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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09(德明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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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309 德明利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27 21:01 │德明利(00130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2-27 21:01 │德明利(001309):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2-27 21:01 │德明利(001309):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2-27 21:00 │德明利(00130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明利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 │2026-02-27 21:00 │德明利(001309):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 │2026-02-27 21:00 │德明利(00130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2-27 21:00 │德明利(001309):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 │2026-02-27 21:00 │德明利(001309):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 │ │见 │ ├─────────┼──────────────────────────────────────────────┤ │2026-02-27 21:00 │德明利(00130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 │ │的公告 │ ├─────────┼──────────────────────────────────────────────┤ │2026-02-27 21:00 │德明利(00130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 2026-02-27 21:01│德明利(00130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德明利(00130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2477f061-b616-4184-9f11-a5360b531bc9.PDF ─────────┬──────────────────────────────────────────────── 2026-02-27 21:01│德明利(001309):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德明利(001309):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da6a2b84-4fc7-40e7-bc1e-c5cee9965e6a.PDF ─────────┬──────────────────────────────────────────────── 2026-02-27 21:01│德明利(001309):2025年年度报告 ─────────┴──────────────────────────────────────────────── 德明利(00130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e24f8690-15bf-44c1-882f-124693e0a6db.PDF ─────────┬──────────────────────────────────────────────── 2026-02-27 21:00│德明利(00130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明利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德明利(00130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明利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72672603-4eba-4a0b-bed4-8c802f54c1c0.PDF ─────────┬──────────────────────────────────────────────── 2026-02-27 21:00│德明利(001309):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明 利”“公司”或“发行人”)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德明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实际业务中需通过外币进行结算,结合采购、销售额及市场汇率、利率等条件,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 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冲预期收汇及持有外币资产的汇率变动风险。外汇衍生品作 为套期工具,其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引起的风险敞口变化程度,达到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 目的,从而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会根据业务合同合理安排相关投资计划,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 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外币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港币等。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互换、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以及其他外汇衍生交 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公司子公司拟在境外开展的相关套期保值业务目标主要为管理 应收账款的汇率风险、资产负债表外汇风险、境外外币融资涉及的外汇及利率敞口等风险。 2、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在 5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内滚动操作,即在授权有效期内任意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 5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审议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有效期,则额度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包含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4、授权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李虎先生,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协议。本授 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5、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公司将向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6、其他 外汇套期保值根据金融机构要求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 到期采用本金交割、差额交割等方式结束交易。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 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由于预测不准确,远期外汇合约签订的交割日期与实际交割日期不一致,造成交割时可供使用的资金不足,引 发资金流动性风险,导致不能如期交割。 3、金融机构违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交易对方在合同到期无法履约、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 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操作人员不专业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 ,从而导致交易损失的风险。 5、法律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 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 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办理,进行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当市场发生重 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3、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前,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较 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产品,并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资金实力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4、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审批权限、业务管 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报告制度及风险管理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5、公司及子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 险。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 项目上反映。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 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德明利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 财务稳健性,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业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保荐人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 以及违约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ae1d7318-4094-4839-8f1f-1a5c702b6700.PDF ─────────┬──────────────────────────────────────────────── 2026-02-27 21:00│德明利(00130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德明利(00130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3c9c35a5-4586-4d09-a0e8-768959c608b9.PDF ─────────┬──────────────────────────────────────────────── 2026-02-27 21:00│德明利(001309):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若本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担 保额度预计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且该等担保全部系公司为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 2026 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源德(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德”)提供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用于为源德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日常经营所需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本担保额度预计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的前一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源德(香港)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UNIT NO.2 ON 12/F PERFECT INDUSTRIAL BUILDING NO.31TAI YAU TREET KOWLOON 3、成立时间:2017 年 4月 5日 4、注册资本:59,851,082 港元 5、经营范围:电脑相关周边设备,电子器件等制造、加工、进出口及批发业务 6、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源德为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7、公司董事:李虎、田华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度 /2024年度 总资产额 390,706.72 263,579.02 负债总额 369,530.46 241,366.6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4,9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359,668.66 241,335.21 净资产 21,176.26 22,212.42 营业收入 1,158,856.72 573,097.76 利润总额 -1,068.35 7,212.84 净利润 -858.31 5,998.58 注:①上表中,相关数据已经审计; ②源德2024年度资产负债率为91.57%,2025年度资产负债率为94.58%。 9、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源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源德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 相关协议或出具相关保证书。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有效期及授权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的前 一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内的单笔担保原则上不再提交董事会审批。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担保业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长暨法定代表人李虎先生,根据源德实际运营资金需要,在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决定办理担保业务,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和其他法律 文件,授权期限为自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的前一日止。 五、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源德,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方面均能实施有效控制。目前源德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偿债能力,担保风险 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提高源德融资 与结算业务的运作效率,满足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支持源德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目前源德 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按担保金额上限计算),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50 亿元(或等值外币),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2.93%。 公司仅存在对全资子公司源德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对源德提供的已签订担保合同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7.5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3.71%。目前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 保责任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342a5bbc-5bb4-49b4-bdff-fba92ed0e035.PDF ─────────┬──────────────────────────────────────────────── 2026-02-27 21:00│德明利(001309):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明 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 定,对德明利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 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5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借款额度,并在额度内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借款 协议。综合授信/借款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函、票据、信用证、抵质押贷款、外汇 及其衍生品等业务,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条件为各合作金融机构认可的抵/质押物、保证担保。以上授信/借款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及与相应金融机构达成的实际授信额度来确定,授信额 度/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借款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原则上不再提交董事会审批。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李虎先生依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运营资金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借款额度范围内决定办理综合 授信/借款额度申请等具体事宜,并由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李虎先生或其授权的具体授信/借款业务所涉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 事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借款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本事项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的 前一日止。 2、接受关联方担保 为满足相关机构交易要求,为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融资及相关日常经营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 田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其他业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包括: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借款(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函、票据、信用证、抵质押贷款、外汇及其衍生品等业务)、开展保 理业务、供应链金融,向供应商采购商品或服务,以及与客户签署的业务合同项下债务等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质押等,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亿元,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管 理层直接办理相关业务,不需要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单独进行审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及其他业务提供无偿担保,也无须公司提供任何 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系公司关联方,上述担保构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担保的总额度有效期自本事项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 股东会召开日的前一日止。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李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直接持有公司 79,410,12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 01%,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田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任公司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经查询,李虎先生和田华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李虎担任公司董事长,田华担任公司董事,李虎和田华系夫妻关系,李虎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足以对公 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李虎为公司控股股东,李虎和田华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须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相关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提供担保,系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实际经营的需要及相关交易要求而发生,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偿提供担保,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经营提供支持、进行相关增信,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独立性不会因 关联交易而受到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一年度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于 2023年 7月 25日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向包括控股股东李虎在内的不超过 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本次发行股票因控股股东李虎参与认购而构成关联交易。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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