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56 炜冈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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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 │炜冈科技(00125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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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52 │炜冈科技(00125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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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51 │炜冈科技(001256):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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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10 │炜冈科技(00125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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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3 │炜冈科技(00125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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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0 │炜冈科技(00125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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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11 │炜冈科技(001256):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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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42 │炜冈科技(001256):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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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8 │炜冈科技(001256):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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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8 │炜冈科技(001256):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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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炜冈科技(00125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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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1日披露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3),公司决定与专业投资机构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通合伙人”)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进行合
作,共同投资共青城鼎新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新未来”、“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鼎新未来
拟募集总规模人民币 36,550 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3,180万元人民币,参与认购鼎新未来的基金份额。
二、进展情况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的变化,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鼎新未来全体合伙人一致审议通过,拟将基金的认缴出资额由 36,550万元人
民币减少至 25,895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的认缴出资额由 3,180 万元人民币减少至 1,432 万元人民币,公司前期已对该基金实际
出资 1,432 万元人民币,后续将不再继续出资。有限合伙人苏州尼盛金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吴伟江以及康一心退伙,并
将其持有的份额转让给新增有限合伙人倪祖根,转让金额合计 11,200 万元人民币。同时,新增有限合伙人倪祖根认缴新增出资 3,2
16万元人民币。倪祖根通过受让份额及认缴新增出资的方式,合计认缴出资额为 14,416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变更涉及的所有合伙人出资均已实缴到位,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变更前 变更后 实缴出资额
号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比例 比例
1 北京方圆金鼎投资 普通合伙人 10.00 0.0274% 10.00 0.0386% 10.00
管理有限公司
2 曾涛 有限合伙人 300.00 0.8208% 100.00 0.3862% 100.00
3 袁东星 有限合伙人 2,000.00 5.4720% 901.00 3.4794% 901.00
4 马礼斌 有限合伙人 1,000.00 2.7360% 451.00 1.7416% 451.00
5 张曙华 有限合伙人 3,000.00 8.2079% 1,351.00 5.2172% 1,351.00
6 池鸿燕 有限合伙人 600.00 1.6416% 271.00 1.0465% 271.00
7 刘笑梅 有限合伙人 1,060.00 2.9001% 478.00 1.8459% 478.00
8 张荣彬 有限合伙人 2,500.00 6.8399% 1,126.00 4.3483% 1,126.00
9 许金平 有限合伙人 500.00 1.3680% 226.00 0.8728% 226.00
10 吴伟江 有限合伙人 200.00 0.5472% 0.00 0.0000% 0.00
11 周梅 有限合伙人 500.00 1.3680% 226.00 0.8728% 226.00
12 邓咏如 有限合伙人 440.00 1.2038% 440.00 1.6992% 440.00
13 北京厚积长发企业 有限合伙人 1,000.00 2.7360% 100.00 0.3862% 100.00
管理有限公司
14 孟祥胜 有限合伙人 500.00 1.3680% 226.00 0.8728% 226.00
15 李长缨 有限合伙人 1,060.00 2.9001% 588.00 2.2707% 588.00
16 康一心 有限合伙人 1,000.00 2.7360% 0.00 0.0000% 0.00
17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 有限合伙人 2,000.00 5.4720% 901.00 3.4794% 901.00
股份有限公司
18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 有限合伙人 3,000.00 8.2079% 1,351.00 5.2172% 1,351.00
股份有限公司
19 共青城青鸾创业投 有限合伙人 2,000.00 5.4720% 901.00 3.4794% 901.00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20 吴中林 有限合伙人 500.00 1.3680% 300.00 1.1585% 300.00
21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 有限合伙人 3,180.00 8.7004% 1,432.00 5.5300% 1,432.00
有限公司
22 苏州尼盛金鼎创业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27.3598% 0.00 0.0000% 0.00
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23 黄华 有限合伙人 200.00 0.5472% 100.00 0.3862% 100.00
24 倪祖根 有限合伙人 - - 14,416.00 55.6710% 14,416.00
合计 36,550.00 100.00% 25,895.00 100.00% 25,895.00
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倪祖根,身份证号:320502***********,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倪祖根与其他参与投资基金的投资
人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利益安排。本次变更仅调整基金规模及合伙人结构,不改变鼎新未来原有的投资方向、管理模式、决策机制及收益分配方式,基金将
继续按照原合伙协议约定开展相关业务。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少对鼎新未来的认缴出资额,不会影响该基金的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短期内或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在合伙企业后续运营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
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合伙企业存在投资失败等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本次基金相关事项的调整,尚
需有关部门审批确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共青城鼎新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093fb0a5-caf5-444b-a32d-5e457a6e9a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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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52│炜冈科技(00125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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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
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750,6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2,612,558股剔除回购专户中的
750,600 股后的股本总额 141,861,958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 股派现金红利 3.0 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
42,558,587.40元(含税)。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
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
算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42,558,587.40元÷142,612,558股*10=2.984210元
(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4210元/股
。
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2,612,558股剔除回购专户中的 750,6
00股后的股本总额 141,861,958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现金红利 3.0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 42,558,5
87.40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
变化,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为总股本 142,612,55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750,600股后的 141,861,958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2,612,55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50,600股后的 141,861,958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750,6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 03*****363 於金华
2 08*****622 温州承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 03*****628 周炳松
4 03*****972 李玉荷
注:公司股东“浙江承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6年 1月更名为“温州承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
(申请日:2026年 6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股东周炳松、李玉荷和浙江承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温州承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承诺:本公司/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后两年内减持的,本公司/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确定,并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12.77元。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750,6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2,612,558股剔除回购专户
中的 750,600股后的股本总额 141,861,958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现金红利 3.0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为 42,558,587.40元(含税)。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分红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
,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42,558,587.40元÷142,612,558股*10=2.984210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4210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行政楼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佳诚
咨询电话:0577-63170128
传真电话:0577-6317778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ecc186d4-fe38-4637-9be5-64455ceea9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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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51│炜冈科技(001256):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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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冈科技(001256):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3012a134-5598-43d0-90d4-19cb9d1425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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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10│炜冈科技(00125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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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系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 4月 2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温州炜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炜冈”)业务
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对于温州炜冈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计划为其提供相应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期限为以上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有效,担保额度在
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3月 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度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平阳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
合同”),公司为工商银行平阳支行与温州炜冈在 2026年 5月 25日至 2031年 5月 25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所签
署的本外币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文件在内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限度为 10,62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公司为温州炜冈提供担保事项,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批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温州炜冈的担保余额为 8,497.85万元,新增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温州炜冈的担保余额为 19,122.8
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近一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 是否关联
股比例 期资产负债率 担保余额 担保金额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担保
产比例
公司 温州炜冈 100% 91.73% 8,497.85 10,625.00 8.35%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温州炜冈
该公司不涉及或有事项,无外部评级,信用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名称 温州炜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01-12
注册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万全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 C09-1 地块办公大楼
一楼西首
法定代表人 周翔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纸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
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 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2025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6
年度(经审计) 年第一季度(未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8,628.23 12,465.79
负债总额(万元) 7,666.73 11,435.30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7,666.73 11,435.30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万元) 0.00 0.00
净资产(万元) 961.50 1,030.49
营业收入(万元) 16,844.30 5,037.31
利润总额(万元) 453.57 93.26
净利润(万元) 337.10 68.99
注:上表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主体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
保证人(乙方):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温州炜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约定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
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
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
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担保金额:人民币 10,625.00万元。
5、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点按以下情形确定:主合同为借款合同、贵金属租借合同或其他融资文件的
,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算;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开立担保协议或信用证开证协议的,自甲方对外承付
、履行担保义务或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算。
6、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及发展计划资金需求,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57%。本次担
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122.85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02%,不涉及对合并报表范
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公司与工商银行平阳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cb11e50e-a586-4adb-af7c-5a4846d4e9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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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3│炜冈科技(00125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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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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