体如下
: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26.30元/股-0.0788603元/股
≈26.22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该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8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上述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8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
因公司在回购期内已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此公司在该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对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予以调整,具体
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26.22元/股-0.0492877元/股
≈26.17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该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9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上述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9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股份回购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1e00a03c-abef-404e-97ef-0f8206c867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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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7:22│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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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华泰联合证券作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蒲贵洋先生、郭旺辉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负责
持续督导工作。
现因郭旺辉先生工作调动,不能继续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联合证券指派耿玉龙先
生(简历见附件)接替郭旺辉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蒲贵洋先生和耿玉龙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时止。
公司董事会对郭旺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f6739786-ea23-4952-81ec-bbb0fcf72e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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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6:36│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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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3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600 万元(含),股份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26.17 元/股(详见本公告“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和 2024 年 3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农心作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4-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30,755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1.43%,最高成交价 17.52 元/股,最低成交价 13.16 元/股,成交总金额 22,187,833.18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之规定。
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回购报告书》有关内容,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股利、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公司历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如下:
1、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
因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此公司在该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对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予以调整,具体如下
: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26.30元/股-0.0788603元/股
≈26.22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该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8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上述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8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
因公司在回购期内已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此公司在该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对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予以调整,具体
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26.22元/股-0.0492877元/股
≈26.17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该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9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上述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9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股份回购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3/684693d1-cdf7-4c5e-8a78-c333f72965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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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21│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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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董事长召集,于 202
4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以电子通信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实到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各位董事确认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无异议。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
了充分审查,审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 100%。
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基于经营资金需要,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水平,拟和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该事项的实施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主营业务开展造成重大风险,亦
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上格之路、一简一至在严控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确保后续能够按时偿还本次授信额度项下实际使用的
银行资金的前提下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与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
关业务;并同意上格之路执行董事、一简一至董事长依据其公司章程并参照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同时遵照本次董事会决议组织与银行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业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08baa8fc-f93f-4a14-b31c-bb32655a2d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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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20│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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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要,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心科技”)及全资子公司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
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格之路”)、控股子公司陕西一简一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简一至”)拟分别向有关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70 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一)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及上格之路、一简一至根据生产经营需要,2025 年度拟分别向有关银行申请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借款、开立
信用证及银行保函等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70 亿元,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后于前次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所批准的有效期到期之日起 1 年内有效。上述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如下:
序号 申请主体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万元)
1 公司 兴业银行西安分行 8,000.00
2 中国农业银行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分行 5,000.00
3 浙商银行西安分行 5,000.00
4 西安银行阎良支行 5,000.00
5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 5,000.00
6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 4,000.00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 4,000.00
8 华夏银行西安分行 3,000.00
9 上格之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 1,000.00
10 秦农银行高新支行 1,000.00
序号 申请主体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万元)
11 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 2,000.00
12 一简一至 兴业银行西安分行 3,000.00
1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 1,000.00
合计 47,000.00
(二)相关条件或内容
1、以上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2、抵押/担保情况:以上综合授信的取得不涉及资产的抵(质)押担保,不涉及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或无关联第三方
提供的担保、反担保。
如根据银行最终审批结果,取得上述综合授信需提供其他增信或担保措施,而该等措施须经公司有权机构审批通过的,届时公司
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二、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本次公司及上格之路、一简一至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形。
三、实施方式及授权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与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业务;并同意上格之路执行董事、一
简一至董事长依据其公司章程并参照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同时遵照本次董事会决议组织与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业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及上格之路、一简一至本次拟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尚需相关银行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审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额度及条件范围内,最终取得的授信额度及条件以相关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若该事项后续实施过程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措施条款变更、资金用途变更等超出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额度及条件的情形,届
时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上格之路、一简一至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长远利益,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资
金需要,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主营
业务开展造成重大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有关意见
公司及上格之路、一简一至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已经公司于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基于经营资金需要,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水平,拟和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该事项的实施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主营业务开展造成重大风险,亦
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上格之路、一简一至在严控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确保后续能够按时偿还本次授信额度项下实际使用的
银行资金的前提下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与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
关业务;并同意上格之路执行董事、一简一至董事长依据其公司章程并参照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同时遵照本次董事会决议组织与银行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基于经营资金需要,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客观情况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拟和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非经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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