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88 运机集团 更新日期:2025-06-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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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2 │运机集团(001288):关于公司个别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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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运机集团(00128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
│ │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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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11 │运机集团(001288):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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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6:47 │运机集团(001288):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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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6:02 │运机集团(00128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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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6:01 │运机集团(00128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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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6:00 │运机集团(001288):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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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6:00 │运机集团(00128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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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5:59 │运机集团(00128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
│ │限制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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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5:58 │运机集团(00128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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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2│运机集团(001288):关于公司个别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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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公司个
别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因买卖合同纠纷,公司起诉山西晋钢智造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要求其支
付合同剩余价款及利息损失,同时山西晋钢智造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反诉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公司资金合计 19,608,500.00 元
。
近日,公司收到代理律师转送的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晋 0525民初 1154 号和(2025)晋 0525 民初 1156 号
《民事裁定书》,并经查询公司银行账户核实,获悉公司个别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户性质 账号 解除冻结金额
(元)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基本户 22-100201040005483 19,608,500.00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自贡分行
本次公司个别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有利于公司资金划转,提高运营效率,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a8e6a11e-ea75-4074-964d-dd2689eaee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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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运机集团(00128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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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集团(00128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50f5946d-7cc6-4624-8709-cbb77d938c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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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11│运机集团(001288):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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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9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11
%)的监事会主席范茉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6 月 20 日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以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4,1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03%)。
2、持有公司股份 23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89%)的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陆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6 月 20日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47%)。
3、持有公司股份 17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48%)的副总经理刘顺清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6 月 20 日至 2025 年 9月 19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3,925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0.0187%)。
4、持有公司股份 169,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21%)的副总经理邓继红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6 月 20 日至 2025 年 9月 19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2,35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0.018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范茉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陆平先生、副总经理刘顺清先生、副总经理邓继红先生出具
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范茉 监事会主席 96,600 0.0411%
2 罗陆平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32,400 0.0989%
3 刘顺清 副总经理 175,700 0.0748%
4 邓继红 副总经理 169,400 0.0721%
合计 674,100 0.286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信息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68,525 股,具体减持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拟减持数量(股) 拟减持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1 范茉 96,600 24,150 0.0103%
2 罗陆平 232,400 58,100 0.0247%
3 刘顺清 175,700 43,925 0.0187%
4 邓继红 169,400 42,350 0.0180%
合计 674,100 168,525 0.0717%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
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监事会主席范茉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陆平先生、副总经理刘顺清先生、副总经理邓继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承诺如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
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2 年 5 月 1 日,非交易日
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
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
整。
本人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
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
该等法律、法规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按中国
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按照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
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人履行该等承诺。若本人应履行而未履行上述承诺超过三十日,则发行人可将上述
暂扣的现金分红直接冲抵本人应向发行人支付的违规减持所得,本人放弃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茉女士、罗陆平先生、刘顺清先生、邓继红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范茉女士、罗陆平先生、刘顺清先生、邓继红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本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实施情况
可能与计划存在差异。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
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1837f267-079b-4728-b8ca-4143a26365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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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6:47│运机集团(001288):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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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智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售股(如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途
第一大股 (万 是,注明 押
东及其一 股) 限售类
致行动人 型)
华智 是 334.52 23.89% 1.42% 否 否 2025-05- 至办理 自贡银行股份 融资
投资 22 解除质 有限公司 担保
押登记
之日
合计 - 334.52 23.89% 1.42% - - - - - -
注:1、本次质押的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华智投资质押的 334.52万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曾玉仙通过华智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量(万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情况 情况
股) 份数量 份数量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万股) (万股) 份 押股份 份限售和 股份比例
限售和冻 比例 冻结数量
结、标记 (万股)
数
量(万股
)
吴友华 10,728.7 45.66% 4,760 4,760 44.37% 20.26% 4,760 100% 3,286.57 55.06%
6
华智 1,400 5.96% 836.30 1,170.82 83.63% 4.98% 0 0% 0 0%
投资
合计 12,128.7 51.62% 5,596.30 5,930.82 48.90% 25.24% 4,760 80.26% 3,286.57 53.03%
6
注:吴友华为公司董事,受高管锁定股限制。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
售部分均为高管锁定股,冻结和标记数量为 0。
二、其他情况说明
华智投资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存在可能引
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61d9408a-49b4-44c1-989e-1e176b048d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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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6:02│运机集团(00128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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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集团(00128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10be40fb-5ecc-409c-a749-c6efa124c1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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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6:01│运机集团(00128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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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2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
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年 5月 26日上午 10点在公司四楼 418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吴友华先生主持,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 9 人,实际参会的董事共 9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的相关解除限
售条件即将成就,本次涉及解除限售的 105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
限售期届满后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05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4
1,184 股(经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0.5282%。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吴正华、许俊杰、熊炜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上的《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7)。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
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 18 名激励对象第一期个人层面业绩未能完全达标,其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1 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
施,应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 45,136 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7
.6786 元/股。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吴正华、许俊杰、熊炜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上的《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
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商业
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舆情管理制度》。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午 3 点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9)。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808e1efe-ed30-40e1-a0b5-ecb4764d51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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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6:00│运机集团(001288):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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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
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
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是指发生或发生后涉及公司并引起社会关注的事件,包括以下方面:
(一)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注重职能部门的响应与
协作,提高防范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副组
长,成员由公司财务总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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