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18 阳光乳业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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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5:52 │阳光乳业(001318):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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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7:31 │阳光乳业(001318):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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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7:30 │阳光乳业(001318):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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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9:06 │阳光乳业(001318):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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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9:01 │阳光乳业(001318):阳光乳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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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9:01 │阳光乳业(001318):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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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41 │阳光乳业(00131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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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8:56 │阳光乳业(00131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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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20:11 │阳光乳业(001318):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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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23 │阳光乳业(00131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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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5:52│阳光乳业(001318):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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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乳业(001318):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bf2ed289-2ad5-42ff-9f21-b23f416b0f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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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7:31│阳光乳业(001318):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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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2 月 5 日以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的
形式发出,并于 2026 年 2 月10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霄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
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全部本人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ca7ad458-d1ae-454b-b5d4-5d6f09fb06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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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7:30│阳光乳业(001318):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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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概述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
资子公司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集中优势拓展安徽市场提高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经营
规模和经营效率,公司拟投入自有资金2,000 万元人民币在安徽合肥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安徽市场的品牌推广和乳制品产品销
售等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天阳光乳业(安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及核准的名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4、法定代表人:梅叶敏
5、注册资本:2,000 万元
6、经营范围: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食品经营管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最终以企业登记
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事项为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投资合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和优化管理构架,进一步提升整体经营效率,符
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拟设
立企业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未来经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b9cefcfc-4f4d-43f9-b059-57d8751b14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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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9:06│阳光乳业(001318):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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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控股股东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南昌致合企业管
理中心(以下简称“南昌致合”)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826,60
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653,2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近日收到南昌致合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南昌致合于 2026 年 1 月 9 日至 1月 27 日
分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826,600 股,占总股本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653,200股,占总股本的 2%
;合计减持股份 8,47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南昌致合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18.18%下降至 15.18%,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减持价格区 股份来源
称 (元/股) ) 间(元/股)
(%)
南昌 大宗交易 2026年1月9日 14.09 5,653,200 2 13.91-14.47 首次公开发
致合 至1月16日 行前股份
集中竞价 2026年1月19 15.77 2,826,600 1 15.46-16.13 首次公开发
日至1月27日 行前股份
合计 - 8,479,800 3 - -
2、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 (%)
南昌致合 合计持有股份 51,400,000 18.18 42,920,200 15.1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400,000 18.18 42,920,200 15.1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阳光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154,200,000 54.55 154,200,000 54.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4,200,000 54.55 154,200,000 54.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205,600,000 72.74 197,120,200 69.7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5,600,000 72.74 197,120,200 69.7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备注:①上述表中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目前,本次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南昌致合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③如本单位未来依法发生
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单位(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本单位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②本单位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对发行人未
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本单位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通过法律法规允
许的方式并在符合以下条件的前提下进行:在本单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单位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上年末
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股份的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若自本次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如果发生减持行为,本单位将严格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备案(或报批)等相关法律程
序,并提前 3个交易日(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所要求的更严格的披露时间)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④如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单位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单位
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昌致合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南昌致合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4、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南昌致合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ebc4a922-5fc8-4eb3-913f-9a4b9d6ed9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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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9:01│阳光乳业(001318):阳光乳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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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阳光乳业
股票代码:0013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青云谱岱山东路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0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二、信息披
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昌致合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包括其一致行动人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阳光乳业、上市公司、公司 指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致合、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阳光集团、控股股东、信息披 指 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南昌致合的一致行动人阳光集团于2024年2月6日
至2024年7月9日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3,68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于
2025年6月27日至9月2日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卖出2024年增持的公司股份3,686,9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30%。南昌致合于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
月2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与
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738,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74%。
本次权益变动,南昌致合及阳光集团合计持有的
公司股份数量从205,600,000股减少至197,862,000
股,合计持股比例从72.74%降至70.00%。
本报告书 指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霄云
注册资本:257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4MA37MUR29Q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实业投资(金融、证券、期货、保险除外);项目管理。营业期限:2017-12-20至2047-12-19
主要合伙人:胡霄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名称: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青云谱岱山东路1号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青云谱岱山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注册资本:5247.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05575111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豆制品、糕点、面包、饼干的生产、销售;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建筑材料、五金、交电
、百货、花卉、饲料批发、零售、代购代销
营业期限:1998-08-12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南昌银港投资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胡霄云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南昌市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南昌致合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胡霄云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阳光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胡霄云为法定代表人。南昌致合与阳光
集团同受胡霄云先生控制,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00
%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昌致合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阳光乳业股份。
二、未来 12 个月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基于自身需求和市场环境合理安排减持计划,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的情况,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且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南昌致合及其一致行动人阳光集团合计持有公司205,6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2.74%,相关
股份性质为首次发行前限售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南昌致合及其一致行动人阳光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97,862,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当前股本的70.00%,相关股份
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南昌致合的一致行动人阳光集团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7月9日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686,9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30%,于2025年6月27日至9月2日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卖出2024年增持的公司股份3,686,9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30%。
南昌致合于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738,0
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
本次权益变动,南昌致合及阳光集团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从205,600,000股减少至197,862,000股,合计持股比例从72.74%降
至70.00%。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变动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号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阳光集团 154,200,000 54.55% +3,686,900 154,200,000 54.55%
-3,686,900
2 南昌致合 51,400,000 18.18% -7,738,000 43,662,000 15.45%
合计 205,600,000 72.74% -7,738,000 197,862,000 7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南昌致合及其一致行动人阳光集团本次权益变动时,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阳光乳业股份的情况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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