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55 博菲电气 更新日期:2025-06-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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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博菲电气(00125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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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博菲电气(001255):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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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博菲电气(001255):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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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博菲电气(001255):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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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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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博菲电气(00125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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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07 │博菲电气(001255):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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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博菲电气(001255):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 │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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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博菲电气(001255):博菲电气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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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博菲电气(00125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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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博菲电气(00125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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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陆云峰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
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
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本激励计划中限制性
股票的数量及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因此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3.02 元/股调整为 12.98 元/股。
鉴于本激励计划原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将该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因此,调整后,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3 名调整为 30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仍为 272.8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
67.20 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340.00 万股不变。
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郭晔、缪丽峰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5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2.98元/股的价格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
72.8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联董事郭晔、缪丽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5b52ddd0-c16d-4569-8a02-1112c56a8e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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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博菲电气(001255):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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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分配情况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授予时公司总股
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郭晔 董事 18.00 5.29% 0.23%
缪丽峰 董事 18.00 5.29% 0.23%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8 人) 236.80 69.65% 2.96%
预留 67.20 19.76% 0.84%
合计 340.00 100.00% 4.25%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名单及职务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冯燕婷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 虞希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 余本忠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 沈红仙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 王文佳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 潘海丹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 许坤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 徐建刚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 胡雷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 卜宏钧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 杨坤霞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 王关全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3 周晓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4 陈瑞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5 程微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6 朱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7 杨施一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8 殳金星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9 胡萧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 翁铭忠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1 邢国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2 唐文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3 徐大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4 周耀伟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5 董旻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6 许文剑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7 许焱玮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8 洪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注:上述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bf7d206a-9f87-48e3-a981-98f2dede07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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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博菲电气(001255):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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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
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5 月 6 日在公司内部系统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
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并于 2025年 5 月 8 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
见》(公告编号:2025-039)。
(三)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
情况,披露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四)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
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本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了回报
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剩余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
5 年 5月 29 日实施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发生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以上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P0-V=13.02-0.04=12.98 元/股。
(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原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
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该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因此,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3 名调整为 30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仍为 272.8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
量仍为 67.20 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340.00 万股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人数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人数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人数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人数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人数的调整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符合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人
数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授予事项
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
定办理本次授予的授予登记手续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596487ff-9452-407d-8142-ce305428f7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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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博菲电气(001255):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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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392bafe2-ac42-452d-a0ec-f14d53e465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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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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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87fb35e9-4ef8-4152-be78-a5dd339117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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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博菲电气(00125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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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月 24 日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凌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名反对,0 名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人数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人数的调整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人数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名反对,0 名弃权。
1、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025年 5月 29日,以 12.98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0名激励对象授予 272.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abee012c-bf79-4517-82cd-401123b0f3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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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07│博菲电气(001255):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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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 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80,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户 1,444,000 股后剩余股份数 78,556
,000 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 3,142,24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
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实际现金
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3,142,240÷80,000,000,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39278 元,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0.39278 元。
3.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9278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剩余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 1
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444,000 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78
,55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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