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01 尚太科技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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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37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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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37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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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36 │尚太科技(00130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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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36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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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35 │尚太科技(00130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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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35 │尚太科技(00130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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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35 │尚太科技(001301):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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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35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尚太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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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35 │尚太科技(001301):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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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35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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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37│尚太科技(00130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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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6477d519-f678-4d27-aa2f-9035121b14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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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37│尚太科技(00130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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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049d8ac8-6caf-4d4a-9ee1-778701fc5a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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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36│尚太科技(00130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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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0cc97f06-5429-4f45-8a0d-c7da4ae066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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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36│尚太科技(001301):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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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965fbb8e-469d-4d8f-a1c3-a895a789b8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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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35│尚太科技(00130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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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技”或“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尚太科
技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5〕2788号)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340,000张,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173,4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433.6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1,966.4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
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
会验〔2026〕009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集资金投资额 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 399,355.80 173,400.00 171,966.40
一体化项目
合计 399,355.80 173,400.00 171,966.40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336,037.74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6年2月4日止,其中人民币3,769,999.99元(
不含增值税)由自筹资金支付,现拟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发行费用金额 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保荐承销费用 11,320,754.72 754,716.98 754,716.98
2 审计验资费用 1,118,867.92 1,118,867.92 1,118,867.92
3 律师费用 900,000.00 900,000.00 900,000.00
4 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其 996,415.09 996,415.09 996,415.09
他费用
合计 14,336,037.73 3,769,999.99 3,769,999.99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综上,截至2026年2月4日,公司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3,769,999.99元,公司将使用3,769,999.99元募集资金置换上述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石家庄
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0482号)。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
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置换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3,769,999.99元。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2月4日,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3,769,999.99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26年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并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3,769,999.99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
鉴〔2026〕0482号),认为:尚太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尚太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
用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
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
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a04ee1c3-385c-4b2e-82cd-95e0432ba7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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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35│尚太科技(00130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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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技”或“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尚太科
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5〕2788号)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340,000张,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173,4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433.6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1,966.4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
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
会验〔2026〕009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集资金投资额 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 399,355.80 173,400.00 171,966.40
一体化项目
合计 399,355.80 173,400.00 171,966.40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进度,现阶段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
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回报,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仅投资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
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
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
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
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
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控制风险;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26年2月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
类产品,满足保本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40274077-68c0-4f35-959c-048e8fbb1c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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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35│尚太科技(001301):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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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f3e33a6b-6b14-4aad-925e-1ed7448039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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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35│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尚太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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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汇会鉴[2026]0482号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
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尚太科技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尚太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尚太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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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尚太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尚太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 年 2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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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 号)、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
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 2788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主承
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主承销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73,400.00 万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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