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78 一彬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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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11 │一彬科技(001278):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一彬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
│ │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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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1:22 │一彬科技(001278):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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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1:22 │一彬科技(001278):2026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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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1:22 │一彬科技(001278):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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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1:22 │一彬科技(00127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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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1:22 │一彬科技(00127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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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1:22 │一彬科技(00127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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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1:22 │一彬科技(00127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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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1:22 │一彬科技(00127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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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1:22 │一彬科技(00127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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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11│一彬科技(001278):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一彬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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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一彬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联民生承销
保荐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
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法定代表人 徐春
联系人 孙闽
项目 内容
保荐代表人 梁力、孙闽
联系电话 021-80508429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一彬科技
证券代码 001278
注册资本 12,373.3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王建华
实际控制人 王建华
董事会秘书 姜泽
联系电话 0574-6332299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3月8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
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
对监管机构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保特沟通: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股票的发行事宜,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持续督导一彬科技履行相
关义务。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的主要工作包括: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关注公司各项治理制度、内
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2、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投
项目进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协助公司制定、完善相关制度;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
于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未事前审阅的,均在公司进行相关公告后进行了及时审阅;
4、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
度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与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访谈,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募集资金专
项核查意见、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和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等材料;
6、持续关注公司股东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7、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原用于“汽车零部件(慈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原
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合计45,239.95万元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原定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变更新项目后,需延期至2028年6月。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 尽职推荐阶段
尽职推荐阶段,一彬科技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上市所需的文件、资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
件、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
配合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为保荐机构本次发行及上市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设施、场地及其他便利条件
,并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间,一彬科技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
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保
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持续督导培训等相关工作,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配合保荐工作
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在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
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
机构的尽职调查、财务核查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一彬科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的相关工作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中
介机构的作用。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
对一彬科技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
查。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认为,持续督导期内一彬科技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
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一彬科技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2,549.6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18,517.17万元,募集资金理财余额4,500.00万元,暂时补流金额10,000.00万元,承兑保证金账户2,325.15万元。国联民生承销保
荐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十一、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d9d6172-a7f2-4e4e-b310-e99e446d0c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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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1:22│一彬科技(001278):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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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0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74,023,258.31元,提取各项公积金、专项储备及其他影响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2,831,721.67元,合并报表2025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6,097,365.96元;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897,354.86元,母公司报表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3,6
78,671.94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12,373,340 12,373,3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4,023,258.31 30,509,964.49 102,443,143.00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46,097,365.9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83,678,671.9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746,68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9,643,283.0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746,68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
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考虑到公司未
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
,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1406d9e-23d6-42c5-8c3b-6899027126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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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1:22│一彬科技(001278):2026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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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0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一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制度》的规定。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内部的经营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
过程、各个关键环节,各项制度均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在法人治理、生产经营、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活动、对外投资、信息披
露等重点控制事项方面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以全票
(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 43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
业务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可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公司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
源,解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经营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结合行业形势、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保障公司稳定
经营发展,满足未来资金需求,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79ad3a7f-8fec-42f1-a275-0c76b79888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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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1:22│一彬科技(001278):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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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04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规划并参照同行业水平,为充分
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拟订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期限
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独立董事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 8.40 万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不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2、非独立董事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薪酬与董事津贴,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贴补贴、福利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
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
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最高职务,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激励收入按照公
司绩效考评管理制度确定。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贴补贴、福利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
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
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发放方法
1、独立董事津贴按四次平均在每季度末发放,分别于 2026 年 3 月、6 月、9月、12 月支付;
2、非独立董事、高管的薪酬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按月发放,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照实际任期计算;
3、年薪可以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e342cd6-489b-4829-8f7d-a550c6bcc6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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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1:22│一彬科技(00127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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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彬科技(00127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963b1b6-4e50-4bb9-9aa3-8dcabc6713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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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1:22│一彬科技(00127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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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彬科技(00127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5d9369f-46de-4e8e-939e-ce1974401f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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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1:22│一彬科技(00127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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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2号)
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52,586.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16.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70.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2023年2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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