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87 中电港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中电港(00128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中电港(00128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d447a9d2-7483-4388-802f-a6e76525f507.PDF
─────────┬────────────────────────────────────────────────
2024-04-26 00:00│中电港(001287):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中电港(001287):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d97b5084-4a52-427d-a623-495f73ad3ba8.PDF
─────────┬────────────────────────────────────────────────
2024-04-26 00:00│中电港(00128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飞)
─────────┴────────────────────────────────────────────────
中电港(00128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c336dd79-28c6-4aee-baf9-56944a97bb1d.PDF
─────────┬────────────────────────────────────────────────
2024-04-26 00:00│中电港(001287):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4年4月)
─────────┴────────────────────────────────────────────────
中电港(001287):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4年4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f5236e9c-e524-43ec-8751-8670a0916b1b.PDF
─────────┬────────────────────────────────────────────────
2024-04-26 00:00│中电港(00128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
度任职独立董事蔡元庆先生、王明江先生、吕飞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蔡元庆先生、王明江先生、吕飞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8a5fbd8d-ea9c-4fd2-b5f1-f6abbb9a89d9.PDF
─────────┬────────────────────────────────────────────────
2024-04-26 00:00│中电港(001287):中电港章程(2024年4月)
─────────┴────────────────────────────────────────────────
中电港(001287):中电港章程(2024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070fd026-cce1-4b52-8bcf-2ed21ac676e5.PDF
─────────┬────────────────────────────────────────────────
2024-04-26 00:00│中电港(00128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明江)
─────────┴────────────────────────────────────────────────
中电港(00128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明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8d51d24d-8db0-485d-82f7-3c635bde5ef6.PDF
─────────┬────────────────────────────────────────────────
2024-04-26 00:00│中电港(001287):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4年4月)
─────────┴────────────────────────────────────────────────
中电港(001287):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4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5ed5f91c-182f-4550-8e8b-4a2a57e42c52.PDF
─────────┬────────────────────────────────────────────────
2024-04-26 00:00│中电港(001287):中金公司关于中电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中电港(001287):中金公司关于中电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2438c4fb-2c21-4f2d-b585-5725ea9caf09.PDF
─────────┬────────────────────────────────────────────────
2024-04-26 00:00│中电港(001287):大信专审字[2024]第1-00052号【中电财务2023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
中电港(001287):大信专审字[2024]第1-00052号【中电财务2023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898e4bd7-5a24-443e-8337-7dcd552e5f5d.PDF
─────────┬────────────────────────────────────────────────
2024-04-26 00:00│中电港(001287):中金公司关于中电港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
实施主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5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
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 90,640.84 90,640.84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目
2 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20,517.65 20,517.65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38,841.51 38,841.51
合计 150,000.00 150,000.00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331.2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3,331.22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
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0,517.65 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本次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安云”)为“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
。增加实施主体后,“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为公司和弈安云,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弈安云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近期将与弈安云、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增加实施主体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弈安云提供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采用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
款发生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具体工作。
本次增加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杨建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5MA7AE2HRXF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滨河北路 280 号兴旺科技园 A 栋 1201、
1202、1203、1205 号房
股权结构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 信息科技技术、软件的开发;集成电路技术开发、设计;信息科技技术咨
询;信息科技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
安全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研发;
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究;电子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咨询
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子仪器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电子
产品及配件、计算机、电子器件、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通用和专
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的制造(限分支
机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
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计算机外围设备、计算机、计算机软
件、计算机辅助设备、电子元件及组件、电子产品及配件、电子产品零
部件、太阳能产品、仪器仪表零配件、电子产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弈安云为实施主体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
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增加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弈安云为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之一,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弈安云,并
同意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弈安云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增加实施主体后,同意公司拟
使用募集资金向弈安云提供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采用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
毕之日止。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
理上述借款事项具体工作。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经审核,监
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增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弈安云为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实施主体之一,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弈安云。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a8611b28-581f-4c5c-820f-f5abc33b557a.PDF
─────────┬────────────────────────────────────────────────
2024-04-26 00:00│中电港(001287):中金公司关于中电港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中电港(001287):中金公司关于中电港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48b82a86-0bf8-42e5-bbda-cc227c290b33.PDF
─────────┬────────────────────────────────────────────────
2024-04-26 00:00│中电港(001287):中金公司关于中电港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中电港(001287):中金公司关于中电港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012031a3-56b9-4dd9-a50c-af9b39b1f391.PDF
─────────┬────────────────────────────────────────────────
2024-04-26 00:00│中电港(001287):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
一、专项说明 1-2
二、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1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4)第 010464 号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3669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电港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深
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通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电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电
港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
对中电港公司实施于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
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中电港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
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中电港公司披露 2023 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通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4 年 4 月 24 日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通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编制单位: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行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收取利息 支付利息
次 、 、
手续费 手续费
栏次 1 2 3 4 5 6
一、存放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 1 599,972,8 15,104,899, 15,410,129, 294,742,81 2,575,41
责任公司存款 84.00 046.43 113.40 7.03 8.69
二、本公司向中国电子财务有 2 76,465,22 250,000,000 76,465,221. 250,000,00 2,495,11
限责任公司借款 1.95 .00 95 0.00 1.13
(一)短期借款 3 250,000,000 250,000,00 2,495,11
.00 0.00 1.13
(二)长期借款 4
(三)票据贴现借款 5 76,465,22 76,465,221.
1.95 95
三、委托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 6
任公司贷款
(一)短期借款 7
(二)长期借款 8
四、其他金融业务 9
(一)海关保函担保金额 18,000,00 18,000,000.
0.00 00
其中:对应质押的大额存单或保 18,000,00 18,000,000.
证金金额 0.00 00
(二)备用信用证保函担保金 42,512,80 22,000,000. 20,512,800
额 0.00 00 .00
其中:对应质押的大额存单或保 45,430,00 22,000,000. 23,430,000
证金金额 0.00 00 .00
(三)与境外子公司间的跨境 740,000,0 4,240,000,0 2,963,000,0 2,017,000, 575,012.
资金池业务(本公司 00.00 00.00 00.00 000.00 00
作为委托方,中国电子财务公
司作为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
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1d3a5644-961a-4370-a49b-b0734298dda4.PDF
─────────┬────────────────────────────────────────────────
2024-04-26 00:00│中电港(00128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二、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9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c at io n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字(2024 )第 010030 号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电港公司”)2023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中电港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 ABC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电港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中兴华 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
中国注册会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35252cea-d6df-4ab9-a0c2-001ff9236c5b.PDF
─────────┬────────────────────────────────────────────────
2024-04-26 00:00│中电港(001287):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