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83 豪鹏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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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7:41 │豪鹏科技(001283):关于股东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
│ │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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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4 │豪鹏科技(001283):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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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3 │豪鹏科技(00128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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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2 │豪鹏科技(001283):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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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2 │豪鹏科技(001283):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
│ │会委员、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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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2 │豪鹏科技(001283):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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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2 │豪鹏科技(001283):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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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1 │豪鹏科技(00128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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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豪鹏科技(001283):中诚信国际关于终止豪鹏科技主体和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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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7:35 │豪鹏科技(001283):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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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7:41│豪鹏科技(001283):关于股东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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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001283):关于股东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1da59044-7512-461d-8dce-a577073bb1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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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4│豪鹏科技(001283):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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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001283):公司章程(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badedeb4-1b29-4d39-b718-1bcc825341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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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3│豪鹏科技(00128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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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5 年 9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4 日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松柏岭大道 38 号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
审计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
登记的议案》
2、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议案 3.00 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以下简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复印件公司留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
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公司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7:00 时前送达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
道 68 号第 7 栋 4楼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111)。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传真或电子
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5 年 10 月 20 日的 9:0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 68 号第 7栋 4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的文件到场,以便验证
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陈萍、井盼盼
电话:0755-89686543
传真:0755-89686236
电子邮箱:hpcapital@highpowertech.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 68 号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1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6ac652a2-5f27-488f-b402-d4a9132284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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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2│豪鹏科技(001283):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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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公司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
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信永中和
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
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
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次、自律监管
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晓聪女士,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植玲女士,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2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薛永东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
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
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2025 年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履
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信永中和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
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能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公司续
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
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
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185472fa-6421-4df3-ac79-820bcebeb7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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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2│豪鹏科技(001283):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
│员、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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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财务总监潘胜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
告。潘胜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潘胜斌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潘胜斌先生的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7 年 1月 25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胜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800 股股票,通过珠海安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720,000
股股票,潘胜斌先生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其所持股份。
潘胜斌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潘胜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期间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潘胜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潘胜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享有 20%以上表决权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潘党育先生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 2025 年9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萍女士(简历见本公告附
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鉴于潘胜斌先生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
正常运作,根据董事变动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 2025 年 9月 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拟补选陈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陈萍女士在战略委员会的
任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其担任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潘党育先生(主任委员)、郭玉杰先生、潘胜斌先生
调整后:潘党育先生(主任委员)、郭玉杰先生、陈萍女士
其他专门委员会不做调整。
三、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总经理潘党育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 2
025 年 9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覃润琼女士(
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潘胜斌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8e36f5ae-b077-459f-acee-504f0f607d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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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2│豪鹏科技(001283):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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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深圳市豪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份额分
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一)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征询职工代表的意见,计划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五)2025 年 7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持股计划
首次受让的标的股票 2,554,000股已于 2025 年 7月 30 日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
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票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1683%。
(六)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
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的预留份额分配方案。
二、本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为支撑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本持股计划预留 28 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公告披露日的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9
.88%。根据本持股计划和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确定由符合条件的董事及其他
研发、技术、销售、智能制造及管理等骨干人员(以下简称“持有人”),共计不超过 10名员工认购 28 万股预留份额,分配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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