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88 运机集团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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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31 │运机集团(001288):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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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31 │运机集团(00128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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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07:46 │运机集团(001288):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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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19 │运机集团(001288):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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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15 │运机集团(001288):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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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5:52 │运机集团(001288):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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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36 │运机集团(001288):关于不提前赎回运机转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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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36 │运机集团(00128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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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35 │运机集团(001288):不提前赎回运机转债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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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07 │运机集团(00128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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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31│运机集团(001288):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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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24.7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
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2、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以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3、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年 12月 26日起生效。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
4年 12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由不超过人民币 24.7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3月 18日召开了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
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及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剩余部分的回购金额用于注销
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1 日及 2024 年 3 月 23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及《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报告书,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 24.75 元/股。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
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356,70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
61%,最高成交价为 24.91 元/股(因相关人员操作失误,其中 4,200 股购买价格成交在 24.91 元/股,1,900 股购买价格成交在 2
4.90 元/股,其余成交价格均在 24.75元/股及以下),最低成交价为 18.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9,318,309.39元(不含交
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鉴于近期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障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4.75 元/股(含)调整为
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年 12月 26日起生效。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35.00元/股,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已回购金
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已回购数量,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 4,376,184股至 7,233,32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62%至 4.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经
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
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本次调整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4.7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元/股(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
份事项的具体授权,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是为了促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继续实施,但并不构成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承诺或保证。公司将
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4a1ced38-8fcf-411e-82dc-ec7f0767b3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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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31│运机集团(00128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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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及
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 12月 25日上午 10点在公司四楼 418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吴友华先生主持,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9 人,实际参会的董事共 9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障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4.75 元/股(含)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2)。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b3247761-d46c-485c-9d98-b81a1f1ed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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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07:46│运机集团(001288):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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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合同为买卖双方基于平等互惠的原则,就相关产品与服务销售达成的合同,合同所涉及金额为暂定值,最终金额以实际执
行为准。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近日,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运智远(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运智远”)与中国西部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水泥”)签订了《埃塞俄比亚智慧矿山建设项目产品与服务销售主合同》。基
于上述协议,华运智远将向西部水泥销售提供产品及软件服务,合同金额暂定为 2.08 亿元人民币(不含税),最终金额以实际执行
的本合同下的项目合同或订单金额为准。
二、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西部水泥有限公司
2、企业编号:F0017621
3、成立时间:2010-05-25
4、注册地址:UNIT 3705, 37/F, TOWER 6, THE GATEWAY, HARBOUR CITY9 CANTON ROAD, TSIM SHA TSUI KLN HONG KONG
5、关联关系:西部水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与西部水泥及其附属公司在 2022 年发生交易 83.10 万元,约占 2022 年营业收入的 0.0909%;在 2023 年发生交易 0.53
万元,约占 2022 年营业收入的0.0005%;在 2024 年未与其发生交易。
西部水泥及其附属公司是陕西省的领先水泥生产商之一,在陕西省东部及南部享有领先市场地位,亦在新疆及贵州省以及非洲莫
桑比克、刚果民主共和国(刚果)及埃塞俄比亚拥有据点。在中国政府的西部大开发政策及丝绸之路经济发展计划的驱动下,西部水
泥的水泥产品被用于各种基础设施项目,如公路,铁路,桥梁,水电站,水利及调水项目。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方
买方:中国西部水泥有限公司
卖方:华运智远(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暂定金额为 2.08 亿元人民币(不含税),最终金额及税率以实际执行的本合同下的项目合同或订单金额为准。
(三)合同服务范围
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向买方提供产品及服务,合同的设计实施范围以《西部水泥埃塞俄比亚智慧矿山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中的“三
方具体合作场景及方向”为基准。
(四)付款方式
买方按照合同约定以人民币向卖方支付订单产品和服务款。
(五)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若出现违约情况,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六)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合同生效后 3 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是自公司与战略合作方签署全面合作协议以来,双方在人工智能大模型、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开展合作的首单应用
及落地实施,旨在推进智慧矿山、水泥厂的智能化进程、打造数智化示范项目。充分体现了华运智远在云计算、大数据、数智化解决
方案等领域的技术能力,是公司从传统制造业向数智化转型升级的重要里程碑,对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2、本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助于实现新技术驱动业务增长,提高公司新质生产力
,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3、本次协议的签署充分体现了西部水泥对公司产品及服务的认可,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打开国际市场,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及影
响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在相关年度确认收入,预计对公司相关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涉及金额是双方根据项目应用场景及当前市场情况所作出的预估值,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协议履行的过程
中,可能存在市场、政策、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协议不能按约定履行,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埃塞俄比亚智慧矿山建设项目产品与服务销售主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95d19a90-4bc3-4ed5-af6e-8b58fd3a23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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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19│运机集团(001288):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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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集团(001288):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556e9271-c443-4095-aea5-a144b86f1b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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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15│运机集团(001288):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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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集团(001288):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1/153b7f61-dfcd-4223-9d79-7a9319dabd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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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5:52│运机集团(001288):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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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集团(001288):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be3b6547-af9e-4000-a9a3-462c1b081c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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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36│运机集团(001288):关于不提前赎回运机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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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集团(001288):关于不提前赎回运机转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7/39a35a4d-0efa-4e07-ad4f-2315ca532f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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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36│运机集团(00128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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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
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年 12 月 6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四楼 418 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吴友华先生主持,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 9 人,实际参会的董事共 9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运机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运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的 1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已触发“运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经审议,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运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即 2024 年 12 月 7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如再次触发“运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5 年 12月 6 日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运机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运机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运机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8)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运机转债”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7/235fa187-bd22-40da-aee6-5ea63c53fd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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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35│运机集团(001288):不提前赎回运机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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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机
集团”或“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运机集团不提前赎回“运机转债”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 “运机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998号)同意注册,公司 2023 年 9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3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30,000,000.00元,期限 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自 2
023年 10 月 2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运机转债”,债券代码“12709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9 月 27 日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3 月 27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9 月 20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运机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7.67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约定,“运机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10日起由原来的 17.67元/股调整为 17
.4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运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8)。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
条款,“运机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9月 30日起由原来的 17.42元/股调整为 17.4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运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1)。
二、 “运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运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 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运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即17.40元/股)的130%(即22.62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已触发“运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 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运机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
场状况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运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 12 个月内(即 2024 年 12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6 日),如再次触发“运机转债”的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
使提前赎回权利。
以 2025年 12月 6日后的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运机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决
定是否行使“运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运
机转债”的情况及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运机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运机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交易“运机转债”的情形,具体如下:
单位:张
持有人 期初持有数量 期间合计买 期间合计卖 期末持
入数量 出数量 有数量
1 3,496,426 - 3,496,426 0
吴友华
2 456,200 - 456,200 0
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
3 4,836 - 4,826 10
罗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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