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001311(多利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1311 多利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7:03 │多利科技(00131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14 17:00 │多利科技(00131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07 18:13 │多利科技(00131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6-24 18:36 │多利科技(00131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4 18:35 │多利科技(001311):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2026-06-24 18:34 │多利科技(00131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24 18:34 │多利科技(001311):多利科技章程(2026年06月) │ ├─────────┼──────────────────────────────────────────────┤ │2026-06-24 18:34 │多利科技(001311):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06月) │ ├─────────┼──────────────────────────────────────────────┤ │2026-06-24 18:34 │多利科技(00131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06月) │ ├─────────┼──────────────────────────────────────────────┤ │2026-06-24 18:32 │多利科技(00131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 └─────────┴──────────────────────────────────────────────┘ ─────────┬──────────────────────────────────────────────── 2026-07-14 17:03│多利科技(00131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14日(星期二)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 7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邓丽琴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具体情况: 分类 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有表决权总股份数比例 现场出席 9 298,152,386 73.8619% 网络投票 90 10,779,968 2.6705% 总体出席 99 308,932,354 76.532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议案序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00 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15,893,467 99.6298% 47,851 0.3000% 11,200 0.0702% 议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308,880,432 99.9832% 40,722 0.0132% 11,200 0.0036%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议案 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曹达龙先生持有 191,358,700股、邓丽琴女士持有 94,252,398 股、蒋建强先生持有 4,426 ,955 股、曹武先生持有 2,941,783 股,上述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 议案序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00 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15,265,103 99.6147% 47,851 0.3123% 11,200 0.0731% 议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15,272,232 99.6612% 40,722 0.2657% 11,200 0.0731%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注: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安昌、刘梦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 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3bb3f6df-65d6-4048-82b6-f86095ba5313.PDF ─────────┬──────────────────────────────────────────────── 2026-07-14 17:00│多利科技(00131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徐安昌律 师、刘梦伟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 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24SH7200159/ZYZ/kw/cm/D13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公告的《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 通知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4日下午 15: 00在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 凤凰路 7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4日上午 9: 15至 9: 25、9:30至 11: 30和下午 13: 00至 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4日上午 9: 15至下午 15: 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股东会现 场及网络投票情况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99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08,932,354股, 约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324%。公司 24SH7200159/ZYZ/kw/cm/D13 2 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 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 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5,893,467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8%; 反对 47,851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0%; 弃权 11,2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2%。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5,265,103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7%; 反对 47,85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3%; 弃权 11,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731%。 24SH7200159/ZYZ/kw/cm/D13 3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08,880,43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 反对 40,722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弃权 11,2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5,272,232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2%; 反对 40,72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7%; 弃权 11,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731%。 本次股东会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相关关联股东均已回避未参加表决; 本次股东会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4SH7200159/ZYZ/kw/cm/D13 4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材料, 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 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 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陈 臻 律师 经办律师 徐安昌 律师 刘梦伟 律师 二○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24SH7200159/ZYZ/kw/cm/D13 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8c4d9915-47d0-48c7-9f8a-7f1607bcb5b3.PDF ─────────┬──────────────────────────────────────────────── 2026-07-07 18:13│多利科技(00131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年 7月 3日、7月 6日、7月 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 大事项。 6、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 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1cf93410-11e9-4de8-a597-d5aa895b14f8.PDF ─────────┬──────────────────────────────────────────────── 2026-06-24 18:36│多利科技(00131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 2026年 6月 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 6年 6月 24日在公司办公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亲自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邓丽琴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董事邓丽琴、曹达龙、蒋建强、曹武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 (四)所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 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 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持续提升,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详见 2026 年 6 月 25 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为持续优化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详见 2026 年 6 月 25 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6f3ce02f-a028-4fb0-91fe-1ab48754fa18.PDF ─────────┬──────────────────────────────────────────────── 2026-06-24 18:35│多利科技(001311):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概况 经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6年度预计向关联方无锡华尔 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无锡邦奇”)、无锡晓诚精工制造有限公司( 简称“无锡晓诚”)采购汽车零部件产品,交易金额不超过 20,0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绩溪多利养殖有限公司(简称“绩溪多利 养殖”)采购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 25.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绩溪新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简称“绩溪新城酒店”)和绩溪县多 利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简称“绩溪多利酒店”)采购酒店服务等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 无锡邦奇、无锡晓诚出售原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 11,500.00万元。 2、本次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情况自 2026年以来,公司部分重要客户所推出的部分终端产品在市场上取得 了较为显著的市场表现,其销量保持稳健的增长趋势。随着客户产品销量的逐步提升,公司前期向部分关联方采购的相关产品以及销 售的原材料等业务规模也随之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并考虑到客户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为更好地 匹配并满足客户在重点产品供应方面的需求,公司预计在 2026 年度与关联方无锡晓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有所提升。 2026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年度对无锡晓诚采购汽车零部件产品的交易额度上调 9,000万元,调整后不超过 22,000 万元;同时,对其销售原材料及零星材料的交易额度上调 12,000 万元,调整后不超过 21,000 万元。关联董事邓丽琴、曹达龙、蒋 建强、曹武回避表决。 2、审议程序 本次拟向无锡晓诚采购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预计交易金额增加 9,0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的 1.94%;拟向无锡晓诚出售原材料的预计交易金额增加 12,000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 59%。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公司将有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 议。 董事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前,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有关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邓丽琴、曹达龙、蒋建强、曹武回避表决。详见刊登于 202 6年 6月 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 2026年 1-5月发 2025年度发生金 别 内容 定价原则 (万元) 生金额(万元) 额(万元) 向关联人采 无锡晓诚 零部件及 协商定价 22,000.00 6,731.19 9,776.54 购商品、服务 零星材料 小计 22,000.00 6,731.19 9,776.54 向关联人销 无锡晓诚 原材料及 协商定价 21,000.00 6,566.98 6,207.85 售商品 零星材料 小计 21,000.00 6,566.98 6,207.85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无锡晓诚精工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顾继雄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绘图、计算及 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 产品制造;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宝露路 1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6年 3月 31日/2026年第一季 53,456.29 4,405.17 8,037.54 -0.37 度(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达龙之外甥女刘丽芬持股 51%、外甥女婿顾继雄持股 49%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无锡晓诚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准则,依据市场价格且经交易双方平等磋商来确 定交易价格,并且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均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业务实际发生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活动的客观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而确定的,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源 调配与业务协同的需求,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并优化资源配置。该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同时依据关联 交易定价的相关规范,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化标准和行业惯例。有关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持续性、常规性的 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有关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年 6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过对公司本次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认真了解,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 的事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需要,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希望公司未来审议有关事项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保证交易公开、公允。独立董事同意有关议案并同意将有关事项提 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fa59b33c-b3e6-4b96-8934-ec7fa063a8af.PDF ─────────┬──────────────────────────────────────────────── 2026-06-24 18:34│多利科技(00131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议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 79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议案 1属于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 2属于特别决议 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 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曹达龙及其一致行动人邓丽琴、蒋建强、曹燕霞、曹武、邓竹君须回避表决,且该等股 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等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6月 25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交 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 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方式: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信函须在 2026 年 7月 13 日 16:30 前送达; 4、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8日至 7月 13 日间的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6:30 和 7月 14 日上午 8:30-11:30; 5、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 79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世荣 联系电话:0512-82696685 传 真:0512-36692227 电子邮箱:shirong.he@duoli-tech.com 邮 编:215312 7、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 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 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果是法人主体,还需提供有关法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受托证券公司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 式详见附件 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 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仅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b67515bd-4500-4f55-bbac-46e7a7cceb23.PDF ─────────┬──────────────────────────────────────────────── 2026-06-24 18:34│多利科技(001311):多利科技章程(2026年06月) ─────────┴──────────────────────────────────────────────── 多利科技(001311):多利科技章程(2026年0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28cb9761-54e2-4a96-96fb-4632e32c7ef7.PDF ─────────┬──────────────────────────────────────────────── 2026-06-24 18:34│多利科技(001311):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06月) ─────────┴──────────────────────────────────────────────── 多利科技(001311):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0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a20a3ae5-0de8-43ac-8800-272f6f603094.PDF ─────────┬──────────────────────────────────────────────── 2026-06-24 18:34│多利科技(00131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06月) ─────────┴──────────────────────────────────────────────── 多利科技(00131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0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3cdf3ce-3c43-4efe-9377-cb4253e30bfc.PDF ─────────┬──────────────────────────────────────────────── 2026-06-24 18:32│多利科技(00131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 多利科技(00131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1148159-e493-4740-858f-1195e1245205.PDF ─────────┬──────────────────────────────────────────────── 2026-06-24 18:31│多利科技(00131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长邓丽琴女士,董事王玉萍女士, 副总经理高国环女士拟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有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长邓丽琴女士,董事王玉萍女士和副总经理高国环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成长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和长期发展趋势, 邓丽琴女士、王玉萍女士与高国环女士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并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丽琴女士、王玉萍女士和高国环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邓丽琴 合计持有股份 94,252,398 23.3493% 94,252,398 23.3493% 其中:无限售条 23,563,923 5.8375% 23,563,923 5.8375%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688,475 17.5118% 70,688,475 17.5118% 王玉萍 合计持有股份 228,488 0.0566% 228,488 0.0566% 其中:无限售条 57,122 0.0142% 57,122 0.0142%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1,366 0.0425% 171,366 0.0425% 高国环 合计持有股份 228,488 0.0566% 228,488 0.0566% 其中:无限售条 57,122 0.0142% 57,122 0.0142%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1,366 0.0425% 171,366 0.0425%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为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股份。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和提前终止计划均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邓丽琴女士、王玉萍女士、高国环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后,原计划减持的股份本次不再减持。 3、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邓丽琴女士、王玉萍女士、高国环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fbb982bb-cdc8-4217-8172-7a83576e8f8f.PDF ─────────┬──────────────────────────────────────────────── 2026-06-05 19:16│多利科技(001311):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公司财务总监曹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持有公司股份 175,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566%)的财 务总监曹峰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3,9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4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 调整。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实施了 2025年度权益分派,以 310,509,334股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 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财务总监曹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8,4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566%),可减持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57,122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0.0142%)。 公司于近日收到曹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元/股) (股) 的比例 曹峰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6月 3日 21.26 28,100 0.0070% 2026年 6月 4日 20.86 29,000 0.0072% 合计 21.06 57,100 0.0141% 曹峰先生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本次减持价格区间为 20.80元/股—21.74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曹峰 合计持有股份 228,488 0.0566% 171,388 0.0425% 其中:无限售条 57,122 0.0142% 22 0.000005%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1,366 0.0425% 171,366 0.0425% (高管锁定股)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曹峰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2、曹峰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 的情况。 3、曹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 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曹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903dce18-3938-46cb-a458-8b7b9a605c37.PDF ─────────┬──────────────────────────────────────────────── 2026-05-18 17:37│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 红股,以 310,509,334 股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预计共转增股本总额 93,152,800股,本次转增后公 司总股本预计将增加至 403,662,134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202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以310,509,334股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转增 3.000000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310,509,33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03,662,134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转股于 2026 年 5月 2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 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26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股本 数量(股) 比例 增加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174,255,054 56.12% 52,276,516 226,531,570 56.12%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74,255,054 56.12% 52,276,516 226,531,570 56.12% 二、无限售条件 136,254,280 43.88% 40,876,284 177,130,564 43.88% 流通股 三、总股本 310,509,334 100.00% 93,152,800 403,662,134 100.00% 注:因涉及零碎股处理,股份变动情况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403,662,134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58元。 2、公司股东曹达龙、邓丽琴、蒋建强、曹武、曹燕霞、邓竹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前述发行价为除 权除息后的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0.65元/股。 九、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 799号 咨询联系人:何世荣 咨询电话:0512-82696685 传真电话:0512-36692227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7de947f-d88a-4536-8beb-a68a5bf3fd57.PDF ─────────┬──────────────────────────────────────────────── 2026-05-13 17:04│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3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开始时间(2026年 5月 13日上午 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 5月 13日下午 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 7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邓丽琴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具体情况: 分类 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有表决权总股份数比例 现场出席 9 227,719,895 73.3375% 网络投票 92 11,508,829 3.7064% 总体出席 101 239,228,724 77.044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议案序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39,196,297 99.9864% 9,647 0.0040% 22,780 0.0095%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39,197,795 99.9871% 9,547 0.0040% 21,382 0.0089% 预案 3.00 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39,191,497 99.9844% 10,347 0.0043% 26,880 0.0112% 4.00 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239,196,297 99.9864% 9,447 0.0039% 22,980 0.0096% 5.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39,196,297 99.9864% 9,447 0.0039% 22,980 0.0096% 6.00 关于 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239,190,097 99.9839% 11,547 0.0048% 27,080 0.0113% 度的议案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 议案序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5,123,422 99.7860% 9,647 0.0637% 22,780 0.1503%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5,124,920 99.7959% 9,547 0.0630% 21,382 0.1411% 预案 3.00 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5,118,622 99.7544% 10,347 0.0683% 26,880 0.1774% 4.00 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15,123,422 99.7860% 9,447 0.0623% 22,980 0.1516% 5.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5,123,422 99.7860% 9,447 0.0623% 22,980 0.1516% 6.00 关于 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15,117,222 99.7451% 11,547 0.0762% 27,080 0.1787% 度的议案 注: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雪林、刘梦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 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577bdea0-7cce-44ed-8f9e-fbd2aee9afd8.PDF ─────────┬──────────────────────────────────────────────── 2026-05-13 17:00│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张雪林律 师、刘梦伟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 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24SH7200159/ZYZ/kw/cm/D13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公告的《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 知”),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通知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 14: 30在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 凤凰路 7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上午 9: 15至 9: 25、9: 30至11: 30和下午 13: 00至 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上午 9: 15至下午 15: 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现场及网络投票 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 )共计 101 人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39,228,72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440%。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24SH7200159/ZYZ/kw/cm/D13 2 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 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公 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 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239,196,297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4%; 反对 9,647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 22,78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5,123,42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0%; 反对 9,64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 弃权 22,78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3 %。 (二) 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39,197,79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1%; 反对 9,547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 21,382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24SH7200159/ZYZ/kw/cm/D13 3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5,124,92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9%; 反对 9,54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0%; 弃权 21,38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1 %。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39,191,497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4%; 反对 10,347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弃权 26,88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5,118,62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4%; 反对 10,34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3%; 弃权 26,88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774%。 (四) 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 239,196,297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4%; 反对 9,447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弃权 22,98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5,123,42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0%; 反对 9,44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3%; 弃权 22,98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6 %。 24SH7200159/ZYZ/kw/cm/D13 4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39,196,297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4%; 反对 9,447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弃权 22,98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5,123,42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0%; 反对 9,44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3%; 弃权 22,98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6 %。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39,190,097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9%; 反对 11,547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弃权 27,08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5,117,22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1%; 反对 11,54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2%; 弃权 27,08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787%。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上述议案均获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 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4SH7200159/ZYZ/kw/cm/D13 5 四.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4SH7200159/ZYZ/kw/cm/D13 6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公告材料, 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 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 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韩 炯 律师 经办律师 张雪林 律师 刘梦伟 律师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24SH7200159/ZYZ/kw/cm/D13 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924c320-1774-41e2-8ff6-e49b069fc51e.PDF ─────────┬──────────────────────────────────────────────── 2026-05-11 18:36│多利科技(00131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特别提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长邓丽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2,501,84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3.3493%;董事王玉萍女士、副总经理高国环女士及财务总监曹峰先生,各自持有公司股份 175,7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为 0.0566%。上述人员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 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其中,邓丽琴女士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105,093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00%;王玉萍女士、高国环女士、曹峰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均不超过 43,9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为 0.0142%。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长邓丽琴女士,董事王玉萍女士,副总经理高国环女士,财务总监曹峰先生 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丽琴女士、王玉萍女士、高国环女士、曹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邓丽琴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72,501,845 23.3493% 董事长 王玉萍 董事 175,760 0.0566% 高国环 副总经理 175,760 0.0566% 曹峰 财务总监 175,760 0.0566% 合计 73,029,125 23.519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情况 1、减持主体:邓丽琴女士、王玉萍女士、高国环女士、曹峰先生;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和二级市场购买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 4、减持方式:邓丽琴女士拟减持的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他三位股东拟减持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其中邓丽琴女士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即不低于 26.84 元 /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比例 邓丽琴 3,105,093 4.28% 1.0000% 王玉萍 43,940 25.00% 0.0142% 高国环 43,940 25.00% 0.0142% 曹峰 43,940 25.00% 0.0142% 合计 3,236,913 - 1.0425% 注:上表中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丽琴女士、王玉萍女士、高国环女士、曹峰先生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价也不存在破发、破净或者分红不达标等情形。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邓丽琴女士、王玉萍女士、高国环女士、曹峰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 出的承诺如下: 1、邓丽琴女士相关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次公 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前述发 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在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 等导致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4)公司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 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或收到相关行政机关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显示公司未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 (5)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多利科技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2、王玉萍女士、高国环女士、曹峰先生相关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 前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 分派等导致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4)公司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 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或收到相关行政机关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显示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 市情形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 (5)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7)自股份取得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申报前 12个月内取得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邓丽琴女士、王玉萍女士、高国环女士、曹峰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 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邓丽琴女士、王玉萍女士、高国环女士、曹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 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邓丽琴女士、王玉萍女士、高国环女士、曹峰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e052e6f-dc0f-44a2-b9be-b08b36136519.PDF ─────────┬──────────────────────────────────────────────── 2026-04-30 00:00│多利科技(001311):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公布《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 定于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5:00至 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公司本次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 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邓丽琴女士,财务总监曹峰先生,董事会秘书何世荣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 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 2025年度网 上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下方“互动易”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入“云访谈”的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 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6b16117-e30d-480a-9088-4d5bab5e7f48.PDF ─────────┬──────────────────────────────────────────────── 2026-04-30 00:00│多利科技(00131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多利科技(00131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baa3297-10cf-40a7-a9ef-453134e24e97.PDF ─────────┬──────────────────────────────────────────────── 2026-04-27 16:40│多利科技(001311):国泰海通关于多利科技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多利科技(001311):国泰海通关于多利科技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5de89a9-81d5-4059-bb22-3344cf3dbf29.PDF ─────────┬──────────────────────────────────────────────── 2026-04-27 16:40│多利科技(001311):国泰海通关于多利科技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多利科技(001311):国泰海通关于多利科技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01345de-f9ef-4cca-a91d-ea1ee6e948fb.PDF ─────────┬──────────────────────────────────────────────── 2026-04-27 16:40│多利科技(001311):国泰海通关于多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9131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6 号)核 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33.333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61.87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18,607.34万元 ,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12,992.17万元(不包含前期已支付的94.34万元)后,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2月 20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户 106,999.34万元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账户 98,615.82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 部费用 2,852.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668.70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3年 2月 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3年 2月 27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鉴于原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 202 5年 3月 14日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继续履行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2025年 12月 31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泰海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 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保荐代表人 王慷、周宗东 联系电话 021-38032098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1311 注册资本 310,509,334.00 注册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东路 109号 主要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 799号 法定代表人 蒋建强 实际控制人 曹达龙 联系人 何世荣 联系电话 0512-82696685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3年 2月 27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2月 27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国泰海通作为多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 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 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 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 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 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承诺的履行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6、持续关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者被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7、持续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发行人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8、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9、根据监管规定,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10、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等文件约定的其他工作。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所需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 供文件、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 工作,为保荐机构开展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重要事项或信息披露事项,发行人 能够及时与保荐机构进行沟通,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专业 报告,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核查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事 后及时审阅,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 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 9,749.46万元。国泰海通证券将继续履行 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8f56c4f-5966-41b5-902c-b0b1225ea040.PDF ─────────┬──────────────────────────────────────────────── 2026-04-22 17:15│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2792e3d-800c-4732-8022-7dc4d7c95898.PDF ─────────┬──────────────────────────────────────────────── 2026-04-22 17:15│多利科技(001311):多利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多利科技(001311):多利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2af15e6-f8ed-4316-97a3-096ab771d164.PDF ─────────┬──────────────────────────────────────────────── 2026-04-22 17:14│多利科技(00131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上午 9:15-9:25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开始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上午 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 5月 13日下午 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 7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预案 3.00 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以上提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以上提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交所 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 委托书; 3、登记方式: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信函须在 2026年 5月 12日 16:30前送达; 4、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至 5 月 12 日间的工作日上午 8:30-11:00,下午13:00-16:30和 5月 13日上午 8:30-11:30; 5、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 7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世荣 联系电话:0512-82696685 传 真:0512-36692227 电子邮箱:shirong.he@ks.shdlgroup.com 邮 编:215312 7、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 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 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果是法人主体,还需提供有关法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受托证券公司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 式详见附件 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 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仅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de7ee3b-a5db-4605-8472-0ac71c2df1f0.PDF ─────────┬──────────────────────────────────────────────── 2026-04-22 17:14│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晓建)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自2025年12月9日担任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 ,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汤晓建,198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9年7月至今任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会计系主任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学术类);担任江苏省科技厅、山东省科技厅、南京市科技局项目评审专家;现 任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 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在2025年期间共召开1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1次,亲自出席1次,委托出席0次,没有缺席情况;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在2025年期间未召集股东会。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以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通过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 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经过专业判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所有议案均 表示赞成,无反对、弃权情况。 2025年,本人亲自出席2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弃权情况。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 下: 委员会名称 出席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议次数 董事会审计委 1 2025年 12月 9日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 1 2025年 12月 9日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 员会 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 (二)现场工作及与内外部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座谈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战略落实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本人在2025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2天。 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报告。并通过线上会 议和线下交流等方式和他们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本年度,公司对本人开展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支持,为 本人的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与公司的沟通交流和网络互动平台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同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 价。 未来,本人也将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机会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职,确保本人 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职时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在日常工 作期间,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向本人提供公司日常相关材料和信息;召开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等会议期间,公司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和信息,如实汇报公司经营情况,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没有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影响,确保了履职的独立性。 (五)其他履职情况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守公司秘密,自觉维护公司权益,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2、2025年,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董 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一起对公司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合规 体系建设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员,本人能够秉持勤勉尽责之态度,凭借自身所积累的财务、经济等专业知识以及实践经验 ,对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发挥一定的积极效用。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对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在公司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公正、客观的专业意见,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 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汤晓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a2db47f-ea11-4add-8dc6-593d59c223ed.PDF ─────────┬──────────────────────────────────────────────── 2026-04-22 17:14│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亮) ─────────┴──────────────────────────────────────────────── 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2ed4c2d-be1e-4a68-bff6-0ca3dc67166f.PDF ─────────┬──────────────────────────────────────────────── 2026-04-22 17:13│多利科技(00131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4,408,870.76 元, 提取各项公积金、专项储备、分红及其他影响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092,620,850.55元,合并报表 2025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131,169,987.53 元。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4,555,579.07元,提取各项公积金、专项储备、分红及其他影响后,加 上年初可供分配利润 1,331,715,028.20 元后构成母公司 2025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580,410,873.49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余额2,035,042,374.35元。 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情况,公司 2025年 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以 310,509,334股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预计共转增股本总额 93,1 52,8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增加至 403,662,134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确认的股数为准)。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进行调整。 三、202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160,031,733.78 150,661,333.8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4,408,870.76 424,927,275.97 496,570,359.9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131,169,987.5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580,410,873.4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310,693,067.6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85,302,168.8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310,693,067.66 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积现金分红金额 310,693,067.66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高于 5,000万元, 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进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自 2021 年开始布局大型一体化压铸业务,2025 年四季度起逐步进入大规模量产周期,预期一体化压铸业务将驱动公司整 体收入进入新的增长通道。基于汽车行业供应链考核要求,为应对潜在订单,保障新产品开发及产品交付,公司需进行相应的资金储 备。 公司位于西班牙的控股子公司正处于产线建设及业务拓展阶段,预计于 2026年第四季度开始量产,为确保其从建设期到运营期 顺利衔接,公司需要在其投产前预留专项运营资金,主要用于覆盖投产前的供应链预投、初始团队成本及市场导入费用。 全球主流主机厂正将具身智能与人形机器人定义为下一代移动性与智能化的战略高地,并已进行实质性布局。公司作为主机厂的 核心零部件供应商,洞察并积极响应产业价值链的前沿变革。公司将依托与主机厂客户长期建立的研发协同、质量体系与供应链信任 ,并基于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积累的标准化、大规模量产的核心制造能力,公司在战略上乐观,谨慎拓展具身智能及人形机器人的核心 零部件领域。 公司拟保有充足的运营资本,确保传统业务稳健增长的同时,积极布局新业务,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为满足上述资本开支及资 金储备需求,并结合公司当前经营状况与长远规划,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下一步公司将聚焦核心业务放量增效与新赛道产业化突破,通过优化资金配置效率、加速技术成果转化,着力强化盈利能力与现 金流增长;同时,公司将结合发展阶段积极探索多元化股东回报机制,并通过增强信息披露与沟通,提升发展透明度与长期投资价值 可见性,为股东创造可持续回报。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c0f2c79-c60c-4292-9673-26bcc1d925b9.PDF ─────────┬──────────────────────────────────────────────── 2026-04-22 17:12│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98c9f95-041f-43e3-a2c6-0f2b8490b54f.PDF ─────────┬──────────────────────────────────────────────── 2026-04-22 17:12│多利科技(00131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公司聘请的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汇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所于 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 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2025年末中汇所有合伙人 117 人,注册会计师 68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12人。 中汇所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0,4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7,2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7,291万元。 中汇所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5 家,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 制造业。中汇所 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46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职位 成为注册会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中汇 开始为公司提供 计师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所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陈艳 项目合伙人 2008年 2008年 2012年 11月 2019年 薛飞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年 2011年 2012年 7月 2024年 路春霞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9年 2006年 2017年 1月 2024年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中汇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 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中汇所的审计安排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中汇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汇所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对 2025年 12月 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同时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汇所在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a12d25b-9e16-4fff-9bbd-ccf6361f87be.PDF ─────────┬──────────────────────────────────────────────── 2026-04-22 17:12│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612df56-6070-466f-98f9-f8f5f40656d9.PDF ─────────┬──────────────────────────────────────────────── 2026-04-22 17:12│多利科技(001311):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 公司聘请的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汇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所于 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 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2025年末中汇所有合伙人 117 人,注册会计师 68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12人。 中汇所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0,4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7,2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7,291万元。 中汇所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5 家,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 制造业。中汇所 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46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职位 成为注册会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中汇 开始为公司提供 计师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所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陈艳 项目合伙人 2008年 2008年 2012年 11月 2019年 薛飞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年 2011年 2012年 7月 2024年 路春霞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9年 2006年 2017年 1月 2024年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中汇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 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中汇所的审计安排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中汇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汇所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对 2025年 12月 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同时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 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 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等人员进行沟通,了解 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展和预审情况。 (三)2026年 4月 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听取中汇所关于其独立性、风险判断、审计重点、终 审意见等事项的汇报。同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等议案。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所在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3627df1-6547-4bed-9cb0-f59fbf5f4a24.PDF ─────────┬──────────────────────────────────────────────── 2026-04-22 17:12│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355bfb7-0f70-438b-9dd1-8186c485baf0.PDF ─────────┬──────────────────────────────────────────────── 2026-04-22 17:12│多利科技(001311):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多利科技(001311):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3efc39e-ad24-405a-bc5f-a24ebe5bc02e.PDF ─────────┬──────────────────────────────────────────────── 2026-04-22 17:12│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7285f32-1846-4645-b2e1-255276887348.PDF ─────────┬──────────────────────────────────────────────── 2026-04-22 17:12│多利科技(001311):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汇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中汇所在为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服务中,严格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期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有关规定,同时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 司董事会拟续聘中汇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117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2025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万元 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46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2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职位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册会计 上市公司 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薛飞 项目合伙人 2018年 2011年 2012年 07月 2024年 4家 邵丹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4年 2018年 2020年 10月 2026年 0家 路春霞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9年 2006年 2017年 01月 2024年 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140 万元, 其中 2026 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 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去年持平。 公司 2025年度审计费用 140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 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所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 和能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审计业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 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汇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中汇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b28d099-0917-4fa3-8c60-baa4eac13799.PDF ─────────┬──────────────────────────────────────────────── 2026-04-22 17:12│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c383d6c-4273-431c-b745-c460cb7334b2.PDF ─────────┬──────────────────────────────────────────────── 2026-04-22 17:12│多利科技(001311):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史海昇先生、罗亮先生、汤晓建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史海昇先生、罗亮先生、汤晓建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主 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1a0c347-81a9-4491-8328-792b7df45997.PDF ─────────┬──────────────────────────────────────────────── 2026-04-22 17:12│多利科技(00131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多利科技(00131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6ef146d-871e-4ae6-874b-9b15e8beb959.PDF ─────────┬──────────────────────────────────────────────── 2026-04-22 17:11│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年度报告 ─────────┴──────────────────────────────────────────────── 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a0a86a3-fd45-4c3f-bceb-8e75e375450c.PDF ─────────┬──────────────────────────────────────────────── 2026-04-22 17:11│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8a68697-5fc2-4464-818f-f22c7f549a1d.PDF ─────────┬──────────────────────────────────────────────── 2026-04-22 17:11│多利科技(00131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 2026年 4月 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 6年 4月 22日在公司办公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亲自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邓丽琴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和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 布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顾春华先生、梁燕贵先生、郑赞表先生、史海昇先生、罗亮先生、汤晓建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 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4、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 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详见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详见 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审议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及方案,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 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7、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董事蒋建强先生、曹武先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6)。 8、审议通过了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 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2025 年年度报告》以及刊登于 2026 年 4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7)。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 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a00d5a4-6c8f-45ff-bf72-5f4e82d5a513.PDF ─────────┬──────────────────────────────────────────────── 2026-04-22 17:10│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138fe77-06ae-4c38-a36f-5b0ed555bf64.PDF ─────────┬──────────────────────────────────────────────── 2026-04-22 17:10│多利科技(001311):关于多利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说明 ─────────┴──────────────────────────────────────────────── 多利科技(001311):关于多利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86f136c-3849-454b-a9a1-f1ed4e70115f.PDF ─────────┬──────────────────────────────────────────────── 2026-04-22 17:10│多利科技(001311):多利科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多利科技(001311):多利科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5609aa7-c2c5-42c3-81f2-c0560fff2907.PDF ─────────┬──────────────────────────────────────────────── 2026-04-22 17:10│多利科技(001311):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多利科技(001311):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4819a5d-20e0-46b3-b027-db2a5d259692.PDF ─────────┬──────────────────────────────────────────────── 2026-04-22 17:09│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海昇)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自2025年12月9日担任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 ,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史海昇,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析 师,2008年3月至2014年11月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业公司部负责人兼高级行业分析师,2014年11月至2024年1月任太平洋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24年1月至2025年8月任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5年8月至今任上海智固信息咨询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总经理。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 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在2025年期间共召开1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1次,亲自出席1次,委托出席0次,没有缺席情况;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在2025年期间未召集股东会。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以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通过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 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经过专业判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所有议案均 表示赞成,无反对、弃权情况。2025年,本人亲自出席1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所有议案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弃权情况。本人出 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出席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议次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 2025年 12月 9日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二)现场工作及与内外部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座谈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战略落实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本人在2025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2天。 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报告。并通过线上会 议和线下交流等方式和他们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本年度,公司对本人开展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支持,为 本人的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与公司的沟通交流和网络互动平台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同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 价。 未来,本人也将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机会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职,确保本人 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职时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在日常工 作期间,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向本人提供公司日常相关材料和信息;召开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等会议期间,公司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和信息,如实汇报公司经营情况,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没有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影响,确保了履职的独立性。 (五)其他履职情况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守公司秘密,自觉维护公司权益,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2、2025年,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董 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一起对公司换届 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制度建设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 平,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人跟进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相关规定的制定及修订进展,提高自身履职的意识和能力。本人关注外部宏观政策、行业情况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对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在公司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公正、客观的专业意见,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 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史海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327f3ff-81d9-4c9b-b7f3-d5cadd3a15fd.PDF ─────────┬──────────────────────────────────────────────── 2026-04-22 17:09│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赞表)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忠实履行 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5年12月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离任公司独立董事,现 将本人在2025年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赞表,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2007年5月至2008年12月任宝钢资源 有限公司项目助理;2009年1月至2010年11月任上海风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上海平易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投资经理;2011年2月至2015年6月任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2015年7月至今任上海小村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合伙人。2020年12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 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在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7次,亲自出席7次,委托出席0次,没有缺席情况;公司共召 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3次,亲自出席3次。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以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通过现场调 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经过专业判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并对所有议案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弃权情况。 2025年在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9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所有议案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弃权情况。本人出席专 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出席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议次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2 2025年 04月 09日 审议《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委员会 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 11月 20日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 2025年 01月 07日 听取审计会计师介绍 2024年度审计计划和初审事 宜 2025年 04月 09日 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2024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关 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 04月 29日 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 08月 21日 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年 10月 28日 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 11月 20日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 2025年 11月 20日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议案》 (二)现场工作及与内外部沟通情况 2025年在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业培训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战略落实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天。 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相关人员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听取他 们的报告。并通过线上会议和线下交流等方式和他们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本年度,公司对本人开展工作给 予了积极配合和支持,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等机会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职,确保本人 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职时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在日常工 作期间,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向本人提供公司日常相关材料和信息;召开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期间,公司能够及时提 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如实汇报公司经营情况,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没有受到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影响,确保了履职的独立性。 (五)其他履职情况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守公司秘密,自觉维护公司权益,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2、2025年在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内,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2025年在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部分事项在 经过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 型 2025年2月27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同意 日 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一起对公司定期 报告、内部控制、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年报审计机构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制度建设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 审查和监督,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人跟进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相关规定的制定及修订进展,提高自身履职的意识和能力。本人关注外部宏观政策、行业情况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对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在公司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公正、客观的专业意见,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赞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8dc512 ─────────┬──────────────────────────────────────────────── 2026-04-22 17:09│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春华)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忠实履行 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5年12月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离任公司独立董事,现 将本人在2025年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顾春华,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9年10月至2002年9 月任南京纺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主管;2002年10月至2003年4月任南京和钢制锯有限公司成本主管;2003年8月至2005年9月 任江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5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副主任会计师;2013 年11月至今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0年12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 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在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7次,亲自出席7次,委托出席0次,没有缺席情况;公司共召 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3次,亲自出席3次。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以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通过现场调 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经过专业判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并对所有议案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弃权情况。 2025年在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7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弃权情况。本人 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出席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议次数 董事会审计委 6 2025年 01月 07日 听取审计会计师介绍 2024 年度审计计划和初 员会 审事宜 2025年 04月 09日 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报告及摘 要》《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 04月 29日 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 08月 21日 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年 10月 28日 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 11月 20日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 1 2025年 11月 20日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员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关 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现场工作及与内外部沟通情况 2025年在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场培训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战略落实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天。 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相关人员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听取他 们的报告。并通过线上会议和线下交流等方式和他们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本年度,公司对本人开展工作给 予了积极配合和支持,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等机会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职,确保本人 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职时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在日常工 作期间,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向本人提供公司日常相关材料和信息;召开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期间,公司能够及时提 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如实汇报公司经营情况,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没有受到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影响,确保了履职的独立性。 (五)其他履职情况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守公司秘密,自觉维护公司权益,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2、2025年在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内,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2025年在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部分事项在 经过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 类型 2025年2月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 同意 27日 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和《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 保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一起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日常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年报审计机构聘任、合规体系建设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会 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本人能够勤勉、尽责,利用自身积累的财务、经济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定期 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均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对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在公司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公正、客观的专业意见,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顾春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ae304a8-f240-47b8-bd99-4fca8a8a27ba.PDF ─────────┬──────────────────────────────────────────────── 2026-04-22 17:09│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燕贵) ─────────┴──────────────────────────────────────────────── 多利科技(0013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燕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7e57d08-1642-49dd-8aa2-3c6dc9577efa.PDF ─────────┬──────────────────────────────────────────────── 2026-04-08 15:52│多利科技(001311):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多利科技(001311):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99aabd36-bfd8-431c-a775-d2c7a7e153a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多利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3800.PDF ─────────┬──────────────────────────────────────────────── 2026-04-23│多利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4765.PDF ─────────┬──────────────────────────────────────────────── 2025-10-29│多利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604.PDF ─────────┬──────────────────────────────────────────────── 2025-08-22│多利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1558.PDF ─────────┬──────────────────────────────────────────────── 2025-04-30│多利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5644.PDF ─────────┬──────────────────────────────────────────────── 2025-04-10│多利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0/1223041956.PDF ─────────┬──────────────────────────────────────────────── 2024-10-30│多利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976.PDF ─────────┬──────────────────────────────────────────────── 2024-08-23│多利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49018.PDF ─────────┬──────────────────────────────────────────────── 2024-04-30│多利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94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