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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70(铖昌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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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270 铖昌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5 17:38 │铖昌科技(001270):铖昌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6-30 00:00 │铖昌科技(001270):铖昌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6-02 18:09 │铖昌科技(001270):铖昌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02 18:08 │铖昌科技(001270):铖昌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6-02 18:06 │铖昌科技(001270):铖昌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6-02 18:05 │铖昌科技(00127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0 00:00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8 20:47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 │2026-05-18 20:45 │*ST铖昌(001270):深交所关于铖昌科技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8 20:45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2025年度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 ─────────┬──────────────────────────────────────────────── 2026-07-15 17:38│铖昌科技(001270):铖昌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铖昌科技,证券代码:001270,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 2个交易日 内(2026年 7月 14日、2026年 7月 1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9fec067d-e241-4222-93e1-e687caa21397.PDF ─────────┬──────────────────────────────────────────────── 2026-06-30 00:00│铖昌科技(001270):铖昌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铖昌科技,证券代码:001270,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 2个交易日 内(2026年 6月 26日、2026年 6月 2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95b29207-4c4d-46c1-abe2-061d24c5512f.PDF ─────────┬──────────────────────────────────────────────── 2026-06-02 18:09│铖昌科技(001270):铖昌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珊珊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65人,代表股份 102,467,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137%。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01,207,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02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7人,代表股份1,260,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4人,代表股份6,366,0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86%。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304,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5%;反对114,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0%;弃权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03,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94%;反对114,77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9%;弃权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7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288,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4%;反对129,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0%;弃权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87,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02%;反对129,07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76%;弃权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23%。 3、审议《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3项子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审议通过了《制定<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02,284,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7%;反对130,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83,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05%;反对130,67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27%;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8%。 3.02、审议通过了《修订<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2,281,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1%;反对135,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8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81%;反对135,87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44%;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6%。 3.03、审议通过了《修订<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2,289,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7%;反对127,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88,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06%;反对127,97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03%;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9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晚、赵泽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6年6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5c5b6c21-97ae-4a52-adf1-83154c63af60.PDF ─────────┬──────────────────────────────────────────────── 2026-06-02 18:08│铖昌科技(001270):铖昌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铖昌科技,证券代码:001270,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2026年 5月 29日、2026年 6月 1日、2026年 6月 2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d7b47ceb-c193-4665-8b20-e7a218c5524f.PDF ─────────┬──────────────────────────────────────────────── 2026-06-02 18:06│铖昌科技(001270):铖昌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 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7,80 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1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分别变更为人民币206,107,101元、206,107,101股。公司减资后 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6年6月3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赵小婷、朱峻瑶 4、联系电话:0571-8102365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4ffcdaf1-93f2-4120-bb16-c506718316df.PDF ─────────┬──────────────────────────────────────────────── 2026-06-02 18:05│铖昌科技(00127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铖昌科技(00127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c7a8dc8f-64b7-4f11-864b-5b023b27617a.PDF ─────────┬──────────────────────────────────────────────── 2026-05-20 00:00│*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206,114,901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分 配利润41,222,980元。公司2025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 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6,114,9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 咨询联系人:赵小婷、朱峻瑶 咨询电话:0571-81023659 传真电话:0571-8102365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e58e5b8-8b34-4e1e-8178-5eb88c6021a9.PDF ─────────┬──────────────────────────────────────────────── 2026-05-18 20:47│*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将于 2026年 5 月19日(星期二)停牌一天,并于 2026年 5月 20日 (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自 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铖昌”变更为“铖昌科技”,证券代码 仍为“001270”,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铖昌”变更为“铖昌科技”; 3、股票代码:仍为“001270”; 4、股票停复牌安排:2026年 5月 19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6年 5月 20日开市起复牌;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6年 5月 20日; 6、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5 年 4 月 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 4月 24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相关审核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全体董事保证 2025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 115,271,371.22元,净利润为 117,109,847.2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03,336,66 6.71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404,622,960.22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509,807,402.04 元。年审会计师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 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本规则第 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 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自查,公司2025 年度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所列 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基于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 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自 2026 年 5月 20日(星期三)开市起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铖昌”变更为“铖昌科技”,证券代码仍为“001270”,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 涨跌幅限制为 10%。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 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dcd926a-5a98-4b8b-b5cb-185bc679a713.PDF ─────────┬──────────────────────────────────────────────── 2026-05-18 20:45│*ST铖昌(001270):深交所关于铖昌科技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ST铖昌(001270):深交所关于铖昌科技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654297b-4064-4986-b1af-ed4a25852400.PDF ─────────┬──────────────────────────────────────────────── 2026-05-18 20:45│*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2025年度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2025年度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a4a97ae-e630-4406-be07-dd96fd9a977e.PDF ─────────┬──────────────────────────────────────────────── 2026-05-18 20:45│*ST铖昌(001270):中兴华报字(2026)第00000649号-关于铖昌科技2025年度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 *ST铖昌(001270):中兴华报字(2026)第00000649号-关于铖昌科技2025年度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7c43d5e-fa29-4f2a-8f68-36c7d896a2b5.PDF ─────────┬──────────────────────────────────────────────── 2026-05-18 18:22│*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 │售... ─────────┴────────────────────────────────────────────────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3963602-82fc-421f-9923-25b78ec09878.PDF ─────────┬──────────────────────────────────────────────── 2026-05-14 19:19│*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重大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 ─────────┴────────────────────────────────────────────────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策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依 照《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公司的下列决策适用本规定: (一)购买资产;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签订许可协议; (十二)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重大交易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日常交易。第三条 决策权限: (一)对于根据《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的重大交易,应当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进行审 议,对于上述权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不得化整为零以避开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权。对于同一事项分步实施或多份合同总数达到 或超过上述权限的则应将按相关金额合并后的数额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董事会或股东会在明知详细内容情况下授权行使的不在 此限。 (二)董事长有权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且交易的成交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但不超过3000万元的非关联交易 事项。 (三)总经理有权决定公司交易的成交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且未达到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的非关联交易事项。 (四)上述交易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标准之一的,无论是否在董事长、总经理决策权限内,均应当上报公 司董事会,进行及时披露。第四条 相应决策机构在进行决策时必须以公司的最大利益出发进行决策,不得以权谋私。因决策失误造 成公司损失的,有关责任者应承担赔偿的责任。第五条 公司对于本规则第二条所列事项进行决策时,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向或可行性方案,按照本规定规则规定权限,报总经理或董事长进行决策。 2、总经理或董事长认为可行的,按本规定的权限作出决定或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讨论议案。 3、公司董事会对议案可行性进行研究。 4、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议案进行表决。如属于公司股东会决定权限的则应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由董事会向 股东会提出提案。 5、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作出详细说明,由股东会进行表决。 6、公司股东会通过后,如涉及政府部门审批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审批事项。 7、在获得股东会批准及政府部门(如适用)审批后,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实施。第六条 法律法规及包括《公司章程》在内的内部 制度对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交易决策审议标准、审议程序等存在其他规定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 及内部制度中的特殊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上述重大决策涉及公司的关联人士或关联企业时,有关的关联人士及关联企业或在关联企业任职的人士应向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作出声明,并按《公司章程》应进行必要回避。 第八条 本规则所称“不超过”包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包含本数。第九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批 准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474bce3-4d18-42ee-98cc-5969e3be0ae3.PDF ─────────┬──────────────────────────────────────────────── 2026-05-14 19:19│*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议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 负责。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外行使其权限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权限 第六条 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并向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其具体职责权限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办公会议作出决定。 第七条 总经理享有的职权如下: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的内控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 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八)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九)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有权决定公司交易的成交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万元,且未达到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等非关联交易事项。 第九条 除关联担保外,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万元的关联交易协议,以及公司与关联自然 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自然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万元的关联交易协议,由总经 理办公会议决策。 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协议;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 同一关联法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万元的关联交易协议,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 关联交易金额到达《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标准时,相关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后生效。本工作细则规定的“重大交易”“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定义为准。第十条 在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内部管理事项并承担相应义务: (一) 总经理根据有关程序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报请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时,应附该人选的简历 和工作业绩材料。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行政和刑事违法、严重失职或不能胜任职务 的情况时,总经理应提请董事会予以解聘,总经理不提议解聘的,对由 此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 总经理拟订公司有关劳动人事管理(包括岗位责任、考勤、人员录用原则、 考核标准、聘任及解聘程序、劳动合同签订等)、安全保卫、卫生环保、 文件收发及档案管理等基本管理制度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并使公司的管理标准化。 (三) 总经理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 聘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具体规章时,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 会的意见。 (四) 总经理关于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应有明确的议题并应附有相应的说明文件、数据和其他参考资料。 第十一条 总经理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董事会提出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 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向董事会报告的内容分为定期业务报告和临时业务报告: (一) 定期业务报告包括中期业务报告和年度业务报告,总经理应按时向董事会作定期业务报告。 (二) 临时业务报告: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情况时,总经理应根据 具体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或董事长作出书面或口头报告。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管理人员交流情况、研究工作、议定事项的工作会议。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另行制定《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细则》,规定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具体成员、决策方式、会议制度,由 总经理报董事长批准通过。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可委托副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当 邀请董事长出席;根据需要,经总经理同意,其他非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也可以出席会议。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应向总经理或主持会 议的副总经理请假。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 (一) 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二) 副总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公司证券部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议程一般应于会议前 3天通知出席会议人员。 第十八条 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应于会议前 2天向公司证券部申报,由公司证券部请示总经理后予以安排。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重要议题的讨论材料须提前 2天送达出席会议人员阅知。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包括: (一) 传达学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文件、指示、决定; (二) 传达、制订和落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措施和办法; (三) 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投资计划方案; (四) 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 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 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奖惩方案、人员招聘和用工计划; (七) 审议及通过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公司具体规章; (八) 《公司章程》规定的人员任免事项; (九) 涉及多个副总经理分管范围的重要事项; (十) 听取重要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述职报告; (十一) 总经理认为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部派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会议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会别、会次、时间、地点; (二) 主持人,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三) 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重要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总经理审定并决定是否印发及发放范围。会议纪要要妥善保管存 档。 第二十三条凡是需要保密的会议材料,会议结束后由公司证券部负责收回。第二十四条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 制度。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六条本细则所称“以上”包含本数,“低于”、 “超过”不包含本数。第二十七条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 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75d8fa3-9adb-4f65-9d11-a3053018fe38.PDF ─────────┬──────────────────────────────────────────────── 2026-05-14 19:19│*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章程 ─────────┴────────────────────────────────────────────────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ee0b92c-bf1e-4f19-9b97-b8abf8dd5778.PDF ─────────┬──────────────────────────────────────────────── 2026-05-14 19:19│*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1a12617-14dc-491c-99d1-af928b61e17b.PDF ─────────┬──────────────────────────────────────────────── 2026-05-14 19:19│*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d3b7d18-905d-4822-8daf-e0e40376aa33.PDF ─────────┬──────────────────────────────────────────────── 2026-05-14 19:16│*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0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 达给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 事9名(其中王立平先生、白清利先生、王文荣先生、蒋国良先生、夏成才先生、马广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 珊珊女士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 体 《 证券 时 报 》《 证券 日 报 》《 经济 参 考报 》 和 巨潮 资 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了下述1-4项现行内部治理制度,董事会进 行了逐项表决。 (1)制定《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修订《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修订《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修订《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中(1)、(3)、(4)子议案需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ebf7d14-645b-4c16-a241-5b6f90e312d0.PDF ─────────┬──────────────────────────────────────────────── 2026-05-14 19:16│*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在公司会 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三名,实到委员三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蒋国良主持,全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 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基于公司 2025 年度拟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在 完成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后根据相关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上述事项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 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特此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2636fba-6c65-488a-9b40-b02121a2a589.PDF ─────────┬──────────────────────────────────────────────── 2026-05-14 19:09│*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6月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 00;(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6年5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 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名称: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 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3 3.01 制定《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 √ 3.02 修订《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3.03 修订《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 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1.00、2.00为特别决议事项,股东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 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 4、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6年5月27日17:00之前送达或邮件、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 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证券部,邮编:310030,信函请注明“股 东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 邮政编码:310030 联系人:赵小婷、朱峻瑶 联系电话:0571-81023659 传真电话:0571-81023659 电子邮箱:ccir@zjcckj.com 七、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70”,投票简称为“铖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日的交易时间,即 2026年 6月 2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 6月 2日(现 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b8dac31-3449-430b-bc3f-4eb130819d2e.PDF ─────────┬──────────────────────────────────────────────── 2026-05-14 19:07│*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 │售... ─────────┴────────────────────────────────────────────────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42f14e1-28d2-4c72-ac5a-71bd27d3682d.PDF ─────────┬──────────────────────────────────────────────── 2026-05-14 19:07│*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 │公告 ─────────┴────────────────────────────────────────────────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cc5b4a5-3a33-4660-b10e-75fc6653328a.PDF ─────────┬──────────────────────────────────────────────── 2026-05-14 19:07│*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 │见书 ─────────┴────────────────────────────────────────────────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033b0a0-5502-4c11-9b7e-98d74342c84c.PDF ─────────┬──────────────────────────────────────────────── 2026-05-14 19:07│*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 │除... ─────────┴────────────────────────────────────────────────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35961706-ed04-4937-9912-d2f8c0fb8e77.PDF ─────────┬──────────────────────────────────────────────── 2026-05-14 19:07│*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64af26f-eb19-4af5-9f0f-10813844652a.PDF ─────────┬──────────────────────────────────────────────── 2026-05-11 16:38│*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9.1.12 条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 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尚 存在 不 确 定 性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b80a56c7-ae18-4fb5-9b16-5e6214e5a1c1.PDF ─────────┬──────────────────────────────────────────────── 2026-05-08 18:34│*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珊珊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88人,代表股份 104,240,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738%。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5,435,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6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3人,代表股份98,805,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36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7人,代表股份8,138,8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87%。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4,222,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9,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21,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9,85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0%;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1%。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4,224,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2%;反对9,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23,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2%;反对9,85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092,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4%;反对41,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弃权10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91,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60%;反对41,642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6%;弃权10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4%。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217,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反对11,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15,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2%;反对11,8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2%。 5、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4,213,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反对15,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12,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87%;反对15,1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1%;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2%。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4,170,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9%;反对1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68,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05%;反对17,9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5%;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9%。 7、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4,183,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9%;反对35,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82,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76%;反对35,2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1%;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3%。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191,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2%;反对3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90,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10%;反对34,5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5%;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晚、赵依格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6年5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7654b648-e575-4025-9e34-7010cf145f6c.PDF ─────────┬──────────────────────────────────────────────── 2026-05-08 18:29│*ST铖昌(001270):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ST铖昌(001270):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1e6c6fbf-fa3f-44da-9a45-2326ddc8557a.PDF ─────────┬──────────────────────────────────────────────── 2026-04-30 00:00│*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ST铖昌,证券代码:001270,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2026年 4月 27日、2026年 4月 28日、2026年 4月 29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e394772-0968-4443-82f5-74ffcac7a71f.PDF ─────────┬──────────────────────────────────────────────── 2026-04-28 17:57│*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5月7日(周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 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罗珊珊女士;董事兼总经理王立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宏伟先生;副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赵小婷女士;独立董事夏成才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6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a19aeaf-72f1-457f-8f81-29501c146b74.PDF ─────────┬──────────────────────────────────────────────── 2026-04-27 17:02│*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 ─────────┴────────────────────────────────────────────────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360d424-80d8-4930-9b2d-7fadcd8da3f6.PDF ─────────┬──────────────────────────────────────────────── 2026-04-27 17:01│*ST铖昌(00127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ST铖昌(00127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16a693e-7238-44a9-91ef-effcac4bdd4d.PDF ─────────┬──────────────────────────────────────────────── 2026-04-27 17:01│*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3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 达给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 事9名(其中罗珊珊女士、白清利先生、王文荣先生、夏成才先生、马广富先生、蒋国良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 珊珊女士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经 济 参 考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人出具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99ef361-41ab-4a17-b58b-4ff5c11a82c2.PDF ─────────┬──────────────────────────────────────────────── 2026-04-27 17:00│*ST铖昌(001270):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核查意见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铖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46号)核准 ,公司于 2022年 6月 6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953,500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541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为2795.35 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68 元,募集资金总额606,031,8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 509,105,900元。该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5月 30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 字[2022]000315号)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号 1 新一代相控阵 T/R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 39,974.26 34,756.90 目 2 卫星互联网相控阵 T/R 芯片研发及产业 10,936.33 10,544.58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号 化项目 合计 50,910.59 45,301.48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卫星互联网相控阵 T/R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6年 3月 31 日,该项目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实际累计投 利息及理财 节余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A) 入金额(B) 收入净额 (D=A-B+C) (C) 卫星互联网相控阵 10,936.33 10,544.58 232.55 624.30 T/R 芯片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项目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该项目募集 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 1、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专款专用原则,谨慎、合 理、节约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付款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合理配置资源,节约项目资金。 2、在确保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对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取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安排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募投项目“卫星互联网相控阵 T/R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10,544.58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 624.30万(含利息及理财收入)拟将全部投入募投项目“新一代相控阵 T/R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有利于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避免 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运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卫星互联网相控阵 T/R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新一代相 控阵 T/R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b3572f2-b78b-4659-a87e-40ab8dd0d84d.PDF ─────────┬──────────────────────────────────────────────── 2026-04-16 20:27│*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马广富先生、夏成才先生、蒋国良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马广富先生、夏成才先生、蒋国良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890489d8-bd3a-4c14-bd53-32c857d8a08b.PDF ─────────┬──────────────────────────────────────────────── 2026-04-16 20:26│*ST铖昌(00127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ST铖昌(00127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f97c490-eb69-4161-b773-88ffa70e8b99.PDF ─────────┬──────────────────────────────────────────────── 2026-04-16 20:26│*ST铖昌(001270):2025年年度报告 ─────────┴──────────────────────────────────────────────── *ST铖昌(00127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aba91a3-ec52-4195-add7-cce21d2b070f.PDF ─────────┬──────────────────────────────────────────────── 2026-04-16 20:26│*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5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 给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罗珊珊女士、白清利先生、王文荣先生、蒋国良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珊珊女士主持,经与会人员认 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经 济 参 考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 行述职,《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 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意见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 7、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意见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10、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薪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7万元;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年度的经营目标以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工资制度 、考核办法获得劳动报酬,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铖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在 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以及所任职职务、岗位责任等因素确定领取薪酬标准。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基本薪酬,根据个人任职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所在地区与所在行业相同岗位的薪酬水 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年度基本报酬;绩效薪酬按照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 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0870e4f-1e9c-467f-b0e7-d6952f62f23f.PDF ─────────┬──────────────────────────────────────────────── 2026-04-16 20:25│*ST铖昌(001270):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中兴华报字(2026)第00000366号 ─────────┴──────────────────────────────────────────────── 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H ON GX I N GH UA CE RT I F I E D PU B L I C AC CO UN TA N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366 号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铖昌科技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铖 昌科技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铖昌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 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铖昌科技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铖昌科技公司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81ae16c-8b0e-4048-916f-c2342fedd8c7.PDF ─────────┬──────────────────────────────────────────────── 2026-04-16 20:25│*ST铖昌(00127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ST铖昌(00127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f75d56c-dc6f-484f-b736-a4df16554541.PDF ─────────┬──────────────────────────────────────────────── 2026-04-16 20:25│*ST铖昌(00127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字(2026)第00000098号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丽泽 SO HO B座 20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 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字(2026)第 00000098号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铖 昌科技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铖昌科技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铖昌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d9f3dca-1fef-4d73-8cb3-b83244a990c5.PDF ─────────┬──────────────────────────────────────────────── 2026-04-16 20:25│*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铖昌科技”) 于 2026 年 4月 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情况,2026年度预计将与公司参股公司浙江集迈科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迈科”)发生日 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连续 12个月内合计不超过 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 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026.37万 元。 2、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日已 上年发生金额 类别 内容 金额或预 发生金额(万 (万元) 计金额 元) (万元) 向关联方 集迈科 晶圆采购 参考市场 3,000 236.02 1,026.37 采购商品 及委托加 价格 及技术服 工 务支持 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关联交 关联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金 实际发 实际发生额与 披露日期及索 易类别 人 易内容 生金额 额(万 生额占 预计金额差异 引 (万元) 元) 同类业 务比例 向关联 集迈 晶圆采 1,026.37 2,000 7.03% 48.68% 内容详见巨潮 方采购 科 购及委 资讯网 商品及 托加工 (www.cninfo.c 技术服 om.cn)公告编 务支持 号:2025-014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交易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额,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实际关联交易根据市场需求与变化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情况、业务规划等适时调整,因此预计金额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和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调整等原因所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符 明 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 据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 注: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实际发生额均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关联人情况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项目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集迈科微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2MA2B5BJY7N 法定代表人 马飞 成立时间 2018年 9月 30日 注册资本 7536.003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陈王路与太湖路交叉口长兴国 家大学科技园二分部北园 8号厂房 经营范围 生产:半导体集成电路和系统集成产品;化合物半导体芯片(经向环保 部门排污申报后方可 经营);批发、零售: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 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 集成电路封装与系统集成技术;集成电路测试技术;集成电路及半导 体芯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公司持有 5.00%的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95.00%的股权 主营业务 高可靠性射频微系统(含微波组件)和氮化镓器件等产品的工艺开 发、流片代工以及特种封装业务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总资产 31,227.79万元、净资产 25,057.81万元、营业收入 6,142.09 万元、净利润-7,988.1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集迈科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集迈科股权比例为 5.00%,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集迈科股权比 例为 7.01%。 3、履约能力分析 集迈科依法存续经营,综合其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集迈科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集迈科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与集迈科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业务往来,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亦没 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基于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业务开展效率,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我们同意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60cf5e0-7b2e-4f63-bbf1-6b897c00cb0c.PDF ─────────┬──────────────────────────────────────────────── 2026-04-16 20:25│*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0476c4a-aab9-4de2-9914-a0885f396dc9.PDF ─────────┬──────────────────────────────────────────────── 2026-04-16 20:24│*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6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 00;(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6年4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 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5.00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6.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7.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8.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 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3、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 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提案3.00为特别决议事项,股东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 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 5、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6年4月28日17:00之前送达或邮件、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 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证券部,邮编:310030,信函请注明“股 东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 邮政编码:310030 联系人:赵小婷、朱峻瑶 联系电话:0571-81023659 传真电话:0571-81023659 电子邮箱:ccir@zjcckj.com 七、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70”,投票简称为“铖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8日的交易时间,即 2026年 5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现 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fa2983c-bf39-4af8-b6f4-4802bbfc353a.PDF ─────────┬──────────────────────────────────────────────── 2026-04-16 20:24│*ST铖昌(00127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实现股东和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 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八条 公司实行工资总额 决定机制:工资总额预算以上年度工资总额清算额为基础,与公司效益指标挂钩,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效率指标、企业发展阶段 等确定。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贡献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 公司承担。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所在地区与所在行业相同岗位的薪酬水平等因素综 合确定年度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按照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工资总额及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的调整应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普通职工薪酬调整的协调性。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调整主要参考以下因素: (一)同行业的薪酬变动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 考依据; (二)通货膨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的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应当予以考虑的因素。第五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按 季度发放。 第十四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照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执行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六章 约束机制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或减少绩效薪酬的发放: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九条 公司实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经营管理目标严重不 达标的,公司视其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进行处分,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扣减绩效薪酬、追回已发放薪酬。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本制度 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有冲突,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faca3c1-ee51-454f-8c4a-d08202454994.PDF ─────────┬──────────────────────────────────────────────── 2026-04-16 20:24│*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成才) ─────────┴────────────────────────────────────────────────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成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52efbef-4b16-4c0b-ae8c-130f3c34547b.PDF ─────────┬──────────────────────────────────────────────── 2026-04-16 20:24│*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国良) ─────────┴────────────────────────────────────────────────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国良)。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91ae180-8098-4a04-944f-ba35e0e73498.PDF ─────────┬──────────────────────────────────────────────── 2026-04-16 20:24│*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广富) ─────────┴──────────────────────────────────────────────── *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广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6f6d18c-8fdd-47b8-b48f-713a453513c4.PDF ─────────┬──────────────────────────────────────────────── 2026-04-16 20:23│*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规定,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并于 2026年 4 月 16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述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交易将正常进行,不会停牌。证券简称仍为“*ST铖昌”,证券代码仍为“001270”, 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仍为 5%。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 4月 24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6369 )显示,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 115,271,371.22元,净利润为 117,109,847.2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 03,336,666.71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404,622,960.22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509,807,402.04元。 经自查,公司 2025 年度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所列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之规定,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并于 2026 年 4月 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交易将正常进行,不会停牌。证券简称仍为“*ST铖昌”,证券代码仍为“001270”,交 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仍为 5%。 三、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将 在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上 述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5a6fd71-3f8c-4b83-88e8-84400faf7e62.PDF ─────────┬──────────────────────────────────────────────── 2026-04-16 20:22│*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作为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华20 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 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 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 2025年度末,中兴华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有169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 矿业等行业。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二、执业记录 2025年年报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洋,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于 2026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家。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年 华扬联众 项目合伙人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年 华扬联众 项目合伙人 2022年-2023年 青鸟消防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2023年-2024年 兆易创新、国网信通、京沪高铁 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2024年 册会计师 高华科技、广电网络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册会计师 册会计师 2022年-2023年 青鸟消防 2023年-2024年 兆易创新、国网信通、京沪高铁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2024年 高华科技、广电网络 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强,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家,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誉辰智能、长春朱老六、金运激光、澄天伟 2023年 项目合伙人 业、康冠科技 2024年 项目合伙人 誉辰智能、康冠科技、银宝山新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2003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于 2005年 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超过 19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 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 独立性。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 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 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 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兴华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兴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 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兴华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兴华完整 、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的减值成本核算、存货的减值。 中兴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兴华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 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兴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 均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兴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兴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兴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认为中兴华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能够独立、客观、公 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90f5b76-bc45-49ec-a28f-c737e353d1a3.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ST铖昌: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0225.PDF ─────────┬──────────────────────────────────────────────── 2026-04-17│*ST铖昌: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7/1225113621.PDF ─────────┬──────────────────────────────────────────────── 2025-10-23│*ST铖昌: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4970.PDF ─────────┬──────────────────────────────────────────────── 2025-08-15│*ST铖昌: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5/1224487746.PDF ─────────┬──────────────────────────────────────────────── 2025-04-23│铖昌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20363.PDF ─────────┬──────────────────────────────────────────────── 2025-04-23│铖昌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20373.PDF ─────────┬──────────────────────────────────────────────── 2024-10-29│铖昌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2345.PDF ─────────┬──────────────────────────────────────────────── 2024-08-23│铖昌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2523.PDF ─────────┬──────────────────────────────────────────────── 2024-04-20│铖昌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69653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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