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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87(中电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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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287 中电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5 17:02 │中电港(001287):关于新增2026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公告 │ ├─────────┼──────────────────────────────────────────────┤ │2026-07-15 17:01 │中电港(00128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15 17:00 │中电港(001287):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 ├─────────┼──────────────────────────────────────────────┤ │2026-07-15 16:59 │中电港(00128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7-03 18:18 │中电港(00128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04 16:07 │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6 20:32 │中电港(0012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5-20 00:00 │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00:00 │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2 20:11 │中电港(0012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 2026-07-15 17:02│中电港(001287):关于新增2026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 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 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鉴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 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 ,新增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1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同意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业务和额度范围 内,决定和办理具体保理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不含公司关联方)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3、保理融资额度及期限: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10 亿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 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4、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5、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6、主要责任及说明: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 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合作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 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 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应收账款回笼,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 流状况,同时有利于将境外应收账款转换成资金,收缩境外资金缺口,减少错币种融资程度,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水平,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a6c3fa2d-4c06-4b0d-9af1-9092d62df5c5.PDF ─────────┬──────────────────────────────────────────────── 2026-07-15 17:01│中电港(00128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 年 7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6 年 7月 1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部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颖涛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6 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同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新增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410 亿元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应收账款回笼,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同时有利于将境外应收账款转 换成资金,收缩境外资金缺口,减少错币种融资程度,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水平,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业务和额度范围内,决定和办理具 体保理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 2026 年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发展。 公司在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6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杨红、汪飞、陈芳、蔡靖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资金调拨往来额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升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电 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和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之间的资金调拨往来余额额度,任意时点调拨资金往来余额均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 。本次资金往来调拨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审议2026 年年度报告之日止。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由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会议通知具体详见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2)。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480ed7f5-3faa-4182-90a3-d8ff7904b3c7.PDF ─────────┬──────────────────────────────────────────────── 2026-07-15 17:00│中电港(001287):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6 年度与关联方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与关联方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波龙”)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9)。 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关联方交易中心预计增加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本次额度增加后, 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交易中心发生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2026年度与关联方江波 龙预计增加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35,000万元。本次额度增加后,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江波龙发生采购商 品或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前述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 审议时,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杨红、汪飞、陈芳、蔡靖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上述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超过3,000 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 联 交 2026 年 本 次 预 新增后 2026 年 2025 易类别 内容 易 定 价 原 预 计 计 增 加 2026 年预 1-6月已发 年发生 原则 发 生 金 金额 计金额 生金额(未 金额 额 经审计) 向关联 交易 采购商品 参照市 100,000 200,000 300,000 88,327 49,718 人采购 中心 /接受劳 场价,协 商品/ 务 商确定 接受劳 务 江波龙 50,000 35,000 85,000 35,102 25,358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M7U526 (3)成立日期:2022年12月30日 (4)注册资本:231,8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大厦B座3101 (6)法定代表人:钟成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光电子器件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 器研发;通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国内贸易代理;企业 管理咨询;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 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 询策划服务;标准化服务;认证咨询;数字技术服务;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会议及 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贸易经纪;大数据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99732H (3)成立日期:1999年4月27日 (4)注册资本:41,914.53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鸿荣源前海金融中心二期B座2001、2201、2301 (6)法定代表人:蔡华波 (7)经营范围: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音视频播放器及其他电子器件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 检测;集成电路的设计与开发;软件技术的设计与开发;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购销及其他国内贸易 ;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交易中心的董事,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对交易中心构成重要影响;公司董事同时担任江波龙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交易中心、江波龙均系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过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 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 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 影响。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6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公司与关联 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 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需回避表 决。 七、董事会意见 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公司在与关联 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杨红、汪飞、陈芳、蔡靖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cbcb4402-6300-43c5-ba3e-d62b5c2918ff.PDF ─────────┬──────────────────────────────────────────────── 2026-07-15 16:59│中电港(00128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月 31 日(星期五)14:45(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 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31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27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 151 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 A 座 20 层 R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年度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栏目 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新增 2026 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2、提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3、特别事项说明 (1)提案 2.00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邮件方式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第 25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7月 29 日 16:00 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发送到公司电子邮 箱。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 认。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日增、邓丽婷 联系电话:0755-82538660 电子邮箱:zdgdb@cecpor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第25 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 本次股东会期间,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af60a83a-d896-4eeb-8577-643b3f97ab5a.PDF ─────────┬──────────────────────────────────────────────── 2026-07-03 18:18│中电港(00128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况如下: 归属于上市公司 50,000 万元 ~ 53,000 万元 18,087.9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 176.43% ~ 193.01% 期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 50,000 万元 ~ 53,000 万元 17,467.54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 186.25% ~ 203.42% 期增长 基本每股收益 0.6580 元/股 ~ 0.6975 元/股 0.2380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和产业数据服务,公司在向客户销售电子元器件的同时提供 技术支持、应用创新解决方案、供应链协同配套等服务。报告期内,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先进计算等领域需求强劲,存储器等核心 产品价格持续上升,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大幅攀升。同时,公司系统增强销售能力、创新能力、运营能力、服务能力、议价能力,抢抓 相关增长机遇,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双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40cd267a-5501-4fbe-8385-f9ca15c2aabf.PDF ─────────┬──────────────────────────────────────────────── 2026-06-04 16:07│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9,900,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9,668,211.45元(含税),公司 2025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在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2、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9,900,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 0股派 1.06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36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18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6月 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61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 08*****113 共青城亿科合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9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 3333号塘朗城西区 A座 25层 咨询联系人:谢日增 咨询电话:0755-82538660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c51700bb-91fe-4f85-b9b5-4a26399c7508.PDF ─────────┬──────────────────────────────────────────────── 2026-05-26 20:32│中电港(0012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中电港(0012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60f7a3c7-8f03-4ad8-88ed-bcf8c455384d.PDF ─────────┬──────────────────────────────────────────────── 2026-05-20 00:00│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32e8932-5c12-4b6e-8401-9d6985cd73a1.PDF ─────────┬──────────────────────────────────────────────── 2026-05-20 00:00│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b6b7911-ad2a-477e-bae0-7c8897f28c41.PDF ─────────┬──────────────────────────────────────────────── 2026-05-12 20:11│中电港(0012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公司股东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9,498,3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8298%)的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坤润一期基金”)和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发展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7,59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公司股东坤润一期基金与中电发展基金为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坤润一期基金及中电发展基金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占公司总股 (股) 本的比例 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970,525 5.7864% 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527,828 2.0434% 合计 59,498,353 7.829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和比例:坤润一期基金和中电发展基金拟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7,59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六)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股东坤润一期基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 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有关本企 业/公司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的承诺。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3、本企业/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时,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 4、本企业/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依照相关规定提前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发行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或者相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本企 业/公司将暂停转让本企业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份。 6、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本企业/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公司股东中电发展基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 “1、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2021年 3月 11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4、本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有关本企业所 持股份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的承诺。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5、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时,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 6、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依照相关规定提前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如发行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或者相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本企 业将暂停转让本企业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份。 8、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 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计划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坤润一期基金、中电发展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 价格及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二)坤润一期基金、中电发展基金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坤润一期基金及中电发展基金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ff415db-5999-43b0-b845-6a847b8608dc.PDF ─────────┬──────────────────────────────────────────────── 2026-05-12 18:51│中电港(001287):中金公司关于中电港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电港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邦新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申晨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监事会自 2025 年 11月取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项 目 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年 1月 12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权变动、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行为规范、投资者保护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无 不适用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不适用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无 不适用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 是 不适用 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 约束措施 4.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 是 不适用 和股份买回承诺 5.关于切实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是 不适用 报措施的承诺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自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 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025年 3月 14日,中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王丹、贾义真的监管函》(深证函 [2025]181号),中金公司作为项目保荐人,因未充分核查发行 人研发投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未充分关注发行人收入确认和采 报告事项 说明 购管理内部控制不规范、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生产成本核算的规范 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金公司采取 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已经积 极推进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 ─────────┬──────────────────────────────────────────────── 2026-05-12 18:51│中电港(001287):中金公司关于中电港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中电港(001287):中金公司关于中电港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7230ac51-f5f6-4db1-a7ae-0ae3c5583bfd.PDF ─────────┬──────────────────────────────────────────────── 2026-04-27 17:16│中电港(001287):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基于谨慎性考虑并结合审计机 构的意见,对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部分贸易业务从“总额法”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 2、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不会对公司 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 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说明 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部分贸易业务和交易流程进行了梳理自查,并结合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将公司部分贸易业务从“总额 法”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并相应追溯调整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报、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数据。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2025 年半年度、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不会对公司 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 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对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利润表项目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更正金额 营业总收入 17,470,355,282.66 12,220,619,333.44 -5,249,735,949.22 营业收入 17,470,355,282.66 12,220,619,333.44 -5,249,735,949.22 营业总成本 17,270,699,113.88 12,020,963,164.66 -5,249,735,949.22 营业成本 17,006,106,816.09 11,756,370,866.87 -5,249,735,949.22 2、对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合并利润表项目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更正金额 营业总收入 33,525,505,668.40 27,841,694,363.40 -5,683,811,305.00 营业收入 33,525,505,668.40 27,841,694,363.40 -5,683,811,305.00 营业总成本 33,127,207,642.69 27,443,396,337.69 -5,683,811,305.00 营业成本 32,586,339,469.06 26,902,528,164.06 -5,683,811,305.00 3、对 2025 年前三季度报告合并利润表项目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更正金额 营业总收入 50,598,184,324.76 44,750,024,748.80 -5,848,159,575.96 营业收入 50,598,184,324.76 44,750,024,748.80 -5,848,159,575.96 营业总成本 49,994,931,289.13 44,146,771,713.17 -5,848,159,575.96 营业成本 49,142,970,436.71 43,294,810,860.75 -5,848,159,575.96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情况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经审查,审计 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 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 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2c808a8-3679-4c41-8860-9717f9b6ecc4.PDF ─────────┬──────────────────────────────────────────────── 2026-04-27 17:16│中电港(00128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中电港(00128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6414e5d-d6c7-4a39-9d3f-9712a4a07d9d.PDF ─────────┬──────────────────────────────────────────────── 2026-04-27 17:16│中电港(00128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中电港(00128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9109eda-af4d-4751-8909-c2b9d4ab3f19.PDF ─────────┬──────────────────────────────────────────────── 2026-04-27 17:16│中电港(00128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电港(00128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91dabbe-2439-4b3a-b6d0-359b7752a511.PDF ─────────┬──────────────────────────────────────────────── 2026-04-27 17:16│中电港(001287):2025年年度报告 ─────────┴──────────────────────────────────────────────── 中电港(00128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5977bb5-8a9c-4938-88f9-1cf28e62bf8d.PDF ─────────┬──────────────────────────────────────────────── 2026-04-27 17:15│中电港(001287):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 中电港(001287):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7a27344-649d-4204-93dd-30bcbb4bc36a.PDF ─────────┬──────────────────────────────────────────────── 2026-04-27 17:15│中电港(001287):2025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中电港(001287):2025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121b2d9-f18d-4f01-a5d6-6f3d7087e828.PDF ─────────┬──────────────────────────────────────────────── 2026-04-27 17:15│中电港(001287):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 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证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推进相关银行授信业务顺利的实施,2026年度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2.5亿美元。同时,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9,370万美元。本次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 议该事项之日止。 二、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银行融资担保预计情况 2026 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英文名:CEAC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器材国际”)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EAchain HongKong Limited,以下简称“亿安仓香港”)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 金额不超过 2.5亿美元,两家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2025年 2026年度预 2026年度预计 是否关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末担保余额 计担保额度 担保额占上市 联担保 负债率 (万美元) (万美元) 公司最近一期 净资产比例 中电港 器材国际、 100% 97%、95% 16,158 25,000 32.61% 否 亿安仓香港 注 1: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及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时点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 2:本次所审议的担保额度 预计是对上述被担保方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再次审议该事项期间担保总额度的预计,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 额不会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二)开展业务担保预计情况 2026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器材国际、亿安仓香港开展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 9,370万美元,两家全资子公司 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 2025 年 2026 年度预 2026 年度预计 是否关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末担保余额 计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占上 联担保 负债率 (万美元) (万美元) 市公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比例 中电港 器材国际 100% 97% 3,000 4,370 5.7% 否 中电港 亿安仓香港 100% 95% 5,000 5,000 6.5% 否 合计 8,000 9,370 12.2% - 注:上表注 1和注 2 同样适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成立时间 董事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器材国际 2009/8/21 肇敏 100 万港币+987.1 万 香港新界粉岭 主要从事境外授权 张文忠 美元 安居街 30号新 分销业务 宁中心 3 楼 9 室 亿安仓香 2009/8/21 罗海进 100 万港币+987.1 万 新界粉岭安乐 主要从事境外非授 港 俞毅 美元 邨安乐门街 39 权分销业务以及协 号 嘉 里 货 仓 同配套服务 (粉岭)G03 室 注: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器材国际 1,710,695.02 1,660,082.11 50,612.91 4,887,763.03 2,179.00 976.66 亿安仓香港 412,249.95 392,619.71 19,630.24 1,554,847.19 108.58 244.10 五、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过往协议尚在有效期内的除外)。本次审议 2 02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对上述被担保方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再次审议该事项期间担保总额 度的预计,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对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同时,提 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2.5亿美元,为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不超过 9,370 万美元,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因此,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担保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 关协议,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人民币 210,540.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9.07%。除上 述担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0c09b55-5237-4ee9-918f-c6a61beaf950.PDF ─────────┬──────────────────────────────────────────────── 2026-04-27 17:15│中电港(001287):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造成 的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开展避险类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锁定交易成本,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交易品种和工具:主要包括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产品。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场所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 4、交易金额: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 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7,500 万元人民币,预计全年交易规模不超过 15 亿美元。 5、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 风险,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其他风险 等,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核心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为充分利用香港作为电子元器件贸易国际集散地的区位优势,公司选择在 香港开展电子元器件的境外采购和销售业务,并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同时公司也会根据客户实际需要,将部分境外采购的货物 进口到境内进行销售,因此导致存在一定外汇敞口。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 ,锁定交易成本,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2、交易金额: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 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7,500 万元人民币,预计全年交易规模不超过 15 亿美元。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产品 。 4、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 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7,500 万元人民币,预计全年交易规模不超过 15 亿美元。上述额 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由公司财务 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三、交易风险及风险管理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因汇率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衍生品单边 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并通过平仓或展期交易控制风险,保障交易目标的 实现。 3、履约风险: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 ,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可能带来操作风险; 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业务审批权限、交易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及信息披露等 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2、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规模,确保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3、密切关注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拟开展的汇率避险类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 汇率管理小组报告。 4、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审慎选定交易的金融机构,在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中心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衍生品交易合同中约定 的外汇金额、价格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5、财务中心负责对每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 、杜绝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6、严格执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权限,操作环节遵循岗位不相容原则,进行交叉监督复核,不得由单人负责业务 操作的全部流程。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 的发生。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的 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60a6f05-6ec4-40dc-845e-57a5fdc4ab20.PDF ─────────┬──────────────────────────────────────────────── 2026-04-27 17:15│中电港(001287):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 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的经营计划安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2026 年度公司(含全 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相关额度),授信 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一年期电子票据)、开立国内外信用证、商 票保贴、进口押汇、进口代付、非融资性保函等综合业务。 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可使用。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使用金额,实际使用金额应在上述 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业务授权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 及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额度范围内发生业务时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出具 董事会决议。 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 26 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 的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及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额度范围内发生业务时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决议。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24da854-acb1-4528-9e34-efbabaa212d3.PDF ─────────┬──────────────────────────────────────────────── 2026-04-27 17:15│中电港(00128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中电港(00128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6571d24-c56e-47a9-aff7-e6fa01f17f5b.PDF ─────────┬──────────────────────────────────────────────── 2026-04-27 17:15│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书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丽泽 SO HO B座 20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1-2 二、审计报告附送 3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H ON GX I N GH UA CE RT I F I E D PU B L I C AC CO UN TA N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6)第 00002305 号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中 电港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编制的《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及其说明(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电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 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 、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电港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 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电港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本审核报告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 年 4月 27日 效 用 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945f794-d73f-447c-9dbf-46c8836a2e6b.PDF ─────────┬──────────────────────────────────────────────── 2026-04-27 17:15│中电港(001287):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6-2029年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持续关联交 │易的公告 ─────────┴──────────────────────────────────────────────── 中电港(001287):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6-2029年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d993af4-76b0-4d6c-88fd-36ded791b240.PDF ─────────┬──────────────────────────────────────────────── 2026-04-27 17:15│中电港(00128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中电港(00128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a5d9879-63f1-492c-b32f-319037eafa80.PDF ─────────┬──────────────────────────────────────────────── 2026-04-27 17:15│中电港(00128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 中电港(00128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392e383-8dcf-4eeb-994a-5da8612ed6e3.PDF ─────────┬──────────────────────────────────────────────── 2026-04-27 17:15│中电港(001287):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中电港(001287):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e163b43-5f6d-4520-8410-ac53813a4e6f.PDF ─────────┬──────────────────────────────────────────────── 2026-04-27 17:14│中电港(00128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中电港(00128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f39fe06-1862-447f-ae89-cac9eb2e44fe.PDF ─────────┬──────────────────────────────────────────────── 2026-04-27 17:14│中电港(00128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经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具体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批准。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岗位职责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 也可按照相关董事具体职务,对其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 规等另行确定。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也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 在公司担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由年度薪酬(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 (一)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 (二)任期激励是任期内完成任期经营发展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相关联的薪酬收入。 (三)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级管理团队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 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上述绩效薪酬、任期激励、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九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履职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年度薪酬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目标年薪制,年度薪酬标准依据其岗位价值、能力经验、承担风险等因素,按照董事会确定的标准执 行。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应发值按照绩效年薪基数,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个人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公司利润 总额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核定。 第十一条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高级管理人员在任务担当或创新突破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专项 奖励,在绩效薪酬中体现。 第五章 任期激励 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激励根据任期内绩效年薪水平,结合公司经营业务考核结果和个人任期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等因素进 行核定。 第十三条 任期激励原则上应包括任期结束时所有在公司履职过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未满整个任期的,按照任期内实际工作时 间折算。 第六章 薪酬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按月发放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任期激励在任期考核评价结束后,予以兑现。公司在任期内决策失误造成不良经济后果的,或公司经营出现重大风险的,在处理 决定尚未明确前,任期激励暂缓兑现。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岗位发生变动的,按其职务变动情况及实际任期时间计算 薪酬并予以发放。第十六条 在考核周期内因考核不合格导致退出岗位的,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为零。 第十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调离公司后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除按照当年在岗实际工作时间折算的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外, 不得继续在公司领取薪酬。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的任一考核年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应考虑决定是 否扣减相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绩效年薪,或不予发放其当年绩效年薪,或追回已发放的全部或部分绩效年薪。薪酬追索、 扣回规定同样适用于离职、退休人员。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 (三)违反忠实或勤勉义务因主观原因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或公司资产严重流失,或导致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或重大风险的; (四)公司或监管部门机构认定的其他严重失职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五)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因财务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所需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如与《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相抵触的,依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原《经理层成员考核评价及薪酬分配管理办法》失 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54e13f9-7373-4078-b1a6-1923eaa6eb16.PDF ─────────┬──────────────────────────────────────────────── 2026-04-27 17:14│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盛东) ─────────┴──────────────────────────────────────────────── 本人作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于 2025年 11月 14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职称。1984年 8月至 1985年 12月,在北京航空工艺研究 所(625所)任助理工程师;1986年 1 月至 1999 年 10 月,在南京电子器件研究所(55 所)任工程师,其间,1996年 10月至 199 8年 10月,在香港科技大学任访问学者;2002年 7月至 2006年 8月,在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任副教授;2006年 8月至 2008年 12月,在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任教授;2009年 1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信息工程学院教授,期间 2009-2015 年, 任学院副院长、2016-2022 年任学院院长;2010 年 2月至 2016年 3月,任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 10月 至 2022年 12月,任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 2月至 2019年 7月,任深圳市华力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 3 月至 2024 年 7月,任太睿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11月至 2023年 1月,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 12月至 2021年 3月,任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12月至 2025年 12月,任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5年 11月至今,任中电港独立董事。张盛东先生目前还担任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次,本人亲自出席并表决,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 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本人认为,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审议事项及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就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会同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本人初步了 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核查。 本人密切关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编制情况和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监督其在审计过程中 的执业行为以及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并如期提交审计报告,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因本人于 2025年 11月 14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到公司参 加董事会、专项调研及座谈会等形式开展现场工作,与公司相关业务单位及职能部门现场交流,持续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 执行情况以及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除此之外,本人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办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运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本人在任职期间,认真审阅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 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同时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 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高级管 理人员任期(2021-2024 年)考核激励方案及评价结果的议案》。本人认真查阅相关资料,认为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考 核激励方案及评价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绩效考核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2、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4、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认真审查及沟通公司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和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专业、客观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 展。 2026年,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主动参与公司决策, 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930b1b1-c024-4570-8918-61beb66d6303.PDF ─────────┬──────────────────────────────────────────────── 2026-04-27 17:14│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元庆) ─────────┴──────────────────────────────────────────────── 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元庆)。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7707be4-e1e7-47c5-af15-833cd85fa1b6.PDF ─────────┬──────────────────────────────────────────────── 2026-04-27 17:14│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文智) ─────────┴──────────────────────────────────────────────── 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文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17f1972-957d-49b1-bdb3-5fdb2ae49c19.PDF ─────────┬──────────────────────────────────────────────── 2026-04-27 17:14│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明江) ─────────┴──────────────────────────────────────────────── 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明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a4b163f-8881-45a2-af6e-d0a2456737a6.PDF ─────────┬──────────────────────────────────────────────── 2026-04-27 17:12│中电港(00128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 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的披露”等内容。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 19 号》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fce731-a15b-4be4-9b28-7ad07143d292.PDF ─────────┬──────────────────────────────────────────────── 2026-04-27 17:12│中电港(00128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下同)284,206,886.10 元, 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 169,165,187.6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916,518.7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23,049,255.90元,扣除年 内实施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 85,108,810.86 元,本次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690,189,113.89 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拟订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759,900,0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89,668,211.45 元,公司 2025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 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4、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9,668,211.45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55%。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9,668,211.45 85,108,810.86 64,591,508.25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4,206,886.10 237,046,313.31 236,625,838.66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379,214,983.76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690,189,113.89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239,368,530.56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52,626,346.0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239,368,530.56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原因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为 239,368,530.56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确保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行业情况、公司发展战略以及经营目标等因素,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44,748.14 万元、20,755.59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69%、0.7%,均低于 50%。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00a24cf-0305-4398-82fc-529a5538683e.PDF ─────────┬──────────────────────────────────────────────── 2026-04-27 17:12│中电港(001287):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为充分利用香港作为电子元器件贸易国际 集散地的区位优势,公司选择在香港开展电子元器件的境外采购和销售业务,并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同时公司也会根据客户实 际需要,将部分境外采购的货物进口到境内进行销售,因此导致存在一定外汇敞口。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 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锁定交易成本,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套 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实际经营业务为基础,不以投机为目的,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产品。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日常经营使用外币结算业务的需求量较大,近年来,在各种国际经济和政治等因素影响下,人民币汇率波动的较大以及各国 货币政策的不稳定,预计公司将持续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有助于提升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 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7,500万元人民币,预计全年交易规模不超过 15亿美元。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2、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产品。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因汇率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衍生品单边 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并通过平仓或展期交易控制风险,保障交易目标的 实现。 3、履约风险: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 ,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可能带来操作风险; 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业务审批权限、交易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及信息披露等 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2、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规模,确保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3、密切关注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拟开展的汇率避险类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 汇率管理小组报告。 4、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审慎选定交易的金融机构,在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中心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衍生品交易合同中约定 的外汇金额、价格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5、财务中心负责对每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 、杜绝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6、严格执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权限,操作环节遵循岗位不相容原则,进行交叉监督复核,不得由单人负责业务 操作的全部流程。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 的发生。 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实际外币结算业务进行,以正常经营业务背景为依 托,为有效规避汇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了《衍生 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配备了专门人员,计划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具有实际可行性。公司及下属 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7910bbc-4a4c-464c-9cb9-4bad38c62c94.PDF ─────────┬──────────────────────────────────────────────── 2026-04-27 17:12│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88e6311-cd75-4872-aa50-006d188f3b5d.PDF ─────────┬──────────────────────────────────────────────── 2026-04-27 17:12│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4084121-99bf-4a10-aedf-ec7eac985647.PDF ─────────┬──────────────────────────────────────────────── 2026-04-27 17:12│中电港(00128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投资者问题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1日前访问价值在线平台或使 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 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1日(星 期一)15:0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 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朱颖涛,总经理刘迅,独立董事蔡元庆,财务总监田茂明,董事会秘书刘同刚(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15:00-16:30通过价值在线平台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1日前访问价值在线平台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 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谢日增 电话:0755-82538660 邮箱:zdgdb@cecport.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634a22b-c783-4f7c-8a67-f35db448485c.PDF ─────────┬──────────────────────────────────────────────── 2026-04-27 17:12│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通过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 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通过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0f70231-737d-48dc-833b-1237f37b402d.PDF ─────────┬──────────────────────────────────────────────── 2026-04-27 17:12│中电港(001287):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调整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的公告 ─────────┴────────────────────────────────────────────────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俊女士、曹蓓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两位董事 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辞职 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 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两位董事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要求,但为确保董事会工作的 连续性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备性,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前,李俊女士、曹蓓女士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俊女士、曹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公司及董事会对李俊女士、曹蓓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汪飞先生、陈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 的议案》。经控股股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 名汪飞先生、陈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调整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情况 公司根据非独立董事辞职以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实际情况,拟对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进 行调整,具体如下: 委员会名称 调整前委员 调整后委员 战略委员会 朱颖涛(召集人)、刘迅、李俊、 朱颖涛(召集人)、刘迅、汪飞、 曹蓓、蔡靖 陈芳、蔡靖 薪酬与考核 蔡元庆(召集人)、李文智、曹 蔡元庆(召集人)、李文智、陈 委员会 蓓 芳 上述调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汪飞先生、陈芳女士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edb2f1f-b3df-4825-b9db-fb8da4cac361.PDF ─────────┬──────────────────────────────────────────────── 2026-04-27 17:12│中电港(001287):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 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亿安仓”)银行账户 部分资金被冻结情况进行了披露。近日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获悉,账户内有新增部分资金被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及资金被冻结的情况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原冻结金额 新增冻结金额 合计 深圳中电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基本账户 77******** 6,000,000.00元 8,986,105.27元 14,986,105.27元 技术股份有 公司深圳侨香支行 86 限公司 广东亿安仓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本账户 440******* 14,866,202.08元 1,322,988.24元 16,189,190.32元 供应链科技 公司东莞虎门支行 *******244 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一般 732******* 0 元 0元 0元 公司深圳分行 结算账户 ****70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一般 732******* 165,329.89美元 0 美元 165,329.89美元 公司深圳分行 结算账户 ****344 二、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经了解,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新增冻结资金 10,309,093.51元,被冻结的原因均系委托合同纠纷,相关案件原告要求 法院采取诉中保全措施冻结银行账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应对措施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广东亿安仓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金额合计为32,309,111.44元(以 2026年 4月 27日美元/人民币中间 价 6.8579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60%,被冻结资金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较小。上述冻结仅 涉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资金,其他未被冻结账户及资金仍可正常使用,且账户现金流充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 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关于上述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妥善 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宜。 公司将持续关注以上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15ade16-bfce-4ba5-ac11-faa504bf8133.PDF ─────────┬──────────────────────────────────────────────── 2026-04-27 17:12│中电港(001287):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考核评价及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结合年度经营绩效评估情况以及在公司担任 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2025 年薪酬及考核方案和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等因素,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议,确认在公司担任具 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2025 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 形式按月度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结合 2025年薪酬及考核方案,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考核评价及薪酬分配管理办法》领取薪酬。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刘迅 董事、总经理 现任 318.11 蔡元庆 独立董事 现任 12.00 王明江 独立董事 现任 12.00 李文智 独立董事 现任 12.00 张盛东 独立董事 现任 2.00 姜涛 职工代表董事 现任 21.97 肇敏 副总经理 现任 257.04 张文学 副总经理 现任 194.30 张文忠 副总经理 现任 177.87 王宏 副总经理 现任 169.53 田茂明 财务总监 现任 233.02 刘同刚 董事会秘书 现任 189.24 潘春娟 总法律顾问 现任 189.16 说明: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包含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等。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有关制度的规定,制订了 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 (一)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2、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3、薪酬及津贴标准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岗位职责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领取薪酬。公司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其所 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具体职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且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50%。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津贴)。(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12 万元/ 年,按月度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3、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由年度薪酬(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年薪 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个人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公司利润总额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核定,绩效年薪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60%。 (三)其他规定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 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岗位发生变动的,按其职务变动情况及实际任期时间计算薪酬( 津贴)并予以发放。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三分之二的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联董事刘迅、姜涛、蔡元庆、王明江、李文智、张盛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 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470aaaf-d7a9-4004-b344-e4c6f1ae1a6b.PDF ─────────┬──────────────────────────────────────────────── 2026-04-27 17:12│中电港(001287):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 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一季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 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6年一季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款 项,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期初 2026 年 1-3 月 2026 年 1-3 月减 减:其他变动 期末 账面余额 增加计提金额 少(转回或转销) (汇率变动) 账面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3,807.87 373.36 125.50 24,055.7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76.97 476.97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972.38 26.54 998.92 存货跌价准备 40,603.70 15,047.53 11,484.31 569.71 43,597.21 合计 65,860.92 15,447.43 11,484.31 695.21 69,128.83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应收款项 (1)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依据其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关联方组合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公司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关联方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票据 参照“应收账款”部分。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关联方组合 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公司 押金及保证金等组合 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等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关联方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 押金及保证金等组合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在途物资、发出商品、原材料和委托加工物资等。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第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 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步骤为在报告 期末通过单项分析、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等步骤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其中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如下: 项目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 根据该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销售费用、相关税费并加上返款等金额后确定 在途物资、库存商品 根据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并加上返 款等金额后确定 发出商品 根据对应订单的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并加上 返款等金额后确定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5,447.43万元。公司以前期间计提跌价的部分存货在本期实现销售 ,相应转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并冲减本期主营业务成本,涉及转销金额人民币 10,695.74 万元。综合考虑计提和转销,对公司利 润总额的影响为人民币-4,751.69 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更加真实准确,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94c057f-53d9-4f77-a98c-33e85087b776.PDF ─────────┬──────────────────────────────────────────────── 2026-04-27 17:12│中电港(001287):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财务报表、附注及报告数据 ─────────┴──────────────────────────────────────────────── 中电港(001287):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财务报表、附注及报告数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bff75a6-530a-4e4f-bc71-3c0411b7b10f.PDF ─────────┬──────────────────────────────────────────────── 2026-04-27 17:12│中电港(001287):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 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款项,计提 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期初 2025 年 2025 年减少 减:其他变动 期末 账面余额 增加计提金额 (转回或转销) (汇率变动) 账面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9,186.70 7,228.21 2,448.01 159.02 23,807.8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39.46 237.50 476.97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459.31 513.07 972.38 存货跌价准备 31,931.85 38,757.12 29,340.35 744.92 40,603.70 合计 51,817.32 46,735.90 31,788.36 903.94 65,860.92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应收款项 (1)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依据其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关联方组合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公司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关联方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票据 参照“应收账款”部分。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关联方组合 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公司 押金及保证金等组合 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等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关联方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 押金及保证金等组合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在途物资、发出商品、原材料和委托加工物资等。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第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 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步骤为在报告 期末通过单项分析、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等步骤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其中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如下: 项目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 根据该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销售费用、相关税费并加上返款等金额后确定 在途物资、库存商品 根据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并加上返 款等金额后确定 发出商品 根据对应订单的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并加上 返款等金额后确定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6,735.90万元。公司以前期间计提跌价的部分存货在本期实现销售 ,相应转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并冲减本期主营业务成本,涉及转销金额人民币 27,150.87 万元。综合考虑计提和转销,对公司利 润总额的影响为人民币-19,585.03 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更加真实准确,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f446779-0a69-450c-a8ef-998bafc7d660.PDF ─────────┬──────────────────────────────────────────────── 2026-04-27 17:12│中电港(001287):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中电港(001287):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d29d7a8-66ad-403a-ab9b-3f6ee7c2d7ef.PDF ─────────┬──────────────────────────────────────────────── 2026-04-27 17:12│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中电港(00128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7742589-3b21-422c-9e7c-8cc4b03fd89f.PDF ─────────┬──────────────────────────────────────────────── 2026-04-27 17:12│中电港(001287):关于2026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加快应收账款回笼,压降两金规模,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根据深圳中电 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与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电惠融”)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2、中电惠融与公司同受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实际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李俊、杨红、曹蓓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并全票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息”)将对 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8年 9月 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B2Y018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5 号前海华润金融 中心 T5写字楼 3202B2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许海东 经营范围 从事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业务; 信用风险管理平台系统的技术开发;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 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 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 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 中国电子 近三年经营状况 运营情况良好,财务及资金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中电惠融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 中电惠融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中 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 的中国电子、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 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 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 他关系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5年 1-12月/2025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909.36 净利润 858.37 资产总额 371,692.92 净资产 123,321.91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保理融资额度及期限: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有效期自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3、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有追索权或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4、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针对同一家公司同时发生中电惠融与非关联方保 理机构的保理业务交易的情况,中电惠融在同等条件下的保理融资利率应不高于非关联方保理融资利率水平。 5、主要责任及说明: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 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中电惠融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 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电惠融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 足额收到应收账款,则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账 款余额,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中电惠融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74,685.71 万元。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有表决权的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杨红回避表 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暨关联交易业务,有利于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和办理具体保理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重 新审议该事项之日内有效。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李俊、杨红、曹蓓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189f712-0d92-46a6-855c-abca1816b0d5.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中电港: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0046.PDF ─────────┬──────────────────────────────────────────────── 2026-04-28│中电港: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0055.PDF ─────────┬──────────────────────────────────────────────── 2025-10-30│中电港: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3775.PDF ─────────┬──────────────────────────────────────────────── 2025-08-27│中电港: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4799.PDF ─────────┬──────────────────────────────────────────────── 2025-04-29│中电港: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7955.PDF ─────────┬──────────────────────────────────────────────── 2025-04-29│中电港: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7985.PDF ─────────┬──────────────────────────────────────────────── 2024-10-31│中电港: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7097.PDF ─────────┬──────────────────────────────────────────────── 2024-08-28│中电港: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8474.PDF ─────────┬──────────────────────────────────────────────── 2024-04-26│中电港: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583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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