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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08(康冠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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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308 康冠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3-30 15:47 │康冠科技(001308):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03-30 15:47 │康冠科技(001308):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 │2025-03-30 15:47 │康冠科技(00130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5-03-30 15:47 │康冠科技(001308):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 │2025-03-30 15:47 │康冠科技(001308):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5-03-30 15:47 │康冠科技(001308):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2025-03-30 15:47 │康冠科技(001308):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 │ ├─────────┼──────────────────────────────────────────────┤ │2025-03-30 15:47 │康冠科技(00130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 ├─────────┼──────────────────────────────────────────────┤ │2025-03-30 15:47 │康冠科技(001308):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 ├─────────┼──────────────────────────────────────────────┤ │2025-03-30 15:47 │康冠科技(001308):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 └─────────┴──────────────────────────────────────────────┘ ─────────┬──────────────────────────────────────────────── 2025-03-30 15:47│康冠科技(001308):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进行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现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监管要求及《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行业情况以 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 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 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3,459,291.72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 721,956,646.65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 2024 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72,195,664.67 元。根据 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孰低原则,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240,692,595.21 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 700,415,3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6,074,754.00 元(含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现金红利合计金额为126,074,754.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5.13%;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亦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 生变动的,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26,074,754.00 411,943,567.80 454,166,89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33,459,291.72 1,282,586,548.94 1,515,598,222.4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932,671,227.2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240,692,595.21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992,185,216.8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210,548,021.0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992,185,216.8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公司于 2022年 3月 18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 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 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整体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 因素,并兼顾了股东和中长期利益。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长远的健康发展规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具备合理性。 四、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3,459,291.72元,预计 2024 年度公司现金红利合计金额为 126,074, 754.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业务主要包括各类智能显示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以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智能交互平板、创新类显示产品、 专业类显示产品及智能电视等。公司目前处于前沿科技赋能、显示技术升级、创新类显示产品品类拓展等关键时期,正努力推进新兴 前沿技术与智能显示产品的加速融合,因此存在相应的研发投入需求。同时,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稳步提升,营运资本需求增长 ,因此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保证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 预计 2024 年度公司现金红利合计金额为126,074,754.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为 15.13%。 (二)2024 年末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支出、创新类显示产品的项目投入以及海外市场开 拓等方面,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三)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公司将披露表决情况。此 外,公司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召开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均可在线与公司沟通并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 相关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四)公司将不断提高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推动盈利水平的提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 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回馈广大投资者。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政旦志远审字第 2500134 号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ed24e91a-66d8-4ac0-a4e6-6f9d3464eb27.PDF ─────────┬──────────────────────────────────────────────── 2025-03-30 15:47│康冠科技(001308):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下午 4:00 以 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通过专人送达纸质文件的方式发出了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通知。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 人,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职工监事江微女士列席了会议。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推举独立董事邓燏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及子 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邓燏、黄绍彬、杨健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b700fc4d-398c-4d60-acee-bc3d53e96bfe.PDF ─────────┬──────────────────────────────────────────────── 2025-03-30 15:47│康冠科技(00130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 年 3 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并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企业 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由于上述变化,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 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列报。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明确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 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预计负债”项目列示。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执行日期 公司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有关规定 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中关于保证类质量保证 的会计处理规定,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营业成本”“销售费用”两项财务指 标进行调整,不存在对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的情形,不存在追溯调整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 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的情形。具体追溯调整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合并报表 2023 年 1-12 月(合并)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营业成本 11,049,083,289.60 11,086,640,353.93 37,557,064.33 销售费用 310,528,300.60 272,971,236.27 (37,557,064.33) 单位:元 受影响的合并报表 2024 年 1-12 月(合并)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营业成本 13,561,085,878.01 13,596,392,382.74 35,306,504.73 销售费用 429,176,694.04 393,870,189.31 (35,306,504.7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bdd772ef-86bf-4eae-9401-66e295306635.PDF ─────────┬──────────────────────────────────────────────── 2025-03-30 15:47│康冠科技(001308):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深圳)”,原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 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政旦志远(深圳)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相关审计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政旦志远(深圳)初始成立于 2005 年 1 月 12 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 1F,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首席合伙人为李建伟先生,具有 20 年以上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深圳)拥有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 29 名,注册会计师 9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8 名。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徐强,2017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 )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嘉琳,2023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 圳)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政旦志 远(深圳)执业,2024 年 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过 30 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处罚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徐强 2024 年 12 月 24 日 警示函 深圳证监局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 审计项目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年报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深圳)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政旦志远(深圳)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 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年报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深圳)就公司的 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深圳)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 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 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政旦志远(深圳)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政旦志远(深圳)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 :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四、工作方案 年报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深圳)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 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 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政旦志远(深圳)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 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政旦志远(深圳)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证券业务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政旦志远(深圳)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政旦志远(深圳)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 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政旦志远(深圳)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4 年 年末数(经审计):217.58万元。政旦志远(深圳)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八、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政旦志远(深 圳)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政旦志远(深圳)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政旦志远(深圳)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政旦志远(深圳)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九、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政旦志远(深圳)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30c10ba8-4028-49e8-a1a1-2f03746c3eb0.PDF ─────────┬──────────────────────────────────────────────── 2025-03-30 15:47│康冠科技(001308):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相 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 2024 年度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减值计提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本期变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5,269,735.81 2,398,852.42 5,269,735.81 - 2,398,852.42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34,829,881.90 23,817,500.50 26,064,595.90 8,601,413.43 223,981,373.0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016,279.61 1,946,268.71 - - 2,962,548.32 小计 241,115,897.32 28,162,621.63 31,334,331.71 8,601,413.43 229,342,773.81 存货跌价准备 95,295,898.75 69,216,185.88 - - 164,512,084.63 小计 95,295,898.75 69,216,185.88 - - 164,512,084.63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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