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66 宏英智能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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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50 │宏英智能(00126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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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6 │宏英智能(001266):宏英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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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6 │宏英智能(001266):宏英智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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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6 │宏英智能(00126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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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6 │宏英智能(001266):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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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5 │宏英智能(001266):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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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5 │宏英智能(001266):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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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5 │宏英智能(001266):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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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5 │宏英智能(001266):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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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4 │宏英智能(00126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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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50│宏英智能(00126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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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山东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金
鹰”),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范围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9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 9月 2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参股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山东金鹰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的担保,用于山东金鹰日常经营活动中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资产池、分
期付款业务等,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12 日、2025 年 4月 30 日、2025 年 9月 10 日、2025 年 9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关于调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1.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近日,公司子公司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 担保 担保事由
号 本金 期限
1 上海宏英新 山东金鹰 人民币 3 年 为山东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威
能源科技有 能源科技 1,470 万元 期 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之间
限公司 有限公司 签订的编号为 2026 年威银借字第
8171820260123047737 号的《流动资
金借款合同》项下,自 2026 年 1 月
13 日起至 2027 年 1月 13 日止实际
形成的债务,包括最高债权本金
1,470 万元、利息、逾期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提供担
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MADR8JWD0G
4.住所:山东省滨州高新区青田街道高五路333号
5.法定代表人:牛金良
6.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4-07-04
8.营业期限:2024-07-04 至 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
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仪器仪表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
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新能源汽
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专用设备修
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同能源管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
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股权结构: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 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651.71 22,839.50
负债总额 9,893.96 17,010.14
净资产 5,757.75 5,829.35
营业收入 8,893.81 6,504.44
净利润 757.75 3.63
资产负债率 63.21% 74.48%
12.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山东金鹰49%股权。
13.经查询,山东金鹰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其他说明:山东金鹰因业务发展需要,向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并由山东金鹰股东分别对其流
动资金借款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滨州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山东金鹰51%股权,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宏英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山东金鹰49%股权。本次担保事项中,滨州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别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
保,山东金鹰未向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该担保形式符合商业逻辑中的风险收益对等原则,未超出公司作为股东应承担的风险范
围,不构成利益输送或单方面利益损害。
公司评估了山东金鹰的经营状况、业务发展情况、市场地位、所处行业发展潜力等因素,认为山东金鹰经营发展总体稳健、信用
状况良好。为其流动资金借款业务提供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主体:
(1)保证人(甲方):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2.担保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和为实现债权、担保权
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保险费、鉴定费、提存费、差
旅费、电讯费、结算费用、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和其他相关合理费用等)(上述主债权本金、利息、违
约金、费用等保证担保的全部债权以下称应付款项)。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起算日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早于或等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
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
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2)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一笔债务的到期日(一笔债务有分期还款计划的,该笔债务
的到期日为最后一期分期还款计划的到期日);
(3)本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正常届满,债权确定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如乙方依据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
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前到期或宣布提前进行决算,宣布的提前到期日或提前决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 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审议
,董事会同意为参股公司山东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主体调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享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担保。本次调整担保主体事项有利于满足参股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整体
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3,551.437325万元(
含公司为子公司代开保函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3.8803%。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实际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7,671.437325 万元(含公司为子公司代开保函金额),占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资产的37.9559%;公司为参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880 万元,占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资产的5.9244%。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年威银最高额保字第GC2026011900000013号);
3.《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年威银最高额保字第GC2026011900000014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9128ef5f-4c7b-4c57-9fa3-031e09d018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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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6│宏英智能(001266):宏英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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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英智能(001266):宏英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7f8866b0-d4bc-4129-9546-f7795c1d33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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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6│宏英智能(001266):宏英智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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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英智能(001266):宏英智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d24d13ff-b422-4cba-9228-8a7a7825e1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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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6│宏英智能(00126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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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
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同意于 2026 年 1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化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
营发展,资金安全可控,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18亿元、向参股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系根据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日常经营
与发展需要,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业务承接与开展提供保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减少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
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发展,同意公司子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额度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品种仅限于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铜、碳酸锂等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授权期
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
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利润
水平,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了业务流程,
落实了风险防范措施。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
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2月9日(星期一)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a77b7c91-80a8-4968-a972-e18ca2d119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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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6│宏英智能(001266):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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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英智能(001266):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413253aa-cc40-4dc3-b5a6-121fdd37ed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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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5│宏英智能(001266):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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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专审字[2026]第 4-00009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Accountants.LLP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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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4-00009 号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以下简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治理层负责监督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情况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
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
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
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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