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08 康冠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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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5:42 │康冠科技(001308):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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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康冠科技(001308):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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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康冠科技(00130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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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康冠科技(001308):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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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康冠科技(001308):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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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24 │康冠科技(00130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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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24 │康冠科技(00130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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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 │康冠科技(00130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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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52 │康冠科技(001308):关于调整2024年和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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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52 │康冠科技(00130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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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5:42│康冠科技(001308):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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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2,086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行权期期满未全部行权,且其中有 475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 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故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
象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11,587,794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6年 7月 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587,794份股票期权的
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注销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
影响,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e32c439f-d5e6-4b36-a705-a19c5a1adc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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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康冠科技(001308):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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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E-mail):info@sundiallawfirm.com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6)第 084号
致: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冠科技”)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签订的法
律顾问聘请协议,信达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法律顾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信达就康冠科技注销本次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信达出具的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声明如下:
1、信达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及中国境内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表法律意
见;信达律师不对中国境外的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2、信达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查阅了信达律师认为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
了核查验证,并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信达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经提供了信达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的事实材料,且有关书面材料及
书面证言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有关材料上的签字和印章均是真实的。
4、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信达依赖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机构
出具的有关文件或意见。
5、信达仅就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涉
及会计、审计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引述,并不意味着信达对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
默示的保证。
6、信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依法对本法律意
见承担责任。
7、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信达同意公司在其为实行本次激励计划所制作的
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信达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
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8、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信达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在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事实进行核查和验证后,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1、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4月10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黄绍彬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4、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 5月 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立的
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以 2024年 5月 7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向本次激励计划的 2,112名激励对象授予 2,641.4391 万份
股票期权。同时,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4年 5月 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年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6.52元/份调整为 25.92元/
份。
7、2024 年 7月 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4
年 5月 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0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26.016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5.92元/份。公司已完成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8、2025年 3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的 2,08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行权价格为 25.92元/份。
9、2025年 6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5.92元/份调整为 25.74元/
份。
10、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5.74元/份调整为 25.38元/份。
11、2026年 5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
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未达成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2025年度业绩未满足 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
期相应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的 7,877,170份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将由公司
注销。
12、2026年 6月 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和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议案》。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5.38元/份调整为 24.78元/份。
13、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关于本次注销的决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注销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2,086 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行权期期满未全部行权,且其中有 47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有 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587,794 份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2,086人调整为1,610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18,382,990份调整为 6,7
95,196份,其中在第一期已完成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7,909 份,故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787,
287份。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事项
本次注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
关登记手续。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bdb92d08-59cf-4972-b7a7-b7df047391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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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康冠科技(00130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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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30 日 10: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公司独立董事邓燏、孙小卫、何绍茂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6日以邮件
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
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2,086名激励对象
因第一个行权期期满未全部行权,且其中有 47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 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拟对上述
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1,587,794 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由 2,086人调整为 1,610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18,382,990份调整为 6,795,196份,其中在第一期已完成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7,909
份,故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787,287份。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宇彬、陈茂华、廖科华因是激励对象或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回避表决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
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be5b6491-c945-4e6f-88b5-299715d05f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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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康冠科技(001308):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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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30日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依据《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2,086 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行权期期满未全部行权,且其中有 47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 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587,794份予以注销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37197bf-6033-4bcd-8d2e-ed74b00e8a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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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康冠科技(001308):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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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股权激励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 4月 15日至 2024年 4月 25日,公司在内部对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
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 5月 7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
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
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 5月 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于调整后
以 2024年 5月 7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112名激励对象授予 2,641.4391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5、2024年 5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202
3年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6.52元/份调整为 25.9
2元/份。
6、2024年 7月 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4年
5月 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086名激励对象授予 2,626.016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5.92元/份。公司已完成 202
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7、2025年 3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的 2,08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行权价格为 25.92元/份。
8、2025年 6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5.92元/份调整为 25.74元/
份。
9、2025年 11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5.74元/份调整为 25.38元/份。
10、2026年 5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 2
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未达成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2025年度业绩未满足 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相应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的 7,877,170份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将由公
司注销。
11、2026年 5月 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年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7,877,170份
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12、2026年 6月 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和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议案》。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5.38元/份调整为 24.78元/份。
13、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2,086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行权期期满未全部行权,且其中有 47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有 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1,587,794份予以注销。本
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2,086人调整为 1,610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18,382,990份调整为 6,795
,196份,其中在第一期已完成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7,909份,故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787,287
份。
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注销 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587,794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注销尚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c20da41e-f844-467a-af4a-9925551a36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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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24│康冠科技(00130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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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 6月 23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公司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凌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11,800,68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4,091,291股的 86.89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10,917,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4,091,291
股的 86.76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83,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4,091,
291股的 0.12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83,206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4,091,291股的 0.12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4,091,291股的 0
.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83,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4,091,291
股的 0.1254%。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的出席或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3)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如下提案:
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提案 1.00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
提案 同意 占出席本 反对 占出席本 弃权 占出席本次 提案是
编码 (股) 次股东会 (股) 次股东会 (股) 股东会有效 否通过
有效表决 有效表决 表决权股份
权股份总 权股份总 总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1.00 611,328,848 99.9229% 234,390 0.0383% 237,445 0.0388% 是
2.00 611,318,313 99.9212% 244,925 0.0400% 237,445 0.0388% 是
提案 1.00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亦文、冯晓雨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17e4deb9-2adb-49be-9583-f40322fcb1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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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24│康冠科技(00130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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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6001 YITIAN ROAD, SHENZHEN, P.R. CHINA电话(Tel.):(86-755) 88265288
传真(Fax.):(86-755)88265537网站(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6)第 210号
致: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现
行有效的《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贵公
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下称“信达律师”)出席贵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
基础上,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项发表见证意见。
信达律师根据《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实出具
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载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下称“《股东会通知》”),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
会议对象、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根据《股东会通知》,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提前 15日以公告方式作出,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股东会通知》,贵公司有关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登记办
法等事项。该等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23日 15:00在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4023 号)
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一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凌斌先
生主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根据《股东会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 2026年 6月 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出席并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人,
代表股份 610,917,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668%。
经信达律师查验,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3人,代表股份883,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4%。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认证。
综上,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4 人,代表股份 611,800,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922%。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含视频网络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贵公司的全部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具备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股东会通知》的全部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 现场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监票人、计票人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投票活动结束后,会议主
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信达律师认为:现场投票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
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网络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为上市公司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贵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列入本次股东会
公告的议案均得以表决和统计。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核查,列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经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获得通过。具体为: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同意 611,328,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9%;反对234,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83%;弃权237,4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
2.《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611,318,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2%;反对244,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400%;弃权237,4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
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或列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3e2f0c3f-6679-44c3-acb9-f319122a29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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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康冠科技(00130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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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6ba6f56-64b8-4c66-a5e3-2821646994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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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52│康冠科技(001308):关于调整2024年和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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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关于调整2024年和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92100cfe-470a-43c8-bbce-9bb37a013c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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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52│康冠科技(00130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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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增加,截至 2026年 6月 1日,公司注册
资本由 701,783,380元变更为 704,091,291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701,783,380股增加至 704,091,291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修订。
本次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178.3380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409.1291万
元。 元。
第二十 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额为 第二十 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额为
70,178.338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70,409.1291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最终变更内容和
修订结果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5fb3dca6-b37f-4fcb-aacc-5ede81dba4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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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51│康冠科技(00130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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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日 10: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公司独立董事邓燏、孙小卫、何绍茂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9日以邮件形式
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和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和《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宇彬、陈茂华、廖科华因是激励对象或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回避表决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
整 2024年和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增加,截至 2026年 6月 1日,公司
注册资本由 701,783,380元变更为704,091,291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701,783,380股增加至 704,091,291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约束机
制,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薪酬激励方案,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
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相关内容做出修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康冠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 6月)》。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6月 23日(星期二)下午 3点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7cc9ef0b-2f0c-4d4f-9286-de7eefbd82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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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50│康冠科技(001308):2024年和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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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2024年和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379b242b-84c3-493e-a9d9-0a51d85e42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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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49│康冠科技(00130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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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3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
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6日
7、出席对象:
(1)在 2026 年 6 月 16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6 年 6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402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1、提案 1.00 至提案 2.00 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6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康冠科技:公司章程(2026 年 6月)》《康冠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 6月)》。
2、提案 1.00 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7日 9:30-1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4023号。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33001308
联系人:何静静
电子邮件:kgkj@ktc.cn
邮编:518129
传真:0755-33615999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深圳市,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
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4849520a-5455-428d-8650-3f96a2b302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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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49│康冠科技(001308):康冠科技: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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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康冠科技: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50462113-3a77-4c9a-8fa6-8687f37c08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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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49│康冠科技(001308):康冠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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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经
营者的薪酬激励方案,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
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
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检查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二)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修改意见。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应当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发放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参照内外部薪酬水平,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岗位职责、个人能力等综合因素确
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达成情况挂钩,结合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绩效评价等综合确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业绩、行业薪酬水平等情况综合确定。
第九条 公司应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
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确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津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标准水
平,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职责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按月发放,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
事会制定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行使其它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
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
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薪酬体系应当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架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五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该薪酬补充方案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时,公司可以视情况减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扣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薪酬
或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薪酬:
(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公司董事会认定该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情形。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
程序。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条 公司最终决定启动止付追索程序的,由公司指定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具体止付追索事宜,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若本制度与日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dfc1666f-146d-428f-a1d9-1e0d29636a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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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07│康冠科技(001308):关于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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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2月 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375号),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 2022年 3月 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
为人民币 48.84元。截至 2022年 3月 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2,075,089,5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
,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99,968,974.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月 14 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及管理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专项账户开立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户银行的确定、与募集资
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并且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用途
1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705****476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坂田支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丙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705****4760,截至 2026年 5月 18日专户余额为 0万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露、韩志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
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
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
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
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55352f39-3392-48a8-a9f5-5f1104c18c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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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22│康冠科技(001308):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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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元(含税);本年度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亦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
生变动的,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4,091,2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6.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5.400
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2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430 凌斌
2 08*****804 深圳市至远投资有限公司
3 08*****831 深圳视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 00*****406 李宇彬
5 03*****263 凌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0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的调整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凌斌、李宇彬、凌峰、廖科华
、陈茂华、张斌、孙建华、吴远承诺: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
少 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2、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
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年和 2026年两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按相
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进行相应的调整,请详见公司后续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4023号
咨询联系人:何静静
咨询电话:0755-33001308
传真电话:0755-33615999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0be3fc6-75fd-4bbc-80c6-e0742db231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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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康冠科技(00130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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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公司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凌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12,920,04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4,091,291股的 87.05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10,927,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4,091,291
股的 86.76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992,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4,09
1,291股的 0.28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002,56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4,091,291股的 0.28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4,091,291
股的 0.001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992,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4
,091,291股的 0.283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的出席或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如下提案:
1.00《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00《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00《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00《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9.01《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9.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9.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9.06《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9.0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其中,提案 1.00、提案 2.00、提案 4.00、提案 5.00、提案 6.00、提案 8.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提案 7.00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提案 8.00时,公司关联股东已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三)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
提案 同意 占出席本 反对 占出席本 弃权 占出席本次 提案是
编码 (股) 次股东会 (股) 次股东会 (股) 股东会有效 否通过
有效表决 有效表决 表决权股份
权股份总 权股份总 总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1.00 612,706,178 99.9651% 207,865 0.0339% 6,000 0.0010% 是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
提案 同意 占出席本 反对 占出席本 弃权 占出席本次 提案是
编码 (股) 次股东会 (股) 次股东会 (股) 股东会有效 否通过
有效表决 有效表决 表决权股份
权股份总 权股份总 总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2.00 612,709,578 99.9657% 204,465 0.0334% 6,000 0.0010% 是
3.00 612,689,288 99.9624% 220,455 0.0360% 10,300 0.0017% 是
4.00 612,704,188 99.9648% 209,055 0.0341% 6,800 0.0011% 是
5.00 612,595,583 99.9471% 310,960 0.0507% 13,500 0.0022% 是
6.00 612,694,783 99.9632% 219,260 0.0358% 6,000 0.0010% 是
7.00 612,580,883 99.9447% 329,660 0.0538% 9,500 0.0015% 是
8.00 1,844,328 87.7110% 241,305 11.4758% 17,100 0.8132% 是
9.01 612,603,288 99.9483% 306,255 0.0500% 10,500 0.0017% 是
9.02 612,602,443 99.9482% 306,255 0.0500% 11,345 0.0019% 是
9.03 612,597,138 99.9473% 315,905 0.0515% 7,000 0.0011% 是
9.04 612,598,138 99.9475% 314,060 0.0512% 7,845 0.0013% 是
9.05 612,598,983 99.9476% 310,560 0.0507% 10,500 0.0017% 是
9.06 612,601,483 99.9480% 307,960 0.0502% 10,600 0.0017% 是
9.07 612,678,738 99.9606% 233,360 0.0381% 7,945 0.0013% 是
提案 7.00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提案 8.00时
,公司关联股东已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四)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因提案 1.00、提案 2.00、提案 4.00、提案 5.00、提案 6.00、提案 8.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须单独披露中
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具体如下:提案 1.00、提案 2.00、提案 4.00、提案 5.00、提案 6.00、提案 8.00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提案 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 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编码 (股) 东会的中小投 (股) 东会的中小投 (股) 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 资者有效表决 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权股份总数的 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1.00 1,788,701 89.3205% 207,865 10.3799% 6,000 0.2996%
2.00 1,792,101 89.4902% 204,465 10.2102% 6,000 0.2996%
4.00 1,786,711 89.2211% 209,055 10.4394% 6,800 0.3396%
5.00 1,678,106 83.7978% 310,960 15.5281% 13,500 0.6741%
6.00 1,777,306 88.7514% 219,260 10.9490% 6,000 0.2996%
8.00 1,744,161 87.0963% 241,305 12.0498% 17,100 0.853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龙辉、冯晓雨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0f660f5-d89e-47bf-a6da-8beb40c806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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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康冠科技(00130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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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346464b-af68-4977-b42e-699f09e7cb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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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5:42│康冠科技(001308):关于2023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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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未达成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公司 2
025年度业绩未满足 2023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相应业绩考核目标和 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相应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
对象所持有的 2023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的 6,834,315 份股票期权和 2024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的7,877,170
份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故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的
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4,711,485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未达成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6年 5月 1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4,711,485份股票期权的
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注销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
影响,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9bd34f01-13ad-4b51-95aa-1830fae256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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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5:47│康冠科技(001308)::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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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a8c3c68-1395-41fb-a682-76982672e7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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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5:47│康冠科技(001308):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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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未...。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23c8ae9-9384-4595-8c55-3350bf8682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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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5:46│康冠科技(001308):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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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2日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未达成及注销股票期权的
议案》。依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注销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的业绩考核均不满足行权条件,2023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
权期和 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未达成。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的 14,711,485份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
影响。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和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
的全部股票期权。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0ba1358-931b-4617-aab1-fc5726637b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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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5:46│康冠科技(001308):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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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2日 10:00 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公司独立董事邓燏、孙小卫、何绍茂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以邮件形式
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未达成及注销
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2023年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和 2024 年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公司的业绩
考核不满足行权条件,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2023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的 6,834,315 份股票期权和 2024 年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已获授的7,877,170份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共计 14,711,485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上述股票期权全部注销完成后,
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自行终止。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宇彬、陈茂华、廖科华因是激励对象或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回避表决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未达成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4ec14613-a744-4394-8ac9-2d6ec7cf5f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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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康冠科技(001308):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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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5e13e56-622d-4510-ac4e-2dab411a67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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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康冠科技(001308):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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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9日 11:00 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公司独立董事邓燏、孙小卫、何绍茂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4日以邮件形
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生产经营需要及财务状况,为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旨在通过引
进先进的机芯部件生产线、智能显示产品生产线、AR智能镜显产品生产线等智能生产线,建设国内领先的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的
智能显示终端智能生产基地,打造集产品研发中试、智能生产、生活配套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显示科技园。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
于用地规划的调整、建筑方案的优化、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受到宏观环境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加之其他客观环境因素的
干扰,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出于对募集资金充分利用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
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计划将“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年 6月 30日延期至 2028年 6月
30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账户,
用于存放及管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专项账户开立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户银
行的确定、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9a058fd-2e2b-4f8d-a0a5-4aef2b2535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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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康冠科技(00130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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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06761dc-6ae4-43b9-865e-6ddcd9a0d5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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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康冠科技(0013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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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2月 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 2022年 3月 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
为人民币 48.84元。截至 2022年 3月 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2,075,089,5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
,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99,968,974.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3月 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尚未使用 投资进度
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 1
1 康冠智能显示终端产品 50,000.00 50,253.592 - 100.51%
扩产项目
2 商用显示产品扩产项目 10,000.00 3,842.00 6,158.00 38.42%
3 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 62,000.00 47,808.38 14,191.62 77.11%
(一期)
4 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 10,000.00 6,728.81 3,271.19 67.29%
心建设项目
5 智慧园区及信息化系统 7,996.90 5,168.53 2,828.37 64.63%
升级改造项目
6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 100.00%
总计 199,996.90 173,801.31 26,449.18 86.90%
注 1:“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一列不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表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注 2:该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
额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净额等。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整体生产运营,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
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按照计划分步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为了节
约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按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计算,一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人民币 750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
升经营效益。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
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
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并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及管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代
表办理专项账户开立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户银行的确定、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
五、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保荐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
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e1f9aa2-9890-4be3-9a12-f92526dcf0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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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康冠科技(001308):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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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
规定,对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
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经过减值测试,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资产存在减值
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
间的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存货,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本期变动 2026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3 月 31 日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228.57 1.99 68.92 - 161.64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6,034.98 428.27 1,973.40 - 54,489.86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94.77 27.46 16.96 - 205.26
小计 56,458.32 457.72 2,059.28 - 54,856.76
项目 2025 年 本期变动 2026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转回或转销 核销 3 月 31 日
存货跌价准备 12,820.46 6,973.47 6,008.94 - 13,784.99
小计 12,820.46 6,973.47 6,008.94 - 13,784.99
合计 69,278.78 7,431.18 8,068.21 - 68,641.75
注:上表主要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依据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
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
融资、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应收账款组合 2 账龄分析法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无风险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账龄分析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
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
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7,431.18 万元,转回2,059.28万元,考虑到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
上述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应减少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22.59万元,占公司 2026年第一季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8.47%。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慎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
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旨在使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
加客观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并使公司财务数据更具合理性,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财务信
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d865cae-44ef-4eb9-a176-7a4e350db9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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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康冠科技(001308):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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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cc1021e-96ae-4e42-aaef-535a9e2a22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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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康冠科技(00130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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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冠科技”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康冠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2月 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 2022年 3月 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
为人民币 48.84元。截至 2022年 3月 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2,075,089,5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
,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99,968,974.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3月 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尚未使用 投资进度
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募集资金
1 康冠智能显示终端 50,000.00 50,253.592 - 100.51%
产品扩产项目
2 商用显示产品扩产 10,000.00 3,842.00 6,158.00 38.42%
项目
3 智能显示科技园项 62,000.00 47,808.38 14,191.62 77.11%
目(一期)
4 全球技术支持及服 10,000.00 6,728.81 3,271.19 67.29%
务中心建设项目
5 智慧园区及信息化 7,996.90 5,168.53 2,828.37 64.63%
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6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 100.00%
总计 199,996.90 173,801.31 26,449.18 86.90%
注 1:“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一列不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表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2:该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净额等。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整体生产运营,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
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按照计划分步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为了节
约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按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计算,一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人民币 750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
升经营效益。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
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
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并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及管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代
表办理专项账户开立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户银行的确定、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
五、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
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保荐人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
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db81820-6377-4ddf-b342-dd195c60e9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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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5:52│康冠科技(001308):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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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0bd67d0-7660-4e8a-9e3e-e2dc272560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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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31│康冠科技(001308):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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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bcb15b23-c1f1-402f-be8d-27716c0633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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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31│康冠科技(001308):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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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中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0e65a3b0-9689-4df7-9ad8-3e4fb74d5d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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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康冠科技(00130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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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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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康冠科技(001308):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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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7b483fc3-1e4f-4df1-8f69-43b2ec2f4a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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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康冠科技(00130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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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b40d4c8d-50f9-4dc0-97d1-595e141e3c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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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康冠科技(00130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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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2ef77660-6ebd-417b-ad39-38f0c91b73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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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康冠科技(001308):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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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18d35ffd-923e-4d0d-ac21-b2196aaa97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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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康冠科技(00130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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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ce7b058e-80b0-4e1c-b0c6-807b59afd6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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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康冠科技(00130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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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
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
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81f1716a-bca8-494c-8264-7dd2289875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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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康冠科技(001308):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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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 14:00 以现
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通过专人送达纸质文件的方式发出了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通知。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3人,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列席了会议。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推举独立董事邓燏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及子
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邓燏、何绍茂、孙小卫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315d8da5-883a-4abf-a27d-eabbe2cd10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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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康冠科技(00130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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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和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4月 30日(星期四)15:00-17
: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董事长凌斌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李宇彬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廖科华先生、独立董事邓燏先
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 星 期 四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wTgpFLlVrG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3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33001308
邮箱地址:kgkj@ktc.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13de3ff8-ee2e-4575-929b-9f6d80d415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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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康冠科技(00130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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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cdd31559-5721-4082-b04b-5ff9ed7cbd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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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康冠科技(001308):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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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
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
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
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
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
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创,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非,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彭豪,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5年开始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6年开始执行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
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曹创、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非、签字注册会计师彭豪、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关于 2026年年报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审
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
并对其 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质,且具备足够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
,投票表决,表决结果:赞成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f3636503-2437-43a8-adb6-82c586d01e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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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康冠科技(00130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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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518Z0296号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冠科技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518Z0616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康冠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深圳市康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
真实、准确、完整是康冠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康冠科技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康冠科技公司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康冠科技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康冠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db7ba478-7ad9-4ca6-a664-38c018949d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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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康冠科技(00130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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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c67b4ee2-e71d-4800-b812-255526b79f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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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康冠科技(001308):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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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
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相关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
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创,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非,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彭豪,20
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深圳市康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6年开始执行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
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曹创、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非、签字注册会计师彭豪、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年报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及时与专业技术部沟通,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
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年报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
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
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
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
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
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四、工作方案
年报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
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
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
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证券业务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全程参与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
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
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八、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以及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九、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acd8a53f-358d-4ad3-8d6b-fe3d4c6ec1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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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康冠科技(00130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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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
5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5
年度已承接上市公司审计 518家,其中承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38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并于 2025年 10月15日召开了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了解和沟通,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的资质,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故公司同意聘
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以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1)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
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9月 28日,审计委
员会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
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2月,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通过现场工作进行了一对一审前沟通,对 20
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安排、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3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通过现场工作方式,对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
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 4月 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工作,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核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
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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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康冠科技(001308):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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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度,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
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相应章节。
二、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拟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四)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1、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及相关重要管理事项和个人绩效相挂钩,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发放。
(五)其他规定
1、薪酬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解聘、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薪酬制度确定及执行。
4、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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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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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康冠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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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康冠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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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0/12251166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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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康冠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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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14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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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康冠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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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13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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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康冠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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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85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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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康冠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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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康冠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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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康冠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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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13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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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康冠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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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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