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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60(坤泰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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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260 坤泰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4 17:44 │坤泰股份(00126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4 17:44 │坤泰股份(00126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1 16:22 │坤泰股份(001260):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4-30 00:00 │坤泰股份(00126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4-27 16:21 │坤泰股份(001260):国信证券关于坤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6-04-23 16:27 │坤泰股份(00126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3 16:26 │坤泰股份(00126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23 16:26 │坤泰股份(00126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3 16:26 │坤泰股份(001260):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3 16:25 │坤泰股份(00126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 2026-05-14 17:44│坤泰股份(00126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坤泰股份(00126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3b13aea1-0339-41ed-b233-3ab12c9e402c.PDF ─────────┬──────────────────────────────────────────────── 2026-05-14 17:44│坤泰股份(00126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上午 10: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白云山路 75号公司红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人,代表股份 83,31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5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83,2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9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人,代表股份 6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人,代表股份 6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人,代表股份 6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7%。 公司股东及代理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3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反对 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53%;反对 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4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3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反对 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53%;反对 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4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3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 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424%;反对 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7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3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反对 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53%;反对 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4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3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 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424%;反对 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7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3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反对 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53%;反对 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4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3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反对 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53%;反对 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4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3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反对 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53%;反对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4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00%。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黄彦宇律师、胡宝花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86c967b-5e45-4789-8b0a-27d79432fbfd.PDF ─────────┬──────────────────────────────────────────────── 2026-05-11 16:22│坤泰股份(001260):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 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 “全景路演 ”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 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周五)15: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 公司 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26986a73-f18f-46af-9833-947c34a7697a.PDF ─────────┬──────────────────────────────────────────────── 2026-04-30 00:00│坤泰股份(00126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特别提示: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坤丞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坤丞投资”)发来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坤丞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 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5月 27日至 2026年 8月 26日,敏感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150 ,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合计减持不 超过 3,4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持有无限售股 比例 份数量(股) 宁波梅山保税 持股 5%以上 6,750,000 5.87% 6,750,000 港区坤丞投资 的股东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安排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本次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5 月 27日至 2026年 8月 26日,敏感期不减持)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 月内(即 2026年 5月 27日至 2026年 8月 26日,敏感期不减持)进行,且受让方 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5、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450,000 股(含)(若此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股价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含)。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减 持其所受让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6、减持价格区间:视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区间将作相应调整)。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本次减持 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坤丞投资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坤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 市后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 6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明、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坤丞投资、公司股东李峰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股 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1.对于承诺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股份锁定 承诺,在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2.减持前提。如承诺人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3.减持方式。承诺人减 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价格。承诺人锁定期满二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 二年后可以以符合法律规定的价格减持。5.减持数量。承诺人锁定期满二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5% ,锁定期满二年后可以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数量减持。6.减持期限及公告。承诺人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 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 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 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致使承诺人合计持股比例低于 5%的,则在减持 后 6个月内,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将在首次减持前 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7.除此之外,承诺人 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承诺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承诺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 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坤丞投资承诺:1.如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发行 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 的,本企业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4.如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 偿责任,则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 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5.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 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承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坤丞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意向 一致,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坤丞投资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何时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 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数量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坤丞投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 关承诺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受让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坤丞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28bbf46-1fe7-4f37-885f-056a8c581059.PDF ─────────┬──────────────────────────────────────────────── 2026-04-27 16:21│坤泰股份(001260):国信证券关于坤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3号文《关于核准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 准,公司于 2023年 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7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2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 026.25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623.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403.0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100Z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坤泰股份”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国信证券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 业务》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坤泰股份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 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层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 陈敬涛、傅国东 联系电话 0571-85316112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白云山路 75号 主要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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