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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88(运机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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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288 运机集团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3 21:46 │运机集团(001288):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6-23 18:56 │运机集团(001288):运机集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 ├─────────┼──────────────────────────────────────────────┤ │2025-06-16 18:44 │运机集团(00128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6-16 18:41 │运机集团(00128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5-06-16 18:40 │运机集团(00128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6-13 20:36 │运机集团(001288):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更正的公告 │ ├─────────┼──────────────────────────────────────────────┤ │2025-06-13 20:36 │运机集团(001288):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 ├─────────┼──────────────────────────────────────────────┤ │2025-06-13 20:36 │运机集团(00128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3 20:35 │运机集团(00128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3 20:35 │运机集团(001288):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后) │ └─────────┴──────────────────────────────────────────────┘ ─────────┬──────────────────────────────────────────────── 2025-06-23 21:46│运机集团(001288):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8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1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958 4%)的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291 ,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754%)。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华智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958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信息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以及因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29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0.9754%。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进行。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 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华智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 ,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公司承诺如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2 年 5 月 1 日,非交易 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则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如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 应调整。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 ,该等法律、法规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 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发行 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履行该等承诺。若本公司应履行而未履行上述承诺超过三十日,则发 行人可将上述暂扣的现金分红直接冲抵本公司应向发行人支付的违规减持所得,本公司放弃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2、关于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已做出的其他承诺 的情况下,本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 (1)减持条件 ①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 ②依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证券市场的届时有效规定,提前将减持意 向和拟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告知发行人,并积极配合发行人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在发行人公告后,根据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2)减持方式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 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数量 若本公司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上市时股份数量(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至本公司减持股票期间,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的 25%。本公司实施具体 减持的,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4)减持价格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公司减持股票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 。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 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发行 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履行该等承诺。若本公司应履行而未履行上述承诺超过三十日,则发 行人可将上述暂扣的现金分红直接冲抵本公司应向发行人支付的违规减持所得,本公司放弃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智投资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华智投资此前已披露 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华智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 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本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实施情况 可能与计划存在差异。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四)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的情况。 (五)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 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股东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b46fb225-674b-4fc6-8d88-0d605e320164.PDF ─────────┬──────────────────────────────────────────────── 2025-06-23 18:56│运机集团(001288):运机集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 运机集团(001288):运机集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b2ed0624-c4c9-477b-aa13-6582939fb684.PDF ─────────┬──────────────────────────────────────────────── 2025-06-16 18:44│运机集团(00128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 3 号运机集团办公楼四楼 418 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友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6 人,代表股份 122,491,4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32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122,106,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68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384,7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384,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384,72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7%。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 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671,6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6%;反对 64,36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弃权 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7,4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608%;反对 64,36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632%;弃权 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9%。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涉及的作为 2 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冯晓奕、燕晨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60dffdd1-890e-4e39-bf35-3c915d2da39e.PDF ─────────┬──────────────────────────────────────────────── 2025-06-16 18:41│运机集团(00128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机集团”)于 2025年 5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8 名激励对象 第一期个人层面业绩未能完全达标,上述合计 45,136 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 额的0.019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5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34,962,318 股减少为234,917,182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234,962,318 元减少 为 234,917,182 元(因公司“运机转债”处于转股期,总股本持续变化,以上变更后的公司股本以2025 年 5 月 26 日股本情况为 基础测算)。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办理后最终完成,注销完成后的股份总 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 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 3 号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5 年 6 月 17 日起 45 天内(9: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胡思睿 4.联系电话:0813-8233659 5.联系传真:0813-823368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ff1ed818-7dd9-4a80-8e8d-9875be1556f4.PDF ─────────┬──────────────────────────────────────────────── 2025-06-16 18:40│运机集团(00128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运机集团(00128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9d7150c9-2f29-4b07-b819-384fd73c5e87.PDF ─────────┬──────────────────────────────────────────────── 2025-06-13 20:36│运机集团(001288):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更正的公告 ─────────┴──────────────────────────────────────────────── 一、更正事项概述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经事后审查发现: 1、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应将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分别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支付的现金”2 个项目中调减 390,707,497.21 元,工作人员失误反而进行了调增,导致前述 2 个项目同时多计 781,414,994.42 元。 2、某业务按照净额法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人员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未考虑净额法对现金流产生影响,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少计 117,113,556.59 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少计 94,976,677.45 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少计 22,136,879.14 元。 以上原因综合导致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中部分数据填列错误,该错误不影响现金流量表的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需对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信息不影响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二、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之“5、现金流” 变更前: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27,650,329.72 949,009,684.04 113.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85,418,981.46 918,865,342.22 94.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2,231,348.26 30,144,341.82 703.57% 变更后: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63,348,891.89 949,009,684.04 43.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21,117,543.63 918,865,342.22 22.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2,231,348.26 30,144,341.82 703.57% (二)《2024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5、合并现金流量表” 项目 2024 年度更正前 2024 年度更正后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927,563,944.62 1,263,262,506.79 收到的税费返还 33,049,294.71 33,049,294.7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7,037,090.39 67,037,090.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27,650,329.72 1,363,348,891.8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14,976,068.80 728,537,751.8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8,169,494.71 158,169,494.71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663,332.16 36,663,332.1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5,610,085.79 197,746,964.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85,418,981.46 1,121,117,543.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2,231,348.26 242,231,348.26 (三)《2024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项目 2024 年度更正前 2024 年度更正后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10,584,351.65 1,155,667,219.72 收到的税费返还 32,879,612.41 32,879,612.4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706,998.36 47,706,998.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91,170,962.42 1,236,253,830.4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88,577,231.14 811,523,220.0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4,093,172.61 114,093,172.6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433,114.68 28,433,114.6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9,294,777.71 151,431,656.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60,398,296.14 1,105,481,164.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772,666.28 130,772,666.28 (四)《2024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0、现金流量表项目”之“(1)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之“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变更前: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保函保证金 82,028,216.45 10,959,149.84 费用性支出 86,828,992.36 58,643,270.81 其他 6,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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