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59 利仁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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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55 │利仁科技(001259):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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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52 │利仁科技(001259):关于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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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50 │利仁科技(001259):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利仁科技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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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07 │利仁科技(00125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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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38 │利仁科技(00125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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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49 │利仁科技(001259):2026-05-21年报问询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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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32 │利仁科技(001259):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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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8 │利仁科技(001259):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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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8 │利仁科技(00125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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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利仁科技(001259):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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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55│利仁科技(001259):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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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对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6〕第 236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的要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仁
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和公司对问询函所提及的事项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将问询函所涉及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5
报告期末,你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 3.35亿元,同比增长 29.92%。你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利仁嘉兴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该项目预算总额为 5.25亿元,当期新增投入 0.77亿元,工程进度为 63.87%。同时,应付账款中工程款余额从期初的 1.05亿元大幅
下降至期末的 0.21亿元。年报显示,该项目已两次延期,最近一次延期至 2027年 9月 30日。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利仁嘉兴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的具体确定方法和依据,说明是否聘请了独立第三方工程监理机构
对工程实物进度进行测量和确认,并提供截至报告期末的工程进度报告和监理报告;说明该项目长期未转固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是否存在通过延迟转固少提折旧从而虚增利润的情形。
(2)逐项列示应付工程款从期初 1.05亿元下降至期末 0.21亿元的详细构成和变动原因,包括本期支付的前期欠款金额、本期
新增工程款金额、各笔大额付款对应的工程进度节点、收款方名称及其与你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在建工程持续大额投入的情况下,
应付工程款大幅下降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突击支付工程款或资金被占用的情况,在建工程投入是否真实。
(3)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展、设备采购及安装情况、装修方案优化及决策周期,分析项目从原计划 2025 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两次延期至 2027 年 9月30日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说明延期事项是否已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因资金问题或项目实质
性停滞导致延期的情形。
(4)区分采购类别,说明“利仁嘉兴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工商注册登
记信息、当年度采购金额及占比、预付账款、预付账款账龄、应付账款、采购内容、付款政策;说明上述供应商与你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5)结合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大幅下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远低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等情况,说明你公司未来项目建设资
金的来源安排、融资计划及资金保障措施,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是否可能因资金不足导致项目建设延期或停滞。
(6)说明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并提供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关键
参数及测试结论。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对在建工程投入真实性、工程进度确认方法、应付工程款变动合理性所执行的审
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核查结论,说明对主要工程供应商的函证情况及资金流向核查情况,是否存在预付工程款长期未结算的情
形。
请保荐机构核查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说明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并对募投项目效益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
【回复】
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
放银行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有效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运行正常。
公司“年产 910 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 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两次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与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
定。公司募集资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延期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实际用途与募投项目计划一致,募集资金使用合
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二、募投项目效益的真实性
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效益承诺,“年产 910 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 万台智能家居小家
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因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投产,尚未产生效益。
利仁科技募投项目效益真实。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专户流水;实地走访并获取公司专户流水。
2、前往募投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并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未来计划;
3、查阅招股说明书及变更前后募投项目可研报告;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涉及的三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及相关公告文件;
5、获取并抽查公司募投项目相关的合同、发票、支付单据。
(二)核查意见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公司募投项目效益真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679e35b1-1e28-4f62-8b5b-2c1e8171e2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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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52│利仁科技(001259):关于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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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仁科技(001259):关于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7c563b6b-0503-46f0-999d-5a03b3a2be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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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50│利仁科技(001259):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利仁科技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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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仁科技(001259):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利仁科技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d6dca912-e555-4094-a072-5d69ea1ac8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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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07│利仁科技(00125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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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2、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股本总额为73,588,888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899,9
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
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 8,722,678.56元/73,588,888股*10股=1.185325元。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185325元;
5、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 73,588,888股扣除
回购专户持有的 899,900股后的股本 72,688,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 1.2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722,678.56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99,900股后的72,688,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99,9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76 宋老亮
2 00*****802 齐连英
3 08*****562 北京利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5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99,9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 8,722,678.56元/73,588,888股*10股=1.185325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185325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果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京润大厦5楼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李伟
咨询电话:010-68041897
传真电话:010-68041897
八、备查文件
1、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0c4b92ed-3275-439d-9522-f4c2a9e208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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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38│利仁科技(00125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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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利仁科技,证券代码:001259)的股票交易价
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年 5 月 22 日、2026 年 5 月 25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风险事项以及本公告所披露风险之外,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
(四)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五)公司于 2026 年 4 月投资了上海超纤芯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纤”),持有上海超纤 15%的股份,公
司仅为上海超纤的参股股东,公司主营业务不包括电子布相关业务,公司未来 2-3 年不会转型电子布行业。截至目前,公司投资的
参股公司上海超纤尚未开展任何业务,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六)2026 年 5月 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5),宋老亮先生与蕴力科技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宋老亮先生持有的 3,679,445股利仁科技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蕴力科技。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蕴力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3,679,44
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宋老亮先生与董湘琳女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宋老亮先生持有的 3,679,445 股利仁科技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董湘琳女士。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董湘琳女士持有
公司股份 3,679,4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协议转让事项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经深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
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八)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cefae347-d415-4906-9284-bf4fb125e2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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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49│利仁科技(001259):2026-05-21年报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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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仁科技(001259):2026-05-21年报问询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E4A72BF213FDAA342BEE215DA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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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32│利仁科技(001259):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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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利仁科技,证券代码:001259)
基本面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电饼铛类、空气炸锅类、多功能锅类、电烧烤类等。当前股价涨
幅与公司经营业绩严重偏离。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5月 11 日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期间价格涨幅为 112.97%。截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股票价格为 88.00 元/股,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严重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公司已多次披露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并多次提示公司股票存在较高的炒作风险,股票价格存在短期快速回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关注到有关媒体在网络平台传播关于公司的不实言论,称“利仁 2025年底收购了一家半导体分销公司”“转型电子布行
业,布局二代 Low-DK 布和三代 Q布”。对此公司澄清并郑重声明:
(1)公司 2025 年底未收购任何半导体分销公司。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投资了上海超纤芯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纤”),持有上海超纤 15%的股份,公司
仅为上海超纤的参股股东,公司主营业务不包括电子布相关业务,公司未来 2-3 年不会转型电子布行业。截至目前,公司投资的参
股公司上海超纤尚未开展任何业务,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3、公司股票价格已严重脱离基本面。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最新数据显示,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TTM)为 520.15 倍,公司
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C38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对应的行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27.39 倍,公司滚动市盈率明显高于同行业水平
,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交易风险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4、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披露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 145,649,598.52 元,同比增
长 34.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53,825.90 元,同比增长 147.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幅度虽然
较大但其绝对值较小,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当前股价涨幅与公司经营业绩严重偏离,且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存在市场情
绪过热,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2026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协议转
让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一、澄清声明
公司关注到有关媒体在网络平台传播关于公司的不实言论,称“利仁 2025年底收购了一家半导体分销公司”“转型电子布行业
,布局二代 Low-DK 布和三代 Q布”。对此公司澄清并郑重声明:
(1)公司 2025 年底未收购任何半导体分销公司。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投资了上海超纤芯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纤”),持有上海超纤 15%的股份,公司
仅为上海超纤的参股股东,公司主营业务不包括电子布相关业务,公司未来 2-3 年不会转型电子布行业。截至目前,公司投资的参
股公司上海超纤尚未开展任何业务,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二、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5月 11 日至 2026 年 5月 21 日期间价格涨幅为112.97%。截至 2026 年 5月 21 日股票价格为
88.00 元/股,公司股价短期上涨幅度较大,且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存在市场情绪过热,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股票价格已严重脱离基本面。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最新数据显示,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TTM)为 520.15 倍,
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C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对应的行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27.39 倍,公司滚动市盈率明显高于同行业水
平,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交易风险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四)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披露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 145,649,598.52 元,同比
增长 34.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53,825.90 元,同比增长 147.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幅度虽
然较大但其绝对值较小,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电饼铛类、空气炸锅类、多功能锅
类、电烧烤类等。当前股价涨幅与公司经营业绩严重偏离,且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存在市场情绪过热,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2026 年 5月 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协议转
让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近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交易风险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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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8│利仁科技(001259):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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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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