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31 农心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11 18:46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5-08-01 00:00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7-25 17:12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公告 │
├─────────┼──────────────────────────────────────────────┤
│2025-07-23 18:11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6-26 19:16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06-26 19:15 │农心科技(00123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 │
├─────────┼──────────────────────────────────────────────┤
│2025-06-26 19:15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06-26 19:14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6-26 19:14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6-26 19:12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公告 │
└─────────┴──────────────────────────────────────────────┘
─────────┬────────────────────────────────────────────────
2025-08-11 18:46│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股东、董事王小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5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王小见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即自 2025 年 6 月 18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50,000 股(含本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35%,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户持股数后股份总数的 1.3532%。
2025 年 6 月 24 日至 7 月 22 日期间,王小见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其股份变
动触及 1%整数倍,公司于 2025年 7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1)。
公司近日收到王小见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王小见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现将其股份减
持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专户持
(元) (万股) 比例 股数后股本比例
(%) (%)
王小见 集中竞价 2025 年 6 月 24 日 20.69 95.00 0.95 0.9522
交易 -2025 年 8 月 8 日
大宗交易 2025 年 7 月 22 日 19.00 40.00 0.40 0.4009
-2025 年 7 月 23 日
合 计 20.19 135.00 1.35 1.3532
注:上表中,王小见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19.00 元/股-21.77
元/股;上表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万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专户持股 股数(万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专户持股
股) 比例(%) 数后股本比例(%) 股) 比例(%) 数后股本比例(%)
王小见 合计持有 1,097.60 10.9760 11.0019 962.60 9.6260 9.6487
股份
其中: 274.40 2.7440 2.7505 139.40 1.3940 1.3973
无限售条
件股份
有限售条 823.20 8.2320 8.2515 823.20 8.2320 8.2515
件股份
注:上表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王小见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小见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23年2月18日,如该日非
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3、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4、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
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
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
6、如果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
若发行人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处理);
7、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如果本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小见先生所作出的上述承诺正常履行,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与上述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东、董事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四、备查文件
王小见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2/ea1f213a-27aa-4542-81f3-c74343a7b2c6.PDF
─────────┬────────────────────────────────────────────────
2025-08-01 00:00│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届满。根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要求,公司
计划调整治理架构,拟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进行换届选举。
鉴于公司正在开展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议等工作事项,同时公司换届选举工作尚在筹备中,为确保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亦将
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第二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
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af3130cf-e831-4731-8086-869605485591.PDF
─────────┬────────────────────────────────────────────────
2025-07-25 17:12│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 99,764,245股(
该股数系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剔除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35,755股计算所得),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共计
14,964,636.75元(含税)。
2、因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
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为1.496463元(计算结果直接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
价
=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0.1496463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以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
变化的,将按照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5,755股后的99,764,2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8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984 郑敬敏
2 03*****628 王小见
3 03*****516 郑杨柳
4 03*****446 袁江
5 08*****551 泉州格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7月24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3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因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元)=(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分配比例÷10,即(100,000,000-235,755)×1.50÷10=14,964,636.75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A股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0股 =
(14,964,636.75÷100,000,000)×10=1.496463元(计算结果直接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因此,2
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
一日收盘价 -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0.1496463元/股)。
2、公司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
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人/
本企业减持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7.77元/股,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7.57元/股;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7.49元/股;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
价格调整为17.44元/股;公司本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7.29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履行调整授予价格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6号橡树街区B楼11803室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邮政编码:710065
3、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4、咨询联系人:袁江 白喜富
5、咨询电话:029-81777282
6、咨询邮箱:zq@norsyn.com
7、传真电话:029-8874569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6/fb0d61dd-871f-4af0-a5ee-73638e3318fe.PDF
─────────┬────────────────────────────────────────────────
2025-07-23 18:11│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e81c08f6-757d-4b07-80b1-7814078849c1.PDF
─────────┬────────────────────────────────────────────────
2025-06-26 19:16│农心科技(001231):农心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董事长召集,于 2
025 年 6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董事长郑敬敏先生及董事王小见先生、郑杨柳女士、袁江先生、刘永孝先生于会议现场参会并表决,董
事卫少安先生、独立董事段又生先生、郭世辉先生、金春阳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各位董事确认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无异议。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
了充分审查,审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 100%。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可行性判断做出的客观审慎决定,不会对募
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
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0)。
备查文件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3aed95e5-ac4a-4412-bb23-0631ab128039.PDF
─────────┬────────────────────────────────────────────────
2025-06-26 19:15│农心科技(00123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心科技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5 号)核准
,农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7 元,募集资金
总额 444,25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858,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76,391,80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1 号)。
公司根据《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人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新街支行(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和 2023 年 5 月 16 日注销),于 2023 年 1月 6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 2023 年
9 月 24 日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人、子公司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
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 2023年 5
月 16 日注销),于 2023 年 9 月 7 日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注销),于 2024 年 8 月 30日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2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25,788.45 万元,各募投项目进展情
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截止日累计 投资 项目预定可使用状
号 诺投资金额 投入募集资 进度 态日期
金金额
1 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 4,268.80 3,304.86 77.42% 2025 年 06 月 30 日
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17,140.38 9,468.76 55.24% 2026 年 06 月 30 日
3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4,230.00 1,014.83 23.99% 2026 年 06 月 30 日
4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12,000.00 12,000.00 100.00% --
合计 37,639.18 25,788.45 -- --
注: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
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进
行变更,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2023 年 9 月 7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
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上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根据审议结果调整后的金额。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具体情况
基于谨慎性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