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69 欧晶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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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07 │欧晶科技(00126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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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9 │欧晶科技(00126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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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9 │欧晶科技(00126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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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1:44 │欧晶科技(00126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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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20 │欧晶科技(001269):国信证券关于欧晶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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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12 │欧晶科技(001269):关于召开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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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12 │欧晶科技(00126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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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11 │欧晶科技(001269):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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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11 │欧晶科技(001269):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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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9 │欧晶科技(00126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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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07│欧晶科技(00126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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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81 号)核
准,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35.640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
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7,677,769.5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07,306,969.
5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0,370,8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9月 27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1
1245-18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内蒙古欧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羊桥东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以及保荐人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与全资子公司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通科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桥支行以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续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0602005029200190852 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 存续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呼和浩特 动资金项目
石羊桥东路支行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55676416843 高品质石英制品项目 已注销
份有限公司 公司呼和浩特市新
华支行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59050078801300001308 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呼和
浩特金桥支行
呼和浩特市欧通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59050078801500001307 本次注销
源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呼和
浩特金桥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2025 年 3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4月 7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名称: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呼
和 浩 特 金 桥 支 行 , 账 号 :59050078801300001308、59050078801500001307)的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
司与全资子公司欧通科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桥支行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9867dad0-6402-473d-bd7c-c77a6047e8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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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9│欧晶科技(00126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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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年 4月 24 日做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
议,并于 2025年 4月 28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42)。该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5月 20日(星期二)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5月 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月 20日上午 9:15
-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月 20日 9:15-15:00。
4、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 31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良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现场参会股东。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4人,代表股份 142,230,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1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1人,代表股份 754,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3922%。
3、其他人员出席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世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为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42,201,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 16,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16%;弃权 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201,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7%;反对 1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 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201,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9%;反对 1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 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200,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 1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 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201,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16,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弃权 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5,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329%;反对 16,68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05%;弃权 1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
66%。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198,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9%;反对 1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 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3,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334%;反对 16,5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20%;弃权 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
46%。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145,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反对 61,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弃权 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095%;反对 61,9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86%;弃权 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
18%。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1,686,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8%;反对 530,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1%;弃权 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202,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2%;反对 14,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弃权 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
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经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安琪、刘雅茜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经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b7730282-ec6a-4f0a-9268-43678129d7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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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9│欧晶科技(00126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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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世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
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决议;
3、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7、其他会议文件。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承诺,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
材料和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召集人资格,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
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
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
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
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决议,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发布的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
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
5:30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3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
月20日9:15-15:00。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上述公告披露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规则》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本次会议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104人,所持股份为142,230,2
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9199%。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验证。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通过通讯方式
参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人员均有出席、列席公司股东大会的资格。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仅就公告的议案内容进行讨论和表决。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
经本所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表决的事项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相同。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数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01,8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00%;反对16,5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0116%;弃权1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84%。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01,4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97%;反对16,5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0116%;弃权1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86%。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01,7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99%;反对16,5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0116%;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84%。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00,8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93%;反对16,5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0116%;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91%。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01,0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95%;反对16,6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0117%;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88%。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198,8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79%;反对16,5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0116%;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05%。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145,8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06%;反对61,9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0435%;弃权2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58%。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1,686,6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178%;反对530,7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3731%;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91%。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02,1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02%;反对14,5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0102%;弃权1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96%。
表决结果:通过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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