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16 润贝航科 更新日期:2025-09-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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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42 │润贝航科(001316):润贝航科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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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23 │润贝航科(00131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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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23 │润贝航科(001316):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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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22 │润贝航科(001316):润贝航科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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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22 │润贝航科(00131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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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22 │润贝航科(00131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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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22 │润贝航科(001316):润贝航科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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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21 │润贝航科(001316):润贝航科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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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20:06 │润贝航科(001316):润贝航科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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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8:27 │润贝航科(001316):润贝航科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 │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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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42│润贝航科(001316):润贝航科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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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一)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同意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1)公司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
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适合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进行中期分红时,分配比例上限为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 100%,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金分红
,并制定具体的中期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的第二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2025年半年度
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4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二)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 115,134,600 股,预计总计派
发现金股利 40,066,840.80元(含税)。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符合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要求。
(四)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134,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48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13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9600
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48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9月 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9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9月 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 9月 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三)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72 深圳市嘉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02*****947 刘俊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8月 27日至登记日:2025年 9月 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9.20元/股。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8.575元/股;2023年权
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7.93元/股;2024年权益分派现金分红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
调整为27.565元/股,同期公司实施了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9.689 元/股;2025年中期权益
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9.341元/股。
(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需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
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塘朗车辆段旁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 3901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徐烁华、邵晨
咨询电话:0755-81782356
传真电话:0755-81782137
八、备查文件
(一)《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0dbfa7bb-0d99-4e60-89b4-ba423cba24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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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23│润贝航科(00131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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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贝航科(00131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dc65ada9-b18a-469e-b54d-d12d0defc9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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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23│润贝航科(001316):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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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贝航科(001316):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ba64aead-2991-4be0-b61f-28cf5df2d6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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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22│润贝航科(001316):润贝航科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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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二)根据公司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7,248,58
7.06元,未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2025 年半年度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452,354,903.14元,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 44,320,321.9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
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确定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4,320,321.90元。
(三)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发现金红利 3.4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134,600 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40,066,840.80元(含税),具体利润分配总额以公司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四)若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
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该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
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
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
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37a205f1-eac9-41dd-8c03-b2a4a1c9b2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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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22│润贝航科(00131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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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贝航科(00131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e5b6cb59-c43c-4372-9b19-6add7e9d85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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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22│润贝航科(00131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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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贝航科(00131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6e4d8692-0059-4b2a-bf11-4922d7128f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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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22│润贝航科(001316):润贝航科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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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贝航科(001316):润贝航科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0b6e01f6-9b64-414d-9dab-df1606b2bd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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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21│润贝航科(001316):润贝航科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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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年 8月 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
达至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年 8月 25日上午 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俊锋先生召集并主
持,公司现有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7名,其中独立董事刘振国先生通过通讯方式接入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3.4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已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25年能够持续盈利、满足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本
次中期分配事项在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
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3eb9598c-86e1-4a9b-90a8-1d11ffd120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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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20:06│润贝航科(001316):润贝航科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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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可、黄友莲、陆正光、钟志威 等 4 位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贝航科”)于近日收到林晓可、黄友莲、陆正光、钟志威等 4 位股东(
以下简称“减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9
月 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7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06,785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9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持股及减持情况
本次通过集中竞价进行减持的各减持主体持股情况及拟减持数量如下:
序号 减持主体姓名 持有股份数 持股数量占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数量
量(股) 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
比例 本比例
1 林晓可、黄友莲、陆正光、钟志 152,286 0.13% 106,785 0.09%
威
注:上表中“持有股份数量”处列示的股份来源为公司 IPO 持股平台解散后按照持股比例过户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份,不含二级市场买入部分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 IPO 持股平台解散后按照持股比例过户取得的股份以及股权激励已解禁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四)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6,785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9%
(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变)。
(五)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2025 年 9月 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7 日)。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七)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减持主体拟减持股票系承继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持股平台深圳市飞航联盟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
圳飞航”),深圳飞航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承诺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承诺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以及承诺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
(3)承诺人在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发行价(自公
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
将相应进行调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股份为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除外);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
持股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除外)。持股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不含本数)时除外。
(4)承诺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
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承诺人将配合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持股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不含本数
)时除外。
(5)承诺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承诺人将同时
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
(6)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承诺人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并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
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本次减持主体在进行股票非交易过户时承诺: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应当合并计算判断大股东身份,合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股东已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
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
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 4 名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二)上述 4 名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
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四位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6/2be5f440-a67d-4946-bb26-558300928c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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