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23 慕思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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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7 │慕思股份(00132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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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慕思股份(001323):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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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9 │慕思股份(001323):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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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9 │慕思股份(00132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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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35 │慕思股份(00132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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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20 │慕思股份(001323):招商证券关于慕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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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20 │慕思股份(001323):招商证券关于慕思股份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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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7:21 │慕思股份(00132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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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1:15 │慕思股份(00132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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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1:15 │慕思股份(001323):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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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7│慕思股份(00132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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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
642,589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642,589 股后的 393,367,4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93,367,411.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
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 股=393,367,411.00 元/400,010,000 股*10 股=9.833939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983393
9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 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即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的分红比例),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642,589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
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393,367,411.00元/400,010,000股*10股=9.833939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9833939 元/股
。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642,589 股后的 393,367,4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1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18 东莞市慕腾投资有限公司
2 03*****955 王炳坤
3 03*****855 林集永
4 08*****363 东莞慕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3*****916 姚吉庆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 1 号
咨询联系人:邓永辉、杨娜娜
咨询电话:0769-85035088
传真电话:0769-850581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的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0c4f6f0b-76a9-4d28-b79e-04fee57301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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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慕思股份(001323):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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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7日和 2024年
5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
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5年 5月 27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2024年 5月 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5,330,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年 5月
24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
.33%,过户价格为 16.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5)。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36个月,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个月
、24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
据对应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及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持有人岗位职
责不同,本员工持股计划对不同类型持有人设置不同的考核结构,对应实际可解锁的权益数量的确认方式存在不同安排,具体如下:
前台岗位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份额=个人当年计划解锁份额×(公司层面解锁比例×20%+事业部层面解锁比例×80%)×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中后台岗位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份额=个人当年计划解锁份额×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 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且
以 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解锁期 以 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2.25%;
且以 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1%。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
以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02,743,692.82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43%;202
4 年度剔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52,258,592.6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98%。本员
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 0%。根据 2024 年度公司各事业部的业绩完成情况,2
024 年度公司各事业部业绩未达成关键目标,因此各事业部层面解锁比例为 0%。根据以上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对应
的股票权益均不得解锁。
根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若第一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对应不
能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实现时同步解锁。若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时公司业绩
仍未达标,则公司层面解锁系数为 0%,相应不得解锁的部分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根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若第一个解锁期的事业部业绩未达成挑战目标,对应
不能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的事业部业绩考核实现时同步解锁。若第二个解锁期事业部业绩达
成关键目标或挑战目标,则根据完成情况确认第二个解锁期的事业部层面解锁比例,如大于第一个解锁期的事业部层面解锁比例,则
第一个解锁期未解锁的权益可按第二个解锁期的事业部层面解锁比例与已解锁比例的差值相应解锁;如未大于第一个解锁期的事业部
层面解锁比例,则第一个解锁期未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若第二个解锁期事业部业绩未达成关键目标,则事业部层面解锁系
数为 0%,第一个解锁期未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因事业部层面考核未达标而不得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
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根据上述安排,公司将根据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情况具体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处置方案,并按照方案约定相应处理本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审批程序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
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
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
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1e231a84-8389-42bf-81a8-7730bc810a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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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9│慕思股份(001323):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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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思股份(001323):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f6739b69-a7d9-4025-b550-2e245bb2d6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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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9│慕思股份(00132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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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思股份(00132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5c548e3c-1617-43ad-b523-02842daee7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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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35│慕思股份(00132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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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情况概述
根据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思股份”或“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助力公司实
现外延式发展,进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慕思投资控股(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思投资”)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与专业机构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维特力新”)签署了《苏州慕思嘉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拟共同投资设立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产业基金,即苏州慕思嘉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慕思嘉御创
投”或“产业基金”)。慕思嘉御创投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2 亿元,其中,维特力新拟担任慕思嘉御创投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产业基金管理人并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0.02 亿元,慕思投资拟担任慕思嘉御创投有限合伙人并拟以自
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98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1)。
2025 年 4 月 9 日,慕思嘉御创投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吴江区数据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产业基金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5 月 14 日,慕思嘉御创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相关信息如
下:
1、基金名称:苏州慕思嘉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备案日期:2025 年 5 月 14 日
5、备案编码:SAXK74
三、风险提示
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运行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变化等多方面因
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产业基金亏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基金的管理投资决策及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有
效措施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bcceb03b-2d7b-4d7e-9a21-3a50a1cc5a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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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20│慕思股份(001323):招商证券关于慕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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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思股份(001323):招商证券关于慕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571b4676-0960-4871-bddb-23ff9b53e7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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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20│慕思股份(001323):招商证券关于慕思股份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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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思股份(001323):招商证券关于慕思股份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108614e5-8189-431d-a380-7419a6b16d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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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7:21│慕思股份(00132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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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并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
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2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 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9 元/股测
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153,84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4%;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9 元/股
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076,923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和 7
月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4)。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
币 39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8.26 元/股(含),自 2024 年 9 月 27 日起调整生效。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8.26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627.29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7%;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2,
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8.26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313.6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
披露;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265,977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1.07%,最高成交价为 30.0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7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21,890,087.10 元(不含交易费
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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