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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12(福恩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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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312 福恩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8-11 16:33 │福恩股份(001312):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11 16:33 │福恩股份(00131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8-11 16:32 │福恩股份(0013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焕新) │ ├─────────┼──────────────────────────────────────────────┤ │2026-08-11 16:32 │福恩股份(001312):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6-08-11 16:32 │福恩股份(0013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安) │ ├─────────┼──────────────────────────────────────────────┤ │2026-08-11 16:32 │福恩股份(001312):福恩股份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8-11 16:32 │福恩股份(00131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 ├─────────┼──────────────────────────────────────────────┤ │2026-08-11 16:32 │福恩股份(0013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章国标) │ ├─────────┼──────────────────────────────────────────────┤ │2026-08-11 16:32 │福恩股份(0013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安) │ ├─────────┼──────────────────────────────────────────────┤ │2026-08-11 16:32 │福恩股份(0013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焕新) │ └─────────┴──────────────────────────────────────────────┘ ─────────┬──────────────────────────────────────────────── 2026-08-11 16:33│福恩股份(001312):2026年半年度报告 ─────────┴──────────────────────────────────────────────── 福恩股份(001312):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33c26e26-612b-413b-8ebb-265f1e09a305.PDF ─────────┬──────────────────────────────────────────────── 2026-08-11 16:33│福恩股份(00131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福恩股份(00131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1f38c88d-11a8-42ff-b668-5476e00a886e.PDF ─────────┬──────────────────────────────────────────────── 2026-08-11 16:32│福恩股份(0013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焕新) ─────────┴──────────────────────────────────────────────── 福恩股份(0013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焕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0d02819a-aaf5-48af-9235-f5213f53e87f.PDF ─────────┬──────────────────────────────────────────────── 2026-08-11 16:32│福恩股份(001312):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杭州福恩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333,33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38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7,216.67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953.1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98,263.5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对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6〕113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72,166,678.92 减:发行费用 89,531,002.69 募集资金净额 982,635,676.23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52,763,134.1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898,337.19 应结余募集资金 830,770,879.2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843,525,596.24 差异(注) 12,754,716.99 注:差异 12,754,716.99 元为未付发行费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付清。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公司、中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信证券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福睿新材料有限公司、中信 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及 四方监管协议执行。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元) 杭州福恩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71900123210018 18,447.27 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19084201040018866 543,858,235.95 杭州福睿新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71922563210018 299,648,913.02 料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合计 843,525,596.24 三、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3,806.3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651.32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 154.99 万元(不含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12343 号)。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6 年 5月 13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月 2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产品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金额(元) 起息日 到期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七天通知 100,000,000.00 2026/6/15 / 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结构性 100,000,000.00 2026/6/22 2026/9/30 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 170,000,000.00 2026/5/11 2027/5/11 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 30,000,000.00 2026/5/11 2027/2/15 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存款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 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4,352.56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部分未付发行费用),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中,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 40,000.00 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1243f008-eadd-45cb-bb9f-7e563afe245f.PDF ─────────┬──────────────────────────────────────────────── 2026-08-11 16:32│福恩股份(0013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安) ─────────┴──────────────────────────────────────────────── 福恩股份(0013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e900239e-dca6-43e4-abea-e8f797241fa9.PDF ─────────┬──────────────────────────────────────────────── 2026-08-11 16:32│福恩股份(001312):福恩股份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福恩股份(001312):福恩股份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da1f7727-b50b-4b0d-9168-a7b15c9fde67.PDF ─────────┬──────────────────────────────────────────────── 2026-08-11 16:32│福恩股份(00131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 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吕晓红女士、姚玉元先生、孙虹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在重大决策、规范运作及风险防控中的职责与工作量,并结合公司自身经营规模 以及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拟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6万元/人/年调整为10万元/人/年,该 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开始执行。 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事项,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de6bb9f9-a737-416f-89e4-45d72e7baa96.PDF ─────────┬──────────────────────────────────────────────── 2026-08-11 16:32│福恩股份(0013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章国标) ─────────┴──────────────────────────────────────────────── 福恩股份(0013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章国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545a283d-6fbb-4fe5-94c8-d496c2921df5.PDF ─────────┬──────────────────────────────────────────────── 2026-08-11 16:32│福恩股份(0013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安) ─────────┴──────────────────────────────────────────────── 福恩股份(0013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23a39264-1c83-44ee-b139-816467d26ad9.PDF ─────────┬──────────────────────────────────────────────── 2026-08-11 16:32│福恩股份(0013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焕新) ─────────┴──────────────────────────────────────────────── 福恩股份(0013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焕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457e6022-75f6-4564-b257-90e1f6592d44.PDF ─────────┬──────────────────────────────────────────────── 2026-08-11 16:32│福恩股份(00131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萧政工出(2023)82 号再生环保毛型色纺面料一体化 项目”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333,33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38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7,216.67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953.1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98,263.5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对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6〕113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金 资金 额 1 萧政工出(2023)82 号 杭州福恩股 81,649.00 63,263.57 10,229.46 再生环保毛型色纺面料 份有限公司 一体化项目 2 高档环保再生材料研究 杭州福睿新 45,618.00 35,000.00 5,046.85 院及绿色智造项目 材料有限公 司 合计 127,267.00 98,263.57 15,276.31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基于谨慎原则,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 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1 萧政工出(2023)82 号 杭州福恩股 2026 年 8月 2028 年 8月 再生环保毛型色纺面料 份有限公司 一体化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萧政工出(2023)82 号再生环保毛型色纺面料一体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考虑到审核周期和实际募集资金的 到账晚于预期,基于谨慎原则,适当放缓该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 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上述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影响。 (四)分期投资计划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论证,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 “萧政工出(2023)82 号再生环保毛型色纺面料一体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8 年8 月。公司将积极推动上 述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工作,加强对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监控,有序推进项目的后续建设;同时还将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因 素的变化,保障该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未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因为审核 周期和实际募集资金的到账晚于预期,基于谨慎原则,适当放缓该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 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考虑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 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保荐人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14524b9d-0031-4650-9090-d860f657f02b.PDF ─────────┬──────────────────────────────────────────────── 2026-08-11 16:32│福恩股份(001312):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杭州福 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 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内利女士、王学林先生、王恩伟先生、陈卫先生、冯炯先生的相 关情况进行充分讨论,逐一核查每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职适配性,一致认可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本次提名均已征得提名人本人同意。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素养、管理经验 和履职条件,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要求。 二、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经审慎核查,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本次提名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章国标先生(会计专业人士)、胡焕新先生、张安女士 均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从业经验和时间精力,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性符合监管要求,不存 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无重大违法 违规记录。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本次提名均已征得提名人本人同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王内利女士、王学林先生、王恩伟先生、陈卫先生、冯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同意提名章国标先生、胡焕新先生、张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f456684c-aa72-4fff-9aa7-50efa027f699.PDF ─────────┬──────────────────────────────────────────────── 2026-08-11 16:32│福恩股份(001312):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福恩股份(001312):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62f42dfe-5fce-4b08-a35c-76b94adbcad5.PDF ─────────┬──────────────────────────────────────────────── 2026-08-11 16:32│福恩股份(0013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章国标) ─────────┴──────────────────────────────────────────────── 福恩股份(0013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章国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ae25760d-ed05-4a3e-925f-aa5adb1963c4.PDF ─────────┬──────────────────────────────────────────────── 2026-08-11 16:32│福恩股份(0013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福恩股份(0013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4057fbf7-a911-45a5-aa0e-5a104904bd7d.PDF ─────────┬──────────────────────────────────────────────── 2026-08-11 16:31│福恩股份(001312):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福恩股份(001312):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c5521056-c106-4e75-9321-27f4cc095fed.PDF ─────────┬──────────────────────────────────────────────── 2026-08-11 16:30│福恩股份(00131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恩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福恩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333,33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38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7,216.67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953.1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98,263.5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年 4 月 16 日对本 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6〕113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金 资金 额 1 萧政工出(2023)82 杭州福恩股 81,649.00 63,263.57 10,229.46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金 资金 额 号再生环保毛型色纺 份有限公司 面料一体化项目 2 高档环保再生材料研 杭州福睿新 45,618.00 35,000.00 5,046.85 究院及绿色智造项目 材料有限公 司 合计 127,267.00 98,263.57 15,276.31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基于谨慎原则,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 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1 萧政工出(2023)82 杭州福恩 2026年 8 月 2028年 8 月 号再生环保毛型色纺面 股份有限 料一体化项目 公司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萧政工出(2023)82 号再生环保毛型色纺面料一体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考虑到审核周期和实际募集资金的 到账晚于预期,基于谨慎原则,适当放缓该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 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上述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上述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影响。 (四)分期投资计划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 经过谨慎论证,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 目“萧政工出(2023)82 号再生环保毛型色纺面料一体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8 年 8月。公司将积极推动 上述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工作, 加强对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监控,有序推进项目的后续建设;同时还将密切关注内外部环 境因素的变化,保障该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未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因为审核 周期和实际募集资金的到账晚于预期,基于谨慎原则,适当放缓该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 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l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l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考虑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 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保荐人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1218e9e8-c780-4159-9841-5b89974ba7ab.PDF ─────────┬──────────────────────────────────────────────── 2026-08-11 16:29│福恩股份(001312):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福恩股份(001312):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2380359f-169c-4c62-8eac-75476e6e53a7.PDF ─────────┬──────────────────────────────────────────────── 2026-08-11 16:29│福恩股份(001312):内部审计制度 ─────────┴──────────────────────────────────────────────── 福恩股份(001312):内部审计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a7068ba4-209b-44fb-bfee-902db5ca5e74.PDF ─────────┬──────────────────────────────────────────────── 2026-08-11 16:29│福恩股份(00131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福恩股份(00131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32384a86-b42b-43ab-879a-f54b0a2369ee.PDF ─────────┬──────────────────────────────────────────────── 2026-08-05 18:45│福恩股份(001312):部分股东所持股份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 福恩股份(001312):部分股东所持股份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f92be482-2fae-4429-b6b9-d16c4ef15f61.PDF ─────────┬──────────────────────────────────────────────── 2026-08-05 18:42│福恩股份(001312):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 福恩股份(001312):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1a01794e-095f-460f-b28a-18860a268075.PDF ─────────┬──────────────────────────────────────────────── 2026-06-16 17:47│福恩股份(001312):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当前的股本总数 233,333,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00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6,666,666.8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公司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将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 则进行分配。 2、自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前的股本总数 233,333,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2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315 湃亚(浙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 03*****882 王内利 3 02*****699 王学林 4 09*****563 王恩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福恩路 29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管建琴 3、咨询电话:0571-82997733 4、传真电话:0571-8299772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3、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fa317054-9f30-40f0-a825-fbf6cc3bd2df.PDF ─────────┬──────────────────────────────────────────────── 2026-06-16 15:42│福恩股份(00131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5月 12 日、2026年 5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近日,公司已完成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1434762335 名称: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福恩路 29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内利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叁仟叁佰叁拾肆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01 月 22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 品制造;纺纱加工;服装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 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2c5cb6b4-7c96-4ea1-a7ec-68029908da26.PDF ─────────┬──────────────────────────────────────────────── 2026-05-30 00:00│福恩股份(00131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福恩股份(00131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9a2cb1e7-8373-4fa8-abc5-acbc8d34502c.PDF ─────────┬──────────────────────────────────────────────── 2026-05-30 00:00│福恩股份(00131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福恩股份(00131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d0c5c6dd-3cc8-4c24-8f7b-ea09deb1c9d2.PDF ─────────┬──────────────────────────────────────────────── 2026-05-13 11:39│福恩股份(001312):公司章程 ─────────┴──────────────────────────────────────────────── 福恩股份(001312):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a7805fe-220e-46bf-98fa-2fa8ba7f9d1d.PDF ─────────┬──────────────────────────────────────────────── 2026-05-12 20:07│福恩股份(00131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806.3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651.32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54.99 万元(不含税)。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333,33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38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7,216.6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953.1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98,263.5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年 4月 16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6〕113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投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萧政工出(2023)82号再生环保毛型色 81,649.00 80,000.00 纺面料一体化项目 2 高档环保再生材料研究院及绿色智造 45,618.00 45,000.00 项目 合计 127,267.00 125,000.00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拟按照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原计划拟投 调整后拟 入募集资金 投入募集 资金 1 萧政工出(2023)82号再 杭州福恩股 81,649.00 80,000.00 63,263.57 生环保毛型色纺面料一体 份有限公司 化项目 2 高档环保再生材料研究院 杭州福睿新 45,618.00 45,000.00 35,000.00 及绿色智造项目 材料有限公 司 合计 127,267.00 125,000.00 98,263.57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共计 13,806.3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予以全部置换,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13,651.3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金额为 154.99万元(不含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 报告》(天健审〔2026〕12343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3,651.32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3, 651.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本次置换金额 额 金额 1 萧政工出(2023) 63,263.57 8,684.46 8,684.46 82号再生环保毛型 色纺面料一体化项 目 2 高档环保再生材料 35,000.00 4,966.86 4,966.86 研究院及绿色智造 项目 合计 98,263.57 13,651.32 13,651.32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54.99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54.99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发行费用总额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置换金额 支付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5,047.17 - - 2 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 1,991.51 84.91 84.91 3 律师费用 1,273.58 - - 4 本次发行法定信息披露费用 568.87 - - 5 发行上市手续费等费用 71.97 70.08 70.08 合计 8,953.10 154.99 154.99 注: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付 款进度,通过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与 上述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5月 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3,651.3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 154.99 万元。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 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 〕54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 意见; 4、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 ─────────┬──────────────────────────────────────────────── 2026-05-12 20:07│福恩股份(00131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 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8,333,334 股,并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后,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7,5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3,333.3334 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 〔2026〕113号《验资报告》。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情况,将《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杭州福恩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草案)》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 第三条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4日履行深圳 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相关 册相关审核程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审核程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币普通股【 】股,于【 】年【 】月【 】 股 58,333,334 股,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深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靖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靖 江街道义南村; 江街道福恩路 299号; 邮编:311223。 邮编:31122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3,333.3334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集中存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 管。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均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3,333.3334 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 1名,由董事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 1名,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由董 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经理 1名,由董事 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经理、 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经理、财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员。 第二百零八条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百零八条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自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生效。 后生效并实施。 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 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687457f-d9cd-4a3d-b36c-860667324f4c.PDF ─────────┬──────────────────────────────────────────────── 2026-05-12 20:06│福恩股份(00131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7日 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予以新 增制定。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下列各项制度文件: 1、《大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中第 3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 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164768c-9c7d-4511-b68c-036beacafc98.PDF ─────────┬──────────────────────────────────────────────── 2026-05-12 20:05│福恩股份(001312):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恩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福恩股份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风险控制规定,充分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合理布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债券、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固收类产品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 的相关协议确定。 3、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的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 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4、资金来源 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投资期限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 实施。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人为操作失误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 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 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 对现金管理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be3349f-2d65-4412-80e6-145a4aee1cb8.PDF ─────────┬──────────────────────────────────────────────── 2026-05-12 20:05│福恩股份(00131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恩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福恩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333,33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38元,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7,216.6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953.1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98,263.5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年 4月 16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6〕113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萧政工出(2023)82号再生环保毛型色 81,649.00 80,000.00 纺面料一体化项目 2 高档环保再生材料研究院及绿色智造 45,618.00 45,000.00 项目 合计 127,267.00 125,000.00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拟按照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 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原计划拟投 调整后拟 入募集资金 投入募集 资金 1 萧政工出(2023)82号 杭州福恩股 81,649.00 80,000.00 63,263.57 再生环保毛型色纺面料一 份有限公司 体化项目 2 高档环保再生材料研究院 杭州福睿新 45,618.00 45,000.00 35,000.00 及绿色智造项目 材料有限公 司 合计 127,267.00 125,000.00 98,263.57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共计 13,806.30 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予以全部置换,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13,651.32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金额为 154.99万元(不含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 报告》(天健审〔2026〕12343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3,651.32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3, 651.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投 本次置换金额 金额 入金额 1 萧政工出(2023)82 63,263.57 8,684.46 8,684.46 号再生环保毛型色 纺面料一体化项目 2 高档环保再生材料 35,000.00 4,966.86 4,966.86 研究院及绿色智造 项目 合计 98,263.57 13,651.32 13,651.32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54.99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54.99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发行费用总额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置换金 支付金额 额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5,047.17 - - 2 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 1,991.51 84.91 84.91 3 律师费用 1,273.58 - - 4 本次发行法定信息披露费用 568.87 - - 5 发行上市手续费等费用 71.97 70.08 70.08 合计 8,953.10 154.99 154.99 注: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付 款进度,通过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与 上述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5月 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3,651.32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 154.99 万元。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 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 〕54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0aa53007-cdbf-4346-ada8-5f6e31d30dae.PDF ─────────┬──────────────────────────────────────────────── 2026-05-12 20:05│福恩股份(00131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 福恩股份(00131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a8df13a-6ed1-4d92-8342-4dba0dbe96f9.PDF ─────────┬──────────────────────────────────────────────── 2026-05-12 20:05│福恩股份(001312):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全资孙公司南通远吉织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远吉”) 生产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为南通远吉提供综合授信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6,7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银行或其他相关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南通远吉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 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公司已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 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通远吉织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 2月 24日 注册地点:南通开发区新兴路 9号 法定代表人:王学林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面料印染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南通远吉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4,451,844.75 535,620,351.05 负债总额 97,770,424.56 119,832,736.11 净资产 406,681,420.19 415,787,614.94 或有事项 0 0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 1月-3月(未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 363,937,990.59 80,666,034.53 利润总额 55,146,629.53 10,045,663.46 净利润 48,357,209.14 8,835,440.73 南通远吉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 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业务日常经营,提高公司融资的效率,符合公司战略需要。且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 1.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8,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 为 6.3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02d10d1a-a4fd-4544-96aa-4f05a5902a01.PDF ─────────┬──────────────────────────────────────────────── 2026-05-12 20:05│福恩股份(0013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提示:截止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 31,057.71 万元,自有资金大额存单 20,970.23万元、理财资金 8,710.67 万元,合计 60,738.61万元。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806.3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安排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风险控制规定,充分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合理布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债券、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固收类产品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 的相关协议确定。 3、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的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4、资金来源 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投资期限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 实施。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人为操作失误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 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 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 对现金管理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9183bb9-beec-4058-b40a-7cf069f34171.PDF ─────────┬──────────────────────────────────────────────── 2026-05-12 20:04│福恩股份(001312):关于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2026年5月12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湃亚(浙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核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湃亚(浙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有64,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43%,其提案资格及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 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载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 时间、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开方式等均保持不变,现就公司将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 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 式出席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三),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福恩路2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4.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9.00 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1) 9.0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10.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 √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除全体董事回避的议案5.00外,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 议案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13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有关公告。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东会 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议案5、6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 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福恩路 299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11223。 4、联系电话:0571-82997733、0571-82997729(传真)。 5、联系人:管建琴女士。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福恩路2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1223(信封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务常设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建琴女士 电话号码:0571-82997733 传真号码:0571-82997729 电子邮箱:pr@fuen.com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666a31e-581c-4fd4-ac4a-56bac98f246a.PDF ─────────┬──────────────────────────────────────────────── 2026-05-12 20:04│福恩股份(0013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任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 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门、董事会办 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 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八条 公司按照“规范、激励、倾斜”的导向,以及“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经济效益相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 长机制”的原则,构建工资效益联动、特殊事项支持和工资水平调控等共同组成、协调运转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以上年度工资 总额清算额为基础,根据经济效益,参考劳动力市场价位,结合新酬调控要求,合理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第九条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提出议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 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不在公 司担任任何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 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 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 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当年薪酬或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薪酬的部分或全部: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为不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政府或者公司有关规定的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 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二十一条 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可能 的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内部因素: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方式调整、组织架构及职位职责的调整等; 外部因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六年五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d3e33ff-6ef6-4c79-8580-17b829bc206e.PDF ─────────┬──────────────────────────────────────────────── 2026-05-12 20:04│福恩股份(001312):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遗漏信息补充; 3、报告期内发生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修正; 4、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 5、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的原则; 2、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3、责任与权利对等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 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追究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 息披露规则、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 4、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5、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不愿或不相互配合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2、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3、明知错误,仍不纠正处理,致使危害结果扩大的; 4、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5、不执行公司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6、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1、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2、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3、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4、公司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第十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 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一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通报批评; 3、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4、扣减薪酬、奖金、追索不当所得或要求赔偿损失; 5、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出现责任追究的范围事件时,公司在 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公司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具体确定,公司对其进行上述形式的责任追究并不替代 其依法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结果纳入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可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 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六年五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cb8bda5-de28-4721-89e2-d94324f30998.PDF ─────────┬──────────────────────────────────────────────── 2026-05-12 20:04│福恩股份(001312):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规范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 信原则,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 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 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 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五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 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 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六条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 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第七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八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 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九条 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 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第十条 不得配合违法违 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 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题、拟订 回复内容、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董事会办公室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 对于投资者涉及公司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提问,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 公室进行回复内容的起草,并按照董事会秘书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发起审批流程,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如公司 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 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董事会秘书审批通过后,由证券事务部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凡未经审批通过 的信息或回复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相抵触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和修订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修订时亦同。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六年五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acf3be6-f95b-418e-956c-13e28571407e.PDF ─────────┬──────────────────────────────────────────────── 2026-05-12 20:04│福恩股份(001312):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 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 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提供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财务负责人共同协商确定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时间,进场审计时间不得晚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编制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供审计委员会初步审核。 第七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及时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 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并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 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由审计委员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核。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决议。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 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年报审计事项时,应在会议召开前 3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 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可在权限内成立年报审计工作小组,授权年报审计相关工作,行使审计委员会部 分职能,年报审计工作小组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履行职 责创造必要的条件。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履行职责给予充分的支持和配合。必 要时,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其他中介机构为其出具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五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本工作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六条 本工作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六年五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8d9c1e2-f385-437d-b87f-f2cc9f29b5f5.PDF ─────────┬──────────────────────────────────────────────── 2026-05-12 20:04│福恩股份(001312):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福恩股份(001312):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502dc86-741a-4b96-aed5-cd17b3ba2d26.PDF ─────────┬──────────────────────────────────────────────── 2026-05-12 20:04│福恩股份(0013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 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 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任的,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 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 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 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四)职工代表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中缺少职工代表董事。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 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 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正式离职 5 日内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未完结事项的说明 及处理建议、分管业务文件、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物品等的移交,交接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存档备查。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 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 离任人员承诺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每季度核查履行进展,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未履行承诺。 第四章 离职后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 规定: (一)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 、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转让比例的限 制);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离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离职后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 成为公开信息;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二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及时修订 本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订时亦同。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六年五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b7ad148-20ee-4e8c-aea0-f3ab7ae124e4.PDF ─────────┬──────────────────────────────────────────────── 2026-05-12 20:04│福恩股份(001312):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管理程序 第十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 免事项的范围,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依照本制度申请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提交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申请文件并 附相关事项资料至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将上述材料提交董事会秘书,相关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对相关信息是否符合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情形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后将意见报送公司董事长,公司 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处理做出最后决定。如相关信息不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的,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交由董事会 办公室妥善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10 年。相关人员应书面承诺保密。登记事项一般包括: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 注册地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 处 罚 第十四条 公司对于不属于本制度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本 制度规定的应当及时对外披露的情形而未及时披露的,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 任人视情形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六年五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744fd216-da76-430e-8f65-b4a70fc07809.PDF ─────────┬──────────────────────────────────────────────── 2026-05-12 20:04│福恩股份(001312):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产生内幕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 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所明确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 重要信息。 (二)涉及公司经营管理、运作和决策,但尚不具备公开披露条件的信息,或涉及商业秘密及对公司利益、品牌形象等有重大影 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信息、市场信息、财务信息、技术信息、内控信息、人力资源信息、品牌信息等。 (三)其他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细则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按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等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正式公开披露前以及在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洽谈期间 ,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相关信息。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 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 第六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向特定外部单位报送年报相关信息时,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或业绩预告的披露时 间,向外部单位提供的信息不得多于业绩快报或业绩预告的内容。 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向外部单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的,或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 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单》,经相关部门或单 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如涉及财务及经营数据)、分管领导、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报送。 第八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由负责报送的相关部门或单位提示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向接收 方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信息接收单位/人员签署《对外报送信息回执》,回执中应当列明接收、使用公司报送信息的人员情况 ,回执原件由经办人员保留存档,扫描交由董事会办公室汇总并完成内幕知情人登记。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公司依法定程序公告相关信息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所知悉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利用所 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报告并公告。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已披露该信息时除外。外部单 位或个人应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公司有 权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规定如与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则以后者为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六年五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d6ba385-f9c1-4cd1-9dcd-2a98e57da932.PDF ─────────┬──────────────────────────────────────────────── 2026-05-12 20:04│福恩股份(00131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福恩股份(00131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0771a7eb-afd9-4512-a54b-e6885d98f74c.PDF ─────────┬──────────────────────────────────────────────── 2026-05-12 20:04│福恩股份(00131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福恩股份(00131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13221bb-655b-413a-9509-ecf3839aedd3.PDF ─────────┬──────────────────────────────────────────────── 2026-05-12 20:04│福恩股份(001312):大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福恩股份(001312):大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337718a7-d365-4803-8cc8-ae9db1c7ae45.PDF ─────────┬──────────────────────────────────────────────── 2026-05-12 20:04│福恩股份(001312):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恩股份”或“公司”)各类舆情的应对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 激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福恩股份各子公司及各部门。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及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 ,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决定舆情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 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抖音官方账号、网 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博客、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雪球、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平台。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 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 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即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十一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对外传播统一口径,严格保证对外传递 信息的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 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 会公众形象。 第十三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报告董事会秘 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 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四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 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五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董事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减 少投资者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为加强舆情管理,公司鼓励员工主动发现并及时上报可能引发舆情的线索,对表现突出者给予通报表扬、绩效加分或 晋升优先;对迟报、瞒报或处置不力者,视后果轻重采取通报批评、扣减绩效、调岗直至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处理)。奖惩纳入考核,确保合法合规。同时,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依法披 露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泄露或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 分,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公司关联人、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必要时可与其签署《保密协议》,如 其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 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十八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 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六年五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d72e351-85ba-4dc7-a2d0-f45efe98912a.PDF ─────────┬──────────────────────────────────────────────── 2026-05-08 17:17│福恩股份(00131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5 年度网上 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 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内利女士,独立董事姚玉元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冯炯先生、 保荐代表人蔡斌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向所有投资者提前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 026 年 5月 14日(星期四)15: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 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5ccb0184-9497-450f-b80a-71472534eae7.PDF ─────────┬──────────────────────────────────────────────── 2026-04-28 21:55│福恩股份(001312):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恩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要求,对福 恩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333,33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38元,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7,216.6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953.1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98,263.5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年 4月 16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6]113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 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不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原计划拟投 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萧政工出(2023)82 号 杭州福恩股 81,649.00 80,000.00 63,263.57 再生环保毛型色纺面料 份有限公司 一体化项目 2 高档环保再生材料研究 杭州福睿新 45,618.00 45,000.00 35,000.00 院及绿色智造项目 材料有限公 司 合计 127,267.00 125,000.00 98,263.57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基于全资子公司福睿新材为公司募投项目“高档环保再生材料研究院及绿色智造项 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福睿新材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实际借 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借款的进 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公司将就借款具体事宜与福睿新材签署《借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借款的 具体事宜。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福睿新材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福睿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MAECBPPC9A 成立时间 2025年 3月 12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学林 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义南村福恩路 299 号 18 幢 1楼 地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面料纺织加工;货物进出口;针织或 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 纺纱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 纺织制成品销售;面料印染加工;服装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服装服饰批发;服饰制造;服饰 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 租赁服务);纺织专用测试仪器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 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主要拓展针织面料相关业务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二)福睿新材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5年度 总资产 5,219.38 净资产 4,918.84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81.16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五、本次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福睿新材提供借款的目的是为实施募投项目“高档环保再生材料研究院及绿色智造项目”。 本次提供借款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 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投项目“高档环保再生材料研究院及绿色智造项目”的存储和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睿新材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 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经审议,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基于全资子公司福睿新材为公司募投项目“高档环保再生材料研 究院及绿色智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福睿新材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 动续期,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公司将就借款具体事宜与福睿新材签署《借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额度内实施借款的具体事宜。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30cbc6-991f-4cd6-8ba3-1bc6c5f9d0f9.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12│福恩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12/1225467731.PDF ─────────┬──────────────────────────────────────────────── 2026-04-29│福恩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2949.PDF ─────────┬──────────────────────────────────────────────── 2026-04-29│福恩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295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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