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09 德明利 更新日期:2026-03-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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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37 │德明利(00130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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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26 │德明利(00130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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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03 │德明利(00130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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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00 │德明利(00130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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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6:53 │德明利(001309):德明利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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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20:00 │德明利(001309):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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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20:00 │德明利(001309):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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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9:58 │德明利(00130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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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9:57 │德明利(001309):德明利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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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9:57 │德明利(001309):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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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37│德明利(00130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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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3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相关公告详见
2026 年 3 月 21 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
以截至 2026 年 1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26,845,658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实际
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不送红股,同时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票,共计派发现金分红 90,738,263.20
元。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若在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分配方案将按照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不变的原则调整分红总金额。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6,845,6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3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月 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3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4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 2023 年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2025 年和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调整事项并予以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 136 号新一代产业园 1栋 2401
咨询联系人:李格格
咨询电话:0755-2357 911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e1b8d2d0-5a94-4e69-84db-dd34422627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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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26│德明利(00130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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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12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
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
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情
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6年 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媒体披露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
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通过公司公示栏公示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具体
情况如下:
公示内容: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公示时间:2026 年 3月 13 日至 2026 年 3月 23 日。
公示途径:公司公告栏。
反馈方式: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快递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
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及核查意见
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
及相关任职文件、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资料。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列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和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56d9ea86-556c-4fe4-9e44-a5488fa63f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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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03│德明利(00130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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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00130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a0aaa437-7513-484f-aee7-1642052030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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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00│德明利(00130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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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00130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5fe78879-23c5-45df-9616-8b1a4f05e2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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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6:53│德明利(001309):德明利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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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德明利,证券代码:001309,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连续 2个交易日(
2026 年 3月 13 日、2026 年3 月 1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网站的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文件。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285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
,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6 年 1 月 20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6〕12000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
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结合《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回复,同时对募
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
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等文件。
2026 年 3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
稿)的议案》等议案,主要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及募投项目“德明利智能存储管理及研发总部基地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
结构、实施地点等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网站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修订情
况说明的公告》等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发行正在有序推进中,如有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公司已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4、2026 年 3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实施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
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 30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
2%。其中,首次授予 241.00 万份,预留 59.00 万份。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4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尚需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如有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
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343f0be0-5ffe-48fb-b115-5acafe4cd5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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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20:00│德明利(001309):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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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明
利”或“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
,对德明利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 2023年 10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聚焦主业,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0日与株式会社 Le
adingUI Co.,Ltd.以及自然人张美莉在深圳市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拟成立合资公司及后续该合资公司将
对公司触控业务涉及的整体资产进行收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4,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 LeadingUI 认缴注册资本 3,400 万元人民
币,占比85%,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400万元人民币,占比 10%,张美莉认缴注册资本 200万元人民币,占比 5%。
经公司 2023年 12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亚德电子签订了触控业
务资产组转让的相关协议,参照评估值并经各方协商,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 2,417.08万元。截至 2024年12月 31日已办妥全部标
的资产的转让、移交,公司已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上述交易因公司前监事李鹏先生担任亚德电子副总经理而构成关联交易。
李鹏先生自 2025年 9月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自李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起 12个月内(即截至 2026年 9月止),公
司与亚德电子的日常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下同)预计 2026年度将与亚德电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定价原则 合同签订金额 2026年度截至
或预计总金额 披露日已发生
(含税) 金额(含税)
亚德 提供加工服务 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500.00 5.22
电子 销售商品 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10,000.00 -
合计 10,500.00 5.22
公司与亚德电子的关联交易预计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 9月 30日止。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占同类 关联交 预计 实际发 披露日期
方 类型 易金额 交易金 易定价 金额 生额与 及披露索
(万 额的比 原则 预计金 引
元) 例 额差异
(%)
亚德电子 关联法人 提供加工 37.62 2.50% 参考市 不适用 不适用 披露 日期
服务 场价格 为 2026 年
2月 28日,
披露 索引
详见 巨潮
资 讯 网
( http://w
ww.cninfo.
com.cn)
合计 37.62 2.50%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不适用
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不适用
的说明(如适用)
注:上表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亚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D3AUQA7P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 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 4栋 22层 2202
法定代表人:Cho Sang Hee
注册股本:4,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3年 10月 25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
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数据处理服务;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
是:无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前监事李鹏先生担任亚德电子副总经理,亚德电子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关联人自 2024年起开展业务合作,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合作关系良好。亚德电子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
,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且经公开渠道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加工服务、销售商品。
上述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与亚德电子签署具体的业务合同或协议,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交易的付款安排
及结算方式等亦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朕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日常正常业务往来,双方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对公司经营情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决策程序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于 2026 年 3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于 2026 年 3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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