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55 博菲电气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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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27 │博菲电气(00125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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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53 │博菲电气(001255):博菲电气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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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52 │博菲电气(001255):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
│2026-06-26 18:16 │博菲电气(00125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2026-06-26 16:22 │博菲电气(00125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2 18:03 │博菲电气(00125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
│2026-06-22 18:02 │博菲电气(001255):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
│ │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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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52 │博菲电气(001255):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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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52 │博菲电气(00125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5 18:51 │博菲电气(00125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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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27│博菲电气(00125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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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主要信
息如下:
一、变更后营业执照内容
1.名称: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99606731M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陆云峰
5.注册资本:人民币 8,645.0184万元
6.成立日期:2007年 03月 07日
7.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 16号
8.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电工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
复合材料制造;云母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塑料制
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模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74394f93-8d07-42a0-9f6f-2eca09b737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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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53│博菲电气(001255):博菲电气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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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5 ~ 112 858.71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91.27% ~ 86.96%
下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15 ~ -210 624.75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150.42% ~ 133.61%
下降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1 ~ 0.01 0.11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
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5 年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今年报告期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 1,900 余万元。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 1,765 万元-1,802 万元之间。2.报告期内,新型电力体系建设持续提速,风电赛道需求保持高景气,绝缘系统
集成等产业布局形成的规模效应持续释放,持续夯实公司长期经营发展根基。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实际数据以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6f20eca9-c863-4395-ab60-b3d9c60c99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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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52│博菲电气(001255):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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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尹正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尹正中先生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辞职
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正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
承诺。尹正中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为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由公司董事长陆云峰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期限自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至公司按照
相关程序聘任总经理之日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云峰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系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有利于统
筹公司经营决策与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提升内部决策执行效率。为切实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并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长与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予以明确划分,公司董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行,依法独立行使经
营管理职权,确保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目前,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制
衡与监督机制运行有效,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尹正中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尹正中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0eae5f55-2be4-4276-a6e6-ac628d5398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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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16│博菲电气(00125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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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d7ab8023-fd92-4243-81dd-1482647c79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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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22│博菲电气(00125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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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af0ca679-991f-4537-95a8-6eb23da2bd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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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03│博菲电气(00125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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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购买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收益率 产品收益
(万元)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 “汇利丰”2025 年 保本浮动收益 4,000 2025年 2026年 0.40%/年至 23.32
股份有限公司 第 6496 期对公定 12月19 06月22 1.15%/年
海宁市支行 制人民币结构性存 日 日
款产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赎回,收回本金4,000 万元,获得现金管理收益 23.32 万元。上述现金
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购买金 起息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 备注(已 截至公告
号 额 收益率 到期或未 日实际损
(万元 到期) 益金额
(万元)
1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5 年 保本浮动收 1,000 2025年 2026年 0.36%/年 已到期 0.75
行 第 益 12月19 01月16 至1.16%/
股份有限公 6493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2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6 年 保本浮动收 1,000 2026年 2026年 0.36%/年 已到期 0.62
行 第 益 01月23 02月25 至1.16%/
股份有限公 5113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3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5 年 保本浮动收 3,000 2025年 2026年 0.31%/年 已到期 7.15
行 第 益 12月19 03月20 至1.01%/
股份有限公 6495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4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6 年 保本浮动收 1,000 2026年 2026年 0.60%/年 已到期 0.50
行 第 益 03月02 04月01 至1.00%/
股份有限公 5250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5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6 年 保本浮动收 2,000 2026年 2026年 0.31%/年 已到期 3.49
行 第 益 04月08 06月10 至1.01%/
股份有限公 5449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
海宁市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6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5 年 保本浮动收 4,000 2025年 2026年 0.40%/年 已到期 23.32
行 第 益 12月19 06月22 至1.15%/
股份有限公 6496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7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6 年 保本浮动收 2,000 2026年 2026年 0.31%/年 未到期 否
行 第 益 06月15 08月17 至1.01%/
股份有限公 5761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累计余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
授权额度。
三、备查文件
银行业务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f432a3bb-1a3d-4f4d-b7dd-8954d1d4506e.PDF
─────────┬────────────────────────────────────────────────
2026-06-22 18:02│博菲电气(001255):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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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4c6903e9-8295-4522-adb5-363e83ec6d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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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52│博菲电气(001255):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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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fcb00978-4bc4-4459-8bd9-3e0dae4753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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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52│博菲电气(00125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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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购买金 起息日 到期日 资金来源 预计年化收 是
号 额 益 否
(万元) 率 赎
回
1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6 年 保本浮动收 2,000 2026年 2026年 募集资金 0.31%/年至 否
行 第 益 06月15 08月17 1.01%/年
股份有限公 5761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司 民
海宁市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备注:公司与上表所列签约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且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
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
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含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含本次)如下: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购买金 起息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 备注(已 截至公告
号 额 收益率 到期或未 日实际损
(万元 到期) 益金额
(万元)
1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5 年 保本浮动收 1,000 2025年 2026年 0.36%/年 已到期 0.75
行 第 益 12月19 01月16 至1.16%/
股份有限公 6493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2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6 年 保本浮动收 1,000 2026年 2026年 0.36%/年 已到期 0.62
行 第 益 01月23 02月25 至1.16%/
股份有限公 5113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3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5 年 保本浮动收 3,000 2025年 2026年 0.31%/年 已到期 7.15
行 第 益 12月19 03月20 至1.01%/
股份有限公 6495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购买金 起息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 备注(已 截至公告
号 额 收益率 到期或未 日实际损
(万元 到期) 益金额
(万元)
4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6 年 保本浮动收 1,000 2026年 2026年 0.60%/年 已到期 0.50
行 第 益 03月02 04月01 至1.00%/
股份有限公 5250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5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6 年 保本浮动收 2,000 2026年 2026年 0.31%/年 已到期 3.49
行 第 益 04月08 06月10 至1.01%/
股份有限公 5449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
海宁市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6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6 年 保本浮动收 2,000 2026年 2026年 0.31%/年 未到期 否
行 第 益 06月15 08月17 至1.01%/
股份有限公 5761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
海宁市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7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5 年 保本浮动收 4,000 2025年 2026年 0.40%/年 未到期 否
行 第 益 12月19 06月22 至1.15%/
股份有限公 6496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累计余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次),未
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银行业务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1a408d6f-23ea-4c32-8bca-0b41e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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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51│博菲电气(00125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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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10日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
事 9人。
会议由董事长陆云峰先生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
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8人,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4.56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郭晔、缪丽峰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a554e941-2e24-4476-9cf5-6ebd667647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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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51│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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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8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104.56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0%。本次拟解除限售的28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合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上述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15 日-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bb2ea7c5-8545-4e34-9672-c425e45fb5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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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50│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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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3f2b9794-1055-47e7-8ebe-ac7dc3b408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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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5:57│博菲电气(00125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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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购买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收益率 产品收益
(万元)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 “汇利丰”2026 年第 保本浮动收益 2,000 2026年 2026年 0.31%/年至 3.49
股份有限公司 5449 期对公定制人 04月08 06月10 1.01%/年
海宁市支行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日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赎回,收回本金2,000 万元,获得现金管理收益 3.49 万元。上述现金管
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购买金 起息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 备注(已 截至公告
号 额 收益率 到期或未 日实际损
(万元 到期) 益金额
(万元)
1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5 年 保本浮动收 1,000 2025年 2026年 0.36%/年 已到期 0.75
行 第 益 12月19 01月16 至1.16%/
股份有限公 6493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2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6 年 保本浮动收 1,000 2026年 2026年 0.36%/年 已到期 0.62
行 第 益 01月23 02月25 至1.16%/
股份有限公 5113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3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5 年 保本浮动收 3,000 2025年 2026年 0.31%/年 已到期 7.15
行 第 益 12月19 03月20 至1.01%/
股份有限公 6495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4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6 年 保本浮动收 1,000 2026年 2026年 0.60%/年 已到期 0.50
行 第 益 03月02 04月01 至1.00%/
股份有限公 5250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5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6 年 保本浮动收 2,000 2026年 2026年 0.31%/年 已到期 3.49
行 第 益 04月08 06月10 至1.01%/
股份有限公 5449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
海宁市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6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5 年 保本浮动收 4,000 2025年 2026年 0.40%/年 未到期 否
行 第 益 12月19 06月22 至1.15%/
股份有限公 6496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累计余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
授权额度。
三、备查文件
银行业务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5e7696d1-d71b-4591-a71c-c5e5fd0781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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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27│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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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 87,008,1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元(含税),
共计派发 3,480,327.36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87,008,1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共计派发 3,480,327.36元(含税
),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为 22.64%。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
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7,008,1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
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6月 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嘉兴博菲控股有限公司、陆云峰和凌莉;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狄宁宇、胡道雄和张群华;海宁云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人/本企业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因送股、转增等事项增加的
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安排执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9.77元/股,2022 年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人员在承诺
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9.51元/股。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后,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调整为 19.42元/股。2024年权益分
派实施后,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调整为 19.38元/股。2025年权益分派实施后,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调整为 19.34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 16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朱栩
咨询电话:0573-87639088
咨询传真:0573-87500906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0e634b2d-f224-47d2-9710-b952e863ae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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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11│博菲电气(001255):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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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fad60744-79cd-4c1c-928f-ecfcf8921b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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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10│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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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a68e71e8-5670-47b7-af6e-9f68650ae5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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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8│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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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4:5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 16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云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5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52,071,6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9.8469%。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51,1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876%。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921,6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3%。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5.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2,071,686股。经表决同意 52,024,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9%
;反对 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经表决同意 874,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115%;反对 46,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8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2,071,686股。经表决同意 52,024,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3%
;反对 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经表决同意 874,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332%;反对 46,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6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2,071,686股。经表决同意 52,024,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9%
;反对 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3%;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经表决同意 874,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115%;反对 43,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30%;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5%。
本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21,686 股。经表决同意同意 873,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813%
;反对 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8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经表决同意 873,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813%;反对 48,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8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通过。关联股东嘉兴博菲控股有限公司、海宁云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
云峰、凌莉持有的共计51,150,000股已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2,071,686股。经表决同意 52,024,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9%
;反对 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经表决同意 874,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115%;反对 46,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8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2,071,686股。经表决同意 52,024,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0%
;反对 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3%;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经表决同意 874,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573%;反对 44,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73%;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5%。
本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2,071,686股。经表决同意 52,024,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9%
;反对 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经表决同意 874,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115%;反对 46,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8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名称:孙雨顺、蒋瑶玉
(三)结论意见: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dfb09a5-0278-4b38-a0f4-7bd8a4aaec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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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8│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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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
。
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出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前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
、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日 14:50在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 16 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6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 , 13:00-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
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当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071,686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59.846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 5名,均为截至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
东持有公司股份 51,1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876%。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5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21
,6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3%。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21,6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3
%。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024,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9%;反对 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024,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3%;反对 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7%;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024,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9%;反对 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3%;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本议案审议通过。
4、《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3,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813%;反对 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2187%;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对子公司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024,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9%;反对 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024,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 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3%;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本议案审议通过。
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024,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9%;反对 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 2、3、4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议案,公司已对其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议案 5、7为特
别决议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上
述议案中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658f336-7d2e-4923-8a0e-17e26a00dd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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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1│博菲电气(00125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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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 35 名(含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本次发行
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
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
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
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
,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信
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
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
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
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事项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97cb127-3f39-4e5f-b17e-33ec31d1d6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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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0│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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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4ed0e09-2abb-4313-bb8d-84c9917fdd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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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0│博菲电气(001255):博菲电气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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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计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博菲电气”)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27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10720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博菲电气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博菲电气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博菲电气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
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博菲电气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博菲电气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博菲电气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本年度(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44,719.6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13.69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34,105.68
111.6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70% 0.33%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 204.62
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
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
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销售其他材料等 84.46 销售其他材料等
无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贸易业务 27.17 贸易业务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无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313.69 无此类情况 111.63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无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第 1页
项目 本年度(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
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
无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无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无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44,405.94
无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33,994.05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第 2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ceb1e5a-a12e-42bb-a8dd-f0b3e9777a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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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0│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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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bb54196-8f45-4078-9474-6bea4f92e5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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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9│博菲电气(001255):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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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5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0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 1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00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4.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 √
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
度的议案
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 4.00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议案 5.00、7.0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 16 号公司证券部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
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或股东会登记系统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证明复印件,并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电子邮件须
在 2026 年 5月 15 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邮箱(secretary@bofay.com.cn),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公司证券部 朱栩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 16 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3-87639088
邮箱:secretary@bofay.com.cn
6.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8879b95-41df-4165-af0c-29747c19c9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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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9│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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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
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陈树大,1963 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教授。1985 年 7月至 2000 年 2月,历任嘉兴高等
专科学校教师、讲师、系主任;2000 年 3 月起,历任嘉兴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原嘉兴学院(现嘉兴大学)生物与化学
工程学院教授;曾任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002648)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库专家,嘉兴市应急管理局专
家库专家,浙江亚迪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300718)独立董事。2024 年 1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和 4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情况;
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发挥专业知识优势和经验,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
2025 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重大事项没有提出异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均
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票或者反对票的情形。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实际参加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 席 股
事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 会 次
事会会议 数
陈树大 15 15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参加审计委员会 8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7次,均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
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对 2025 年度相关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经过详细
了解相关情况和与有关人员沟通讨论,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
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业务状况方面进行深度讨论
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运用自身专
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积极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回应投资者关切并广泛听
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
所沟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情况进行询问和审议,研判公司的
经营发展状况和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并在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上认真履职,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人作为行业专家,利用自身的行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行业发展研究、发
展建议、监督制衡、行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尤其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配合,主动详细讲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资料
文件,方便本人作出客观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开、
公正、客观原则,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
关联交易事项、在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确认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与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
挥了自身在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以及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认真
关注和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与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
流,继续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树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62169af-4bdc-4d03-8ef5-13be0290b6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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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9│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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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
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沈凯军,1967 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资格,正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
级经济师。1988 年 8月至 1998年 12 月,历任嘉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业务二部副主任、审计三部主任、所长助理;曾任浙江景
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002067)独立董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233)独立董事,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1002)独立董事
,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中浩优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1998 年12 月至今,历任嘉兴中铭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
事、副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董事长;2009 年 1月至今,任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兼任嘉兴中
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久安档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002404)独立董事,浙江
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834639)独立董事。2024 年 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和 4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情况;
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发挥专业知识优势和经验,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
2025 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重大事项没有提出异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均
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票或者反对票的情形。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实际参加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事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会会议 数
沈凯军 15 15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参加审计委员会 8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7次,均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效率。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对 2025 年度相关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经过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和与有关人员沟通讨论,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
,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
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内部审计部门日常工作进行指
导,并及时向管理层了解公司各季度的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予以重点关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公司财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业务状况方面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运用自身专
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积极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回应投资者关切并广泛听
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
所沟通等机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情况进行询问和审议,
研判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和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并在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上认真履职,维护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确保了公司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本人累计现场工作
时间超过 15 天。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配合,主动详细讲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资料
文件,方便本人作出客观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开、
公正、客观原则,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
关联交易事项、在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确认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与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
挥了自身在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以及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认真
关注和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与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
流,继续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凯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904f7c9-2b78-428e-8b28-66c60e4d7e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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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9│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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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
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方攸同,1963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 年 7月至 1997 年 3月历
任河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高级工程师,1997 年 9月至 2001 年 3月,于河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1 年 4月至 2003
年 4月于浙江大学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3年 5月至今就职于浙江大学,先后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研究员、教
授、求是特聘教授,目前兼任中国铁道学会高速铁路委员会和牵引动力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工产品可靠性专委会和中小
型电机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601100)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
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和 4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情况;
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发挥专业知识优势和经验,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
2025 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重大事项没有提出异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均
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票或者反对票的情形。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实际参加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 席 股
事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 会 次
事会会议 数
方攸同 15 15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次、战略委员会 1次、提名委员会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7次,均
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上述专门委员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对 2025 年度相关会议审议
的议案,本人经过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和与有关人员沟通讨论,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
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业务状况方面进行深度讨论
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运用自身专
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积极参加股东会和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回应投资者
关切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
所沟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情况进行询问和审议,研判公司的
经营发展状况和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并在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上认真履职,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人作为电机行业的专家,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与公司管理层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
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通过战略委员会、行业会议等方式积极献计献策,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
过 15 天。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配合,主动详细讲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资料
文件,方便本人作出客观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开、
公正、客观原则,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
关联交易事项、在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确认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与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
挥了自身在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以及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认真
关注和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与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
流,继续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攸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824011b-4254-4fa2-a33e-8b8424d1b7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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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7│博菲电气(00125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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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7日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会议由董事长陆云峰先生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
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度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陈树大先生、沈凯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审计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董事狄宁宇、胡道雄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议案涉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人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 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办理有关担保文件及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
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权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
举职工董事、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
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367266c-16c2-4a42-8281-9f634dc5c2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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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7│博菲电气(00125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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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5,372,738.11 元。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695,089.6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 869,508.9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26,782,370.10 元,减去已分配的 2024 年度现金股利3,142,240.00 元 , 202
5 年 末 公 司 母 公 司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231,506,409.71 元。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提出 2025 年利润分
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总股本 87,008,1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共计派发3,480,327.36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2.64%。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
调整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
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480,327.36 3,142,240.00 6,860,030.5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372,738.11 13,237,691.94 32,990,152.49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73,753,421.4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538,628.3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482,597.9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0,533,527.51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482,597.92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及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是基于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和发展规划,与实际情况相适应,是兼顾股东即期与长远利益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电气绝缘材料等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鼓励、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电气设备
的基础材料,绝缘材料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风力发电、轨道交通、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新能源
汽车、水力发电等领域对绝缘材料的需求日益增长,行业前景十分广阔。同时,随着国内技术的日益成熟,各个领域高端绝缘材料正
加快实现国产替代,为行业带来了发展机遇。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绿色低碳工厂和中
国电器工业协会绝缘分会副理事长单位,长期专注绝缘材料行业,经过多年的生产实践和技术创新,在绝缘材料的研发、制造方面具
备突出的竞争优势和自主创新能力,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和关键生产工艺,并且持续对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研发和应用,不断提升产
品质量、丰富产品品类,现已形成丰富的绝缘材料产品线,逐步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实现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为客户提供多样化
的产品选择和一站式服务,为风力发电、轨道交通、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水力发电等领域提供安全环保可持续的绝缘
系统解决方案。
3.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47,196,345.11 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372,738.11 元。目前公司整体财务状况
良好,偿债能力较好,多个投资项目正处于建设期。因此,为实现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目标,加快项目进度,加强市场开拓,加速产能
释放,公司需留存充裕的资金,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不足 2025 年度归母净利润 30%的原因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充裕的资金支持。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
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投资项目建设、技术研发投入等经营发展需要,同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
在以后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将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合
理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6.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
司设立了投资者专线、投资者邮箱等多种渠道保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并且会通过积极参与互动易问答、组织业绩说明会、开展
投资者活动的方式加强中小股东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听取中小股东对现金分红等事项意见和建议。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股东会
,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7.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坚持稳健经营,努力做好经营业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ee79b4e-c903-44ab-89ad-a2da17f630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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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7│博菲电气(001255):博菲电气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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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计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
026年 4月 27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720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贵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5〕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
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5年度财务
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元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5年期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占用资金余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2025年度占用
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2025年度占2025年度偿还 2025年期末占 占用形成
用资金的利 占用性质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余额 原因
息(如有)
非经营性占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总计
2025年度往来 2025年度往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5年期初 2025年度偿还 2025年期末往 往来形成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的利
会计科目 往来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余额 原因
(不含利息) 息(如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5,985,794.34 38,434,205.66 44,420,000.00 - 销售产品
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应收账款 17,812,347.64 50,391,736.65 68,192,590.00 11,494.29 销售产品
浙江博菲电工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843,030.00 10,947,517.00 9,166,030.00 2,624,517.00 销售产品上市公司的子
公司及其附 浙江博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407,500.17 4,352,708.55 1,851,762.48 2,908,446.24 销售产品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
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经营性往来
经营性往来
经营性往来
经营性往来
总计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5年期初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往来资金余额总计
2025年度往来 2025年度往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5年期初 2025年度偿还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的利
会计科目 往来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息(如有)
总计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2025年度往来 2025年度往 往来性质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5年期初 2025年度偿还 2025年期末往 往来形成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的利 (经营性往来、
会计科目 往来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余额 原因
(不含利息) 息(如有) 非经营性往来)
2025年度往来
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2025年度往 往来性质
2025年度偿还 2025年期末往 往来形成
来资金的利 (经营性往来、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余额 原因
息(如有) 非经营性往来)
2025年期末往
来资金余额
-
往来性质
往来形成(经营性往来、
原因非经营性往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5,985,794.34 38,434,205.66 44,420,000.00 - 销售产品 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
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应收账款 17,812,347.64
浙江博菲电工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843,030.00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 浙江博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应
收账款 407,500.17
属企业 浙江博菲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6,045,590.29
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9,601,371.10
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应收账款 17,812,347.64 50,391,736.65 68,192,590.00
浙江博菲电工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843,030.00 10,947,517.00 9,166,030.00
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
浙江博菲电工有限公司
浙江博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博菲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应收账款 17,812,347.64 50,391,736.65 68,192,590.00 11,494.29 销售产品 经营性往来
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843,030.00 10,947,517.00 9,166,030.00 2,624,517.00 销售产品 经营性往来
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407,500.17 4,352,708.55 1,851,762.48 2,908,446.24 销售产品 经营性往来
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6,556,539.11 6,556,539.11 销售产品 经营性往来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6,045,590.29 1,892,342.71 7,937,933.00 资金拆借 非经营性往来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9,601,371.10 41,748,857.17 51,350,228.27 - 资金拆借 非经营性往来
50,391,736.65
10,947,517.00
4,352,708.55
6,556,539.11
1,892,342.71
41,748,857.17
68,192,590.00 11,494.29 销售产品 经营性往来
9,166,030.00 2,624,517.00 销售产品 经营性往来
1,851,762.48 2,908,446.24 销售产品 经营性往来
6,556,539.11 销售产品 经营性往来
7,937,933.00 资金拆借 非经营性往来
51,350,228.27 - 资金拆借 非经营性往来
11,494.29
2,624,517.00
销售产品 经营性往来
销售产品 经营性往来
属企业 浙江博菲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6,556,539.11
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6,045,590.29 1,892,342.71
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9,601,371.10 41,748,857.17 51,350,228.27
6,556,539.11
7,937,933.00
-
销售产品 经营性往来
资金拆借 非经营性往来
资金拆借 非经营性往来
浙江博菲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 28,025,460.21 7,000,000.00 21,025,460.21 资金拆借 非经营性往来
原持有博菲电气控股子公司 10%
株洲时代橡塑元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预付款项 6,000.00
以上股份法人的子公司
原持有博菲电气控股子公司 10%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其他关联方及其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28,032.48
以上股份法人 预付款项附属企业
现控制公司原子公司浙江博菲新
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
5,799,767.38
18,522,517.26
6,000.00 - 采购检测经营性往来
服务
6,070,023.46 2,357,776.40 销售产品 经营性往来
18,522,517.26 处置股权非经营性往来
形成其他关联方及其
附属企业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原持有博菲电气控股子公司 10%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2,628,032.48 5,799,767.38 6,070,023.46 2,357,776.40 销售产品 经营性往来
以上股份法人 预付款项
现控制公司原子公司浙江博菲新 处置股权
其他应收款 18,522,517.26 18,522,517.26 非经营性往来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 形成
浙江博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 原全资子公司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27,799,339.25 47,164,896.22 - 73,028,622.47 1
,935,613.00 资金拆借 非经营性往来
总计 71,129,005.27 253,836,547.92 261,085,256.68 63,880,296.51
注:公司于 2025年 12月处置子公司浙江博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故资产负债表日被动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该款项已于 2026年 3月收回。本表已于 2026年 4月 27日获董事会批准。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b0f9bcd-2693-4473-8b5a-ed6fc61d6e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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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7│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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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
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及 2025 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了 2025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
543.61 万元(不包括股权激励等非现金薪酬、归属于以前年度的应发未发薪酬),具体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披露
内容。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
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三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6 年度津贴为 7.2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浮动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固定
基本薪酬与浮动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指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制定。
三、其他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职责,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督促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业绩,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与执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2716f72-d86e-4fad-bb32-474cf831c9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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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7│博菲电气(001255):董事会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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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方攸同先生、沈凯军先生、陈树大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沈凯军先生、陈树大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684b04d-4feb-480d-a017-faba04f868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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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7│博菲电气(001255):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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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缪丽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缪丽峰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
职务。缪丽峰先生的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
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缪丽峰先生通过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构成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本次职工代
表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同意选举缪丽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缪丽峰先生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鉴于缪丽峰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申请辞去相关职务,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缪丽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补选完成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方攸同(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沈凯军(独立董事)、缪丽峰。除上述调整外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3.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79238e7-051b-4a5b-8f1d-1154e343b8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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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7│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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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cb1b730-1fc4-4a66-b8cd-f3fdd56a9d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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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7│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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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
情况和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家。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14日,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
信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公司 2
024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
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 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拟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
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
、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
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立信
为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为做好公司年报工作,年报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或现场会议等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
前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审计报告初稿出具后,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内容调整事项、审计结
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
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4.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经评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审
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abf8730-8aad-4c56-b004-f01d60d9a3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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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7│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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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4e1c2ce-1d8f-4a2d-8b8f-e4654dfe74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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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7│博菲电气(001255):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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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为便于
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05月 13日(星期三)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举办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陆云峰先生、董事会秘书张颖女士、财务负责人程志渊先生、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
保荐代表人余东旭先生。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13 日(星期三) 15:00-16: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vul3w4Fv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5月 13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fe481c4-73fe-4d30-bf9f-b248db6ef6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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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7│博菲电气(00125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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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
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 年 1-12 月公司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 13,954,926.17 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
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 1-12 月份,公司计
提信用减值准备 2,942,219.73 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012,706.44 元,合计 13,954,926.17 元,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 2025 年 1-12 月计提金额(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787,530.9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884,818.3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571,950.75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272,981.58
小计 2,942,219.73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6,863,583.65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312,989.31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836,133.48
小计 11,012,706.44
合计 13,954,926.17
注:1、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减值损失以正数列示。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 13,954,926.17 元,合计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13,954,926.17 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80af87c-8c44-44ed-8796-3a578d8607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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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7│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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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7b958e9-4e60-48bf-a968-2d56a11aef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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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7│博菲电气(001255):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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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 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
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公司同意拟
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
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起诉(仲裁
人
投资者
投资者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金亚科技、周旭辉、 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立信 2014年报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保千里、东北证券、 2015年重组、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银信评估、立信等 2015年报、2016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年报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年度报
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
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
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年 12月
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
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
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
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尚余 500万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
元 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
1,096万元 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
起诉(仲裁
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件 金额 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
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爱珍,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3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国荣,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义飞,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
2.诚信记录
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复核合伙人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
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审计费用情况:公司支付的 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 105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
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
商确定 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
养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
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聘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立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
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cb079b7-7008-4be0-b0f9-d2d1385899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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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7│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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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电气”或“公
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浙江
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组织架构、战略规划、人力资源、股东权益、经营业绩考核与评价、内部审计
、投资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理、研究与开发、营运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生产业务、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筹融资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信息传递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生产业务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内部整体控制的有效性,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
重偏离整体控制目标情形的。
缺陷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 5%
错报≥资产总额的 3%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
标的严重程度依然重大,需引起公司管理层关注。
缺陷 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 税前利润总额的 3%≤错报<5%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3%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1%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报<1%
(3)一般缺陷,是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缺陷 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 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 3%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情况,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重要业务完全缺乏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审计委员会及内控审计部门对公
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未遵循公认会计准则选
择应用会计政策;公司主要业务完全缺乏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一般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的 0.25%。(2)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 0.05%≤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
损失<资产总额的 0.25%。
(3)一般缺陷: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的 0.05%。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公司高管人员流失严重;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未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造成重大损失
;使公司声誉及公司形象完全丧失,很难、甚至无法恢复的重大事项。
重要缺陷:公司违反行业规则或企业制度,形成较大负面影响和较大损失;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导致公司声誉及公司形
象受到局部的负面影响,但这种影响可能持续时间较长,能消除但是比较难。
一般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经营
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博菲电气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允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1c033e2-0c08-4f6c-8741-f1254c7328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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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7│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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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
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
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组织架构、战略规划、人力资源、股东权益、经营业绩考核与评价、内部审计
、投资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理、研究与开发、营运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生产业务、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筹融资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信息传递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生产业务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内部整体控制的有效性,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
重偏离整体控制目标情形的。
缺陷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 5%
错报≥资产总额的 3%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
标的严重程度依然重大,需引起公司管理层关注。
缺陷 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 税前利润总额的 3%≤错报<5%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3%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1%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报<1%
(3)一般缺陷,是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缺陷 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 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 3%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情况,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重要业务完全缺乏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审计委员会及内控审计部门对公
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未遵循公认会计准则选
择应用会计政策;公司主要业务完全缺乏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一般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的 0.25%。(2)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 0.05%≤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
损失<资产总额的 0.25%。
(3)一般缺陷: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的 0.05%。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公司高管人员流失严重;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未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造成重大损失
;使公司声誉及公司形象完全丧失,很难、甚至无法恢复的重大事项。
重要缺陷:公司违反行业规则或企业制度,形成较大负面影响和较大损失;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导致公司声誉及公司形
象受到局部的负面影响,但这种影响可能持续时间较长,能消除但是比较难。
一般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9a4c9a3-be4e-4b8c-94d4-8c3e5af111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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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7│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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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55f21d0-c750-46a2-8af5-0a3538de16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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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7│博菲电气(001255):博菲电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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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博菲电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eb45c05-40a4-4314-b770-bb5eabe8eb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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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6│博菲电气(00125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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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1203a2b-9ef1-49a0-b2cd-1ae7c367a9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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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6│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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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e3540ee-39fb-4d58-950f-50ee20a1b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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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6│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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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5ec55bf-ba21-46bc-bf61-d6f90ef2c2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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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5│博菲电气(001255):博菲电气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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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电气”)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博菲电气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博菲电气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f09d9c7-0329-40ab-aea4-faa8945b6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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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5│博菲电气(00125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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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
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
过 16 亿元人民币(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授信、流
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可以自有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资
产在有关业务项下对债权人(贷款银行)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债权人(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融
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权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6ffff72-b39a-4860-b117-a7f43e5f99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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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5│博菲电气(001255):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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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93c76f7-9d2a-4f2b-8abd-de5c91beee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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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9:12│博菲电气(00125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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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购买金 起息日 到期日 资金来源 预计年化收 是
号 额 益 否
(万元) 率 赎
回
1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6 年 保本浮动收 2,000 2026年 2026年 募集资金 0.31%/年至 否
行 第 益 04月08 06月10 1.01%/年
股份有限公 5449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司 民
海宁市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备注:公司与上表所列签约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且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
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
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含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含本次)如下: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购买金 起息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 备注(已 截至公告
号 额 收益率 到期或未 日实际损
(万元 到期) 益金额
(万元)
1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5 年 保本浮动收 1,000 2025年 2026年 0.36%/年 已到期 0.75
行 第 益 12月19 01月16 至1.16%/
股份有限公 6493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2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6 年 保本浮动收 1,000 2026年 2026年 0.36%/年 已到期 0.62
行 第 益 01月23 02月25 至1.16%/
股份有限公 5113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3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5 年 保本浮动收 3,000 2025年 2026年 0.31%/年 已到期 7.15
行 第 益 12月19 03月20 至1.01%/
股份有限公 6495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购买金 起息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 备注(已 截至公告
号 额 收益率 到期或未 日实际损
(万元 到期) 益金额
(万元)
4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6 年 保本浮动收 1,000 2026年 2026年 0.60%/年 已到期 0.50
行 第 益 03月02 04月01 至1.00%/
股份有限公 5250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5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5 年 保本浮动收 4,000 2025年 2026年 0.40%/年 未到期 否
行 第 益 12月19 06月22 至1.15%/
股份有限公 6496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海宁市支行
6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6 年 保本浮动收 2,000 2026年 2026年 0.31%/年 未到期 否
行 第 益 04月08 06月10 至1.01%/
股份有限公 5449 期对公定制人 日 日 年
司 民
海宁市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累计余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次),未
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银行业务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d7024ead-20a1-4b9d-92ee-d3db9422fea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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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博菲电气: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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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4231.PDF
─────────┬────────────────────────────────────────────────
2026-04-29│博菲电气: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4242.PDF
─────────┬────────────────────────────────────────────────
2025-10-28│博菲电气: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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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1741.PDF
─────────┬────────────────────────────────────────────────
2025-08-12│博菲电气: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2/1224444780.PDF
─────────┬────────────────────────────────────────────────
2025-04-28│博菲电气: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9263.PDF
─────────┬────────────────────────────────────────────────
2025-04-28│博菲电气: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92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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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博菲电气: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607.PDF
─────────┬────────────────────────────────────────────────
2024-08-28│博菲电气: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1593.PDF
─────────┬────────────────────────────────────────────────
2024-04-25│博菲电气: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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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800172.PDF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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