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33 海安集团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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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40 │海安集团(00123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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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36 │海安集团(00123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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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30 │海安集团(001233):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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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9 │海安集团(001233):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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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9 │海安集团(001233):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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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7 │海安集团(001233):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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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7 │海安集团(00123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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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7 │海安集团(00123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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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6 │海安集团(00123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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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6 │海安集团(00123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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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40│海安集团(00123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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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3),其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3,000万元认购青岛仪象奔富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述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青岛仪象奔富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募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序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号 (万元) (万元)
1 上海仪象投资管理有限 普通合伙人 100.00 0.00
公司
2 罗某江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0,000.00
3 胡珊 有限合伙人 5,300.00 5,300.00
4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 3,000.00
5 郭彧 有限合伙人 3,000.00 3,000.00
6 严俊涛 有限合伙人 1,500.00 1,500.00
7 卢衍达 有限合伙人 1,250.00 1,250.00
序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号 (万元) (万元)
8 深圳市迅佳途投资有限 有限合伙人 1,200.00 1,200.00
公司
9 钟宏扬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00
10 万峰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00
11 张量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00
12 杨蝉璟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00
13 海南唐羽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00
14 黄小波 有限合伙人 800.00 800.00
15 曾俊秋 有限合伙人 800.00 800.00
16 金妮 有限合伙人 800.00 800.00
17 陈欣 有限合伙人 700.00 700.00
18 深圳市瑞皖科技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600.00 600.00
司
19 誉信安(深圳)实业投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00
资有限公司
20 深圳市安泰科清洁能源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00
股份有限公司
21 江苏叶迪电子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00
22 珠海横琴新区信汇金融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00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3 上海深蓝无界管理咨询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00
有限公司
24 银富汇供应链管理(深 有限合伙人 300.00 300.00
圳)有限公司
25 深圳市凯创企业管理有 有限合伙人 300.00 300.00
限公司
合计 37,150.00 37,050.00
三、备查文件
1、《基金募集完毕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0fe05bc8-6727-40b0-92c0-c25d969a63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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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36│海安集团(00123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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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3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
易日(即 2026 年 7 月 1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
号 (股) 本比例
(%)
1 福建省信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9,500,000 21.24
2 朱晖 27,200,000 14.63
3 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浦创 10,000,000 5.38
拓启元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
号 (股) 本比例
(%)
4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3.23
5 江西铜业(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0 3.23
6 兖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0 3.23
7 紫金矿业紫海(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00,000 3.23
8 扬中市徐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80,000 2.84
9 红土智为(厦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红 3,840,000 2.06
土智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仙游县明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20,000 1.95
注:以上股东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总数。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 无 限
号 (股) 售 条 件
股 份 比
例(%)
1 景顺长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2,061,003 5.46
险-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新能源 1,157,088 3.07
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丰润一年定期开 700,000 1.86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57,133 1.74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稳健增长混合型 539,370 1.43
证券投资基金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 439,800 1.17
资基金
7 杨建全 392,102 1.04
8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362,202 0.96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 无 限
号 (股) 售 条 件
股 份 比
例(%)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均衡投资混合型证券 301,170 0.80
投资基金
10 阳光资产-工商银行-主动配置二号资产管理产品 300,000 0.80
注:以上股东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总数。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88493aed-95bd-495e-b8e4-8d45bc05e9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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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30│海安集团(001233):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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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公
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海安集团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海外投资引起的资
本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等)。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震荡幅度不
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公司需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是
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汇率利率大幅度变动导致的财务风险。
2、交易金额: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
额度。
3、交易方式: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相关币种。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
期、期权、互换、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交易场所为具有合法资质、经营
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生产全钢巨胎,大宗原料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等是公司经营相关的主要原材料,其价格波动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规避原
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2、交易金额: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
额度。
3、交易方式: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等相关的商品期货合约,只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
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得进行场外交易。
4、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风险中性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操
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当汇率行情波动幅度较大时,会造成金融衍生工具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的价格波
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以公司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及本外币资产负债为基础背景
,但存在因各种原因平仓斩仓损失而需向银行支付价差的风险。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
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需采
购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但期货市场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5、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因系统崩溃、
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6、内控及操作风险:在套期保值业务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决策人员、操作人员不熟悉交易规则,或未按照管理规定,违规
操作,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7、法规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四、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1、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代办集团成员企业管理金融衍生品业务,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
严格按照《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保证有效执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流程
、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交易对手管理:从事金融衍生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实力较好的境内外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
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严格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尽量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导致的延期交割风险
。
6、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根据制度规定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
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
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品种。
3、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开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公司将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
监督和控制,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期货账户风险程度,做好追加保证金准备,并留存一定比例的风险备用金用于保证当期套期保值过
程中出现亏损时及时补充保证金,避免因期货账户中资金无法满足和维持套期保值头寸时被强制平仓;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
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
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
失。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
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针对相关业务制定了合
理的内控制度以及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580309a-5159-4ec9-811e-026653d3f7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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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9│海安集团(001233):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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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f4ac39ab-be1e-4e51-85a4-14ecdd5731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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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9│海安集团(001233):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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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9ae5b30-1736-4b47-89c2-060e575928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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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7│海安集团(001233):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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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
织架构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与经营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组织架构,保障战略规划落地实施,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新设
一级部门“投资部”,负责统筹公司资本运作;开展对外投资,实施投前、投中与投后全流程管理,负责分、子公司的设立落地、经
营跟踪、投后督导及有关合规管理;协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优化投资者结构,设计股权激励并完善 ESG治理体系。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75f4a11c-f5ca-41ef-9aa5-0af7f7e86c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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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7│海安集团(00123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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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和目的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
收付、海外投资引起的资本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等)。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
,汇率和利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公司需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汇率利率大幅度变动导致的财务风险
。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生产全钢巨胎,大宗原料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等是公司经营相关的主要原材料,其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较大影响。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度
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二、外汇衍生品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1、业务品种及交易场所: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相关币种。套期保值业务包括
但不限于远期、期权、互换、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交易场所为具有合法
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2、交易金额: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
额度。
3、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期货品种及交易场所: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等相关的商品期货合约,只限于在境内
商品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得进行场外交易。
2、交易金额: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
额度。
3、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风险分析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风险中性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操
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当汇率行情波动幅度较大时,会造成金融衍生工具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的价格波
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以公司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及本外币资产负债为基础背景
,但存在因各种原因平仓斩仓损失而需向银行支付价差的风险。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
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需采
购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但期货市场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5、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因系统崩溃、
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6、内控及操作风险:在套期保值业务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决策人员、操作人员不熟悉交易规则,或未按照管理规定,违规
操作,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7、法规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四、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代办集团成员企业管理金融衍生品业务,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
严格按照《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保证有效执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流程
、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交易对手管理:从事金融衍生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实力较好的境内外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
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严格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尽量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导致的延期交割风险
。
6、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根据制度规定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
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
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品种。
3、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开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公司将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
监督和控制,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期货账户风险程度,做好追加保证金准备,并留存一定比例的风险备用金用于保证当期套期保值过
程中出现亏损时及时补充保证金,避免因期货账户中资金无法满足和维持套期保值头寸时被强制平仓;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
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
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
失。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
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会计核算政策及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
六、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业务背景为依托的防御性风险管理行为,并非以投机和套利为目
的的交易。公司为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如《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配套了切实可行的风控管理和控制,能够确保交易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具备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d7cac814-0aa2-4b9c-9025-6a22b72665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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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7│海安集团(00123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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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ba5116a8-20b4-4e66-9b7b-1d4968152f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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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6│海安集团(00123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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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5b7a6b42-917e-4c31-ba14-b2455657b0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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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6│海安集团(00123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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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7月9日以微信、电子邮件及专人送出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其中朱振鹏先生、何明轩女士、吴任华女士、李楠女士、陆雅女士、温廷羲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晖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
济参考报》的《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制度全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制度全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
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由董事会一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同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
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
济参考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9a029a5-c1a8-40a3-ad0b-86dffe4c98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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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海安集团(00123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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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3),其中,公司分别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万元认购嘉兴灵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资烁极佳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述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上述基金已募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嘉兴灵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序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号 (万元) (万元)
1 杭州图灵资产管理有 普通合伙人 100.00 0.00
限公司
2 深圳市见几微投资有 普通合伙人 100.00 100.00
限公司
3 裘益谦 有限合伙人 2,060.00 2,060.00
4 胡珊 有限合伙人 2,000.00 2,000.00
5 无锡李宋图灵股权投 有限合伙人 1,500.00 1,500.0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序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号 (万元) (万元)
6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00
司
7 郭彧 有限合伙人 630.00 630.00
8 鹿广军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00
9 王鹏鹏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00
10 翁波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00
11 上海保置嘉企业咨询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00
有限公司
12 刘峻廷 有限合伙人 310.00 310.00
13 郭晨希 有限合伙人 300.00 300.00
14 朱梦星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00
15 王凤瑞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00
16 金家磷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0.00
合计 10,500.00 10,400.00
(二)嘉兴资烁极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序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号 (万元) (万元)
1 赵欣 有限合伙人 300.00 300.00
2 卢衍达 有限合伙人 330.00 330.00
3 王霞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00
4 王林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0.00
5 陈聪 有限合伙人 300.00 300.00
6 程彩丽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0.00
7 齐靠民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0.00
8 邵涛 有限合伙人 400.00 400.00
9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00
序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号 (万元) (万元)
10 山东新嘉物业管理有限 有限合伙人 400.00 400.00
公司
11 资烁(上海)私募基金 普通合伙人 100.00 35.00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3,330.00 3,265.00
三、备查文件
1、各基金《募集完毕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f9d751c3-f584-40a9-8225-b52b5b2eeb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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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4│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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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c2fca38-ab13-4dab-93a8-6df93a710c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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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4│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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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1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仙游县枫亭工业园区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晖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346人,代表股份 87,131,5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5,973,334股)的比例为46.8516%,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8人,代表股份 71,767,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1,767,100%;(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38人,代表股份 15,364,4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2617%。
(二)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
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344人,代表股份 20,431,5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9863%。
公司部分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系通过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
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87,096,469 99.9597%
反对 34,500 0.0396%
弃权 600 0.0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87,096,469 99.9597%
反对 34,500 0.0396%
弃权 600 0.0007%
(三)审议批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87,086,169 99.9479% 20,386,169 99.7778%
反对 45,100 0.0518% 45,100 0.2207%
弃权 300 0.0003% 300 0.0015%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87,096,569 99.9598% 20,396,569 99.8287%
反对 32,600 0.0374% 32,600 0.1596%
弃权 2,400 0.0028% 2,400 0.0117%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87,091,969 99.9546%
反对 32,600 0.0374%
弃权 7,000 0.0080%
(六)在关联股东朱晖先生、福建省信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 66,700,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
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意见 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股)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20,381,569 99.7553% 20,381,569 99.7553%
反对 45,100 0.2207% 45,100 0.2207%
弃权 4,900 0.0240% 4,900 0.0240%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87,090,069 99.9524%
反对 36,600 0.0420%
弃权 4,900 0.0056%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禄生、林静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293eacb8-0096-4f3f-8bb6-ee1d8bd9a4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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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海安集团(00123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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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7,980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327,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14%,限售期为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5月 25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52 号)同
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1288 号)同意,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6,493,334 股,并于 2025年 11月 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
总股本为 139,48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85,973,33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150,587,414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0.9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35,385,92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9.0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327,2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14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年 5月 2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
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发
行中,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
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5月 25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327,2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51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7,980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限售股类型 所持限售股份数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量(股) (%)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2,327,207 1.2514 2,327,207
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不存在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减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50,587,414 80.97 -2,327,207 148,260,207 79.72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139,480,000 75.00 0 139,480,00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2,327,207 1.25 -2,327,207 0 0
首发后可出借 8,780,207 4.72 0 8,780,207 4.72
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385,920 19.03 +2,327,207 37,713,127 20.28
三、总股本 185,973,334 100.00 0 185,973,334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公司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2f474c7d-9131-476a-90b5-8e0a1c6382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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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海安集团(001233):海安橡胶集团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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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海安集团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52号)同意
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1288号)同意,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6,493,334股,并于 2025年 11月 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
本为 139,48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85,973,33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150,587,414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0.9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35,385,92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9.0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327,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14%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年 5月 2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
股份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发
行中,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
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5月 25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327,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7,980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限售股类型 所持限售股份数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量(股) (%)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2,327,207 1.2514 2,327,207
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不存在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减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50,587,414 80.97 -2,327,207 148,260,207 79.72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139,480,000 75.00 0 139,480,00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2,327,207 1.25 -2,327,207 0 0
首发后可出借 8,780,207 4.72 0 8,780,207 4.72
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385,920 19.03 +2,327,207 37,713,127 20.28
三、总股本 185,973,334 100.00 0 185,973,334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公司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c24d9e3-c16d-4768-bc8c-8b0a947649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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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32│海安集团(001233):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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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度及 2026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等情况,公
司定于 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
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二、 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朱振鹏先生,独立董事陆雅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房霆先生,董事会秘书
林进柳先生,保荐代表人吴素楠先生。(注: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 ( 星 期 三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y13SkA5nJC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20日 15:00前通过上述方式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
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林进柳、郑伟达
电话:0594-7530335
邮箱:zqb@haiangroup.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9365447-e6fc-4d39-a1b4-e498596464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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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1:42│海安集团(00123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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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3),其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万元认购嘉兴资烁极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上
述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嘉兴资烁极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
,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嘉兴资烁极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案编码:SAEP39
管理人名称:资烁(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6年 5月 12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cf469804-40f8-44d4-9ba9-73c4c9d1c5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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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40│海安集团(00123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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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3),其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万元认购嘉兴灵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上述公
告。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嘉兴灵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嘉兴灵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案编码:SBWF74
管理人名称:杭州图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6年 5月 8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813a623-f537-45d8-8131-ff9dbc6823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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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5│海安集团(00123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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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3),其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3,000万元认购青岛仪象奔富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
的上述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青岛仪象奔富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
,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青岛仪象奔富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案编码:SABR64
管理人名称:上海仪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6年 4月 28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1139f6cc-ed75-43f1-91f3-7f87c77ebd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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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5│海安集团(001233):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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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
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9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押汇、保函、票据
池等;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1 中国工商银行莆田枫亭支行 30
2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 2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仙游支行 15
4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 5
5 招商银行莆田仙游支行 5
6 邮储银行仙游支行 5
7 浦发银行莆田分行 5
8 中国银行仙游支行 2
合计 69
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
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可以土
地、厂房、机械设备进行融资抵押、以应收账款进行融资质押。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管理
层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资金监管。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6年度股东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
二、备查文件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229120a-7a8c-4be0-a903-f6c5b34e1e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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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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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海安俄罗斯有限公司、本溪市海鹏橡胶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 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87.54%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81.36%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担保业务
、募集资金、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内部信息沟通
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
,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所采用的认定标准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潜在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1)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
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潜在错报;(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量和定性标准按照下列指标和原则进行确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财务报 定性标 1、公开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 1、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的控制 除上述重大缺陷、
告 准 载、误导性陈述;2、公司内部 存在一项或者多项缺陷且不 重要缺陷之外的
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 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其他控制缺陷。
效;3、控制环境无效;4、风 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2、
险管理职能无效;5、董事或高 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发生舞
级管理人员发生舞弊行为。 弊行为;3、公司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
在漏洞。
定量标 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错报≥ 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最近 影响利润总额的
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 错报:错报<最近
总额的 5%,且大于 1,000万元; 额的 3%≤错报<最近一个会 一个会计年度经
影响资产总额的错报:错报≥ 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 审计利润总额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 5%,且大于 500万元;影响 3%;影响资产总
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错报:最近一个 额的错报:错报<
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最近一个会计年
0.5%≤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资产总
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1%。 额的 0.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管理现状和发展要求,在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的定性和定量标准,根据其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认定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其中:定量标准,即涉及金额大
小,根据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绝对金额制定;定性标准,即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
等因素确定。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按照下列指标和原则进行确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非财务报 定性标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一般 1、公司决策程序效率
告 准 大失误;2、重要业务缺 性失误;2、重要业务制度 不高;2、一般业务制
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 或系统存在缺陷;3、缺陷 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性失效;3、缺陷发生的 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 3、缺陷发生的可能性
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经 降低经营效率或效果,或显 较小,会降低经营效
营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偏 著偏离预期目标。 率或偏离预期目标。
离预期目标。
定量标 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金额<最近一个会计
准 经审计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3%≤金额<最 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
且大于 1000 万元。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 的 3%。
润总额的 5%,且大于 500
万元。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d8c3c84-6b97-4d98-8648-df1037c4ec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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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海安集团(00123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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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
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负
责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
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
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许瑞生,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牛又真,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莹琳,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传文,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担任了多家上市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许瑞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牛又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莹琳、项目质量复核人王传文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 130.00万元(含增值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 30.00 万元(含增值税)。2026 年度审计
费用延续 2025 年度的标准,总计 160万元(含增值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若2026年度因具体的审计要求、审计范围等因素发生调整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相应调整审计费用。如发生专项审计等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费用另行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独立性及诚信记录等方面
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6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6bd2045-b39b-4059-8ac9-2b6e53254a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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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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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于 11月 25日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圆满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标志着公司发展迈入全新阶段。一年来
,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
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 2025年主要工作报告
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23,218.0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9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5,962.84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 17.59%。
二、2025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全面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效能
2025年,董事会以新《公司法》实施为契机,系统推进公司治理体系的优化与升级。通过全面修订治理制度、健全监督机制,进
一步明确了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形成了权责清晰、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
全年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12次,审议各项议案 46项;组织召开股东会 3次,审议议案 15项。所有会议均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各项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通知、召集、审议及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议了上市相关财务报表、对外投
资决策、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制度完善及总经理聘任等关键事项,其中《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因全体
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存在利益关联关系,董事会审议时全体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该议案已按规定程序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除该
议案外,其余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并得到有效落实,体现了董事会运作的严谨、高效、科学的决策能力。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本年度累计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2次,包括 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
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在财务报表与内控规范、利润分配方案及高管提名等
方面,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专业支持和有价值的建议。
股东会各项决议均得到严格执行。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 3次股东会,共计审议议案 15项,内容涵盖利润分配、重大投资、
章程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等关键事项。为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上市后召开的股东会均依法提供现场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参会方式,充分便利股东行使表决权。与此同时,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执行通过的各项决
议内容。
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完成系统性革新。结合新《公司法》及监管要求,董事会推动公司对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完成《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核心制度的修订,同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 6项新制度,为合规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严守信息披露底线,筑牢公司合规生命线
2025年 11月 25日,公司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董事会深刻认识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和核心责任,始
终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置于首位。并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优化内部审核流程,确保所有重
大信息均能通过法定渠道,包括指定报刊和巨潮资讯网,第一时间向市场传递。自上市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发布临时公告及
其他相关文件共计四十余份,内容涵盖公司治理、重大事项及发展战略等多个维度,确保了公司透明度,有效保障了投资者平等获取
信息的权利。
(三)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工作,视其为连接公司与资本市场的桥梁。公司上市后,迅速建立健全了系统化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
制,并严格依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开展各项工作。通过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现场投资者调研接待、投资者专线电话与邮箱等多
种渠道,积极、主动地与广大投资者保持密切、坦诚的沟通。自上市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及时答复投资者各类提问 15
次,有效增进了市场对公司的理解和认同。
在股东回报方面,董事会积极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指引,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及长
期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制定了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公司实施了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
利 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7,194.67万元,以切实的行动回报股东信任,积极履行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承诺。
三、2026 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6年是公司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后的首个完整经营年度,董事会坚守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负责的初心,严格
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主板监管规则,立足公司全钢巨胎主业定位,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聚焦核心职责、务实履职
,推动公司规范运营与高质量发展,具体工作重点如下:
(一)抓实规范治理,夯实上市运营基础
严格对照深交所主板规范运作要求,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优化四大专门委员会运作流程,提升决策的专业性与高效性。加强董监高合规管理,组织开展合规履职专项培训,提升关键岗位人员
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履职评价机制,确保董监高忠实勤勉履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覆盖核心经营环节,常态化开展风险
评估与内部审计,严控各类经营风险,保障公司规范、稳健运营。
(二)聚焦主业落地,提升核心经营效能
紧扣公司全钢巨胎主业发展定位,监督管理层推进年度经营计划落地,重点监督募投项目合规建设、按期投产,确保产能有序释
放。立足主业深耕,监督管理层稳固国内核心市场、拓展海外重点市场,推进海外子公司规范运营;推动现有业务模式优化,助力公
司稳步向矿业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支持研发投入与技术优化,督促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与行业标准相关工作,持续提升产品竞争
力,夯实主业发展根基。
(三)坚守责任担当,实现公司与股东共赢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障全体投资者知情权。加
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搭建多元化沟通渠道,及时传递公司经营动态与发展规划,提升资本市场认可度。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结合
公司经营效益,制定合理稳定的现金分红方案,切实回报全体股东,推动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协同增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aee01f-bbec-40b4-b54a-cee2a38028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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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海安集团(001233):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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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参考行业、地区薪
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该议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 12 万元(税前)。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公司董事长的薪酬参
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按照公司内
部相关岗位的薪酬方案执行;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不包括董事会层级的有关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以及
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系满足其基本生活所需及职务工作保障,基本薪酬的设计及标准确定主要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履职情
况等因素。
2、绩效薪酬:以公司阶段性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部分绩效薪酬随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其中不低于 10%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
绩效评价后支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对应的权益,具体方案按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会决议执行。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领取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津贴、员工福利、特殊贡献奖、安全生产奖励等。
四、其他说明
1、本方案所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法定费
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后,据实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内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期限计算并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现行及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等公司
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98146d4-644b-4275-aa4e-3ebbd934ca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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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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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4c1bd33-e34c-4b6f-bdf5-56a1a0fecc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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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海安集团(001233):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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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
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3月 20日、2025年 3月 20日、2025年 4月 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及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
排,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90c64ef-975a-42eb-a9ba-d6688cbf96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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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海安集团(00123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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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3月 20日、2025年 3月 20日、2025年 4月 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及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
排,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
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
议,对 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
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
5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且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审计报告,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b2b6d7-2a01-4f1f-84d0-1f017568af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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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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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152号文《关于同意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
司于 2025年 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49.3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48.0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3,
168.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415.1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0,752.8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11月 20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
61Z00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 项目 金额
1 募集资金净额 210,752.89
2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12,197.05
3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资金项目
4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3) 12,197.05
5 募集资金余额(5=1-4) 198,555.84
6 加: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5.78
7 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7=5+6) 198,611.62
8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890.44
9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7+8) 199,502.0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
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5年 12月 6日,公司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仙游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相应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枫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仙游
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1405503829666666666、37620180800317088、14510010010088888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由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枫亭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不具备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由其上级分行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
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莆田枫亭支行 1405503829666666666 163,634.72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37620180800317088 10,000.26
兴业银行莆田仙游支行 145100100100888882 25,867.07
合 计 199,502.06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2,197.0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 1。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03928fb-5466-4f96-9ce2-e818d9f5b0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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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7│海安集团(00123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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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9,628,419.38 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48,477,606.43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24,237,166.46元,母公司
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986,159,825.35元。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1 月实施了2025 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 185,973,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0元(含税),公司合计派送现
金人民币 371,946,668.0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6.46%。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 2
025年前三季度分红,综合考虑现阶段公司经营规划和未来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5年末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371,946,668.00 不适用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59,628,419.38 679,048,414.57 653,928,987.39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624,237,166.4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986,159,825.3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71,946,668.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30,868,607.11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71,946,668.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25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
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章程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基于公司已实施 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
,并综合考虑现阶段公司经营规划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 2025年末拟不再实施利润分配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
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备查文件
1、《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4315286-f6f9-45c9-8e80-720f012abc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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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6│海安集团(00123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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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e6fb394-9b75-4c91-a57f-f7fe54fb24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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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6│海安集团(00123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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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 4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6日以专人送出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其中朱振鹏先生、朱剑水先生、何明轩女士、李楠女士、陆雅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晖先生召集并
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 2025年度管理层有效执行了公司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工作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日常
经营管理情况。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李楠女士、温廷羲先生、陆雅女士分别向公司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上
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
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
济参考报》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
济参考报》的《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
济参考报》的《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晖先生、朱振鹏先生、朱剑水先生及黄振华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十)审议了《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议案内容涉及全体委员的薪酬,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存在利益关联,董事会全体董事亦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
济参考报》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制度全文。该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制度全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
济参考报》的《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
济参考报》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9059926-9425-407f-93fb-fbf3b78fec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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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6│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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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7cd39e7-900d-4948-8229-517ce6b3f0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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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6│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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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5f3dd34-b0bb-4198-948e-32a8397fa8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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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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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要求,对海安集团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152号文《关于同意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
司于 2025年 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49.3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48.0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3,
168.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415.1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0,752.8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11月 20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
61Z00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 项目 金额
1 募集资金净额 210,752.89
2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12,197.05
3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资金项目
4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3) 12,197.05
5 募集资金余额(5=1-4) 198,555.84
6 加: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5.78
7 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7=5+6) 198,611.62
8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890.44
9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7+8) 199,502.0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
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5年 12月 6日,公司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仙游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相应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枫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仙游
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1405503829666666666、37620180800317088、14510010010088888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由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枫亭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不具备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由其上级分行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
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莆田枫亭支行 1405503829666666666 163,634.72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37620180800317088 10,000.26
兴业银行莆田仙游支行 145100100100888882 25,867.07
合 计 199,502.06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2,197.0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 1。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361Z0412号,其鉴证结论为:
“我们认为,海安集团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安集团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年度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编制的《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99cb4c3-065d-4205-b3f4-56299154c6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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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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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c87a207-08a6-486d-b5a2-b2edd56c11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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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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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安橡胶集团
股份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海安俄罗斯有限公司、本溪市海鹏橡胶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 标 占比
指 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87.54%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81.36%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担保业务
、募集资金、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内部信息沟通
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
,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所采用的认定标准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潜在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1)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
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潜在错报;(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量和定性标准按照下列指标和原则进行确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财务报 定性标 1、公开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 1、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的控制 除上述重大缺陷、
告 准 载、误导性陈述;2、公司内部 存在一项或者多项缺陷且不 重要缺陷之外的
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 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其他控制缺陷。
效;3、控制环境无效;4、风 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2、
险管理职能无效;5、董事或高 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发生舞
级管理人员发生舞弊行为。 弊行为;3、公司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
在漏洞。
定量标 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错报≥ 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最近 影响利润总额的
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 错报:错报<最近
总额的 5%,且大于 1,000万元; 额的 3%≤错报<最近一个会 一个会计年度经
影响资产总额的错报:错报≥ 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 审计利润总额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 5%,且大于 500万元;影响 3%;影响资产总
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错报:最近一个 额的错报:错报<
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最近一个会计年
0.5%≤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资产总
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1%。 额的 0.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管理现状和发展要求,在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的定性和定量标准,根据其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认定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其中:定量标准,即涉及金额大
小,根据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绝对金额制定;定性标准,即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
等因素确定。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按照下列指标和原则进行确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非财务报 定性标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一般 1、公司决策程序效率
告 准 大失误;2、重要业务缺 性失误;2、重要业务制度 不高;2、一般业务制
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 或系统存在缺陷;3、缺陷 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性失效;3、缺陷发生的 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 3、缺陷发生的可能性
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经 降低经营效率或效果,或显 较小,会降低经营效
营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偏 著偏离预期目标。 率或偏离预期目标。
离预期目标。
定量标 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准 经审计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3%≤金额<最
且大于 1000 万元。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
润总额的 5%,且大于 500
万元。
额<最近一个会计
度经审计利润总额
3%。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五、保荐人核查工作
保荐人通过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沟通交流;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查
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资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看生
产经营现场等措施,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了
核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海通认为: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于2025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海安橡胶集团股
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777c5ff-608b-4084-b9bd-9048e84de4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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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海安集团(00123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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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2b4f548-9677-4b05-a35b-3c8f390d7d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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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海安集团(00123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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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47f4406-aa16-4188-b7db-cb0332d31c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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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海安集团(00123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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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d3379e-f740-4a54-a13d-12cc0d9fd8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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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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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楠)。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9ca5dfb-e227-46cc-8173-54d07d5211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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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海安集团(00123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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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ad0c6e-7493-4e43-8c5c-b1ed28f161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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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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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7b8b402-1935-42e4-848c-d0198148f3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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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海安集团(001233):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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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楠女士、温廷羲先生、
陆雅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楠女士、温廷羲先生、陆雅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ea9e3c-2e53-4a32-9266-07e58f9ee1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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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海安集团(00123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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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为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
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原则;
(三)薪酬水平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结合原则;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股东会决定有关董事的薪酬事项,董事会决定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当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
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及构成
第七条 公司应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等
综合考核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八条 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
公司董事长的薪酬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其薪酬按照公司内部相关岗位的薪酬方案执行;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不包括董事会层级的有关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
在公司领取薪酬以及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中长期激励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组成。
(一)基本薪酬:系满足其基本生活所需及职务工作保障,基本薪酬的设计及标准确定主要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履职
情况等因素。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阶段性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部分绩效薪酬随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其中不低于 10%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
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对应的权益,具体方案按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会决议执行。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领取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津贴、员工福利、特殊贡献奖、安全生产奖励等。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四章 薪酬调整依据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
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可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
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货膨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等。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临时调整机制。
第十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如公司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公司对
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不与公司经
营业绩挂钩。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和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部分绩效薪酬随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
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前述人员的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
、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
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九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机制,涉及违法违规情形的,参照本条款执行: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
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相抵触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7534fc9-7ec9-451f-b028-4fb30434fc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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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温廷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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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温廷羲)。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e4c51e-4e0b-45ef-8dc1-e2033017a4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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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4│海安集团(00123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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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1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包括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仙游县枫亭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画“√”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因议案 6.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会上应当回避表决,该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6.00全体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
并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4 、 上 述 议 案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相关公告。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6、议案 3.00、4.00、6.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仙游县枫亭工业园区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的,须持有本人的有效
身份证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股东公
章的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
理人须持有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复
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采用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其中,以电子邮件
、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查验。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须在 2026年 5月
20日 17:00时之前以专人送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
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福建省仙游县枫亭工业园区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51200;
(2)联系电话:0594-7530335;
(3)传真:0594-7530301;
(4)联系人:林进柳、郑伟达;
(5)电子邮箱:zqb@haiangroup.com。
6、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 4项的要求携带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c479739-11f3-4b7b-964d-6745ad53ac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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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5│海安集团(00123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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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5140851-ad9d-4450-b02c-970f0a8ae8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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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海安集团(00123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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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推进本公司国际化战略,优化全球资源配置,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2月 9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万美元在香港设
立全资子公司,并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具体负责办理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2月10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关于对外投
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对外投资进展
近日,公司完成了香港全资子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公司注册证明书》及《商业登记证》,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中文名称:海安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AIAN INTERNATIONAL HOLDING (HONG KONG)LIMITED
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80,000,000港元
地址:香港尖沙咀柯士甸路 7-9号焕利商业大厦 7楼 63室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资产及投资管理、贸易、技术咨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dac5525-8b6b-4459-a157-3f57b686b7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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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海安集团(001233):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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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的《国泰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国泰海通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原委派李懿先生和吴素楠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因工作变动,李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国泰海通委
派陈李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李懿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本次变更不影响国泰海通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吴素楠先
生和陈李彬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李懿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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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18│海安集团(001233):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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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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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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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海安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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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64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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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海安集团: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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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64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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