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55 博菲电气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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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13│博菲电气(00125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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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
称:博菲电气,证券代码:001255)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4年11月 15 日、11月 1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层书面或通讯问询,现就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函询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dd6273f1-eae0-458f-b5ae-88416366ad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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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6:33│博菲电气(00125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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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
称:博菲电气,证券代码:001255)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4年11月 12 日、11月 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层书面或通讯问询,现就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函询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e48494ff-1301-4149-aa8f-8d5a3f6f2d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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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 00:00│博菲电气(001255):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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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a5f1d97c-da3f-404e-a55e-9274182987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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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54│博菲电气(001255):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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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97cd082b-710b-4451-957b-45d292ab1a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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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52│博菲电气(00125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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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
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 年 1-9 月公司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共计 4,962,475.49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等
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1-9 月份,公司计提信用
减值准备 4,155,562.00 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06,913.49元,共计 4,962,475.49元,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 2024年 1-9月计提金额
(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755,834.01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830,925.6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59,445.17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339,915.56
小计 4,155,562.00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14,358.4
存货跌价损失 592,555.09
小计 806,913.49
合计 4,962,475.49
注:1、上述数据未经审计;2、减值损失以正数列示。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9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 4,962,475.49 元,合计将减少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4,962,
475.49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金额是公司财务部门的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2858999d-f72c-4325-8ac7-7dac98dbd3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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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51│博菲电气(001255):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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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
席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沈凯军先生、陈树大先生共 3 人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陆云峰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
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4 年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e3627b60-00a4-4ce5-965c-e07899b0fb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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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50│博菲电气(001255):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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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108d7b0f-0534-44a1-bba2-deefca59bc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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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50│博菲电气(001255):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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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3a216c00-bcdb-4f41-961d-f37b3e5b7c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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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博菲电气(001255):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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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34.91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5 月 23 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25,2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80,000,000 股的比例为 1.78%,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21.8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57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
620,432.00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3d23f317-a8f8-4d9a-91d9-ae40354e1a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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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博菲电气(001255):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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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邵锦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邵锦龙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
锦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邵锦龙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邵锦龙先生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a5967710-6066-494f-8673-5575bf6740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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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 00:00│博菲电气(001255):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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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34.91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5 月 23 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24,7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80,000,000 股的比例为 1.53%,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21.8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9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
623,006.00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2/b159f478-ab04-4adb-a6c3-abcc7a04a9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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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博菲电气(00125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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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5 号)核
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77 元,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 39,5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405.1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34.83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 2022年 9 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
F11162 号)。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管理,并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与专户开户银行、原保荐机
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兴海宁支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和 2023 年 10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
产 35,000 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重能”)和
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绝缘”)作为实施主体。2023年 10 月 19 日,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博
菲重能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会同控股子
公司时代绝缘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 2024年 6月 30
(万元) 日累计已投入总额
(万元)
1 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 27,134.83 22,676.54
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 5,995.54
合计 33,134.83 28,672.08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0)。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 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
过 12 个月,并已就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2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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