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96 长江材料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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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5:47│长江材料(001296):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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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材料(001296):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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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7:03│长江材料(00129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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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材料(00129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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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6:06│长江材料(00129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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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1月 8日以邮件或
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
席会议董事7 名(其中,独立董事李边卓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
、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后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2 元(含税),以此初步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 29,240,734.8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保持现金分红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的《关于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09402a62-20d8-43d1-9461-7e2658a00f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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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6:05│长江材料(00129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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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材料(00129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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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6:04│长江材料(00129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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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
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二)14:30。
(2)互联网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月 3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2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 2024年 11月 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 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 12月 2日 9:00-11:30和 13:30-16:00。
3.登记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 6号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登记处。
电子邮箱:sid@ccrmm.com.cn
信函登记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 6号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
邮编:400709;
联系电话:023-68365125;
传真:023-68257631。
4.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
联系人:乔丽娟
联系电话:023-68365125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c305af96-73c1-4021-a337-c03d93284e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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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6:02│长江材料(001296):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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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上述利润
分配预案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财务概况
根据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2,671,733.28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75,468,864.74 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0.00元,减去已分配的 2023年度现金股利 42,731,853.20元,
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025,408,744.82元。
2024 年前三季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5,735,068.5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07,613,337.01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0.
00元,减去已分配的 2023 年度现金股利 42,731,853.20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20,616,552.32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20,616,552.32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
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后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
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元(含税),以此初步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 29,240,734.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权利。
自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
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保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该预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
制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
意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e6ed751c-956a-421e-bd4c-084e8dd866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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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11│长江材料(001296):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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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规定,自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
除息之日(即 2024 年 5 月30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0.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4.00元/股(含)。202
4年 10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由人民币 14.00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7.50元/股(含),生效日期为 2024年 10月 18日。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5月 23日、2024年 10月 1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991,972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12.00%。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9.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3.5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6,154,870
.6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165,612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12.12%。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9.00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3.5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8,929,3
08.6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1 该成交价格为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前的回购价格,
未进行除权除息。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
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2/ec6bccbc-3a43-41b3-b7b2-c3aa9acf96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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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长江材料(001296):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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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材料(001296):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0d45d34b-82d5-40a5-830c-51da0c5744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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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00:00│长江材料(001296):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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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材料(001296):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9/ce0e6711-32ea-46d8-8645-3555ca7104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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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00:00│长江材料(001296):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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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4.00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7.50元/股(含)。
2.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年 10月 18日。
3.本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一、股份回购基本情况及回购进展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规定,自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
除息之日(即 2024 年 5 月30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0.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4.00元/股(含)。具
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8日、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977,74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
65%。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9.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3.5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3,728,230.68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情况
鉴于公司近期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障本
次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4.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7.5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
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除上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
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4.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7.50元/股1 该成交价格为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前的回购
价格,未进行除权除息。
(含),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18 日。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则的要求。本次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
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是为了促进回购股份方案的继续实施,但并不构成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承诺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8/5292dc5c-796a-4dd5-9615-e05004656b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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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00:00│长江材料(00129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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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材料(00129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8/f12eca18-c889-437a-812b-5b3e0eb36e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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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长江材料(00129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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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材料(00129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9299ee08-bdd3-4be9-a55a-9177a92fd0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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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00:00│长江材料(00129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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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月 27 日、2024 年 9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4-044)。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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