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98 好上好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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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0:27 │好上好(00129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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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51 │好上好(001298):关于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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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51 │好上好(00129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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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9 │好上好(00129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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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5 │好上好(00129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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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17 │好上好(001298):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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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9:20 │好上好(001298):国信证券关于好上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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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3:21 │好上好(001298):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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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3:21 │好上好(001298):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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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3:21 │好上好(001298):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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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0:27│好上好(00129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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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04,714,48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282,868.8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溢价形成的资
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合计转增 92,121,516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96,835,996 股。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 2024 年年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204,714,4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04,714,48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96,835,996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二),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
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05 熱點投資有限公司
2 08*****405 深圳市点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 07*****574 王玉成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年 5 月 28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资本公积转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本(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8,449,065 48.09% 44,302,079 142,751,144 48.09%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96,643,815 47.21% 43,489,717 140,133,532 47.21%
股权激励限售股 1,796,550 0.88% 808,448 2,604,998 0.88%
高管锁定股 8,700 0.00% 3,915 12,615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6,265,415 51.91% 47,819,437 154,084,852 51.91%
三、总股本 204,714,480 100.00% 92,121,516 296,835,996 100.00%
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296,835,996 股摊薄计算,2024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1015 元。
九、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 002 号飞亚达科技大厦 1501A
咨询联系人:王丽春、张凯芳
咨询电话:0755-86013767
十、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e8009eb4-d1ce-41de-9383-ca21da5758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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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51│好上好(001298):关于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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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深圳市前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0,235,7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6%,
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股东深圳市聚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0,23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
8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前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前哨投资”)及深圳市聚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焦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哨
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11,693,2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120%;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10,235,71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999996%。聚焦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11,529,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319%;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
司股份 10,23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8%。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3),持股 5%以上股东前哨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1,693,2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120%),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47,14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持股 5%以上股东聚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1,529,4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5.6319%),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47,14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025 年 3 月 14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期间,股东前哨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45
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20%;股东聚焦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93,7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632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前哨投资 集中竞价 2025 年 3 月 14 日至 28.29 1,457,500 0.7120
2025 年 5 月 16 日
聚焦投资 集中竞价 2025 年 3 月 14 日至 28.44 1,293,700 0.6320
2025 年 5 月 16 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前哨投资 11,693,216 5.7120 10,235,716 4.999996
聚焦投资 11,529,400 5.6319 10,235,700 4.999988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日,前哨
投资、聚焦投资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3、上述股东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前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聚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ac460bbf-03a6-4afa-aa88-fe9a23079a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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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51│好上好(00129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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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上好(00129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a6780f6a-b81d-4d93-b0e2-b8f39d1d6b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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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9│好上好(00129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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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上好(00129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548ef569-c007-427e-989b-a48dc51377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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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5│好上好(00129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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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上好(00129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fe93f507-5d48-4fd6-8cba-9691ce1935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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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17│好上好(001298):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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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上好(001298):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f9e7257d-2221-441d-8e23-8d4f4a06b7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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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9:20│好上好(001298):国信证券关于好上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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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1736 号)核准,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上好”或“公司”)2022 年 10 月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 35.3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7,68
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73,584,905.66 元,余额为人民币 774,095,094.34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
费用人民币 27,187,236.0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6,907,858.27 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4 日,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0月 24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3335 号验资报
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好上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于上市之日起对
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信证券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人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 余洋、王勇
联系电话 0755-82130833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公司名称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1298
法定代表人 王玉成
注册资本 204,714,480.00 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 002 号飞亚达科技大
厦 1501A
实际控制人 王玉成、范理南
联系人 王丽春
联系电话 0755-86013767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10 月 31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人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组织发
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
,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主要工作包括但
不限于: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
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4、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5、持续关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承诺的履行情况;
6、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等事
项发表核查意见;
7、持续关注公司所处市场环境和经营业绩,主动关注公司相关舆情;
8、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以书面方式告知公司现场检查结果,并提请公司注意相关事项;
9、按照有关要求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10、认真履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保荐人处理的重大事项。
六、对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1、尽职推荐阶段: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保荐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并
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
人的尽职核查工作,为本次股票发行和上市的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2、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重要事项或信息披露事项,公司能够
及时与保荐人进行沟通,并根据保荐人提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持续督导
培训等相关工作,为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合公司及保荐人,提供专业意见并出
具相关文件,相关工作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和与公司约定履行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并能
够积极配合保荐人开展核查工作,配合情况良好。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公
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查阅了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同时对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并
督促公司依法依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重大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
用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投项目、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已届满,但鉴于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对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3c9c7f47-917c-43b8-a264-e25069d87a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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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3:21│好上好(001298):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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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上好(001298):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1ce68f7e-c5c9-4e8f-a29c-26914f8ede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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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3:21│好上好(001298):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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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上好(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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