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96 长江材料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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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51 │长江材料(00129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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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06 │长江材料(001296):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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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6:58 │长江材料(00129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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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8:41 │长江材料(00129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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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7:49 │长江材料(00129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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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7:49 │长江材料(00129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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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1 │长江材料(00129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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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7 │长江材料(00129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
│ │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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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54 │长江材料(00129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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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54 │长江材料(00129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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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51│长江材料(00129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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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材料(00129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9e00394d-3dcd-42ec-839f-9c238eeccc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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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06│长江材料(001296):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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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
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4 日、2025 年 10月 17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股股票。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
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
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
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规定,自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 年 5 月30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0.00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4.00 元/股(含)。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4.00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7.50 元/股(含),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18 日。2025年 1月 8 日,公司实施了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根据相关规定,
自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5 年 1月 8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7.50 元/股(含)调整为
人民币17.30 元/股(含)。截至 2025 年 1月 23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
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
量为 3,387,4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9.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3.50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2,401,466.6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2,16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4%,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
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
为“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 089950****。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434.32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2,434.32 万份。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本员工持股计
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2,434.32 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 2,434.32 万份,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次认购员工
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未向参与员工提供垫资、担保、信贷等财务
资助。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8-17 号)
。
3.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 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有的 2,160,000 股已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非交易过户至“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专户,过户价格为 11.27 元/股,过户数量为 2,16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4%。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
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两期解锁。锁定期满后,在满足相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按 50%、50%比例分
两次解锁本持股计划相应标的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
一致行动安排。
2.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
有关提案时已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
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
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会审议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
案时需要回避。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
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0fac1569-0201-4188-b386-3728056a86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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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6:58│长江材料(00129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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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长江材料、证券代码:001296)股票
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5 年 11 月 21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熊鹰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票 19
0,000股。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6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熊鹰
先生本次减持与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熊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帆先生、熊寅先生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
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
2.《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47cd1aae-44f4-498d-afdd-75b67ef5c1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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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8:41│长江材料(00129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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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材料(00129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77cd2a92-a47a-4c95-9fee-5a45755f28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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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7:49│长江材料(00129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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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1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1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东路 2 号涉外商务区B1 栋 1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熊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95,647,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5.420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94,971,0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5
8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76,4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
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8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76,4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676,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
7%。
3.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
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595,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反对 39,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9%;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
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624,5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257%;反对 39,11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20%;弃权 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吴旻婧、周顺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
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d6efbdf5-db0f-4bb7-bb79-f45560b90a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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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7:49│长江材料(00129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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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材料(00129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75c3e85b-2fd7-482b-b186-2e3f003da8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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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1│长江材料(00129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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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材料(00129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8a1b3a7-3fea-4797-8517-be9fa138cc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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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7│长江材料(00129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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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材料(00129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3e7b7113-1d08-487c-8f1e-fb6aa04359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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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54│长江材料(00129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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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07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5 年 11 月 0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东路 2号涉外商务区 B1栋 15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润分配的预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 年 11月 12 日 9:00-11:30 和 13:30-16:00。3.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东路 2号涉外商务区 B1栋 15
楼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登记处。
电子邮箱:sid@ccrmm.com.cn
信函登记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东路 2号涉外商务区 B1 栋 15楼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
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401120;
联系电话:023-68365125;
传真:023-68257631。
4.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
联系人:乔丽娟
联系电话:023-68365125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cf8527e1-86db-4922-8511-0150780db3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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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54│长江材料(00129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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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材料(00129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d6c5c19f-7ef7-41a4-8153-623fd97b37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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