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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86(陕西能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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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286 陕西能源 更新日期:2025-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25 18:04 │陕西能源(001286):陕西能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 │2025-12-25 18:04 │陕西能源(001286):陕西能源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 │2025-12-25 18:04 │陕西能源(001286):陕西能源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 │2025-12-25 18:02 │陕西能源(001286):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 │2025-12-25 18:01 │陕西能源(001286):陕西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12-15 18:44 │陕西能源(001286):陕西能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15 18:40 │陕西能源(00128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1-25 18:02 │陕西能源(001286):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 ├─────────┼──────────────────────────────────────────────┤ │2025-11-25 18:02 │陕西能源(00128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11-25 18:01 │陕西能源(001286):陕西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 2025-12-25 18:04│陕西能源(001286):陕西能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 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公司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推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董事会应当根据本细则第四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委员在任期内辞职导致委员会委员低于本细则规定人数或者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 规定的,在新任委员会委员就职前,原委员会委员仍应继续履行职责,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 外。 第八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 行必要说明。 第九条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与权限 第十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职责范围、重要性、- 2 - 公司经营业绩以及同行业可比企业同类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 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二)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 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对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二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三条 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委员会工作支持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向委员会汇报相关工作; (二)应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有关书面资料和信息; (三)负责组织委员会会议材料,可以列席委员会会议; (四)反馈委员会提出的工作建议采纳情况。 第四章 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主任委员(召集人)应当在10 日内召开会议: (一)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时; (二)主任委员(召集人)认为必要时。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等工作支持部门,配合证券管理部,具体负责委员会会议通知和会议组织工作。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4 - 3 日(不包括开会当日),由证券管理部负责将会议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专人或邮件送达等方式送达各委员和应邀列 席会议的有关人员。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当包括会议举行的方式、时间、地点、会期、议题、通知发出时间及有关资料。紧急情况经全 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上述通知时限限制。 第十七条 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 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 委员会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 ,形成明确的意见,并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 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且委托事项不得超出该委员的职权范围。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 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放弃在本次会议中的表决权。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也不 委托其他委员出席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九条 委员会委员与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对有关议案回避表决。因回避表决事项无法形 成有效决议的,应当由全体委员就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作出决议。 第二十条 委员会会议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在保证委员能够充分发表意见的条件下,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同意 ,可采用视频、电话等通讯方式召开。采用通讯方式的,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向董事会提交对所议事项的书面意 见。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等能够充分表达委员意见的合理方式。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成员可列席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非委员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列席 会议。 第二十二条 如有必要,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 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 则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委员会会议决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并由公司证券管理部负责;委员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 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出席会议的委员、列席会议的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 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 10 年。 第二十五条 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 6 - 第二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总法律顾问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非有特别说明,本细则所使用的其他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 语的含义相同。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本细则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58339dd4-f99b-4710-9702-f92dee34b00b.PDF ─────────┬──────────────────────────────────────────────── 2025-12-25 18:04│陕西能源(001286):陕西能源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陕西能源(001286):陕西能源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158b3861-0f0f-4753-9287-addba2134916.PDF ─────────┬──────────────────────────────────────────────── 2025-12-25 18:04│陕西能源(001286):陕西能源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陕西能源(001286):陕西能源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be7a6c6e-0e47-493e-99da-7688814cb090.PDF ─────────┬──────────────────────────────────────────────── 2025-12-25 18:02│陕西能源(001286):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陕西能源(001286):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0a5c8d0f-a9e2-4230-990e-ea794223c82b.PDF ─────────┬──────────────────────────────────────────────── 2025-12-25 18:01│陕西能源(001286):陕西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 年 12 月 25 日(星期四)10:00 在西安市唐延 路 45 号陕西投资大厦 3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月 19日以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栋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审议结果如下: 1-1.《关于修订〈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2.《关于修订〈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3.《关于修订〈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4.《关于修订〈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相关需披露的制度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工会工作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成立工会工作部。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年薪兑现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兑现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4年度绩效年薪差额。 王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23e59073-d6e8-463d-a7d1-8026b2b8186a.PDF ─────────┬──────────────────────────────────────────────── 2025-12-15 18:44│陕西能源(001286):陕西能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5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5日(星期一)上午 9:15 至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西安市唐延路 45号陕西投资大厦 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陕 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97人,代表股份 3,091,775,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2.447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人,代表股份 3,067,014,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1.787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4人,代表股份 24,761,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03%。 3.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394 人,代表股份24,761,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4 人, 代表股份 24,761,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03%。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到现场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 3,090,593,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82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67%;弃权35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3,579,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25 7%;反对 82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95%;弃权 35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49%。 (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 3,088,843,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2%;反对 2,044,11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弃权 88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8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1,829,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59 1%;反对 2,044,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51%;弃权 88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58%。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闫思雨律师、郭蔚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陕西能源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e00ad539-ce38-476e-ab62-4e780651ac69.PDF ─────────┬──────────────────────────────────────────────── 2025-12-15 18:40│陕西能源(00128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4楼 致: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4-917号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审 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而言 ,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于 2025年 12月 15日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5年 11月 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 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15日 14:00在陕西省西安市唐 延路 45号陕西投资大厦 4楼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栋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 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5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5日的 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97 名,代表股份 3,091,775,7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 2.4474%。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4、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及其他相关人员 。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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