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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70(铖昌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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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270 铖昌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02 18:09 │铖昌科技(001270):铖昌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02 18:08 │铖昌科技(001270):铖昌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6-02 18:06 │铖昌科技(001270):铖昌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6-02 18:05 │铖昌科技(00127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0 00:00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8 20:47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 │2026-05-18 20:45 │*ST铖昌(001270):深交所关于铖昌科技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8 20:45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2025年度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 │2026-05-18 20:45 │*ST铖昌(001270):中兴华报字(2026)第00000649号-关于铖昌科技2025年度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 ├─────────┼──────────────────────────────────────────────┤ │2026-05-18 18:22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 │ │ │个限售... │ └─────────┴──────────────────────────────────────────────┘ ─────────┬──────────────────────────────────────────────── 2026-06-02 18:09│铖昌科技(001270):铖昌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珊珊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65人,代表股份 102,467,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137%。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01,207,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02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7人,代表股份1,260,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4人,代表股份6,366,0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86%。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304,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5%;反对114,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0%;弃权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03,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94%;反对114,77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9%;弃权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7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288,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4%;反对129,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0%;弃权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87,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02%;反对129,07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76%;弃权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23%。 3、审议《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3项子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审议通过了《制定<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02,284,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7%;反对130,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83,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05%;反对130,67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27%;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8%。 3.02、审议通过了《修订<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2,281,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1%;反对135,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8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81%;反对135,87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44%;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6%。 3.03、审议通过了《修订<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2,289,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7%;反对127,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88,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06%;反对127,97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03%;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9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晚、赵泽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6年6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5c5b6c21-97ae-4a52-adf1-83154c63af60.PDF ─────────┬──────────────────────────────────────────────── 2026-06-02 18:08│铖昌科技(001270):铖昌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铖昌科技,证券代码:001270,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2026年 5月 29日、2026年 6月 1日、2026年 6月 2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d7b47ceb-c193-4665-8b20-e7a218c5524f.PDF ─────────┬──────────────────────────────────────────────── 2026-06-02 18:06│铖昌科技(001270):铖昌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 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7,80 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1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分别变更为人民币206,107,101元、206,107,101股。公司减资后 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6年6月3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赵小婷、朱峻瑶 4、联系电话:0571-8102365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4ffcdaf1-93f2-4120-bb16-c506718316df.PDF ─────────┬──────────────────────────────────────────────── 2026-06-02 18:05│铖昌科技(00127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铖昌科技(00127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c7a8dc8f-64b7-4f11-864b-5b023b27617a.PDF ─────────┬──────────────────────────────────────────────── 2026-05-20 00:00│*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206,114,901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分 配利润41,222,980元。公司2025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 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6,114,9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 咨询联系人:赵小婷、朱峻瑶 咨询电话:0571-81023659 传真电话:0571-8102365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e58e5b8-8b34-4e1e-8178-5eb88c6021a9.PDF ─────────┬──────────────────────────────────────────────── 2026-05-18 20:47│*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将于 2026年 5 月19日(星期二)停牌一天,并于 2026年 5月 20日 (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自 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铖昌”变更为“铖昌科技”,证券代码 仍为“001270”,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铖昌”变更为“铖昌科技”; 3、股票代码:仍为“001270”; 4、股票停复牌安排:2026年 5月 19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6年 5月 20日开市起复牌;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6年 5月 20日; 6、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5 年 4 月 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 4月 24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相关审核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全体董事保证 2025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 115,271,371.22元,净利润为 117,109,847.2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03,336,66 6.71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404,622,960.22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509,807,402.04 元。年审会计师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 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本规则第 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 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自查,公司2025 年度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所列 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基于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 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自 2026 年 5月 20日(星期三)开市起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铖昌”变更为“铖昌科技”,证券代码仍为“001270”,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 涨跌幅限制为 10%。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 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dcd926a-5a98-4b8b-b5cb-185bc679a713.PDF ─────────┬──────────────────────────────────────────────── 2026-05-18 20:45│*ST铖昌(001270):深交所关于铖昌科技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ST铖昌(001270):深交所关于铖昌科技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654297b-4064-4986-b1af-ed4a25852400.PDF ─────────┬──────────────────────────────────────────────── 2026-05-18 20:45│*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2025年度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2025年度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a4a97ae-e630-4406-be07-dd96fd9a977e.PDF ─────────┬──────────────────────────────────────────────── 2026-05-18 20:45│*ST铖昌(001270):中兴华报字(2026)第00000649号-关于铖昌科技2025年度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 *ST铖昌(001270):中兴华报字(2026)第00000649号-关于铖昌科技2025年度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7c43d5e-fa29-4f2a-8f68-36c7d896a2b5.PDF ─────────┬──────────────────────────────────────────────── 2026-05-18 18:22│*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 │售... ─────────┴────────────────────────────────────────────────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3963602-82fc-421f-9923-25b78ec09878.PDF ─────────┬──────────────────────────────────────────────── 2026-05-14 19:19│*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重大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 ─────────┴────────────────────────────────────────────────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策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依 照《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公司的下列决策适用本规定: (一)购买资产;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签订许可协议; (十二)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重大交易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日常交易。第三条 决策权限: (一)对于根据《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的重大交易,应当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进行审 议,对于上述权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不得化整为零以避开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权。对于同一事项分步实施或多份合同总数达到 或超过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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