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68 联合精密 更新日期:2025-05-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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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联合精密(00126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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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 │联合精密(00126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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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 │联合精密(00126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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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6:52 │联合精密(001268):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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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1 │联合精密(001268):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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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26 │联合精密(00126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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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10 │联合精密(001268):光大证券关于联合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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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10 │联合精密(00126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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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10 │联合精密(001268):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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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10 │联合精密(00126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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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联合精密(00126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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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010,000股不参与本次
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现有总股本107,933,334股剔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10,000股后的股本106,923,334股为基数,拟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06,923,334股/10股×4.50元=48,115,500.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
股=48,115,500.30元/107,933,334股×10股=4.457890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
一交易日收盘价-0.4457890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107,933,3
34 股剔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10,000 股后的股本 106,923,334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
),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48,115,500.3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
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10,000.00股后的 106,923,334.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 4.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4.0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5月 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5月 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月 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作出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48,115,500.30 元/107,933,334股×10股=4.457890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4457890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
收盘价-0.4457890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港创业园新业一路 19号
咨询联系人:刘瑞兴
咨询电话:0757-26326360
传真电话:0757-26671234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50b2b21b-1f49-4e8d-b7b0-717f57435e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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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联合精密(00126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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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精密(00126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7794da73-4325-4f6e-9357-ebeeea1b57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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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联合精密(00126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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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桂景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港创业园新业一路19号);
5.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下午1
5:00。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56人,代表股份61,612,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57.6226%(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6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
.115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52人,代表股份1,612,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076%。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计51人,代表股份72,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67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51人,代表股份72,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67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59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1%;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34%;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389%;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0.000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1%
。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
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59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1%;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34%;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5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389%;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000%;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1%。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
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59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1%;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34%;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5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389%;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000%;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1%。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
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59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8%;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34%;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611%;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0.000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389%
。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
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59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5%;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34%;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889%;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0.0000%;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11%
。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
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58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02%;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4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556%;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5.8333%;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11%
。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
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58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8%;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15%;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4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278%;反对 1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444%;弃权 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78%。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58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8%;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15%;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4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278%;反对 1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444%;弃权 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78%。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姚思静律师、吉喆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144549ef-fe15-4f04-bd5f-f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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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6:52│联合精密(001268):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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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等,公司拟举行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
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zj/)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何俊桦先生,独立董事吴春苗女士,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瑞兴
先生,财务负责人卢楚云女士,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交流效率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
于2025年5月15日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针
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统一答复。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0f3a2b12-7883-4ade-99f2-6ccee757f3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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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1│联合精密(001268):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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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郑梓贤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郑梓贤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5,39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999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
后总股本的 5.0472%),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17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郑梓贤女士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73,575 股(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1
.47%)。
公司于近日收到郑梓贤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于 2025年 4 月 2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 897,7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郑梓贤女士持有公司 5,396,6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999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5.0472%),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近日,郑梓贤女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
(元/股) (股) 比例 份后总股本比例
郑梓贤 集中竞价 2025年 4月 20.67 897,700 0.8317% 0.8396%
交易 28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姓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名 股数(股 占公司总 占剔除回购专户 股数(股 占公司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
) 股 股 ) 总 份后总股本比例
本比例 份后总股本比例
股本比
例
郑梓贤 合计持有股份 6,294,300 5.8317% 5.8867% 5,396,600 4.9999% 5.0472%
-无限售条件股 6,294,300 5.8317% 5.8867% 5,396,600 4.9999% 5.0472%
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 0.00% 0 0.00% 0.00%
份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7,933,33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10,000股后的总股本为 106,923,334股
。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郑梓贤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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