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01 尚太科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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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32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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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29 │尚太科技(00130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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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29 │尚太科技(00130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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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8:31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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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8:36 │尚太科技(001301):尚太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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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8:36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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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20:44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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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20:40 │尚太科技(001301):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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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20:40 │尚太科技(001301):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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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20:40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2025年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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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32│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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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离职,有 2 名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确定标准,
根据《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其持有的 74,000 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
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28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5)。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260,961,350 股减至 260,887,35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260,961,350 元变更为
260,887,350 元。本次回购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办理后最终完成,最终股本结
构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
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
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即 202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2月 2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证券部
联系人:李龙侠、GUO XIAOYU
联系电话:0311-86509019
邮政编码:052461
联系邮箱:shangtaitech@shangtaitech.com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
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f5324bcf-12bf-41df-a4ab-f1f99cd77a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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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29│尚太科技(00130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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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481050d1-5f4a-4c2b-8738-e5c179028b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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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29│尚太科技(00130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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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刊登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公楼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3人,代表股份144,879,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1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5,32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2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2人,代表股份49,552,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8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9人,代表股份23,140,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9人,代表股份23,140,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73%。
公司董事长欧阳永跃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
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863,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8%;反对 16,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1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23,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0%;反对1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与会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
2、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864,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反对 14,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97%;弃权 1,5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24,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0%;反对14,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5%;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65%。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97,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125%;反对4,254,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6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84,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105%;反对 4,254,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87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与会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214,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703%;反对3,662,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5279%;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475,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619%;反对 3,662,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273%;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张莹律师、陈睿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b925c574-438e-4184-8aba-9f6b5a4ea0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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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8:31│尚太科技(00130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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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9cf23f47-b6c0-43c1-9ccc-7a93e3897c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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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8:36│尚太科技(001301):尚太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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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尚太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81f71b2b-f380-438f-ac81-7cada74daa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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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8:36│尚太科技(0013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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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招银朗曜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银成长叁号投资(深圳)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招银朗曜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朗曜”
)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银成长叁号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叁号”),分别持有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9,448,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6206%)和 4,8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
394%);
3、本次权益变动后,招银朗曜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银叁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048,036 股,持股比例从 5.4599%减少至 4.9999%
,招银朗曜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银叁号不再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5),合计持股 5%以
上股东招银朗曜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银叁号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957,210 股(占公司当时
总股本不超过 0.7500%)。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收到股东招银朗曜和招银叁号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招银朗曜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招银朗曜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 7888 号东海国际中心 A 座 26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 周可祥
注册资本(认缴 60 亿元人民币
出资额)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40300MA5ET21J41
码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7 年 10 月 19 日
经营期限 2017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7 年 10 月 19 日
主要股东名称及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持股 1.00%
持股情况 深圳市招银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1.92%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 40.00%
招银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股 16.33%
深圳市招银共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75%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
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
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 活动;不得从事
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 权投资;受托资产管
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 产管理等业务); 股权投
资;投资咨询等。
2、信息披露义务人招银叁号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招银成长叁号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 周可祥
注册资本(认缴出 20 亿元人民币
资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165813F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5 年 10 月 28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10 月 28 日至永续经营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持股 0.05%
股情况 招银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股 99.95%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
业务);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创业投资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招银朗曜和招银叁号的持股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数量占公
(元/股) (股) 司总股本比例
(%)
招银朗曜 集中竞价 2024 年 10 月 28 日~2024 61.11-73.15 795,964 0.3050
年 12 月 03 日
招银叁号 集中竞价 2024 年 10 月 28 日~2024 61.13-74.21 404,300 0.1549
年 12 月 03 日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448,300 3.6206% 8,652,336 3.3155%
招银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448,300 3.6206% 8,652,336 3.3155%
曜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招银叁 合计持有股份 4,800,000 1.8394% 4,395,700 1.6844%
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00,000 1.8394% 4,395,700 1.68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4、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东招银朗曜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银叁号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
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0d13dd38-5d03-4e95-8443-ba5859c571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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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20:44│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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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14: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
3:00-15:00;通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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