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68 联合精密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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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8:08 │联合精密(00126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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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6 19:46 │联合精密(001268):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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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联合精密(001268):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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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20:56 │联合精密(00126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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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8:45 │联合精密(00126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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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26 │联合精密(00126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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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6:50 │联合精密(00126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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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9:21 │联合精密(00126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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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8:52 │联合精密(001268):关于变更子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子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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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8:51 │联合精密(001268):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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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8:08│联合精密(00126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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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精密(00126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54d23234-79ad-4446-884a-214ec8b88f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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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6 19:46│联合精密(001268):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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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郑梓贤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郑梓贤持有公司股份 6,29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89%(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73,57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7%)。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郑梓贤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郑梓贤 6,294,300 5.8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和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 1,573,575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1.47%,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6、郑梓贤本次减持意向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郑梓贤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 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4)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
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6)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①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②给投资者
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③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④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⑤
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公司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权益分派、减资等导致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做相应变更。
(2)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
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
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本人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将把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
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截至本公告日,郑梓贤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郑梓贤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7/a4122214-1a65-446a-a96c-32d79b468f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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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联合精密(001268):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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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精密(001268):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4fe43ced-6d46-4ac5-890d-c36c059055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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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20:56│联合精密(00126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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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精密(00126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fd03d10d-1c5a-4b3e-bccb-9e49c36a65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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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8:45│联合精密(00126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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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37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2024 年 7
月 3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9.37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 29.12 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
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01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9358%,最高成交价为 19.0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5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6,174,26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ebbf9b7e-55c0-49ec-9990-ff0ab6a0bb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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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26│联合精密(00126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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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37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2024 年 7
月 3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9.37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 29.12 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01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9358%,最高成交价为 19.0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5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6,174,26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6/bfd66999-5ecd-482f-a699-78ab120ba2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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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6:50│联合精密(00126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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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精密(00126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3f192717-37d7-4842-a577-39ea4683ad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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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9:21│联合精密(00126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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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37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2024 年 7
月 3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9.37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 29.12 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
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9265%,最高成交价为 18.2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5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984,65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5b6a5c7d-e254-486b-82f4-acd9ddea7d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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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8:52│联合精密(001268):关于变更子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子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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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扬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制造”)变更注册地址并对其《公
司章程》的有关内容进行同步修订。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本次变更仅涉及住所变更,拟变更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子公司名称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广东扬山精密制造 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
有限公司 滘镇顺江社区林港创业 滘镇顺江社区林港创业
园新业一路19号之三(住 园新业一路19号之三(一
所申报) 照多址)
二、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广东制造根据上述情况对其《公司章程》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章 第五条 公司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北 第二章 第五条 公司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北
滘镇顺江社区林港创业园新业一路 19 号之 滘镇顺江社区林港创业园新业一路 19 号之
三(住所申报)。 三;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坤洲工业区大道北
侧、群力路东侧 KZ5 地块;佛山市顺德区北
滘镇顺江居委会林港创业园拓业路 2 号之
二;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头居委会新业三
路 4 号。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是基于广东制造的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后的注册地址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
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d4083e04-8ce8-4bce-b5f1-e56f3a043e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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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8:51│联合精密(001268):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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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精密(001268):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0/5243eb1f-6b07-4cce-8016-24bb54599f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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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30│联合精密(001268):光大证券关于联合精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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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精
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
于2024年11月29日对联合精密进行了持续督导现场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24年11月29日
2、培训地点:联合精密会议室
(二)培训主讲人及培训对象
1、培训人员:光大证券联合精密持续督导项目组
2、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规、指引、通知、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近期监管形势
,向联合精密讲解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措施及股票合规减持
的相关法规要求。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上市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本次培训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工作。
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培训,联合精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上市公司严格监管的认知,了解
了上市公司大股东、特定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限制规定,有助于联合精密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
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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