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70 *ST铖昌 更新日期:2026-03-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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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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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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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8:47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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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8:43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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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4 │*ST铖昌(00127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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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4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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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47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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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20:18 │*ST铖昌(00127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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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18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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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20:53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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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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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以财务报表利润
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准,下同),且扣除后营业收
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年 4月 24日起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之规定,为方便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进度,现公司将 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已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就审计计划、审计
范围、时间安排、项目组成员和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中兴华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上不存在
重大分歧,最终公司 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相关报告为准。
中兴华已持续执行了审计函证、现场盘点、现场走访、客户访谈和底稿资料收集等审计程序,目前中兴华正对已获取的审计证据
和审计底稿资料进行汇总及分析,即将提交中兴华质量控制部门复核,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审计程序和审计底稿。最终公司 2025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相关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 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密切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包括但不限于
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8),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年年度扣
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38,000.00万元-43,5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500.00万元-12,40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8,900.00万元-11,500.00万元,预计 2025年末净资产为 145,241.18万元-154,141.18万元。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
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81e46809-c664-4ebf-a3b0-04985c02f5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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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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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以财务报表利
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准,下同),且扣除后营业
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年 4月 24日
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
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之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5 年 4 月 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 4月 24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
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之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提示公告。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9日披露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6-007)。公
司于 2026年 2月 12日披露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2026-013)。公
司于 2026年 3月 6日披露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2026-016)。
三、其他事项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8),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年年度扣
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38,000.00万元-43,5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500.00万元-12,40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8,900.00万元-11,500.00万元。预计 2025年末净资产为 145,241.18万元-154,141.18万元。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
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11833b82-e3d6-4828-bc0f-fdfe17a984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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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8:47│*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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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以财务报表利润
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准,下同),且扣除后营业收
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年 4月 24日起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之规定,为方便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进度,现公司将 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已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就审计计划、审计
范围、时间安排、项目组成员和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中兴华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上不存在
重大分歧,最终以公司 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相关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 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密切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包括但不限于
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8),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年年度扣
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38,000.00万元-43,5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500.00万元-12,40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8,900.00万元-11,500.00万元,预计 2025年末净资产为 145,241.18万元-154,141.18万元。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
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8349c95c-976c-483d-9e53-9f8c06eb37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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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8:43│*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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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3808dcf3-2067-45db-b6c6-13abe28924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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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4│*ST铖昌(00127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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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铖昌(00127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a1709a41-650a-41e5-bb4f-b7e9ee4361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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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4│*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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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珊珊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20人,代表股份 106,769,1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008%。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102,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5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09人,代表股份99,667,0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55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9人,代表股份10,667,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57%。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521,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8%;反对21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2%;弃权2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19,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56%;反对219,064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5%;弃权2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庄丹丽、刘子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6年2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f5ef8f7f-4c11-4700-add3-dfee4ed955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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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47│*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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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ST铖昌,证券代码:001270,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2026年 2月 10日、2026年 2月 11日、2026年 2月 12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9f8c7fca-a107-4e40-86ce-ba246ce48a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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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20:18│*ST铖昌(00127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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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以财务报表利
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准,下同),且扣除后营业
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年 4月 24日
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
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之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5 年 4 月 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 4月 24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
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之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9日披露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6-007)。
三、其他事项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8),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年年度扣
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38,000.00万元-43,5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500.00万元-12,40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8,900.00万元-11,500.00万元。预计 2025年末净资产为 145,241.18万元-154,141.18万元。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
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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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18│*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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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ST铖昌,证券代码:001270,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2026年 2月 3日、2026年 2月 4日、2026年 2月 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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