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99 美能能源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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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37 │美能能源(00129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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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00:02 │美能能源(001299):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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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00:01 │美能能源(001299):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增持股│
│ │份触及1%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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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11 │美能能源(001299):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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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52 │美能能源(001299):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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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19 │美能能源(00129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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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19 │美能能源(00129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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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9 │美能能源(00129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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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9 │美能能源(001299):美能能源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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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9 │美能能源(001299)::美能能源拟股权收购涉及上海美能立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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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37│美能能源(00129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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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6
月 8日召开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5月 22 日、2026 年 6 月 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新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779349564
注册资本:叁亿壹仟肆佰贰拾壹万伍仟壹佰捌拾柒元人民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8年 09月 22日
法定代表人:晏立群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 48号创业广场 B1605室
经营范围:城镇燃气供应与销售;城镇气化工程、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厂、加气站及点供、煤制
天然气的生产厂、输气(油)管线、地热能源及伴生气、充电站、加氢站、分布式能源、多能互补、清洁可再生能源、区域或集中供
热(供冷、供电)、余热综合利用、区域能源中心(能源岛)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限企业自有资产投资);常规
能源与新能源以及节能环保项目的开发应用、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天然气发电、地热发
电、光伏发电、余热发电项目的开发和应用;能源项目规划、管理咨询、信息化应用与推广、系统内职(员)工培训与管理;工程建
设及技术服务;以上行业或项目配套产品、工程材料、配套器具、配件及设备、设施的生产、销售、租赁、安装和运维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备查文件
新换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215026f3-49d7-410d-88c4-c9442dd4f8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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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00:02│美能能源(001299):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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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能能源(001299):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d0b5e953-ec1c-43c6-89c5-7eb6cca5d4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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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00:01│美能能源(001299):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增持股份触
│及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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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能能源(001299):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增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21349862-88f4-4183-88eb-8b55ac4f1b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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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11│美能能源(001299):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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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晏立群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基于对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及
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晏立群先生拟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本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
(含)且不超过 1,000万元(含)。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晏立群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晏立群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晏立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011,
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2%;晏立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全平女士、陕西丰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美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美盛宏安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23,082,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00%。
2.晏立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曾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
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及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
振投资者信心,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增持主体拟实施本次股份增持计划。
2.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万元(含)。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结合市场整体走势,择时合理实施增持操
作。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
除外)。增持期间,若公司触及重大事项停牌,增持期限将相应顺延。
5.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增持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计划除相关规则规定的锁定期外,不存在其他锁定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公司股票价格持续波动,监管政策调整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期实施或
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晏立群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b18762ac-725d-4d6e-becf-789a29e05c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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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52│美能能源(001299):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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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4,6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0.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01,361,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458,682,385.1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希会验字〔2022〕0045号”
《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各个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5月 21 日、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终止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上海立成 9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神木市 LNG应
急调峰储配站工程项目”终止并改变用途,将该项目全部募集资金和利息用于收购公司关联方陕西美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上海
美能立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立成”)90%股权,不足部分将使用自有资金解决,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交易
对方签订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及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 5月 22日、2026年 6月 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终止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上海立成 9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近日,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共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 2026年 6月 10日,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用途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
(变更后) 额(万元)
1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收购上海立成 6105 0110 2637 0000 3,379.07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 90%股权 1618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未包含现金管理金额,现金管理金额为 3,800万元。
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为公司,乙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丙方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原协议第一条中‘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神木市 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工程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变更为: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收购上海立成 90%股权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原协议其余条款均不变,除本补充协议约定变更的条款外,其他内容三方仍按原协议的约定履行。
三、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补充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
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五、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91667428-f9e1-42c4-b51a-78005119b2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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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19│美能能源(00129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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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8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8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 369号大明宫万达广场2号甲写 17层美能能源二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美能能源”)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晏立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7人,代表股份 216,812,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69.9022%。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共 10 人,代表股份216,457,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878%。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27 人,代表股份 355,0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5%。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9 人,代表股份 1,211,84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7%。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56,8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2%。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27 人,代表股份 355,0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5%。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
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终止并
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上海立成 9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陕西丰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美盛宏安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美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晏立群、杨
立峰、晏伟合计持有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 214,337,220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13,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713%;反对 144,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19%;弃权 17,2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6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0,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654%;反对 144,34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113%;弃权 17,2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3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普通决议审
议通过。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6,656,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9%;反对 132,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2%;弃权 23,6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5,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019%;反对 132,65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66%;弃权 23,6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14%。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审
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刘瑞泉律师、王阳光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关于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df489345-00a3-420d-8417-1a57cdb6d3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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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19│美能能源(00129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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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国浩”)接受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
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国浩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
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经办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
1.《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公司 2026 年 5月 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6 年 5月 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4.公司 2026 年 5月 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5.公司本次股东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
本所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
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会议通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 6月8日14:00在陕西省西安
市未央区太华北路369号大明宫万达广场 2号甲写 17 层美能能源二号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就《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进
行了审议并行使了表决权。
国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
1.经本所经办律师对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授权
委托书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出席人员情况如下:
(1)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16,457,3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
878%。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根据公司提供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情况的相关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1
2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5,0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5%。
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上述参会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本所经办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在按规
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后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终止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上海立成 9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陕西丰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美盛宏安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美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晏立群、杨
立峰、晏伟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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