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69 欧晶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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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8:25 │欧晶科技(001269):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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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8:25 │欧晶科技(001269):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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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8:21 │欧晶科技(001269):关于欧晶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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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8:21 │欧晶科技(001269):关于欧晶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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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6:20 │欧晶科技(00126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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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8:56 │欧晶科技(001269):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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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8:56 │欧晶科技(001269):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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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8:55 │欧晶科技(001269):对全资子公司减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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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8:55 │欧晶科技(001269):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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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20:04 │欧晶科技(00126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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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8:25│欧晶科技(001269):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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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晶
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就欧晶科技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欧晶转债”,债券代码:127098.SZ)回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欧晶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50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700,0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
民币 470,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259,688.6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2,740,311.33 元。以上
募集资金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28118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欧晶转债”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存续的起止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9 年 11
月 23 日。
二、回售条款概述
(一)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3 月 2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欧晶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募集
资金投资额25,288.42 万元中调出募集资金 10,040.90 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
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欧晶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二)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
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
,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11、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40%(“欧晶转债”第二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4 年 11 月 24 日至2025 年 11 月 23 日的票面利率);t=141 天(
2024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4 月14 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5 年 4 月 14 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0.40%×141/365=0.1545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欧晶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1545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欧
晶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
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1236 元/张;对于持有“欧晶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为 100.1545 元/张;对于持有“欧晶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
实际可得为 100.1545 元/张。
(四)回售权利
“欧晶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欧晶转债”。“欧晶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三、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
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
,余下一次回售公告的发布时间视需要而定。
鉴 于 上 述 规 定 , 公 司 将 在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发布上述有关回售
提示性公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欧晶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5 年 4 月 14 日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已申
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欧晶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 2025 年 4 月23 日,回售款划拨日
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5 年 4月 25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
的影响。
四、回售期间的交易
“欧晶转债”在回售期内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欧晶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
售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欧晶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
本次“欧晶转债”回售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约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2/113252e2-909b-4cf6-89dc-df8a00b10e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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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8:25│欧晶科技(001269):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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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001269):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2/ce1f90be-0220-40c2-8a57-9937f7b334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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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8:21│欧晶科技(001269):关于欧晶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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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001269):关于欧晶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2/73045196-d722-4619-b0ba-7e718db7fe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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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8:21│欧晶科技(001269):关于欧晶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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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001269):关于欧晶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2/b70bea83-4498-4146-894d-d28deec291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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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6:20│欧晶科技(00126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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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00126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cc23d0cc-e526-4c64-9661-5943246c19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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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8:56│欧晶科技(001269):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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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晶科技”或“公司”)于 2025年 4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欧晶
”或“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10,040.90万元人民币。减资后,宁夏欧晶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资概述
宁夏欧晶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一期项目”和“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的唯一实施
主体。2023年 1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2,901.00 万元对宁夏欧晶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宁夏欧晶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000
.00 万元增加至 33,901.00 万元。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
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拟从原募投项目
“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 10,040.90 万元人民币,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
体为欧晶科技。公司拟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宁夏欧晶减资收回 10,040.90万元用于实施“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本次拟减少宁夏
欧晶注册资本 10,040.90万元,减资后的宁夏欧晶注册资本将由33,901.00万元减少至 23,860.10万元(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
准登记内容为准)。减资后,宁夏欧晶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减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减资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8月 10日
注册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经开区光明路以南、南环高
速路以北、银巴路以东、规划 2号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 张良
注册资本 33,901.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信用代码 91640100MA76NQE78N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一般项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
术玻璃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
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非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新材料技术研发。
(二)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08,639.96 76,876.64
净资产 62,300.61 39,806.67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80,985.43 18,176.70
净利润 26,140.17 -12,493.94
注:上表中 2023 年数据已纳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2024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减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
进行合理调度和使用分配后,发生的必要、合理的减资行为。本次减资不会导致宁夏欧晶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减资后公司仍持有宁
夏欧晶 100%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本次减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人对于公司本次对子公司减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本次减资事项尚需报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核准变更登记手续,并以最终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保荐人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减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9/3de46edc-cff3-44a1-b221-45800beba5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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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8:56│欧晶科技(001269):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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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001269):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9/200495df-9018-4eb8-94b0-bbe090f9df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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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8:55│欧晶科技(001269):对全资子公司减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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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晶
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欧晶科技对全资
子公司减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资概述
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欧晶”或“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夏石
英坩埚一期项目”和“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的唯一实施主体。2023 年 12 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2,901.00万元对宁夏欧晶进
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宁夏欧晶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0.00 万元增加至 33,901.00 万元。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
”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拟从原募投项
目“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 10,040.90 万元人民币,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项目实施
主体为欧晶科技。公司拟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宁夏欧晶减资收回 10,040.90 万元用于实施“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本次拟减少
宁夏欧晶注册资本 10,040.90 万元,减资后的宁夏欧晶注册资本将由33,901.00 万元减少至 23,860.10 万元(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减资后,宁夏欧晶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减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10 日
注册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经开区光明路以南、南环高速路以
北、银巴路以东、规划 2 号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 张良
注册资本 33,901.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信用代码 91640100MA76NQE78N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一般项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
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
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
(二)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08,639.96 76,876.64
净资产 62,300.61 39,806.67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80,985.43 18,176.70
净利润 26,140.17 -12,493.94
注:上表中 2023 年数据已纳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2024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减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
金进行合理调度和使用分配后,发生的必要、合理的减资行为。本次减资不会导致宁夏欧晶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减资后公司仍持有
宁夏欧晶 100%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本次减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
议案》。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减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减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9/97bfbd7e-0b9a-4772-99bf-d96987ce59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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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8:55│欧晶科技(001269):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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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年 4月 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5年 4月 2日以专人送达、通讯等形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欧晶”)减资收回 10,040.90 万元用于
实施“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合理调度和使用分配后,发生的必要、合
理的减资行为。本次减资不会导致宁夏欧晶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减资后公司仍持有宁夏欧晶 100%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
化。本次减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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