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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31(农心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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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231 农心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3-20 18:47 │农心科技(001231):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专项意见 │ ├─────────┼──────────────────────────────────────────────┤ │2025-03-20 18:47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 │情况的自查报告 │ ├─────────┼──────────────────────────────────────────────┤ │2025-03-20 18:47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 ├─────────┼──────────────────────────────────────────────┤ │2025-03-20 18:47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5-03-20 18:46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03-20 18:46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03-20 18:45 │农心科技(0012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5-03-20 18:45 │农心科技(0012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3-20 18:45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03-20 18:45 │农心科技(0012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 2025-03-20 18:47│农心科技(001231):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专项意见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 137名激励对象授予 121.7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0b910a64-2901-4bd6-a304-b65578a94bed.PDF ─────────┬──────────────────────────────────────────────── 2025-03-20 18:47│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2 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8 月 27 日至 2025年 2 月 2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合计 18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在自查期间,2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非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经核查,以上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 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在自查期间,2 名核查对象办理了转托管业务,不属于买卖股票的行为。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 16 名激励对象存在交易股票行为。公司结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进程对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审核后 ,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并未知悉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 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的自查期间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 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适用法律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7418d4a4-59e7-4757-b768-8325e9f7e554.PDF ─────────┬──────────────────────────────────────────────── 2025-03-20 18:47│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0b382fd2-7dca-4c02-a984-47b93ba67c38.PDF ─────────┬──────────────────────────────────────────────── 2025-03-20 18:47│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e691aa1f-f0a3-4404-a9d1-7d000fb82422.PDF ─────────┬──────────────────────────────────────────────── 2025-03-20 18:46│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本次 会议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各位董事确认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无异议。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 了充分审查,审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 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 100%。 董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3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8. 7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 1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1.7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项意见》。 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的专项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9a8aeef2-3026-4ff7-8661-62cae8402302.PDF ─────────┬──────────────────────────────────────────────── 2025-03-20 18:46│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公告 ─────────┴────────────────────────────────────────────────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c4a15eca-d8b7-4cfc-bbbe-bfa89297365c.PDF ─────────┬──────────────────────────────────────────────── 2025-03-20 18:45│农心科技(0012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农心科技(0012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75af27f8-3e20-4ded-a0cb-642b90c7bac5.PDF ─────────┬──────────────────────────────────────────────── 2025-03-20 18:45│农心科技(0012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致: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心科技”)的委托,作为 农心科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特聘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以下简 称“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相关董 事会会议文件、监事会会议文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文件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并通过查询政府部门公开信息对相 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 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2、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仅就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有关会计、审计、验资、资产评估、内部控制等专 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审计、验资、资产评估、内部控制事项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 业文件和公司的说明予以引述,且并不蕴涵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本所及本所 律师不具备对该等内容核查和作出判断的适当资格。本所律师在制作本法律意见书的过程中,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履行了法律 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于其他业务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普通人的一般注意义务。 3、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认定某些事件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等事件所发生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为依据。 4、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经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2)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5、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激励对象或其他本激励计划 相关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6、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激励计划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开披露,并愿意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本法律意见书仅为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正 文 一、本次授予的批准和授权 1、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2、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2025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3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 年 3 月 15 日,公司公告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 6、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同意以 2025 年 3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8.74元/股的价格向 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 1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1.7 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及授予价格 1、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3 月 20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即本次 授予的授予日,以 8.74 元/股的价格向 137 名激励对象授予121.7 万股限制性股票。 3、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授予的授予日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 60 日内,且为 交易日。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确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符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截至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符合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截至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的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的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监事会核查意见、公司的说明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和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确定的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 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肆份,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6496373a-24d6-47d1-b713-1ff8d52d4598.PDF ─────────┬──────────────────────────────────────────────── 2025-03-20 18:45│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本 次会议经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通知,于 2025年 3月 20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位监事确认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无异议。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 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审查,审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 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的 100%。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本次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3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8.7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 1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1.7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备查文件: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b72772ee-ce42-4928-8fc8-3c295e8883f2.PDF ─────────┬──────────────────────────────────────────────── 2025-03-20 18:45│农心科技(0012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农心科技(0012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eadc097b-656d-451a-9832-e477e21f767e.PDF ─────────┬──────────────────────────────────────────────── 2025-03-20 18:44│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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