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13 粤海饲料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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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粤海饲料(001313):关于为子公司原材料采购产生的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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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21:27 │粤海饲料(001313):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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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6:27 │粤海饲料(001313):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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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9 │粤海饲料(00131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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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9 │粤海饲料(00131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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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7:09 │粤海饲料(00131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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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7:07 │粤海饲料(001313):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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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7:06 │粤海饲料(001313):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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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7:05 │粤海饲料(001313):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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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7:05 │粤海饲料(001313):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联营企业湖南轩久甲天下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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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粤海饲料(001313):关于为子公司原材料采购产生的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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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饲料(001313):关于为子公司原材料采购产生的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b1bcb53d-ae01-43f5-8df6-ba014e8a63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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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21:27│粤海饲料(001313):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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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120,268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0,000,0
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本 696,879,7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130000元(含税),共派发
现金股利 78,747,409.71元。
2、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派发现金股利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
总股本×每股分配比例,即78,747,409.71元=696,879,732股×0.11300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
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股利应以 0.1124962元(含税)计算(每股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总额/总股本,即 0.1124962元/股=78,7
47,409.71元÷700,000,000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124962元/股。
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9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情况
(一)公司于 2025年 9月 15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权益分派方案为
:拟以总股本 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1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79,100,000.00元(含税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
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13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
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自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120,268股后的 696,879,7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1.13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01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6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13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一)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23日
(二)除权除息日:2025年 9月 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年 9月 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 9月 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69 湛江市对虾饲料有限公司
2 08*****463 香港煌達實業有限公司
3 08*****971 湛江承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 08*****170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5 08*****755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年 9月 16日至登记日 2025年 9月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调整
公司股东湛江市对虾饲料有限公司、香港煌達實業有限公司、湛江承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拟进行减持,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
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二)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派发现金股利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
本×每股分配比例,即78,747,409.71元=696,879,732股×0.113000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
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股利应以 0.1124962元(含税)计算(每股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总额/总股本,即 0.1124962元/股=78,747
,409.71元÷700,000,000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124962元/股。
(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
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冯明珍、黎维君
咨询电话:0759-2323386
咨询传真:0759-2323386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f37691ab-a40f-48ea-9403-ead614d13c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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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6:27│粤海饲料(001313):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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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广东辖区 2025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广东证监局、广东上市公司
协会联合举办的“向新提质价值领航——2025 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9 日(周五)15:3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 2025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
、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1b326aa9-0d45-4277-8852-11ac3e440d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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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9│粤海饲料(00131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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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国浩律师(
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刘恬宁律师、丁艺律师参加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公司提供的
与前述事宜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同时,本所及本所律师还核查、验证了本所及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需要核查、验证的其他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和证明。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上述事宜
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刊载的《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 根据《会议通知》,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作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 根据《会议通知》,公司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类型和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
性、会议召开日期、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方式、会议表决方式、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
登记事项等,该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之间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周一)下午14时30分在广东
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2号公司2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粤海饲料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
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郑石轩主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122名
,代表公司股份487,948,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178%(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公司总股本为
700,0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120,268股,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250,000股,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7,479,800股,上述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85,149,932股)
。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名,代表公司股份482,173,99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75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载明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册之股东名称和姓名的《股东名册
》,上述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上述股东均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2. 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粤海饲料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8名,代表公司股份5,77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9%。上述通过网络
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身份验证系统验证其股东资格。
3.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8名,代表公司股份5,77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84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8名,代表公司股份5,77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9%。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且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
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证实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提案作了审议,并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指定的监票代表对表决结果所做的清点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会议提案的审议结果为: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事项调整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487,577,5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35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22%;弃权 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40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688%;反对 35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70%;弃权 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2%。
议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487,542,7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8%;反对39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
12%;弃权 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36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662%;反对 39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41%;弃权 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7%。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和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54046dc8-c6c6-4c8f-995e-f9854cf141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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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9│粤海饲料(00131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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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15 日(周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9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 9
: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 22号公司 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石轩先生。
5、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22 名,代表股份487,948,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178%(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5年 9月 8日,公司总股本为 700,0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120,268 股
,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4,250,000股,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7,479,800股,上述股份不享有
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85,149,932股,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名,代表股份 482,173,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7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8 名,代表股份5,775,0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2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8名,代表股份 5,77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8 名,代
表股份5,77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29%。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刘恬宁、丁艺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结果
1、总体情况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编码 股份数量 占出席本次 股份数 占出席本次 股份数 占出席本次 结果
(股) 股东大会有 量(股) 股东大会有 量(股) 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 效表决权股 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 份总数的比 份总数的比
例(%) 例(%) 例(%)
1.00 《关于公司经营 487,577,599 99.9239 352,100 0.0722 19,300 0.0040 通过
范围变更事项调
整及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
案》
2.00 《关于 2025年 487,542,799 99.9168 396,400 0.0812 9,800 0.0020 通过
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议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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