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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39(永达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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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239 永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20 18:45│永达股份(001239):永达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永达股份(001239):永达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78288fa2-cd86-46bf-bb90-f0e61ae74422.PDF ─────────┬──────────────────────────────────────────────── 2024-11-20 18:44│永达股份(001239):永达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14:4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15-15:00期间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沈培良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0,295,17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2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0,000,0 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95,17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2,495,17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7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52,200,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5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95,17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0%。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新一届董事及监事候选人,以及见证律师等 。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沈培良先生、沈望先生、韩文志先生、葛艳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1.01 选举沈培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0,020,071股,沈培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20,071股。 1.02 选举沈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0,016,248股,沈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16,248股。 1.03 选举韩文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0,017,454股,韩文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17,454股。 1.04 选举葛艳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0,016,773股,葛艳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16,773股。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旷跃宗先生、欧秋生先生、黄守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旷跃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0,026,854股,旷跃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26,854股。 2.02 选举欧秋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0,027,146股,欧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27,146股。 2.03 选举黄守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0,026,549股,黄守道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26,549股。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亚军先生、刘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张亚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80,026,048股,张亚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26,048股。 3.02 选举刘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80,026,648股,刘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26,648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熊林、李赞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acf0b523-4992-4408-95cb-e7d5b9b31893.PDF ─────────┬──────────────────────────────────────────────── 2024-11-20 18:40│永达股份(00123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了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 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律师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上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该等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登记方法等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1月 20日下午 14:40在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 1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1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2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召集。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0,295,1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1230%,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名,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13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为180,000,0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75.000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为 89 名,代表股份总数为 295,1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 0.123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 ,其身份已由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2.其他人员 经查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现任在职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及本所律师,该等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计票人和监票人。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本所律师现 场见证。会议主持人现场宣布了现场表决情况和结果。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进行了统 计。 (三)表决结果 在本所律师的见证下,计票人、监票人在合并统计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了每项议案最终表决 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沈培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0,020,071 股,沈培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2,220,071 股。 1.02选举沈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0,016,248 股,沈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2,216,248 股。 1.03选举韩文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0,017,454 股,韩文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2,217,454 股。 1.04选举葛艳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0,016,773 股,葛艳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2,216,773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旷跃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0,026,854 股,旷跃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2,226,854 股。 2.02选举欧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0,027,146 股,欧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2,227,146 股。 2.03选举黄守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0,026,549 股,黄守道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2,226,549 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张亚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0,026,048 股,张亚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2,226,048 股。 3.02选举刘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0,026,648 股,刘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2,226,648 股。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公司和本所各留存一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7aa414a2-988c-4bd4-953c-b57f0894a1c5.PDF ─────────┬──────────────────────────────────────────────── 2024-11-20 18:37│永达股份(001239):永达股份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永达股份(001239):永达股份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d846e791-21be-486d-ad39-9c46c0ef8e85.PDF ─────────┬──────────────────────────────────────────────── 2024-11-20 18:31│永达股份(001239):永达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在公司三楼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0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沈培良主持,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 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同意选举沈 培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1、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为沈培良先生、欧秋生先生、旷跃宗先生,其中沈培良先生担任主任 委员。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为欧秋生先生、黄守道先生、沈望先生,其中欧秋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为旷跃宗先生、欧秋生先生、沈望先生,其中旷跃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为黄守道先生、旷跃宗先生、韩文志先生,其中黄守道先生担任主任 委员。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同意聘任沈 培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同意续聘韩 文志先生、陈少华先生、雷志勇先生、刘果果先生、唐曙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同意聘任冯 侃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同意续聘陈 喜云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同意聘任覃 勤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c48301b4-4e04-4c3a-9b93-d9417bc9f2c4.PDF ─────────┬──────────────────────────────────────────────── 2024-11-14 17:19│永达股份(001239):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永达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永达股份(001239):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永达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f7474127-ce38-4a6d-a64a-5e6e00583ac5.PDF ─────────┬──────────────────────────────────────────────── 2024-11-14 17:19│永达股份(001239):永达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永达股份(001239):永达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557540d9-4d87-4689-b019-bd353674c6f1.PDF ─────────┬──────────────────────────────────────────────── 2024-11-04 15:52│永达股份(00123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旷跃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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